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加明王 作者:左加明王(起点2013-11-26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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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加明王 作者:左加明王(起点2013-11-26完结)-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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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着好东西了。桃兵的祖父是准备用来做传世之宝,只是有一个问题,这表针从买到之后就没走过字,一直停在六点半。
  看时间差不多了,桃兵站起来提了提嗓子,道:“大家听着,今天是弓箭手部队第一天训练,导师也就是我当年的恩师,箭法是出神入化,希望大家好好的向他学习。”
  他自己是挺得意,不过下面的人可不这么认为。以桃兵的实力,别说他师父的,就连他祖师爷恐怕也没人会放在眼里吧。
  看着大家怀疑的眼神桃兵很是委屈,想不到自己学艺不精竟然有辱师门。桃兵的师父叫后晨,据传说是后翼的传人。曾经是一个龙骑弓箭手他的箭法绝对高超,这是唯一一个以箭传世的龙城族人。但是龙城并不喜欢弓箭手,所以家族也越来越没落了,到了后晨这一代基本上已经在龙城里失去了地位。
  虽然说如此,但后晨也是觉醒了四魄的高手。在军中还算是个上慰,负责弓箭后勤部分的人才培养。虽然自己毫无余力的传授自己的惊世箭法,但是弓箭后勤部分的人别说学会,甚至连拉弓都是个问题。不得志的后晨只有每天用酒的发泄自己的不快。
  桃兵正郁闷着,忽然从外面走进来一个高人。说他高人不假,足有1米9几的,这绝对够高。身体挺威武,长像挺猥琐。由其是他那眼神,和加明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身着简单的布衣,头发稍稍盘起,一副有文化流氓的装扮。
  “这帐篷太小了点吧,不知道能不能放得下八个菜两坛酒?”这高人一进来就问了这么一句话,大家一听倒是挺高兴。他的意思不就是要请大家喝酒吗?
  桃兵立刻迎了上去,道:“小是小了点,不过放这些东西应该是没问题。”
  “哦,那我就不客气了。‘呕…………’”哎呀,这一吐,最惨的就是桃兵,正对那位高人,喷得满脸都是。都变成个人肉盖饭了,那闻道也是相当的出位。一行人立刻撕烂帐篷跑了出去。
  出去后,大家躲在离帐蓬不远的地方,看见那高人很满意的从里面出来。见到大伙还挺高兴,走出来打招呼:“感谢感谢,在下告辞,各位就不必送了。”
  …………经过短暂的几秒沉默,加明开口说话了:“他到我们帐蓬就为吐来的?把我们当厕所了?”
  虽然表现的挺有礼貌,但行为太过分了。加明等人立刻冲了上去,罗烈捡了根钢管,露出手臂上奇怪的纹身,好一副黑社会的样子。
  朱西则是甩着一把蝴蝶刀,那动作绝对称得上小太妹。
  法空则是拿起了十大兵器之首——折凳,不但杀伤力极强,而且方便藏于身体的各个部位。与板砖不同,折凳有把,能更好的借力。哪怕被抓之后,也并不属于凶器的范围。
  加明最狠,拿起前天的酒瓶往脑袋上一碰…………好大一个包。
  “呜~~~好痛,你们先上,我随后就到。”
  罗烈第一个冲上去,搭住那高人的的肩膀,抬头挺胸,道:“兄弟,这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今个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不然我让你整着进来,散着出去。竖着进来,横着出去,白刀子进来,红刀子出去。”罗烈的身上是一米七八左右,望着那高人有一种仰望苍穹的感觉。
  高人反应了过来,问道:“你们是想人多欺负我人少?想打群架?”
