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帝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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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传-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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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痒!我压抑!!我太痒了!!!兰仆为了不让我把自己的皮肤抓破,居然把我绑起来放在山洞里。他却出去逗阿呆玩。
  “啊!……”正在尽情地发泄大叫,兰仆走了进来。他对我说了一句话更令我痛苦的话。
  “主人,在这个森林里有许多猩猩出没。你的大叫声也许会把雌性的猩猩诱过。而你长得那么英俊,我担心……”
  我的脸色微变,虽然没有镜子,还是可以想象自己脸上抽搐的模样,不过我还是强撑着说:“反正有你在嘛,我不怕。”
  “主人,记住我的第十七条行为准则。假如雌性猩猩爱上你而有所行动,我是不能插手的。”
  听完兰仆的话,我痛苦地乞求兰仆:“兰仆,给我嘴里塞上毛巾吧,甚至一块破布也行。”
  ……
  兰仆将一块破布塞进我的嘴里,然后说:“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 
 
 
 
  
第二部第四章
 
  神圣大帝兰特如果不是神祗,至少也拥有神的血统。据历史资料记载,一千四百多年前的神魔大战中,人类曾作为神的同盟参与过神与魔的战争。据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及他的几个弟子说,神王、魔王在使用魔法时,十分迅速。人类魔法师在神王、魔王面前,绝对没有任何取胜的希望。也许禁忌魔法可以伤害神王、魔王,但即使是大魔导师,施展一个禁忌魔法至少也需要五分钟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内,足够神王、魔王杀死人类魔法师几百次了。而神圣大帝兰特,却可以在一瞬间施展高阶魔法。仅仅因为这个理由,也足以证明神圣大帝确实是神祗或是至少拥有神的血统。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五天的梦魇终于结束了。当兰仆把绑着我的精钢链松开后,我要求兰仆与我比试一下,好让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底提高了多少(这只是表面理由,其实我是想试试能否将兰仆的鼻子打歪)。
  为了不在奇痒中疯掉,这五天我想办法将注意力移到别的方面。而如何向兰仆报复则成了最好的止痒剂。在这五天里,我想了无数种方案,总算是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不过在使用这个绝招之前,我还想试试高阶白银骑士加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手是否可以打败兰仆。
  虽然兰仆并不承认自己是神,而我也不认为一个神会自愿成为我的仆人,但他肯定拥有神的能力。无论是格斗还是魔法,现在我仍旧不是兰仆的对手。在加持了祝福术、嗜血术、加速术、石肤术,然后布下空气盾,对他使用迟缓术、气缚术后,我竟然连兰仆的衣角都碰不着。而且他并没有为自己加持魔法,也没有对我使用任何魔法。
  至于魔法,则更让我沮丧了。兰仆站在那儿不动,让我任意使用魔法。我施展一个五级的魔法神之怒,在失败了两回后,终于有个巨大的闪电劈在他的头顶上。我自己气喘嘘嘘累得不行了,他却毫发无损。兰仆走过来扶我,我问他为什么对魔法免疫。结果他的老毛病又犯了,“主人,不是魔法对我没有伤害,而是你的魔法能量太小,所以我干脆把那个能量吸收掉,以免浪费。”那一瞬间,我特别怀念阿拉卡的谄媚之词。
  “兰仆,我不依靠主人的权力也可以打败你!”
  兰仆迷惑地眨眨眼睛,仔细观察我,终于确定我并没有气疯。
  “主人,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几个生物拥有比我更强大的力量,但目前还不包括你啊。”
  “是吗?兰仆,我现在命令你为我想办法赢得伊莉的芳心!”
  扑通一声,兰仆昏迷了。
  虽然利用兰仆的准则也算是利用了主仆的关系,但至少我没有命令他装作昏迷的样子,他现在的确被我捉弄昏了。其实他真的不理解我的感情和想法,爱情需要两情相悦才会带来愉悦的感觉。强扭的瓜不甜,我现在对伊莉不再有什么绮念了。怎么会向他提这种要求呢?
  几分钟后,兰仆醒了过来。看着我洋洋得意的样子,他只能苦笑。谁叫他捉弄我。
  “对了,兰仆,为什么阿呆使用魔法那么快啊?”
  “主人,阿呆使用魔法用的是猞猁语,用猞猁语施展魔法时所念的咒语,在人类听起来只是一声吼叫,所以很快。”
  “这么好?那我也要学猞猁语。”
