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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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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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巴结狼群的不二法宝就是逮了猎物,先躲到偏远地方,用火烤熟再送给它们。虽然我做东西很难吃,但只要吃过熟食的,没一个不喜欢我~嘿嘿,我得意的笑,狼还是很好哄的!

  我们一起捕猎,一起玩耍,有时候我还会随着狼在夜晚冲月长啸!关于狼为何对月呼啸,直到21世纪都是一个迷,它衍生出许许多多或浪漫或诡异的传说。我却迷恋上这种活动,认为大喊大叫乃抒发郁闷的良方,且无任何毒负作用!

  有次和狼王的宝贝儿子玩耍,这小家伙的爪子已经好的七七八八。玩着玩着睡了过去,醒来时,小狼就躺在我身边。我惊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是护住脖子。小狼被我的反应吵醒,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看我,然后翻个身将最脆弱的肚皮露出来,让我帮它瘙痒。

  眼泪不设防的一下子涌出来,狼都混熟了,人呢,人呢?!

  我说到底是人,终究要离开狼群的。走的那天,我不想经受离别的惆怅,决定不声不响的独自离去。谁知行出没多远,只听一声熟悉的狼啸,接下来四周此起彼伏声声狼嚎不绝于耳。一只,两只,三只。。。无数草原狼显身。狼王威风凛凛站在最高处,背逆着朝阳,它银灰色的皮毛染上一层金黄色。狼王突昂着头,引颈长啸,长长的啸声回荡在天地间。我呆楞半响,拼命冲它们挥手,然后且笑且哭的转身离去。

  无端的想起了那个永远孤独落寞的萧十一郎,想到他那首无名歌曲: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人皆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坚强执着总是与孤独相伴。

  一直暗藏心底,多年难以消解的怨恨,不满都已随风飘散。很多时候,没有对错,只是立场不同罢了。我如此,父亲如此,锦霖如此。。。

  穿越异时空,虽然失去了很多,但至少我拥有自由的心。即使迷茫过,我仍做回了自己,这就足够了。从没有过的轻松,我终于可以毫无顾虑的享受这段奇异的人生!

  所以,能活着真好!

  ========

  我怎么就这么“点正”!就在我手脚并用,手舞足蹈的和牧民笔画问路时,只见嵇健远远朝我走来。他身后仍跟着朴部那个傻大个。嵇健驻足在离我七八步远的距离,含笑上下打量。在他目光下我真想钻地缝,为什么每才见他时我总是狼狈至极?三个月与狼同居的日子,饶是我勤清洗,怕也入不了他的眼。再加上我身上的衣服贡献出去不少,东缺一块,西缺一条的,还有好多地方被小狼拿来磨牙。。。典型贫下中农形象,也许更惨!

  朴部皱着浓眉,歪着脑袋同样打量我半天,突然“啊~”的一声惨叫,张大了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看他那副见鬼的表情,我更郁闷了!

  嵇健扬起好看的剑眉,笑道:“司空小兄弟,别来无恙乎?”换上属于他们民族的服饰,站在草原上的嵇健,更显身材威岸,眉目俊朗。

  我呵呵笑了两声,心里琢磨,可让我逮到优质饭票了!

  吃饭吃饭吃饭!我无数次默念,三个月了,让我好好大吃一顿吧!

  嵇健就是嵇健,玲珑心肝,瞧出我此刻迫切的愿望,招呼人在最短的时间凑齐了一桌。一见食物,我立刻张显在狼群中锻炼出的彪悍本色,基本上二话不说直接扑了上去!朴部现在回忆归位,估计是想起上次见面时我也是一副饿鬼嘴脸,直受不了的嚷嚷:“俺说你这人是不是这几年都没吃饭,就等俺家主子这顿呢?!”

  我难得从百忙中抽出空闲教育他道:“你懂什么,我这年龄正在长身体呢!如果因为营养不良长成黄豆芽,你负责啊!”

  就听旁边“噗嗤”一声,打断了我继续耍嘴皮子。赧然低头。。。接着吃!

  虽早猜到嵇健身份不菲,但听到他居然是伦贝草原上七大部族中最年轻的王,着实让我感慨了一把!是不是这穿越过来的人都跟权贵有不结之缘呐?要不然搁以前我连见市长级人物都得看电视,来这身边都是什么王啊,大臣的。最恐怖的是,我似乎马马乎乎也凑合算是,公主!

  当天晚上,嵇健派人送来衣衫,看到那些做工精细的女子服饰,我的脸腾的红了。罢罢,反正在他面前丢人都丢习惯了!换好衣服出来,朴部早等的不耐烦,只是待他看清我的装扮,紧接着又是一声惨叫。。。

  来到伦贝草原已有数日,游牧民族热情好客,再加上我是嵇健的好朋友(?!),很是混的开。最最喜欢的是马奶酒与手扒肉。马奶酒性温,有驱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被称为紫玉浆、元玉浆,是“八珍”之一。为贵族府第的主要饮料。据说部族的王还常把它盛在珍贵的金碗里,犒赏有功之臣。

  手扒肉是将肥嫩的绵羊开膛破肚,剥皮去内脏洗净,去头蹄,再将整羊卸成若干大块,放入白水中清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大盘中上桌,大家各执刀大块大块地割着吃。因不用筷子,用手抓食而得名。我认为吃肉还是要这样吃才会爽!

