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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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疯了-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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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名头已经很响,艺名叫“蕾仙”。
  蕾是花的精华;仙是美的化身。她值得这个名,至少从她的外表上看。
  阿东还不懂得这些,他像一枚连水都没有沾着的小石子,被上天随便遗放在一棵树底下。
  这个乡下其实是个很美很静的地方,却没有半点名气。蕾仙逃到这里,是因为她觉得令人生气的男友一定找不到她。
  蕾仙将所有的联络工具都关了。
  只静静地想一些事。
  或者静静地休养几天。
  乡下亲人将她安排得很好。他们只知道蕾仙是跳舞的,却不知道她大名鼎鼎。粗朴的亲人们让蕾仙自由活动,他们要出去劳作。
  蕾仙在家闲了两天,觉得无聊。
  艺要勤练。蕾仙决定每天晨起就去练习。
  翌日一早,蕾仙穿着薄如蝉翼的肉色紧身衣,在房背后的空旷的平地上,用舞蹈的语言尽情地抒写着内心的渴望、清新之美和荷叶般婆娑的激情。
  一个偶然早起的少年不经意地看到了这一幕。
  猛然间,如一束强烈的阳光将蒙尘的情窦悄悄地打开了。
  激情澎湃的他将蕾仙劈腿屈身的姿影看成了大胆的裸舞。
  他以为碰上了神话中的仙女。
  从此,他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去山后观看。
  蕾仙不知道有这么一位傻小子在山后的树丛里偷偷看她。
  晨曦初放,美不胜收。蕾仙飘着、舞着,心中的郁闷悄然逸去。
  少年接连看了一个星期。
  家里父母还以为他起那么早,是在用功读书呢。
  然而,随后的一天,当少年再次爬到树丛下偷看时,蕾仙突然消失了。
  原来,蕾仙的男友居然找到了她。
  他们重归于好。男友来乡下接蕾仙回城里去了。
  这些简单信息是乡下少年听邻居——接待蕾仙的亲人——跟他家父母聊天时听来的。
  痴痴的少年迷茫地想:城市在哪里,城市有多远?
  他要发愤读书,去城里上大学,去寻找这个美丽的仙女。
  这个乡下少年就是阿东。
  第二章 狐狸的尖叫阿东:“我的心总是被无言的忧伤所划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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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后,我如愿以偿考入北京一所重点大学。
  可是,我的心总是被无言的忧伤所划破。
  在北京读书的那些日子,每逢周六傍晚时分,我就茫然地乘车去市里转悠。
  我试图用一种茫然来驱逐我的忧伤。公共车由满载夕阳和人声,渐次转为霓虹与寂寥,一路上的乘客上上下下车,来来去去,各有各的归属。
  在摇晃的公车里,纵使流动的街景偶尔撩拨着看似无波的心,但大部分时间,我的想象是走在美式西部片中那种荒漠无垠的公路上。
  我超越了挤兑的人群和市声,在荒凉的旅途中,只有内心的孤独和沉默的司机是我最最忠实的伴侣。
  然而,也许灵魂难以承受生命之轻,也许繁华真有“脱胎换骨”之魔力,我总会随着大批的乘客在北京王府井最喧哗的站台下车,然后摩肩接踵,浮沉于市声之间,顺着人潮波伏转动。没有目的和目标,纵容自己变成了一只盲从的羊,从这一簇挤窜逃到另一簇,内心的孤独便由此煮成了一锅沸腾的粥,糊糊的,粘粘的,分不清东西南北。
  那时,我已知道蕾仙就是引诱我走进这个城市、并以“仙女”高贵的身份占据我灵魂最温柔部分的那个人。
  我要见她、看她、去向她表达我的秘密以及我的崇拜之情。
  有一天,我突然从学校墙报栏里的海报上看到蕾仙要在北京人民大剧院举行个人专场表演的消息,兴奋极了,以为可以见到她了。
  因为家里穷,除了最低的生活费外,我没有一分一厘的零花钱,每个星期六上街坐公交车的钱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当时又没有机会打工,因此,为了筹到高达八十元一张的门票,我去一家医院卖了三百五十毫升的血。
  当鲜红的血一滴滴地抽入冷冷的盐水瓶里时,我感到内心很热,似乎突然之间明白了为什么有些人不惜以生命去敬献某种神圣的事业。
  我拿到了八十五块钱卖血费,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拥有这样一笔可以自己支配的“大钱”。
  可是,当我兴冲冲地跑到人民大剧院去买门票时,居然被告知所有的票早在两天前就已被售出。
  我握着皱巴巴的钞票,茫然若失的情感将我的胸口揪得发痛。
  这时,我听见旁边有人在议论。
  “你买不到票的。所有的票都被一个大佬买去赠人了。”
  “听说舞女被这个大佬包了很久了。这场演出就是他一手操办的。”
  “别看她长得漂亮,她的灵魂可丑陋得很呢……”
  我不要听这样的话,我赶紧逃回了学校。路上口渴得很,可我连一支冰棍都舍不得买。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无论人家说什么,我就是要看看仙蕾。
  我要看了才会死心。
  那晚,我将本是用来买门票的八十元钱全部用来买花了。
  一个乡下小子捧着一束昂贵的花等在人民大剧院门口。这一幕让许多人都感到滑稽,可当时的我却洋溢着一股浪漫主义的幸福情怀。
  一直等到晚上十点,演出才如期结束。
  观众出来时,我捧着花情不自禁地向里面冲。
  一个高大的男人猛地将我拖住,威严地说,“你要干什么?”
