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类要投喂我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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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类要投喂我末世-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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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人果然很快就沉睡了,南歌一直好奇地盯着叶邵呢,忽然察觉厉琛碰了一下自己的手。

昨天给她找回来的那些首饰,她这会儿戴了一个项链,还有一个戒指。

此刻厉琛就把她中指上的戒指,挪到了无名指上。

南歌还疑惑地看他,小声地问:“你动我的戒指做什么?”

厉琛笑了笑,别样纯良:“你不觉得戴在无名指更合适么?”

南歌反正不在意这个,爱戴那个手指就戴哪个手指。

她反而是问厉琛:“他们要沉睡多长时间啊。”

厉琛摇了摇头:“这我也不知道,先观察一会儿吧。”

两个人都很有耐心,林先生和岳文峰却有些担心。

好不容易捱过了三个小时,众人终于慢慢地醒来。

叶邵先看的就是自己的试纸,虽然没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试纸上没有任何变化,还是让他大大的失落了一下。

这会儿八个已经醒来的人,都没有觉醒异能。

另外两个,虽然还在沉睡,但试纸已经变色了。

有一个,甚至还觉醒出了风火双系异能!

林先生和岳文峰看到这样的结果,也高兴坏了。因为叶邵说,试纸的成功了只有百分之十,他们还以为十个里面觉醒一个就不错了,没想到有两个!

那如果给整个基地的人都注射这试剂,津平基地会强悍到什么程度?

如今丧尸进化越来越快,人类和它们比起来,已经慢了一拍。

现在好了,他们可以从数量上取胜!

岳文峰本来想对叶邵表示一下自己的感谢,可他也察觉出,叶邵因为没有觉醒异能,有些失落,于是他只是走过去,简短地说了两句话:“辛苦你了,叶医生。”

叶邵点了点头,又深深地凝视了南歌一眼,这才离开。

南歌和厉琛算是亲眼见证了这试剂的效果,厉琛当即就做了决定,要拿五十组离开。

于是等待的日子里,厉琛就出去单杀丧尸,南歌总是一早上起来,就发现厉琛已经走了。

他们两个是比较亲近的,每天晚上,南歌都会数厉琛的晶核,发现厉琛的成果也太喜人了。

和别的异能者比,他得到晶核的数量,竟然是人家的几倍,十几倍!

而且有的时候厉琛回来虽然狼狈,但是却半点儿伤都不曾受过!

南歌白天的时候,在基地等厉琛回来,还接受了一个委托,那就是指导基地那些普通人锻炼身体。

南歌是没有厉琛那种耐性,她也不会讲课。于是她的锻炼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和她对打。

反正以后出去猎杀丧尸,也是需要实战的,在自己这里多失败几次,经验也就有了。

第96章 她脱衣服

苏芳和苏显也加入了这场挑战南歌的行列中,而且每次都被南歌给完虐,每次还是乐此不疲地去排队。

很快,南歌就变成了基地中的百人斩,千人斩,很多人都很期待,南歌会不会便成为万人斩。

比起她来,厉琛就很低调了。虽然他也带物资回来,但上交给基地的,始终是一个很保险的数量。

至于他手中的那些晶核,除了叶邵,旁人更是不知道。

叶邵也是见了厉琛的晶核以后,才深刻地意识到,这个男人,可能一直都被自己小瞧了。

至于这些晶核,都是试剂的配料,等到自己交给他五十组药剂,他就会把晶核都给自己。

可叶邵,或者五人小队的人知道厉琛很厉害,基地中的其他人不知道啊。

他们就觉得,南歌本身这么优秀,怎么跟了一个那样的废材男人?基地借给他车子,每次都被他弄得脏兮兮地回来,而他呢,就带回来那么一点儿物资!真是连换汽油都不够!

很多人都开始为南歌抱不平,尤其是南歌变成千人斩后,基地中出现了大批大批的拥护者,那些人简直就是南歌的脑残粉,他们每天都在思考,怎么让南歌警醒起来,远离厉琛。

南歌这几天过得真的很滋润。

白天的时候,她在校场虐菜,晚上厉琛总给她加餐,要是有精神系的晶核,就全都给她,让她当零食吃。

所以她一点儿都没觉得厉琛对自己不好,反而被投喂得有些食髓知味了。

南歌在基地中这么出风头,当然引起了太多人的关注。

小泉和小容自从在津平基地住下后,就一直听说南歌这个名字。南歌的身手,是她们最忌惮的。

慢慢的,南歌的名气,就传得远了。

蔡丰茂正在办公室中踱着,不多时候,孟岩就来了。

还是和以前一样谄媚,他弯着腰问:“先生,您找我?”

“嗯。”蔡丰茂问:“你知道南歌是谁么?”