  唯一遗憾的是,草原上只有贵族才会中原的话,所以我和别人交流很不方便。嵇健那家伙不知哪根神经不对,强硬要求我必须学会他们的语言。亲自捉刀当我的语言老师,还命令身边的人尽量用简单的伦贝语和我交谈。朴部没事就围着我“念咒”,念的我头晕脑涨口吐白沫!

  嵇健,I服了YOU!算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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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嗷的~一声~~~回帖撒!都8许霸王!

  另,我记得赫连爸爸的人气似乎一直很不错。。。其实说到过分,我觉得小破孩也不输别人。你们不觉得她就像只养不熟的白眼狼么?笑!
[任我遨游:美好生活]


  男人聒噪起来比女人还要麻烦!避开朴部,躲在嵇健为我准备的帐篷里(类似蒙古包),把玩着那块奇怪的玉石。

  “怎么又坐在地上?”嵇健掀帘进来,看我毫无淑女风范的坐在地毯上失笑道。

  “这个石头到底是什么材质?”我将怪石举高。嵇健笑着接过,取出火折子用微弱的火苗烤了石头一下。紧接着一股清甜的香味弥散开来。先是淡淡的花香,然后渐渐变浓,再嗅时又变的若有似无。

  我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惊奇的拿回石头,凑到鼻端,芳香浓郁沁人心肺。

  “这究竟是什么,太神气了!”我反复把玩着,那香味仿佛通过皮肤渗透进身体里。

  “美人玉。”嵇健道:“用火烤一下能保持一月。据说经常佩带此物,久而久之身体会自带体香。并且会因人而异产生不同的气味。”

  虽然十分喜欢,我摊开手,美人玉散发着幽香静躺在掌心:“太贵重,不能收。”

  嵇健道:“送出去的东西哪有再收回的理?如果还把我当朋友就拿着。”语气虽仍旧随和,却隐隐有不可违逆的意味。

  我低头想了想,笑道:“嵇兄总在我最困难时拉我一把,不记回报以礼相待。”我收敛了笑容郑重道:“种种恩情绝不敢忘,他日我定会报答!”

  嵇健也敛了笑意:“既是朋友,就不要说什么报答不报答的!”

  我不言语,只是抿嘴笑了笑。

  “对了,”嵇健道:“今天找你是因为我们要去喀什雅打猎,怎么样,一起去吧!”

  “这是当然!”我急道:“这两天学说话都快憋死我了!”

  出去打猎自然少不了猎犬和马匹。朴部牵来一匹全身墨黑,四蹄雪白的骏马,闷声闷气道:“这可是主子平日都舍不得骑的宝马——驰骋!”

  我打量此马,不愧是罕见的名驹!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极匀称、优美。油亮整洁的皮毛显示出它优厚的生活待遇。它有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被颈部的美烘托着。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对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形状很美;高昂的项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丰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适宜地结束着它的身躯末端。

  完美!

  再打量猎犬,一个个腰圆壮硕,威风凛凛!啧,有钱有势人家养只马,养只狗都是那脊背朝天,四脚爬爬中的极品!

  我发现马跟人一个破毛病,那就是地位一高就容易目中无人。我试图接近,这家伙又是喷响鼻又是跺蹄子。朴部似乎相当满意驰骋的表现,咧开大嘴嘿嘿直笑。我面无表情的盯了一会朴部,完后也咧咧嘴,眯起眼露出整齐的牙齿。朴部见状吓了一跳,我不理他从兜里掏出相熟牧民送的奶糖,捧在手心小心凑到驰骋面前。驰骋先是不屑的仰仰脖子,后忍不住诱惑上前嗅嗅,伸舌头一卷将七八颗糖全吞进嘴里,咯吱咯吱咬的滋味十足。吃完了又拿眼斜睨我,我嘴里嘀咕了两句,又取出一些孝敬它,如此下来驰骋温顺许多,同意让我上前摸它的脑袋。

  朴部一脸受到打击的表情,估计是怎么也不到,如此良驹这么容易就会被我收买!我得意的笑,狼我都能混熟,马还不是小CASE!

  嵇健好脾气的等我俩闹完,这才起程。连侍卫带随从再加上厨师侍女等等等等,浩浩荡荡竟有百十来号人。我跃上马背,余光下意识的扫视一周,接收到不少或猜忌或鄙视或不满的视线。我的身份、来历成迷。关于我是嵇健的谁谁已有不下十几个版本。不管怎么说,一个单身姑娘只身跑来投靠,任谁也要往歪处想。再加草原姑娘热情大胆,嵇健又无疑是纯金镶钻级别金龟婿,我这个疑似“情敌”算是莫名其妙的得罪了许多人!