  “我、我要去……”我结结巴巴,仿佛要去干一件见不得人的事似的。“你要去献花?”那个男人二话不说,将我手中的花抢下来,一把将我推出大门,说,“好啦,你的花我会转送给蕾仙的!”
  我又一次往里面冲去,并大声说,“我要亲自送给她!”
  那男人把我当成了疯子,一拳打到我的鼻孔上,打得我眼冒金花,鲜血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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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众纷纷围了上来。
  我固执地说,“让我见见蕾仙,让我跟她说一句话!”
  又一重拳落在我的背上。男人继续动武时,被观众制止了。
  这时,有人喊了一声:“蕾仙过来了。”
  真的是她!
  只见她满脸的不高兴,走上来,对打我的男人说,“你真不中用,让这么一个撒野的小子来门口捣乱!”
  说完,蕾仙看都没看我一眼,就被一群男人簇拥着,神气十足地走了。
  丧魂落魄地回到学校,我被大雨淋得透湿,扎扎实实地病了半个多月。
  我的心被无言的忧伤划破了。
  我看见流出来的血变得苍白。
  第二章 狐狸的尖叫美风美雨:“赢得男人心的最佳办法就是当胸一枪”
  阿东大学还没毕业就能够去美国留学,完全凭的是他的成绩。
  蕾仙给他的心灵造成的重创,使他如梦初醒,将青春过剩的精力全部放在了学习上。
  大四那年,国家教委给了他们学校三个公费留学指标,在全校报名参加挑选考试的五百二十八名竞争者中,阿东居然考了个第一名。
  远渡重洋,而且是人人向往的美洲大陆,对九十年代初的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都是一个玫瑰色的梦。
  阿东与学校电子系一个叫周山岭的同学进入美国芝加哥大学,有幸成为美丽的圆梦人。
  阿东的人生由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然而,眼花缭乱的美风美雨却让“洋装虽然穿在身”的阿东一时难以适应过来。入学不久,阿东班上有一个年轻貌美的欧裔小姐,在一次小姐聚会上,她直言不讳地说,她就喜欢性生活。
  因为这是了解一个男人的最好的办法。
  “性生活”三个字由她说出来,就像嚼一支口香糖一样轻松随意。
  她说,男女之间聊天、看电影或一起出去游玩,都是极为肤浅的,并不能真正了解一个人。只有“性交”(这两个字她说得很重)能够帮助互相了解。
  这样的言论无疑让从中国山沟里走出来的阿东目瞪口呆。
  古老土地上板结已久的传统道德和价值观念一再受到挑战。
  芝加哥大学有一个中国学生联谊会,芝加哥地区还有一个中国学者联谊会。阿东有时也参加他们一些聚会,从联谊会那里可以结交一些朋友,了解一些信息。
  比方,有一次聚会,一名在读博士说,中国女人在选择男友的时,有着严格的实用标准,比如家庭、职业、财产和地位等等,而这些对美国人来说,她们并不看重。
  他举一个例子说,他读研究生时,班上有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学生,许多男生对她动心。这女孩拿了硕士学位后,在一所中学教了几年书。她拒绝了许多求婚者,最后竟嫁给了一个连中学都没毕业的售货员。
  在另一次有当地女学者参加的聚会上,有人从中心话题“一夫一妻”生活模式之利弊中引发出来,说男人应该实行“一夫多妻”,并以“中国古董”辜鸿铭主张用纳妾来补偿男人的性生活作例证,但话未说完,立即遭到两个美国女人的反驳:“男人可以多妾,女人为什么不可以多夫?”
  那人沿用辜鸿铭的话回敬她们:“你们见过一个茶壶配四只茶杯,但世上哪有一只茶杯配四个茶壶的?”
  没想到,那两个美国女人也不是“省油的灯”,她们当即反问道:“你们见过一只碗配四根汤匙,但世上哪有一根汤匙配四只碗的?”
