《大帝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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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传- 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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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不希望在达到目的之前就打起来,所以赶紧摆手示意对方不要激动。
  “别冲动,请听我说完。”
  “相信你听说过齐格菲亲王的尸体在万军之中被人夺走的事……那确实是我干的。”
  克劳德公爵进攻的架势没有改变,不过他的瞳孔缩小了。“我不相信。”
  凡是自信骄傲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件事。如果是以前,如果故事的主角不是我,我同样会认为那只不过是以讹传讹罢了。
  想到这里,我骄傲地解开遮掩得严严实实的雪白披风。“看,战神之铠。相信了吗?”
  克劳德的表情变得平静——更准确地说,是变得冷漠。
  “那又怎么样?就算你说的是真的,难道你想凭借战神之铠以一人之力打败我的兵团?你要知道,我可不是凯琳那种柔弱的女人!”
  可惜卡特琳娜不在这儿,要不然克劳德就该倒大霉了。
  虽然克劳德公爵此刻的表情很冷漠,不过凭敏锐的感应力可以知道,在那副冷漠的面孔的下却隐藏了细微的情绪波动。
  “我承认,凭我一个人无法打败第四兵团。不过,我还可以再给你看一样东西。”
  从小火的背上取下一个袋子,然后从里面掏出一张纤细修长、散发着柔和金色光芒的弓。
  看着手中的弓,我会心一笑。记得昨天刚刚拿着这张弓的时候,它一下子突然发起光来,虽然那种犹如皎洁月光的白色光芒很柔和,不过确实还是吓了我一大跳。后来杀神剑告诉我:黄金神战弓发出这种光芒是神器认主的现象罢了——就好象它认我为主时发出那种朦胧的红光一样。
  现在我已经能自由控制这张弓了,所以想让它发光就发光,不想让它发光就不发光——想想就高兴,以后我的卧室还可以节约不少蜡烛呢。
  另外,杀神剑还告诉我一个秘密:黄金战神弓虽然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人格意识,不过凡是神器都能够自主选择主人。如果使用者不是黄金战神弓所认可的主人,那么使用者只能以普通弓的方法使用这张弓;反之,使用者就可以发挥出这张弓特殊的能力——射出无箭之箭。
  象小孩子卖弄自己喜爱的玩具似的,我得意扬扬地举起黄金战神弓。“你也拥有终极圣斗气,自然可以感应到这张弓隐约散发的神力,不是吗?所以,就算以前你从来不曾没见过它,也应该猜得出它的名字。”
  克劳德呐呐地说出了它的名字:“黄金战神弓……”
  “我可以骑着小火从天空不停地向你的将士射击,而能够躲过黄金战神弓射击的战士万中无一。相应的,你们对我的攻击手段无非有两种。”
  “第一种方法是骑着能飞的坐骑与我在空中交战。而你又说过,第四兵团的耻辱必须由你们自己亲手洗刷!如果没有龙骑士帮忙,狮鹫骑士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去年已经有过这样的战例,你不必再进行这种徒劳的尝试。”
  “第二种方法是由魔法师从地面向我发动攻击。高级魔法师施展的魔法确实可以攻击到我,可是你要知道,我同时也是个魔法师,可以制作结界。”
  我觉得,透露的情报已经足以打消克劳德公爵的战意了,所以我不打算将黄金战神真实的威力说出来。在牌桌上一下子将所有的好牌都打出来的,只会是菜鸟!
  “凭我一人之力或许无法打败第四兵团……”
  对克劳德这种人,恐吓和威胁往往会事得其反。平和谦虚一点反而可能获得更好的效果。在空中使用黄金战神弓和雷神弹确实可以重创敌军。令我顾忌的是,除恶不尽就会遭受反噬。最有效的作战方法无非是使用雷神弹。可是兰仆现在不知所踪,雷神弹是用一颗少一颗。就算将手头上仅有的一百多颗雷神弹全部用光,也绝对不可能全歼第四兵团。一来,雷神弹的数量有限。二来,对于那些全身重铠的重步兵和斗气等级较高的战士来说,雷神弹并不致命。
  在现在的形势下与克劳德公爵结下无法缓和的生死之仇,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我还急着去救援吾尔汉呢,被克劳德公爵缠住可不行。
  “我有战神之铠,有黄金战神弓,有屠龙枪,还有进阶过的可以飞行的火焰狮子作为的坐骑。这种情况下,即便以我一人之力也可以给予第四兵团重创,哪怕最终我不得不逃跑,但是你必须清楚一点:这样的战斗只能给第四兵团带来更大的耻辱。”
  克劳德仍旧面无表情,不过我却清楚地知道,他的情绪波动已经越来越大了。自从上次打败这个人形野兽后,我就一直很担心他的报复。那时候我只知道克劳德极为爱护自己的士兵,甚至达到了“妇人之仁”的程度,可是当时我想不出应该怎样利用他的这个缺点。幸运的是,昨天我终于想出了应对之策。
  克劳德不是爱惜士兵吗?那么我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我可以大量地杀伤他的士兵,而自己却可以毫发不伤。
  并不指望克劳德公爵臣服于我,因为我知道:克劳德公爵只会臣服于能够凭武力直接打败他的人。如果穿上战神之铠并且使用屠龙枪,胜负自然不消说,可是克劳德不会口服心服。如果不穿战神之铠而且只使用普通的武器,胜负就很难说了。我现在的实力应该是很强,可惜毕竟没有与同级强者实战的经验。万一弄出什么好歹来,怎么向安丽丝和儿子交待呢?我还没见过儿子呢!