“南歌?”孟岩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啊。

“那次你不是和他们打过照面,听说这女人使一把唐刀。”蔡丰茂总觉得,这个南歌会坏了他们的计划。

孟岩恍然大悟,眼中也露出了惊悚来:“竟然是她!先生,这个南歌可是了不得,那个混合体会被杀死,基本都是因为她!”

“竟然如此?”蔡丰茂一拍桌子:“让小泉去拉拢这个女人,如果拉拢不来,那就找机会杀了她。”

孟岩应下:“先生您放心,小泉办事一定会让您满意的。”

蔡丰茂等孟岩快走的时候,还叫住了他:“等等。”

“先生,您还有什么吩咐?”

“你带着几个人,去津平基地谈判,这么长时间了,也是时候让他们把混合体的晶核都还给咱们了。”蔡丰茂眯着眼睛说。

孟岩很为难:“先生,他们肯定不会还的啊……”

“这还用你说?”蔡丰茂拔高声音:“你只管去,态度摆得高一点,那津平基地有个叶医生又如何?规模比咱们基地小了太多了,等到他们实在是找不到台阶的时候,你就告诉他们,我想见见南歌,邀请南歌过来,前账就一笔勾销。”

孟岩眼睛一亮。真是妙啊,原来蔡先生竟然是想要把南歌引来!

“先生,我明白了!”

南歌一离开,津平基地的战斗力也会大打折扣,到时候,他们行动也就更容易了。

小泉接到蔡先生的消息时,还在野外,她今天依旧杀了不少的丧尸,火系晶核被她留下了,剩下的那些,还要交上去。

最近津平基地仿佛是疯了,领导层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在做什么,他们的晶核反而被剥削的越来越严重。

“小容,我准备回去了。”小泉冷冷地说。

这个小容,并非来自华源基地,而是另外一派的人。让他们一起来津平,也不过是互相牵制罢了。

所以她们虽然总一起行动,实际上,都防范着对方呢。

小容这会儿也解决了最后一个丧尸,把晶核一收,对小泉说:“走吧。”

她和小泉接到了类似的命令,小泉是负责拉拢南歌,自己则是要去接触厉琛。

是的,这个男人她已经观察许久了,而且在厉琛猎杀丧尸的场面,还被自己基地的人看到过。

传来的消息说,这个男人能力诡异,深不可测。

就说小容思考看来,厉琛他能单独出去这么多天,还完好无损地回来,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只是基地中的人都被南歌给蒙蔽了双眼,觉得厉琛是个吃软饭的。

那男人的一身气度,分明不是普通人。要是南歌和他对上,指不定谁输谁赢呢。

于是小泉和小容心思各异,回去基地中,就开展了行动。

比起厉琛,南歌还是好接触一些,第二天,小泉就站在了校场上,和南歌比试。

最近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异能者加入到战局中了,其他人则是乐见其成,因为只要南歌能胜上一万场,那就是名副其实的万人斩了。

苏芳他们三个今天没排上比赛,就继续给南歌当拉拉队。

南歌在不断比试,不断胜利中,格斗技巧已经越来越高,现在她觉得,自己就算是对上宗皓轩,赢面也是很大的。

看到小泉的时候,南歌第一反应就是,这不是厉琛浪费掉的口粮么?

小泉也在暗暗打量南歌。就这么一个纤细的小姑娘,竟然这么多天来,战无败绩?还真是有趣。

因为对对方有印象,两个人的比试,简直是精彩绝伦。

有好几次,南歌都被小泉快逼退场了。可南歌最近进化了不少,小泉最终没有敌过南歌的速度,败了下来。

场外都是一阵欢呼声,小泉也输地心服口服。

怪不得蔡先生说,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把南歌拉拢来呢。这姑娘,以一当百啊。

晚上南歌要去接厉琛,小泉却拦住了她。

南歌疑惑,口粮找自己做什么?

看到南歌的眼神,小泉露出了一个自认为最友好的笑容:“你的身手真的很棒。”

南歌得意地瞧了她一眼,没有和这个“手下败将”谦虚。

不过她也没想理她,这会儿南歌很是期待厉琛给自己带点什么好东西回来呢。

小泉追上去,再接再厉:“最近我见你的男朋友每天都出去猎杀丧尸,但你们是普通人,肯定晶核都要交上去吧?我说这话,并不是挑拨你们和基地之间的关系,但是你想想,你们辛苦得来的晶核,就这样被人给剥削去了,你难道不愤怒么?”

南歌心想,我有什么好愤怒的,谁也不知道厉琛手里晶核那么多啊。

小泉有点儿着急,这南歌也太不好搞定了,怎么油盐不进的。

“你看,你这么有能力,在哪个基地过得不比这里好?真的,你要不要考虑去别的地方?我有门路,咱们过去的话,一定会得到最好的对待!”

小泉说得扣点口干舌燥,南歌终于不耐烦了,转头看着她:“我也不是津平基地的,你别劝我了。”

最近她都见了好多波说客了,这些人为什么都要拉拢她啊?

