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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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 第2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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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是最严苛的评判,也不得不承认,雪特人的多嘴、夸张、吵闹,为说书增添不少色彩,但是,原本的说书先生,却对这群不请自来的同行,怒目以向。理由无它,由于雪特人的大量加入,说书者从此也被归入下九流的低下行业,对于原本从事此业的其他人种而言,这当然是无妄之灾。
  被有雪这么大声一嚷嚷,兰斯洛连忙扯低帽子,和源五郎一起低下头,暗骂雪特人蠢货。但附近客人见到有表演可看,纷纷转向注意那边。
  有雪见到另外有听众,更是精神大振,整整衣冠,摆出一副说书先生的模样,挑张桌子坐下,用汤匙把桌上的陶碗敲得叮当作响,扯开嗓门放声高歌。
  “左手碗,右手匙,响了个叮当来说话,别的段子今日不消说,就来说那个老啊老南唐──”
  停了停,有雪依足规矩,站起来向听众作了个四方揖,赢得不少回礼喝采。
  “说南唐,道南唐,金莲宫娥好辉煌,可偏生了个李后王,落得国破又家亡──得儿隆咚飘一飘,得儿隆咚飘一飘,得儿飘得儿飘──”
  有雪敲打碗盘,引吭高歌,以吟游诗人的标准来看,他唯一的长处就只有声音大,至于五音不全、荒腔走板,自是不在话下,反正歌词具有爆炸性、带动性,客人听得眉飞色舞,哄堂大笑,也就是了。
  人的个性多幸灾乐祸,有雪的缺德歌词虽然让一些客人为之喷饭,可是由他唱来,周围听众还是张口大笑、鼓掌不绝。兰斯洛为之一呆,却是没想到这矮胖子还有这手说唱绝活。
  人群中有知道李煜事迹者,听了这嘲讽意味极重的歌词,暗暗摇头,有些人甚至变了脸。但雪特人天生缺德,众所周知,他若说书说得谦逊有理,哪反而是奇事一件了;见旁人听的高兴,当然是谁也不会出来冒此大不讳。
  为了增加说书的趣味,说书人往往杂用诸多技艺开场,或配合连环图,或唱些小曲,又或鸣奏乐器,五花八门未足而一。有雪虽只是对兰斯洛说说典故,并非当真说书,却也以花鼓击乐来带起开场,算是雪特人最常用的开场俗套。只听他高哼最后一句,尾音特别拉长……
  “说李郎,铁胆好儿郎,英姿不凡神剑无双,秦淮河畔威名扬,赢得──赢得──赢得绿帽乌龟大王八──”
  他刻意将“赢得”的音抬的高高,吊住听众的胃口,当人们引颈盼望时,这才猛地快速滑下来,“乌龟大王八”之声绕梁不绝,在哄然大笑中,场面整个热络起来。
  有雪喝口茶,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话。
  “说起这李煜啊!本是艾尔铁诺南方小国,唐国的第一王子,拜在陆游的门下,天生便是个用剑天才……”
  有雪仔细道来:李煜是王侯之身,从幼时就展露出惊人的剑术天分,后来拜入白鹿洞门下,立即蒙宗师陆游赏识,亲收为徒。
  少年气傲,加上艺成后未逢敌手,李煜得志之馀,行为难免失之轻狂,而唐国国主为了抬高儿子名气,决定在传位前举办比武招亲。招亲的一方,是出身名门、号称唐国第一绝色的美人,也是原本预定的王子妃,与李煜相恋已久的爱侣。
  本来的算计是,大陆上年长一辈的高手,不会参与此事;李煜在年轻一辈中几乎无人能敌,自然能顺利抱回美人归。
  事情演变一如预料,不少年轻贵族、武者慕艳名而来,却没人能在李煜手上撑过三回合,输得凄惨。然而,当李煜得意地将艾尔铁诺三王子一脚踢下擂台,祸根便由此种下。
  在婚礼举行的前日,白鹿洞的师兄造访,李煜不疑有他,与之大醉一场,待得醒来,已被废掉武功、手脚筋脉,沦为阶下囚;艾尔铁诺的军队同时攻破城门,唐国于焉覆灭。
  江湖传闻,李煜在狱中被痛加折磨,弄得人不人、鬼不鬼,蛆一般模样,而艾尔铁诺最后仍不敢对这天才掉以轻心,赐药毒杀其于狱中。
  有雪一轮述说,讲的是武林秘辛,也是大陆要事,早把满堂客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在场听众大半都曾听闻此事,但多只知个模糊轮廓,而李煜事迹在艾尔铁诺又被下禁口令,所知有限,此时听有雪加油添醋地说来,个个喟然而叹,觉得实是人间惨事。
  兰斯洛则关心起另一个问题,悄声向旁边问道:“那美人呢?不是还有个美人吗?”
  源五郎摇摇头,低声道:“亡国妾妇,哪有什么好收场?国家都亡了,美人当然进人家后宫了。”
  兰斯洛叹了一声,点头道:“这样啊!唉!难怪叫做乌龟大王八了,死了还戴绿帽,李小子真是死不瞑目。”
  源五郎闻言摇头,苦笑道:“如果就这么死了,那倒是干干净净,艾尔铁诺鸿福齐天。”
  兰斯洛愕然道:“怎么李小子没死吗?”