  我不是怕死,只是现在责任太大了……好了,还是坦诚地说吧:我只愿意为自己、亲人和喜爱的女人而战(哪怕战死)。别的理由嘛……
  至于说独自挑战不败兵团,其实风险并不如别人想象中那么大。克劳德公爵拥有一种独特的骄傲。我早就预料到克劳德公爵不会邀请第四兵团以外的人与我交战——万一看到三名以上的龙骑士或是别的什么特别强的敌人,我可以借口克劳德公爵违反了决斗的规定(不得邀请第三方参加决斗),光明正大地逃之夭夭。
  事实上,我只不过希望克劳德许下承诺不再与我为敌也就够了。
  英格兰尼有两支部队属于王牌中的王牌。肯洛王子的第一兵团被我杀掉了不少精英军官,战斗力已经受到严重的损害。如果只是普通士兵还好说,可是优秀的军官哪那么容易补充?况且,即便强行从其他兵团调集足够的优秀军官,但是军官与士兵相互磨合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如果克劳德不再与我为敌,那么我就轻松多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克劳德公爵仍旧低着头保持着沉默。我一点都不着急。反正刚才我已经用探查术侦察过了,不败兵团里中只有一个魔导士,而且也没有神器级的魔导器。对于军队来说,兵团里配置一名魔导士简直骇人听闻,毕竟一些小的公国、自由城邦甚至连国师(首席魔法师)也只是高级魔法师罢了。不过对于我来说,没有神器级魔导器的魔导士实在不值一提,因为他不可能制止我施展空间转移魔法逃命。
  克劳德公爵吃软不吃硬。既然现在他的精神压力已经那么大了,我又何必催促他立即作出决定呢。
  ……
  “我不明白,以你自身的实力再加上那些神器,你已经拥有近乎于神的能力了,为什么……?”克劳德愤懑地看着我,眼中的突然出现一丝怒火。
  人类还真是难以理解野兽的思维方式呢。
  接近于神?克劳德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神魔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神魔泛指神族和魔族,狭义的则指十二主神和魔族长老。卡特琳娜前些时候实力达到了长老级,她也算真正的魔了?
  传说神魔是不会干涉人间活动的。那卡特琳娜为什么对人间的活动那么感兴趣?
  不想那些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安抚克劳德公爵的情绪。
  “你刚才也说了,我是加上几件神器才拥有几近于神的实力。从本质上说,我的实力未必强于你。”
  “那么……你放下神器与我决斗!如果你赢了,我就向你臣服!”
  面对咄咄逼人的人形野兽,我郁闷不已。真是怕什么就有什么。真是一个固执而且没大脑的家伙!凭什么要我在占尽上风的时候答应这个无理的要求?
  突然间,一个计谋浮现在我的脑海。
  “说到臣服,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听说詹姆士三世曾经向你提出过要求,可是你却拒绝成为他的直属家臣。为什么?”
  “他打不过我!”人形野兽言简意赅。
  “可是你就任公爵时曾向国王效忠过,就这样成为我的家臣似乎不大好吧。”
  看到克劳德公爵面露犹豫之色,我趁热打铁,悄声对克劳德公爵说道:“要不我们这样约定:等詹姆士三世逝世后我们再进行这场决斗如何?决斗时,我们都不得使用神器,也不得飞到天上去。如果你战败就必须向我臣服。如果你胜利了,我就将自己的长剑交给你。不过在决斗之前你不得与我为敌——当然,我也不得与你为敌。同意吗?”