  从嵇健的属地噶嘉到适合打猎的喀什雅,要经过我曾经与狼共同生活的无名山。说是山,其实叫土坡更加适合。离那越来越进,我竟开始莫名紧张。离开半月,不知狼王狼后吵架没,也不知道小狼伤是不是已经好利索了!脑子里全是这个,以至嵇健和我说话一句没听进去。

  就在快要行过无名山时,一声尚嫌稚嫩的狼啸声起。我的心猛的跳漏半拍。侍卫们紧张的排开架势,朴部见我楞在原地,大声催促我快走。又是一声狼啸,是小狼,绝对是小狼!!!

  我喜不自禁的引颈长吟,因暗中加上内力,声音连绵回荡!四周先是安静了一会,紧接着,声声狼啸响起,苍凉的回荡于天地间。明明阴森恐怖的叫声在我听来竟有如天籁!胸中激起万丈豪情,随着狼群一起长啸!呼啸声平地而起,直窜云霄,气势如虹,穿金裂石!

  只听“扑通”几声,除了少有几匹外,其余马匹俱都四肢发软瘫倒在地!猎犬们呲着牙,疯狂的与看不见的狼群对吼。人群也乱了起来,侍女中已有人受不了开始惊声尖叫,登时乱成一锅粥!

  我却觉得开心到不行,坐在驰骋上抚掌哈哈大笑!

  笑着笑着就觉得气氛不对,转头一看,大家犹如看怪物般看我!嵇健仍保持着大将风度,只是看我的眼神多了平时没有的玩味。见我看他,竟冲我挑起眉毛,似笑非笑。我心虚的哈哈干笑两声,慌忙扭过头,彻底老实的坐马背上不出声了。狼啸声渐渐停息,大家继续前行,只是气氛冷到暴!

  我一抬头,就能看见有人偷瞄,他们一和我对视上,立刻低头。我后悔的拿手捂住脸,哎,真是不记改,又得意忘形了!

  还好大家打猎的兴致并未被刚才搅乱,一天下来收获颇丰。在打猎的过程中,我积极与大家培养阶级感情,慢慢又融洽起来。晚上回到噶嘉,据说会有篝火晚会,我的心又开始飘啊飘啊,硬是从朴部那连哄带骗借来一些小号的男子服饰。

  篝火晚会开始,我换上男装,混迹于狂欢的人群。看见有勇士摔交,二话不说撸袖子就上,高兴就由得他们将我摔在地上。不爽了跳起来一个背摔,将那些大汉扔出老远。随着这些日子的勤加锻炼,我对于自己的内力掌握有了长远的进步,已能做到控制力道大小伤不着人。

  光跟那些五大三粗的男人一起太无聊了,我甩开他们的纠缠,笑眯眯的混进女子阵营,快快乐乐地和姑娘们混在一起。好歹我也不算丑不是!玩的兴起,热情胆大的拉起我跑到篝火旁,围着我跳起她们特有的民族舞蹈。抖肩,甩水袖,张扬的笑脸,爽朗的笑声~我一开始像个扯线木偶,跳起舞来僵硬的像个机器人。逗的一群姑娘哈哈大笑。不过能逗美女开怀,也算功德一件!

  嵇健和朴部找到我时,我正左手滋滋流油的烤肉串,右手上佳美味的马奶酒。边哄那些女孩等会再找我跳舞,边恐吓那些男的再敢纠缠就给他们扔飞了!

  看到他们找我,慌忙三下五除二将手中美味狼吞虎咽吃个干净。从美丽姑娘处借过手帕,擦干净嘴脸才走过去笑道:“有事?”

  嵇健强忍笑容,看着我直摇头。

  至于朴部他的表情就比较值得研究,我不清楚他到底是想暴走还是想晕倒。可怜的憨直汉子,天天跟我一起大概不太适合他。。。

  这个时候似乎应该装傻,于是我挠挠头,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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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剧情发展,我这人钟情不按牌理出牌,希望大家能跟的上我这混乱跳跃的思维。。。哈哈,哈哈!

  至于小破孩的性格,汗,大家请看文案简介,说的很清楚了。不过似乎还应该加上一句,“养不熟的白眼狼”,对她再好,她该干什么还是会去干什么。。。

  看多了女猪或万能,或天真,或善良,就让偶写个BT缺心少肺的吧!笑~
[任我遨游:惊变]
自己也没想到,在伦贝草原上一住就是大半年。经过嵇健坚持不懈的英明教育,我已经可以用简单的伦贝语和人交谈。换上他们的服装,举手投足颇有半个伦贝人的味道。

  我喜欢骑着驰骋在草原上策马纵横,那种感觉就像是在飞翔!我喜欢和伦贝勇士们毫无顾及的喝酒吃肉,开着不荤不素的玩笑。我喜欢和热情的姑娘们一起跳舞,一起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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