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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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医-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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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老人突然笑问道:“小子,发现自己有什么变化了吗?” 
  “变化?没有啊?不就是比以前黑了一点吗?”王晓斌细致打量自己的身子迷惑地答道。 
  自打被老人救了后,老人就勒令他只许穿着小裤头。当然了,这地热热烘烘的,如果还把早先的全副武装给武装起来,不热死也给闷死了。只是这种穿着,冬日艳阳一起,难免被晒得黑黑的。 
  “没发现别的变化吗?”老人继续微笑着问道。 
  “哦,头发长了?胡子拉茬了?”王晓斌奇怪地反问道。因为他已经极其仔细地打量自己,实在没有发现有什么太大的变异。 
  “他娘的,白痴,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答应收你为徒!气煞老夫了!”老人气得大跳,哇哇大叫着。 
  “啊?难道我有什么巨大异变发生了吗?”王晓斌依旧迷惑不解。 
  “小子,去把衣服拿来穿下看看……”老人已经气得一佛朝天,二佛升天了,无可奈何地大叫道。 
  “哦!”王晓斌连忙翻出自己的衣服,结果往身上这么一套,就发现变化了。 
  “我长高了?”王晓斌望着自己原本合身的上衣变成了马戏团小装,而裤子则变成七分裤,军靴无法套进去的滑稽样,憨笑着问道。 
 
 
 
  
第七十二章 蚂蚁唾液,贼娘神奇
 
  “白痴,你真当我下的是毒药啊?要是毒药,你十条命早去了九条。小子,我可是医生,比两个老不死厉害得多的医生。”老人高叫着。那模样似乎狠不得爆打王晓斌一顿。似乎在说,真是太不可教了,也不知道那里蹦出来的野孩子。 
  说完后,走进王晓斌的身边,这里拍拍,那里拍拍说道:“小子,那些个药,不仅使你感觉到身体肿胀,更重要的他从骨子里头再造你的身体。现在,你已经彻底改模换样了。就说这个头吧,怕也比原来高上了十来公分。” 
  王晓斌一听,连忙从野外生存工具翻出卷尺,一量,乖乖不得了,真的比原来高了十来公分,现在可是标准的俊男身高了,要是一副俊俏的面孔可就不得了,准保一世界级男模。 
  “哈哈,小子,傻眼了吧?哼,我就这点能耐,小子看看你残废的左手。”老人望着已经重新脱光了衣服的王晓斌道。 
  “左手?不还和以前一样吗?残废着呢,没感觉……”边说边抬起自己的左臂细致地打量起来。 
  就在这当口,只见银光一闪,转瞬一阵钻心的疼痛便痛遍了全身。 
  “啊?!”王晓斌尖叫着,右手捂着左手的伤口,不解地望着手拿一把泛着寒光银刀的老人。 
  “小子,给我坚持住,这点个苦也忍不了,以后也就别活了,趁早给我死去好了。”老人眼中突现出一团寒光,把王晓斌的尖叫声给堵了回去。 
  “小子,明白为什么这个月你全身软绵绵没有力气吗?不明白吧?哼,真他娘的蠢,这一个月时间,我调整了你的身体机能,筋脉拉长弹性有所丧失,自然如此了。对了,你最好给我闭嘴,要是吵到了我,一不小心我接错了筋那你的左手可就变成了虾米,管保终生弯着。”老人嘴中威胁不断,手头也不含糊,不知何时,一把银色的小镊子已经握在了老人手中。 