  “可是猞猁的声带与人类不同。你无法使用猞猁的语言,除非我给你做个小小的声带手术。”
  如果不是兰仆脸上出现了类似帮我突破瓶颈之前的表情,也许我就一口答应了。还是问清楚好些。
  “那会造成什么不好的情况呢?”
  兰仆终于忍不住笑出来。“如果我帮主人进行那个声带手术后,你就只能说猞猁语而不能说人类语言了。”
  还好这次我提防着,不然作过手术后只能象阿呆那样吼叫,那我不成了一个人形猞猁了吗?
  看着我脸上气恼的表情,兰仆笑着解释,“其实那是个小手术,施行后如果主人想恢复,我可以很快再帮主人恢复正常的。”
  摇摇头,“在喉咙那儿乱做手术一点都不好玩,我不要。你能不能想点别的办法?”
  兰仆眼睛内精光一闪,回答说:“在我们的世界里,有许多诸如速记法、速读法的专门技巧。我可以教主人一种迅速默读法,主人学会这种迅速默读法后,即使施展咒文最长的禁忌魔法,那冗长的咒文也可以在十分之七秒内读完。”
  我差点跳起来。那不是比阿呆还要快吗?正准备央求兰仆教我,突然一个念头跳出来警告。我小心地问兰仆,“这么好的方法,有什么后遗症没有?”
  兰仆抱着肚子大笑。半晌,他总算控制住自己。“主人,虽然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真正拥有的人类的感情,但你是我的主人。虽然偶尔会捉弄你开心,但我不可能伤害你的。你放心好了!这种迅速默读法只是我原来世界的一种技能,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他顿了顿,“不过,以主人你现在的魔法能力,在一秒内所能聚集的魔法元素,只足够施展一个三级魔法。也就是说,虽然主人你可以诵读咒文非常迅速,但如果施展四级以上的魔法,也并不比其他的魔法师更快。”
  虽然不算完美,但三级以下魔法可以瞬间施展,这也足以让我开心不已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自然是学迅速默读法呗。
  迅速默读法并不难学。兰仆给我讲了半个小时我就明白了,然后花了一个星期,我就真正掌握了这种方法。现在,阿呆再也不能欺负我了。
  虽然从纯武格斗方面讲我的实力与阿呆相比还差许多,阿呆好歹是魔兽之王,连托蒂那种初阶黄金骑士也打不过它。不过我是骑士而不是剑士,没有坐骑实力至少减少两层。如果我骑着另一头猞猁,纯武格斗应该只略逊它一筹吧。
  但是当我使用魔法的情况下,阿呆就只能任由我欺负了。迟缓术、气缚术、负重术、沉寂术都是四级以下魔法。那个沉寂术最好用。每当阿呆试图使用魔法而嘴唇一动,我就对它施展一个沉寂术,看着它张大嘴巴却没有施展出任何魔法,我就特别想笑。
  对阿呆施展了迟缓术、气缚术、负重术后,它的速度比豹爪猴头马还要慢一些。当我再对自己施以祝福术、祈祷术、加速术,阿呆的速度在我面前居然成为了劣项。不过如果不使用圣斗气,目前我还是算不上打得赢阿呆。四级以下魔法对它几乎没有伤害,而我所使用的普通长剑,根本刺不破它的皮肤。虽然圣斗气可以对它造成伤害,但猞猁的身体实在强壮得可怕。被击中几个圣斗气后,它似乎没受什么影响。我暗自猜想,在将它打趴下之前,我可能早就累趴下了,毕竟高阶白银骑士使出圣斗气很吃力。
  以后如果对上别的魔法师,他们绝对不可能打败我,哪怕是传说中的人类英雄大魔导师法比奥拉特在我面前也不可能占任何上风。看他嘴唇一动,我就施展一个沉寂术。假如他很快使个风刃、火球、魔法神箭什么的,却根本不可能击穿我的圣斗气。然后我就可以冲上前去将他暴打一顿,揍他个鼻青脸肿的。虽说魔法师是不可能面对骑士近距离作战的,但我既会飞行术,又初步掌握了瞬间移动,何况还有阿呆当我的坐骑,飞快地冲到魔法师面前并非什么难事。
  时间是最好的止痛剂。
  在大半年前,我还为伊莉的行为痛不欲生;过了两个月后,仍然宁愿在深山老林终老一生。现在却心情开朗多了。再过两个月我才二十岁。爱克斯大陆确实有些隐者。但他们几乎都是七老八十的人,年轻的,至少也有四五十岁吧。如果我现在就隐居深山,别人不会认为我是个隐者,哪有不到二十岁的隐者呢?别人只会认为这座深山里有个年轻的疯子。
  其实现在我就想去人多的地方走一走,年轻人伤好得快(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又实在耐不住寂寞。现在不回到外面的世界有个重要的原因:我舍不得扔下阿呆。虽然某些贵族也将驯养的魔兽带入闹市炫耀他们的身份财富,但阿呆与一般魔兽不同。它会让别的动物非常害怕。所以我要求兰仆教它如何收敛自己的气息。据兰仆说,阿呆学会那种收敛气息的方法至少要用半个月,我总不能带着阿呆去把一个城市吓得鸡飞狗跳吧。在教阿呆收敛气息方法的同时,兰仆劝说我也学学收敛气息的方法。因为据他估计,我很快也将达到白银骑士的瓶颈。如果我愿意再次接受兰仆的帮助,世界上将会出现一个才二十岁却散发黄金骑士的气息的人,那将惹许多麻烦。
  说得也是,历史上最年轻的黄金骑士是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可他也是快二十二岁才成为黄金骑士的。东方文明就是优秀,他们有句古话好象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可不喜欢惹麻烦。
  我打算再煅练两个月后出去。继续忍受这两个月的寂寞,算是初恋的祭品吧。 
 