  加明一见这高人有一点害怕,自己的勇气了跟着跑了出来。冲到他面前,把头尽力往上仰,勉强能看见他的下巴。剑指向上,道:“怕了吧,我们就人多欺负你人少怎么了?你看见我头上的这个大包了吗?就是用这个酒瓶砸的,我看你怕不怕,我吓死你。”
  这高人倒是不慌不忙的拿出一个黑色号角轻轻一吹,声音不大,但是非常低沉。这声音虽然不大,但穿透力极强,要说能传到龙城内去,也不会有人怀疑。没等加明有时间思考,不知道在哪跑来了几个奇怪的龙种,整停在那高人的后面。这些龙种长得挺奇怪的,虽说龙城到处都是龙种,但这九个人骑的龙种还真没见过。但它们都拥有龙头,所以加明判定这绝对是龙种。
  仔细一数,有九只龙种,九个人。头带黑纱,身着黑袍,脚穿马靴。腰间一把半月斩马刀,背后震天长弓,十八个箭筒。身体其它地方被档住,但拉着马绳的手却在外面。可以清楚的看见那精质的皮手套,上有外翻的倒勾刺鳞,这要一拳打上去至少掉半块肉。右边马靴上还有一把匕首,隐隐泛着蓝光。这几人虽然只是骑在龙种之上,不过能看得出来,身高都在两米开外。
  这九人骑的是‘九子珍兽’之一狴犴,按体型看应该是2代的狴犴。‘九子珍兽’囚牛、睚眦、嘲风、蒲牢、狻猊、霸下、狴犴、负屃、螭吻。都为二代真龙,虽然形态与真龙相差甚远,不过血统纯正,全是初代真龙所生。而且九子珍兽要比普通的二代真龙更强。
  珍兽们四只龙蹄留有一股云气,应该是刚才加速跑过来的残留。而最可怕的就是这些珍兽和他们的主人都向前面这个人低头问好。
  不需要多作解释,这几个人是风尘九骑,就算是没见过,听传说也听过吧。前面的人应该就是任初九了,和自己小时候相比,任初九的样子变了挺多,加明起初还没认出来。但看见后面的九个人之后加明立刻就想起了这个人的身份。想不到在这里遇到了,还产生了摩擦。记起养父的那句话,惹谁也别惹任初九。脑袋上那个汗啊,把衣服都打湿了。
  任初九把号角放回腰间,向九位手下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先别动。随后又转过身来问道:“我这人最喜欢打群架了,而且最佩服以多欺少的人。来吧,我保证不还手。”
  

第四十二章 九叔
更新时间2013…1…31 13:39:55  字数:3300

 不说后面风尘九骑所带给一行人的震撼,单是任初九浑厚内力说出的这几句话大伙也不敢动手啊。除了加明其它几个人还根本不认识任初九,但是也不至于傻到向这种危险人物挑战,所有的人都尽力往后退。其实任初九也只是想吓一吓这群年轻人,如果真要动手,恐怕这些人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直接被群体秒杀。
  看前面的人沉默不语,任初九可忍不住了。推胳膊挽袖子,一脸无所谓的道:“你们要不上那我可就要上了啊,唉~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谁要是被打死了打残了可别怨我。”
  听了任初九的话所有人立刻魂魄出体,罗烈的紫色的邪魄,法空的深宗色土魄,甚至是平时最低调的朱西的红色的炎魄出了体,虽然藏在背后,不过加明也可以清楚的看见。
  接下来的事让他们完全失去了战意,任初九,六颗脑袋一般大的武魄和一颗龙魄从身体里冒了出来,但让人震惊的画面才刚刚开始。七个魂魄开始不同程度的龟裂,像是被敲碎的蛋壳一样,裂痕开始一点一点的往上蔓延。最后只听‘砰’的一声,六颗武魄化为六把利剑。最让人意外的是龙魄里竟然冒出来身一条金龙,绕着任初九的全身,双抓安放于他的肩头,用一种近乎看破一切的眼神盯着前面一群人。加明当然不知道,这是魂魄的另一个形态,叫破茧。只有到一定实力的时候魂魄才会显现出这种形态。
  武魄这些人并不陌生,其实也并不算好的属性。就是力量,速度,冲击力。是最鸡肋的魂魄,和别人的元素属性相比确实要差一些。但像任初九这样已经破茧成剑的武魄那可是了不起的东西。想想被一团火撞一下和被一把剑捅一下,那感觉完全不一样。
  魂魄可以说就是一个茧,里面孕育着什么谁也不知道。要达到一定实力之后,可以让魂魄附着成某种兵器或者装甲之上,让魂魄拥有实体,这叫作凝魂。其实这种情况于坐骑融魂的感觉挺像,但是这样是非常浪费金钱的。
  找一把好剑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要想凝魂的话,还需要一位凝魂师在旁帮助。在凝魂之后这把剑会完全消失,主人在召唤的时候魂魄才会显现出这把剑的形态。
  凝魂师这个职业非常的赚钱,帮助别人凝魂一次那钱可就是大把大把的来。而且凝魂所需要的一切材料费用都得雇主出,那可是一笔不小的付出。普通的刀剑只需要简单的凝魂阵便可以凝魂成功,但对于有灵气的宝刀利剑来说,可就不是那么容易。需要压制它的灵气,让灵魂可以成功的附着在上面。越是强大的兵器所需要的凝魂阵越大。若是有剑灵,刀魄的神器,那可就不是一般凝魂师所能成功的了。
  所以普通的刀剑所用的方法就是灵魂附着,强大的神器就需要封印在魂魄里。而封印的法阵,和所需的材料都是凝魂师代代相传,而且是口传心受,从未有过文字的的记载。