  他这句话声音稍大,另一边的有雪仿佛回应一般,道:“自然没死。非但没死,两年后,那李大公子重出江湖,也不知得了什么奇遇,一身剑术,只比未伤时更厉害,把祖传的青莲剑歌练得出神入化,立刻闹了个天翻地覆。”
  听众晓得接下来的是精彩部份,连忙屏息以待。
  “李大公子一出江湖,立刻潜入艾尔铁诺王城,刺杀仇人,但不晓得怎地,竟失了手,无功而返,嘿!想那王城戒备何等森严,能全身而退,单是这份身手,便已是第一流中的第一流。”
  众人皆是默然,虽然都觉得这很了不得,但他若真是矢志报仇雪恨,却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也不必重出江湖了,抹脖子变鬼还快些。
  “艾尔铁诺丢了这个大脸,自然誓杀他而后快,哪知海捕公文才发,又给李煜潜进王城,这一次,他剑法大进,悄没声息地刺杀了几名亲王,又将皇宫正殿的匾额斩为两段示威,大大地威风。只是在离开是给破穹骑士撞个正着,一场恶战,李煜也讨不了好,在连伤百多名骑士后,重伤遁走。”
  群众听得此事,这才有些耸动,特别是艾尔铁诺人。破穹骑士团是艾尔铁诺菁英所在,高手如云,又兼之人数众多,几可说是当世最强的武力集团。能在其包围下逃出生天,已是千难万难,更遑论造成如此辉煌战果。
  “乖乖,这么嚣张,艾尔铁诺没能人了吗?”观众中有人惊呼。
  “此后九个月,艾尔铁诺广调高手,想趁他有伤在身,将之格杀,哪知李煜行踪飘忽,追捕者总是失诸交臂。李煜反而在伤中游走各地,一面刺杀艾尔铁诺高官大吏,一面剑试天下,从北到南,直入自由都市,连败各地剑术名家一百四十三人,轰传江湖。”
  有雪道:“后来,艾尔铁诺打算一面把这人逼离国境,一面大会国内高手,组成歼杀小组,合众人之力,致其死命,最后广邀大陆各高手,联合四大势力,在自由都市把人截住,开打秦淮血战,险些把李大公子打成纪念图腾。”
  他虽轻描淡写的带过,但稍知时事的人都知道,秦淮血战,堪称是百年来最惨烈的一战,斯役,李煜单人独挑四大势力、七大宗门高手,及为天价赏金而来的各路佣兵、奖金猎人、骑士团……共三千一百二十六名,杀得鬼哭神号,日月无光,与役者生还仅仅一成,据说,战役结束后,秦淮河水为之飘红三月……
  “这么厉害!”兰斯洛为之咋舌,“那这家伙岂不该是大陆上第一通缉犯?”
  源五郎笑道:“当年的确是的,不过现在大哥您也水涨船高,挑战他的保持记录啊!”
  这时群众听得性起,纷纷催促有雪往下说。
  有雪道:“照当时艾尔铁诺军部估计,李煜受此重伤,纵不伤发而死,也得再蛰伏数年养伤,只是啊!如果什么事都给他们料中,李煜早随唐国而亡,今日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
  听说书人这么讲,群众面面相觑,后来一人想起有雪早先所说,道:“你说李煜曾三入王城,难道……”
  有雪拊掌而笑,道:“猜对了,就当众人以为李煜仍在自由都市伤重时,李煜不知用了什么神行法,越过层层搜索网,又杀入中都。不过,这次倒略有不同。”
  “什么不同?”
  “前二次,是偷偷潜入,这一次,可是光明正大的破门而入了。”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兰斯洛不知这话有何特别之处,只见左右俱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脸色,心下大奇,连忙出声询问。
  有雪知他不懂,解释道:“艾尔铁诺王城中都,东南西北四城门俱是金属,材质特异,高的像座小山。相传乃是神话时代,由天外陨星提炼而来,艾尔铁诺定都筑城时,由高手匠人费尽无数心血建铸,再加四十九道结界护法而成,任是多厉害的神兵宝剑,也决难伤损分毫,是中都的不落象征,哪知道……嘿嘿!”
  有雪干笑两声,道:“我听人说啊!那日李煜驭剑飞来,直冲东方正门,遇着重门挡路,竟不稍停,反手就是一剑,幻化为三,守门将兵还没看清影子,那千百年来无人能伤的城门,便给剜出了个长形巨洞,给人名符其实地破门而入。”
  闻得如此神剑,群众又惊又羡,兰斯洛也忍不住出声道:“那接下来呢?他不会只去拆个门而已吧!”
  有雪不答,忽地沉默下来。众人没有催快,隐隐约约,每个人都感觉到,接下来要说出的段子,必是惊天动地至极。
  好半晌,有雪开口了。只听他缓缓道:“那一天,是艾尔铁诺历五六二年,正月一日……”
  包括兰斯洛在内,众人皆是难以置信地失声叫道:“什么!”