  “小子,是个爷们就给俺坚持住。是有点痛,可还不至于死人,拿点爷们气概出来。”老人小镊子轻轻一挑,王晓斌左手手腕延伸到内肘处便划出了一道深深的口子。 
  “妈啊?这仅仅是痛吗?要人命啊!”王晓斌强忍着左手小臂传来的痛苦,可最终还是忍不住,眼泪刷刷地流了下来,忍不住抗声道。 
  “奶奶的,小子,我不是谢正平,也不是宋德文,我的话从来只说一遍,给我老实忍着!”老人用手轻柔地揩去王晓斌眼角泪水,然后正色地吩咐道。 
  “人体体内四条主筋,分别贯穿着四肢,你断了左手主筋,尚幸并不严重。小子,主筋弹性巨大,古人就拿动物筋用来做弓弦,由此可见一般。一般来说,基于筋脉的弹性,只要能在膝盖,手肘处找到筋就可以续断起来,可如果找不到那就不用连了,因为就算连了,也是残废了。你还好,没到手肘。”老人一边用小镊子生生地王晓斌小臂口子里翻腾着,一边跟王晓斌说道。 
  “师傅,您……您这镊子没消毒吧?啊,您的口水也喷到伤口里去了。这样就是好了,也会破伤风的。师傅……”王晓斌欲苦无泪,明知不会发生,却仍然象模象样地大叫起来。 
  “白痴,给我老实点。冰天雪地的,鬼的细菌能存活啊?口水,那可是愈合伤口的良药,别人想要我还不见得给呢,知足吧……”老人翻着白眼,骂骂咧咧道。 
  “哦!”王晓斌无言以对。 
  “白痴,继续听,要再打断,可就别想学了。”老人狠骂道。 
  “首先,我花了一个月时间,让你体内四条主筋发软,降低弹性,当然了这很危险,弄不好就永远无法回复弹性了,你也就成了活死人了。不过我嘛,可是鼎鼎大名的人中三杰之首,自然不会发生这种低级错误了。哈哈……” 
  “哦!” 
  “好了,现在将主筋续断归位。小子,喜欢蝴蝶结还是古罗马马绳结?”老人调侃道。 
  “师傅啊,天啦,血……血快流光了,再这样下去,我会失血过多死掉的。”王晓斌那有心思跟他鼓捣,只乞求他老人家赶紧给结束了。虽然这时他手臂只仅仅是流了一点点血,可他还没法子去跟老人讨论到底该系个什么结,这是连筋,可不是系鞋带。 
  “哈哈!小子,死不了的,你不喜欢花样啊,那就最普通的好了,不好看可别怪我哦!”老人笑着,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法,竟用小镊子把断掉的手筋给重新连到了一起。 
  “完了?!” 
  “早着呢。小子,处理缝合也是门学问。哼,你脸上那伤也处理得太烂了,如果当时处理得好,日后恐怕也就只有道淡红印吧,可不会像现在这样这么大伤疤。小子,看清楚了,这可是蚂蚁唾液,哦,对了,想知道我是怎么收集的吗?”老人拿出一小瓶晶莹粘稠的液体说道。 
  “啊?蚂蚁唾液?蚂蚁才那么点大,可怎么收集啊?”王晓斌目瞪口呆。 
  “蠢材,用蜂巢放置在特殊容器里,蚂蚁一过来咬不就流出口水了?蜂巢可不融于水,还能凝聚水呢,这一瓶子嘛,可化了我四年,便宜你小子了。”老人一面笑着,一面已用细线将王晓斌手臂的伤口给缝合了起来。然后倒出两三滴蚂蚁唾液,用手指揉在王晓斌伤口上。 
  “好了,很简单吧?哈,对了,你脸上的伤疤我可处理不掉,不过我看留着也是蛮有个性的嘛,就不用弄掉了吧?”老人打趣道。 
  “哎!”王晓斌深吸了几口新鲜空气,耷拉着脑袋无语。 
  大约用去了1/4瓶蚂蚁唾液后,半个月后,王晓斌的左手可以自由伸握了,而且左手小臂处被银刀划过的地方一点疤痕也没有,似乎从来没有拉过口子一般。 
 