  相反,凝魂师这个职业,还有一个叫封魂师的职业,工作性质完全相反。凝魂师是将物品封印到魂魄里。而封魂师则是将魂魄封印到物品里。被封印的魂魄将会和主人完全隔断关系,使主人那方面的能力完全丧失,虽然一脉相传,但敬畏程度有天地之别。
  这样做还有一个坏处就是相当损耗真气,但对于任初九这样的高手来说,已经完全不在乎了。破茧就像魂魄出体一样简单。这种形态甚至加明在自己养父身上也从来没有见过。魂魄在凝魂之后,便有了实体。对于没有凝魂的魂魄来说,再强也不如凝魂在一个垃圾武器上的魂魄厉害。毕竟人家有了实体,而你只是虚幻的属性。
  再看任初九的那六个凝魂的宝剑,是一个套装,白玉、黑辰、青雷、紫电、碧水、血狱。还差两把,分别是邪念、正气。这正是传说中女娲用补天的五彩神石加上天地二魂,和一分天魔邪气所铸的八色宝剑。现在已显其六,恐怕另外两把也在任初九的手里。如果任初九的修为再高,觉醒所有的魂魄,加上这一绝世的‘补天套装’那天下绝对无人能出其右。哪怕是魔兽族长也只能干瞪着流口水。这些神兵哪怕得其一把也能称霸此乱世,现在竟然全部在任初九的手里,他的变态程度可想而知。
  加明现在算是明白了,难怪老爹一直提醒三个儿子千万别惹他。王富贵现在的修为一魂七魄,也就是说王富贵的修为要比任初九高出一个档次,但是任初九能与王富贵抗衡,虽然最后的胜利者还是王富贵,但是和其它七魄修为的人相比,任初九已经算是非常了不起了。如果再多觉醒一魂的话,王富贵铁定不是他的对手。
  凝魂这种神兵利器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只要人死之后,凝魂的剑宝会从魂魄里跑出来,并不是完全消失。所以拥有这个等级的神兵利器自然是会成为大家追杀的目标。只是任初有这种实力,恐怕没人敢来抢吧。
  龙魂是不需要凝魂的,龙魂天生就像一个卵一样。到一定实力破茧之后自然会形成一条金龙,它的战斗力可不比神兵弱。这也是为什么任初九觉醒了七魄,却只凝魂了六把宝剑的原因。
  加明倒是没有召出龙魂,反而是径直走了过去单膝跪地,道:“姪儿王加明拜见九叔,我乃是王富贵第三子,王加明。”
  其实加明这个时候也不敢确定会不会有用,在养父那里得知任初九脾气怪异,就算自己说出身份也不见得会有救。但这是唯一的办法了,实力相差太远,根本没得打。如果能拉点关系的话,没准还能保住命。但如果任初九不给面子,那自己就凭着这段距离尽力给他一击,好让同伴有机会逃走。不过这个机率是低之又低啊。
  听了加明的话空气中的杀气顿时消散,任初九的几个武魂也随之消失不见。就剩下一只金龙傲视着周围的一切。看着身前的加明脸上浮现出了微笑:“原来是二狗子的种,难怪敢在我面前叫板。你小子跟我过来一下。”任初九径直拉着加明跑进了树林里。
  直到这个时候所有人才放下心中的那一块大石头,知道有些关系了,自己这条命算是保住了。不过所有人暂时还都不敢动,就算任初九走了,前面的一小队龙骑还在,虽然不知道他们是风尘九骑,不过那股气势是绝对不能够小瞧的。
  虽然听到任初九这样叫自己的养父,不过加明的心里却并没有一点得不高兴,反而是一震狂喜,据加明所知,敢叫王富贵二狗子的人只有两个,第一个就是养母婉云,每次她在生气的时候都会叫这个名字。另一个就是城主龙傲天,虽然王富贵会表示不满意,但确实一种关系的证明。既然任初九能叫出这个名字那就证明两人的关系确实是非常好。毕竟是结拜兄弟,任初九的脾气再怎么怪,也不至于会去杀自己兄弟的孩子。
  加明知道,任初九会给养父一些面子而不会去为难他,所以算是安全了。到了树林里以后任初九笑着拍了拍加明的肩膀:“小子,我这次是专程为你而来的。听说你第一个觉醒的魂魄是尸狗魄,而且是一颗龙魂是是不是?”
  加明自然不敢有隐瞒,立刻亮出左手的龙魂尸狥魄,回答道:“九叔消息果然灵通,我才刚觉醒两天就被你知道了。”
  “九叔?这个名字我喜欢。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来找你吗?”任初九微笑不变,但神情却带着些许严肃的味道。
  “这我自然是不知道了,还请九叔明示。”加明其实大概也有些了解,故意这样说话。龙城的人口达到两千万之前多,但拥有龙魂的人却只在10个左右,说这是百万分之一的机率也点也不为过。无论哪个国家,只要有这种魂魄立刻都会被重用,更何况自己才觉醒一魄而已,如果像养父拥有两颗龙魂,那可就是另一个传说了。
  任初九转向一边,双手擦肩说道:“你小子运气太好了,觉醒的第一个魂魄就是龙魂,而且还是尸狗魄。如果运气再好一些的话没准能拥有两个甚至是三个龙魂。况且你是二狗子的儿子,所以你这一份战斗力算是个潜力股。所以特意来看一看。二狗子那些破烂凝魂装备能和胜我一筹就是因为他比我多一个龙魂,而且比我多觉醒一颗命魂爽灵。如果你拥有两颗甚至三颗龙魂的话,那你的能力将在我俩之上。哪怕紧有一颗龙魂,也是龙城的一大战斗力。”
  加明也是脑袋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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