  兰斯洛虽钝,却也有个基础常识。每年元旦,是一国天子率臣下祭天的重要节日,此事各国皆然。以艾尔铁诺而言,非但破穹骑士得要全数在场,一个不少,便连平日分据各地的五大军团长,也会带麾下高级将领回京,可说是艾尔铁诺国内顶尖高手大集合的时候。挑在这时去生事,岂非与送死无异。
  “据当时亲眼所见的人转述,祭天之礼行至一半,武功最强的军团长们已经察觉不对,东方忽地大亮,一道惊天剑气蔽日而来,直指第三军团长曹彬。那曹彬是艾尔铁诺王室第一高手,一身武功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神拳无敌。因为战功彪炳,所以刚从第四军团转任第三军团长,更兼任破穹骑士团该任团长,威能何等了得。”
  有雪比手划脚,说话生动得恍若亲眼所见,“他见到点点青光袭体,竟不闪避,大喝一声:‘贼子休得猖狂!’纵身跃入青光之中。两人在空中大战,对拆一百九十八招,霹雳雷吼,剑气冲霄,只震得场中人人失色,当拼到一百九十九招,曹彬技高一筹,一式‘九仞爆雷’,轰溃青莲剑气,把李煜的兵器震脱了手。”
  “后来呢?有怎样了吗?”兰斯洛问的很急。众人依稀可想像当日的情景,曹彬重拳如雷,轰破剑网,连李煜的剑也给震脱了手,他无兵器可用,又给曹彬乘胜追击,局面是险到了极点。
  “那李煜见着猛招临头,不慌不忙,半空中把身子一仰,避过迎面重拳,曹彬待要变招下击,李煜左手已经抄回神剑,说时迟,那时快,他反手一挥,剑化为三,将那曹彬斩作三段,当场惨死……”
  有雪放慢了声音,听众们只听得一个个心颤神摇,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
  兰斯洛在一旁觉得好生奇怪,有雪把这事说的绘声绘影,仿佛亲眼所见,难道他当时也在场?高手过招,除非特意炫耀,否则又有谁会预先喊出招数名,自惹劣势。这些都不合常理。
  不过,瞧他精熟的模样,这段子又是如此热门,怕早已说了几十次,以说书者的职业习惯,当然是自行改编故事,务求生动,加油添醋又参酱,这也就难怪他讲得那么活灵活现了。
  “李煜斩了曹彬,却不逃走,他落下地来,没等旁人出手,就发剑向四面撩战……”有雪道:“接下来的事,诸君可以想像得到,李煜单身孤剑,力战四大军团长,剑挑破穹骑士团,这一场恶战打下来,只打得中都风云变色,天愁地惨,殿前校场几乎成了血肉屠坊,惨不忍睹啊……”
  “后来呢?李煜没事吗?”一名商人打扮的男子,听的入迷,明知李煜日后无恙,仍是忍不住发问。
  “到后来,四大军团长人人带伤,在场的破穹骑士也没一人可以全身而退,至于李煜,据说在连番激战后,给打成血人似的,全身皮肉骨头没一块完整,奄奄一息。”有雪叹道:“可是,饶是伤成这样,他要走,竟是没人拦他的住,就这么给他重伤突围而去。”
  战局听得惊心动魄,更闻得世上有如此高手英雄,群众相互对视,看到的都是同样震惊的表情。
  “李煜在中都三入三出,出来时的伤一次比一次重,可是他展露的武功,也一次比一次强。”有雪道:“皇城里惊天动地一战,艾尔铁诺寒了胆,此役之后,李煜销声匿迹,人人都猜测他已伤重而死,艾尔铁诺王室更是为此相互摆酒庆祝,哪知半年后,李煜于金陵重现,一身武功只有更高,这一次,他虽未再与人动手,但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只有这样四字──‘深不可测’。”
  兰斯洛道:“以他那么高的武功,这次该有些更大的作为了吧,是不是刺杀了艾尔铁诺的皇帝?”
  有雪摇摇头,道:“这次发生的事,跌破所有人眼镜,委实叫人难以理解。李煜他与艾尔铁诺握手言和了。”
  兰斯洛“啊”的一声叫起来,怎样也想不到,在练成如此神剑,结下这等血海深仇后,李煜居然一反初衷,与艾尔铁诺和解。
  “事情急转直下。艾尔铁诺发诏天下,唐国正式归属于艾尔铁诺,划为特别行政区,从此免赋税、免徭役,享有诸项特权,李煜受封‘陇西郡公’,赐万金,上殿带剑、免跪,见皇亲不拜,从此身属艾尔铁诺贵族。”
  “当时,这是大陆上头等热门新闻,有人高兴,有人失望,也有人愤恨。”有雪冷笑道:“不过,双方的和解也没多少和气就是了。受封典礼上,李煜瞧也不瞧,拎了爵印,也不喝艾尔铁诺的庆祝酒,就此离去。在那以后,大陆上关于李煜的传闻,那可就多啦!有人说他了不起,是大英雄;也有人说他卑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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