 
 
  
第七十三章 去他娘的,妇人之仁
 
  伤是好了,可一切才刚刚开始。新一轮折磨又开始了,成为了鼎鼎大名毒医的徒弟,不学两手防身招,说得过去吗? 
  “小子,拿去给我好生背熟了!”老人丢过来一本薄薄的线装书,高声命令道。 
  “哦!”王晓斌打开书,差点当场晕倒。里面的字倒还勉强认识,虽然是时代久远的小篆,如今应用不广,可在美国练书法的那些日子倒也识了不少。 
  “那是药方,全都是毒药,要是你小子学会了,至少也有我三成能耐了。好好学吧……”老人语带自豪地说道。 
  “哦。” 
  沉默!老人说话时,最好沉默。老人说了,他以前就是话太多了,而且不分场合,虽然对陌生人话不多,可对熟悉的人总是无话不说,言多必失,终于招来了杀身之祸。话是内心世界的一种表达方式,可能真实,可能虚伪,但无论是真是假,总有对有错。因此与其滔滔不绝唠叨,还不如语出惊人一语道破玄机。 
  “大师傅啊,这里可都写的是药方啊?可有的药品为什么又是这个散那个丸的啊?”论资排辈,老人既然是宋德文和谢正平的师兄,自然是大师傅了。可惜这称呼,怎么听怎么象叫食堂的打菜工人。 
  “哦,给,这个也要背,你不说我倒是忘记了!哎,年纪大了,就这记性!”老人立马又丢过来一本厚厚的药书,里面虽然同是药方,可都是由单纯的药草构成,比方才的那本薄薄的药书容易懂多了。 
  凡是学习,只要掌握了规律,懂得了如何去读,就自然很快便懂得内中精髓所在。王晓斌本来就有一定基础,于是他专挑自己不懂的看,没日没夜的研读,完全没有注意外界时间的流失,沉迷在药方的海洋中自我陶醉。 
  就这样,三个月又过去了。老人把王晓斌叫过来,笑道:“小子,来,让我考考你。” 
  背书可是拿手好戏,这么多年的锤炼,那还能出漏子?于是王晓斌抬头说道:“大师傅,尽管你考。” 
  老人笑了笑,随手拿出一粒已经调配好的药丸问道:“小子,这是什么药?成分又是什么?” 
  “这……”王晓斌当场傻眼。怎么能随便拿一粒药就问成文呢?他王晓斌又不是药物成分分离机,咋能知道的呢? 
  “你看,学艺不扎实吧,还口气狂妄,给我重学。蠢材,看到药丸时,要用掌握的知识试着去分析味道的差别,颜色的差别,还有大小的差别。这中药啊,只要单个药材的份量不同,自然味道和颜色也是不同的,如果用药不同,大小也是有区别的,哎,小子,得用点心啊……”老人气不打一处,高声训斥道。 
  “是!”王晓斌回答得很利索。这错也实在太离谱了,一不小心竟然落了个纸上谈兵,这治病救人的可不行。 
  于是,老人又满意地望着重陷入知识海洋的王晓斌,有时候莫名其妙地笑着。此刻,老人总算明白了,为什么那两个师弟会收这个看起来没有什么天分的年轻人了,不简单啊,这世道还能有如此勤奋好学的,实在不多了。要知道天分多了去,可成才却没有几个。 
  经过打击过后,王晓斌可往死了用功,每个药方,王晓斌都会亲自配置药丸,从汤药到药丸,从味道、颜色、大小上进行比对和研究。 
  当然了,这期间还多了项任务,锻炼身体。老人撂了下话来,只要身板骨好,打架斗殴你就是能手。 
  为了这,王晓斌还特地问过老人:“大师傅,现在社会是讲法律的,跟你那个时代不一样了。打人伤人都是犯法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小子,你脑子糊涂了还是傻掉了?那些个伤害的人,可有受到法律制裁啊?”老人不屑地说道。 
  沉默,无语。于是每天清晨和傍晚,总可以在原始森林中看到王晓斌的身影。要么跑圈,要么蛙跳,要么就是砍柴了…… 
  就这样,又过去了两个月,大兴安岭转入了夏季,天气渐渐热起来。原始森林灵动跳跃的一面展示了出来,各色各样大大小小的动物都出来溜达了,一片繁荣景象。而就在这个时候,王晓斌也终于可以熟练地分辨出药丸的成分。就算在各种药材味道充斥的木屋中,王晓斌仍然不会有任何差错,那些个药方的名字、成分、用途、颜色、味道、大小就如同他自身体内的细胞一样牢牢地融入了王晓斌的脑海中。 
  “小子,差不多了,接下来得学如何接骨了。今天你就去抓只兔子回来吧”老人考察了一遍王晓斌后,满意地吩咐道。 
  兔子抓多了,自然是容易抓。这些日子烤肉吃得最多的可就是兔子肉了,当然大多是王晓斌给逮的。就别说兔子,想抓个野猪也是可以的,老人养的阿狗可不是吃素的,剽悍霸道得很。 
  没多久,王晓斌就抓了两只灰兔回来。壮硕的古铜色肌肉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 
  “喀嚓!”老人结果兔子后,干净利索地把兔子的四肢给卸了下来。在中医里头,这一手叫卸骨。 
  “大师傅,这样不太好吧?这可是虐待小动物啊?”王晓斌不忍地提醒道。虽然吃到肚子里的兔子没有两百也有一百了,可毕竟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吃还可以,像老人那样虐待可就难办了,也看不过眼。 
  “白痴,妇人之仁。这叫学习,学习懂吗?那我问问,用小白鼠做实验和用兔子有什么区别?哼,仔细看好了……”老人气得大声呵斥。 
  “哦!”王晓斌唯唯诺诺,无言以对。 
  “人体骨骼是按照一定排列方式排列,如果你可以熟练掌握,甚至闭眼也能弄明白骨骼的排列方式,那你就可以出师了。一般来说,人体最容易发生脱臼和骨折的是四肢,那就先从这里学起吧。慢慢学吧,有你忙活的……” 
  “大师傅,拿兔子做实验,还是有点残忍吧?”王晓斌低声嘀咕道。 
 
 
 
  
第七十四章 人若无情,不如猫狗
 
  “白痴,真不知道你还是个男人不?给……”老人把手中兔子丢给王晓斌径直离开了。 
  哎,没法子啊,这徒弟啥都好,可就是心太软。虽然不是什么坏事,但未免容易受伤。老人气极无语。 
  有关人体的骨骼排列方式,王晓斌早在美国时就掌握了,虽然他当时并不清楚跟搭脉针灸有什么关联,可还是拗不过宋德文,给乖乖学了。不过现在看来,还是有些用的,多学点总是没有错的,今天没用的,指不定明天便派上了用场。 
  动物骨骼和人体骨骼虽然不同,但骨骼的排列方式却是相同的,对中医的摸骨来说,两者是相通的。 
  “小子,你记主了,好的接骨师,可以在病人完全没感觉的状况下把病人骨头接上,然后再辅以药物治疗就好了。” 
  “喂,蠢材,那是骨头,可不是木头,你的手法那么重笨,能接得准吗?想扭断它么?” 
  “白痴,完全接错位了,重接……” 
  “怎么摸骨的啊?难道就没有摸出两根骨头中间的小骨头吗?白痴,你这样搞还得了吗?幸好是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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