  此言一出,将所有在场的人都镇住了。散会后,一个中国学者对阿东笑笑说,听了那两个美国女人的话,他原想引用马尔克斯在小说中的话——“男人需要两个妻子,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都不敢说了,因为美国女人说不定会反驳他:“女人需要两个男人,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担柴挑水”,甚至更难听的话。


  最后,这个学者对阿东说:“在美国,女人的胆像佩玉一样,是挂在胸口上的。”
  仿佛是为了验证这个学者的话似的,不久后的一天,一群女权分子在芝加哥大学校园内竟然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憎恨男人大会”。
  她们出售胸章和T恤衫,上面的文字特别杀眼——
  “男人太多,弹药不足”(So many men, so little ammunition);
  “死掉的男人就不会享用春宫”(Dead men don‘t use porn);
  更酷的则是:“赢得男人心的最佳办法就是当胸一枪”(The best way to a man‘s heart is through the chest),上面画着一个女人正端着枪,在对准你射击的图案。
  至于“保护妇女”(Feminine protection)、“我憎恨男人” (I hate men)等字样的文化衫就显得“过于友好和温和”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由于这个大会破坏了“烟花巷”的生意,一大群妓女竟然大大咧咧地聚在会场外示威,她们的口号很实际,说什么“替男人口交总比没工作好”(A blow job is better than no job)、“我的身体乃我的生意”(My body‘s my business)(此话当然也有“我的身体是我自己的事”或“我的身体管你鸟事”之意)。
  换句话说,女权分子不能干涉她们的“身体”。
  这触目惊心的一幕幕对自称“乡巴佬”的阿东冲击太大了,他不明白这个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
  “是他们疯了,还是我疯了?”
  那些天,这个疑问像一柄有毒的剑,一直紧紧地刺激着阿东,令他欲罢不能,难以自制。
  第二章 狐狸的尖叫狐狸的尖叫:与“黑珍珠”的异国之恋
  阿东是在一个周末的下午碰上“黑珍珠”的。当时他去大学边门的网球场找周山岭,刚进门,一个网球夹着一股劲风迎头痛击他的右颊,紧接着他听见了一声尖叫——这一声尖叫就深深地留在了阿东的记忆里,直到今天。
  阿东被网球“揍”得头晕晕的,一个俏丽的女孩跑了过来,大声说,“你没被我打死吧?”
  她就是刚才发出尖叫的那个打网球的女孩,自称“黑珍珠”,倒是应了中国人那句老话:“不打不相识”。
  “黑珍珠”其实并不很黑,只是比中国人皮肤黝深一些罢了。她的鹅蛋型脸型、韧性十足的皮肤、会说话的眼睛和洁白细密的牙齿将高挑的她衬托得妩媚动人。
  “黑珍珠”是斯里兰卡来的难民。
  中国朋友听说阿东交了一个斯里兰卡的难民女朋友,颇有些瞧不起他。阿东心里特难过,不是为“黑珍珠”,而是为某些中国人。
  到了美国阿东才发现,原来某些中国人才是真正的种族歧视主义者,他们不愿跟亚洲人——日本人除外往来,他们叫“黑人”为“黑鬼”,并一个劲地往白人圈子里钻,跟人家套近乎。如果白人瞧不起他们,他们又大声喊屈:“你们白人有种族歧视倾向!”
  尤其是一些取得了美国绿卡、特别是那些已经入藉的华人,种族歧视更为明显。
  有一回,一个刚拿到美国护照不久的中国人对一个美国人抱怨说,“我们美国人干吗老是接受那些又穷又脏的难民?他们来什么都不干,只知道领取咱们的福利!”
  这样的话,只有这个中国人才够说得出口,阿东听得真想吐,而那个美国人好心地问说话的人:“你是哪国人?”
  那人很骄傲地说:“我是美国人!我入了美国籍!”
  美国人就说:“你也不是这里出生的嘛。美国本来就是移民国家,我的祖先是从英国移民过来的。正是这种多元文化才能使美国生机勃勃啊!”
  那个中国人说:“可是,我是说那些难民……”美国人立即打断道:“别说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告诉你,我的祖先当年还是英国的罪犯呢,他们是被流放来美国的呢!难民又怎么样?连美国人都不接受难民,世界上还有多少国家可以接受难民?”
  接受难民是美国人道主义的一种张扬,也是美国人很骄傲的地方。何况来这里的难民,他们都很努力、感恩,而他们的后代更是有许多成了国家杰出人士。
  阿东真替那个中国人难过!
  也许是内心的固有的忧伤仍然时时地涌动,也许坚硬的孤独需要有人共享,也许异国情调应有爱情的浪漫,也许是众人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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