  克劳德公爵愈发犹豫。凭他野兽般敏锐的直觉,他应该能够感觉我的实力略逊于他。事实上,我的实力确实还不如他。别看都是圣骑士,但是其中的强者与刚刚入门者的差距是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只有当杀神剑直接控制我身体的时候,小魔女才无法战胜我。如果没有杀神剑帮助,我根本就不是小魔女的对手。
  被假象所欺骗的克劳德公爵对我的提议无法不动心。如果他不答应我就会飞到天上去与他作战——克劳德公爵对于这种情况是极为头疼的。
  趁着他正在犹豫,我迅速脱下金属手套。轻叱一声之后,掌中幻化出一柄散发朦胧白光的由纯能量变成的匕首。用匕首将左手手指割开,我郑重地发誓:“我以我血发誓:只要詹姆士三世一死,我立即履行与克劳德公爵的约定!如若不然,但凡流淌此血液之人,将承受无尽的痛苦。”
  克劳德惊讶地看着我手中的能量匕首,愣了愣,回头看了看自己的士兵后,毫不犹豫地割破了手指。
  克劳德公爵盯着我,发泄似地怒吼:“我以我血发誓:只要詹姆士三世一死,我立即履行与兰特国王的约定!如若不然,但凡流淌此血液之人,将承受无尽的痛苦。”
  等克劳德发完血盟之誓后,我简直高兴极了。言多必有失。既然已经取得了比预想更好的成果,那就没理由再多作停留了。
  “克劳德公爵,我先回去了。另外,我真的很期盼那一天早日到来。”
  大声说完这句话后,我大笑着回到自己人之中,然后象是被追杀一般立即带领亲卫们急驰而去。 
 
 
 
  
第八部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从地图上看,鸠格市与曼城之间的直线距离只不过四百公里。可是我们的行军路线必须穿过玛哈亚,经由萨弗斯的控制区绕道塞斯,而这条线路长达一千公里,更糟糕的是,穿越玛哈亚省的路上有将近三百公里山路。尽管轻骑简装,尽管每天只休息八个小时,可是抵达萨弗斯控制区与塞斯交界处仍旧耗费了三天的时间。
  在三天的长途奔袭中,亲卫第一大队表现良好。亲卫平均拥有至少三匹草原马。草原马虽然矮小难看,可是耐力却比内陆的高头大马强一些。再加上草原边缘族号称马背上的民族,所以虽然连续三天都在马背上颠簸,可是卓索图人的战斗力并没有明显减弱。
  表现得最好的还是泰坦巨人。我从来没见过比泰坦巨人更适合打仗的种族。泰坦巨人喜欢人类的食物,可是行军打仗的时候,他们却几乎不需要所谓的补给。只要是有植物和动物的地方,泰坦巨人的食物就有保障。无论是短途冲刺还是长途奔袭,泰坦巨人都可以保持着快逾奔马的速度。泰坦巨人毕竟是亚神种族,他们的战斗力绝对在我军排名第一。甚至可以这么说,泰坦巨人简直就是战争机器。
  唯一可惜的是,泰坦巨人的人数实在是太少了些。塞维尔的泰坦巨人只不过三百零八人,其中成年泰坦巨人仅二百三十一人,连一个大队的编制都不够。而且由于不久前护国大将军被暗杀,塞维尔的政局似乎有不稳的迹象。为了保证塞维尔的稳定,我只要求一百名泰坦巨人加入了远征部队。
  如果我的部队只是卓索图人和泰坦巨人,那么我会毫不犹豫立即挥兵挺进塞斯。可是经过三天的高强度急行军,别说是迅狼兵团的步兵(虽然迅狼兵团已经为所有的步兵装配了马车用来提高兵团的机动力),马迪尔的两支轻骑兵联队和狼牙部队的坐骑全都掉了骠。很多战士的大腿内侧已经磨出了血泡。更糟糕的是,行军过程中掉队的骑兵将近有四百人(步兵根本就没来,因为马车在山路上速度较慢)。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不得不在临近塞斯的边境线上进行休整。
  休整时,我收到了多明戈报来的好消息:飞翼部队取得了建立以来最大的一次胜利——全歼法兰西斯一个兵团。
  不过,这次胜利在任何人看来都是必然的。飞翼所搭乘的战斗人员简直是前所未有的豪华阵容。多明戈亲自坐镇指挥,三十名魔法师之中,还有包括国师和他的魔导士弟子琼斯。
  多明戈首先按骑士的规则向对方递交了战书。在战斗开始后,兰丝和琼斯合力施展了一个巨大的移动火墙。看到长达一公里的移动火墙后,稍有魔法知识的法兰西斯人都明白,这意味着我方有魔导师参战。
  大陆流行这样一个观点:与魔导师为敌时,如果己方没有魔导师,那么撤退并非耻辱。所以,在移动虽然缓慢,却绝对足以致命的移动火墙缓缓逼近下,法兰西斯人立即骚动起来。在总指挥作出榜样之后,士兵们毫不犹豫地开始争先恐后地逃跑。
  这时候,飞翼部队象牧羊犬一样在敌人的上空帮助他们保持相对稳定的阵型。吓得毫无战意的法兰西斯人最终没能四散溃败,而是被迫逃进了一个中型的城堡。这座最多只适宜二千守军作战的城堡强行挤入了八千多溃兵后,再加上城堡中原有的一千多守军,立即变得拥挤不堪。
  由于在追击的过程中敌人的魔法师接受了飞翼部队特别的照顾,因而大多数魔法师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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