 
 
  
第二部第五章
 
  财政大臣阿拉卡。缪拉是如何将兰特大帝交给他的一千五百枚金币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发展为五万枚金币,可能只有兰特大帝知道详情。即使是与阿拉卡关系极佳的马迪尔。哈伯公爵,也弄不明白阿拉卡在资本运作上到底是变了个什么样的神奇魔术。
  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兰特大帝,都没有对这种极为罕见的资本积累现象做出过任何解释。因而甚至连缪拉世家的后人,也弄不明白先祖最初的经营手法。在他们的家族文献中,曾提出过疑问:为何先祖阿拉卡不将这种能够迅速暴发的经营手法教给后人?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塞昂懒洋洋地躺在监狱那肮脏的地板上。狱卒从监狱的过道走过的熟悉声音传进他的耳朵,好象又到了开饭的时候。往常,塞昂也会象别人一样挤到木栏栅边上向狱卒求情多给些食物。虽然那些囚食比起农场里的猪食还差,黑乎乎得象地监狱里的泥土,发霉的气味足以熏昏一位贵族小姐。但为了活下去,塞昂已经在这个监狱里吃了三个月这种东西。
  不过今天塞昂并没有象往常一样巴结狱卒,因为今天是他出狱的日子。同室的狱友飞快地吃完那些可怕的食物后,眼馋地盯着塞昂随手放在一边的碗。
  “塞昂,你今天就要出狱了,这种狱食想必你是看不过眼的,能不能分给我们吃?”
  在监狱里,强壮的囚犯抢夺瘦弱者的食物的事情时有发生。不过塞昂拥有强壮肌肉,他不去抢别人的食物已经让囚友大叫谢天谢地了。所以塞昂在这里并没有吃过任何亏。
  “好吧,在看你们平时对我恭恭敬敬的份上,这点食物就分给你们吧。”
  同室的三个狱友连忙过来瓜分那少得可怜的食物。一个瘦小的囚犯吃完东西后巴结地说:“塞昂大哥今天就要出狱,马上可以尝尝外面的大鱼大肉了。这点狱食当然看不上眼。再过半个月我也要出狱了,不知塞昂大人能否对小弟提携提携?”
  塞昂矜持地一笑。“别看我塞昂现在落泊地待在监狱里。其实我在外面还是很风光的。你们听说过穷人之父吗?”
  同室的三个狱友顿时露出敬畏的神情。还是那个瘦小的囚犯开口说话:“你说的是那个愿意对任何穷苦人提供帮助的互助会会首吗?”
  塞昂点点头。
  瘦小囚犯问道:“难道你是互助会的成员?”
  塞昂脸上露出兴奋的神情。“目前我还不是。但我之所以进监狱,是因为一个犯了走私罪的互助会成员被通缉,而那个人是我的朋友,所以我替他顶罪进来了。本来以他的罪名,足够判个十年八年的,但因为互助会的力量强大,我只被判了三个月。这还不说,前几天朋友托人告诉我,出狱后我可以得到尊贵的会首大人的接见,因为我帮助了一个互助会成员,为互助会出了力。也许过些日子就可以加入互助会了。”
  旁边三个人顿时露出羡慕的神色。瘦小囚犯问道:“怎么样才可以加入互助会?需要很有能力吗?”
  塞昂摇摇头。“只需要你能够找到一个互助会的成员为你担保,你就可以成为互助会外围组织的会员。经过两年的测试期,如果你没有故意做损害组织利益的事情,就会成为正式的互助会会员。如果为你担保的是小组长以上级别的人,你甚至可以直接加入互助会。”
  瘦小囚犯高兴地问:“塞昂大哥,等你成为互助会员后,能不能担保我进入互助会?”
  塞昂摇摇头,“担保者必须为担保的行为负责。如果我担保你,以后你出什么错,也跟着连累我。除非我很了解你,才会为你担保。”看见瘦小囚犯露出很失望的样子,塞昂又接着说:“你可以跟着我办事,也可以直接向互助会外围组织申请加入,互助会的外围组织加入容易些,只不过没有互助会成员的担保,必须经过五年五年的考验期才能成为互助会正式成员。其实互助会的外围组织也是帮助穷人的,只不过不能得知互助会的核心机密罢了。”
  这下瘦小囚犯和其他两个囚犯都很高兴,因为机密情报什么的他们并不关心。如果能加入互助会外围组织,一样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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