小泉咬了咬牙,想着以后也会有机会的,于是她就往后退了两步:“你要是改变主意了,随时可以我找。”

南歌都没有回应她。

不多时候,厉琛回来了,南歌一看到他的车子,就迎了上去。

这已经是南歌来迎接他的第三天了,厉琛心里很高兴。这小丧尸,总算是会惦记自己了。

谁知道等车子停下来后,南歌直勾勾地往车子里面瞅:“厉琛,你今天带回来什么好东西啦!”

厉琛觉得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她难道不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么?

好在他现在有耐心,扔给南歌一包东西,顺手就牵着她的手往楼上走。

南歌和他挨得近,还闻了闻他身上的味道,小脑袋卜棱卜棱的:“厉琛,你今天这是杀了多少个丧尸啊,身上有好几百种味道。”

厉琛真的察觉出,南歌的变化越来越大了,不是在外貌,而是在能力上。

如今她听墙角的距离越来越远,嗅觉也非常灵敏。

就连自己今天接触多少个丧尸,她都能发现!

于是厉琛捏了捏她的小鼻子,还奖励似的说:“南歌现在可真厉害,今晚继续奖励你晶核。”

南歌这会儿吃晶核,和最开始也不太一样了,晶核到她口中,不会立刻就化掉,反而需要她嚼一嚼。

厉琛觉得,应该是南歌最近服用了太多晶核,她的能力虽然在进化,可是已经很缓慢了。

看来,光让她在基地中和人练手是不够了,他还需要在寻找点别的突破口。

南歌也是上楼后,才和厉琛说着今日她的战绩,每到这个时候,她都是最高兴的,像是一只欢乐的小鸟儿。

厉琛等她说完,指了指那个包裹,说:“你看看里面有什么。”

“什么呀?”南歌很快就把包裹打开了,发现里面都是很漂亮的裙子!

她瞬间就喜欢死了,因为她变成丧尸后,最开始穿的是白大褂,后来就是厉琛给她准备的迷彩服。

要知道,她的衣服都已经很长时间没换过样式了!呜呜呜捧着衣服,她看向厉琛,觉得非常感动。

厉琛还问她:“你要不要试一试?”

南歌当然不肯慢,但是最让厉琛震惊的是,她竟然当着自己的面,脱衣服!

喂!南小歌,你做什么呢!

第97章 我最漂亮

南歌旁若无人地脱衣服,厉琛在她身后简直是目瞪口呆。

而她纯粹就是兴奋过头了,把厉琛还在这件事,彻底给忘到脑后去了。

等到她撩起衣服,都已经露出了小肚子的时候,她才猛地往后看了一眼,和厉琛来不及收回的目光直接就碰到一起了。

她马上就把衣服给放下了,还做出了双手环胸的动作,控诉地看着厉琛:“你为什么偷看我换衣服!”

厉琛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自己忘了我在,脱起衣服来,现在竟然先怨我……

不过要是以前的厉琛,可能还会挪揄南歌几句,现在他满脑子都是南歌刚刚撩衣服时露出来的风景,眼神一闪,耳根儿就红了。

他起身就往外走,身子也是紧绷绷的:“你在屋里面换吧,记得把门关好。”

南歌就保持之前那个动作看着厉琛离开,等他一走,她从里面就把门给反锁了。

嗷,她刚刚差点就被愚蠢的人类给看光光啦!

虽然是因为她自己忘记厉琛在屋里面噢好像=。=

厉琛没有在她房门口停留,而是回去了自己的房间,甚至这天也没让南歌再数数他手里有多少晶核。

他仰躺在床上,把手掌盖在了自己的眼睛上。

可怎么办,哪怕现在南歌没在身边,他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去想,她要脱衣服时候的场景。

小丧尸和刚捡到的时候实在是太不一样了,那样白皙又吹弹可破的肌肤,现在满世界找来,恐怕也不会有几个女人比她好。

大家都习惯了在末世中艰苦地活下去,每一分每一秒都不愿意放弃。

再重重地喘了一口气,厉琛清楚地感觉到身下的改变,还苦笑了一声。

厉琛啊,你真是没救了,你竟然开始肖想上一个丧尸了。

南歌可没厉琛那么纠结,他走以后,对于南歌来说,他看了自己的事情,就翻篇了。

她现在全身心都挂在漂亮衣服上头呢,一件件儿试的可来劲儿了。

她最喜欢的就是那件大红色的裙子,裙摆只到她膝盖的位置,可以露出漂亮紧致的小腿。

别看南小歌现在娇小得很,身材却一点儿都不差,平时穿迷彩服,都有一群男人把目光挂在她身上。

她的房间中原本是没有镜子的,这东西在基地也很稀缺。可谁知道辛雨华是从哪里找来了一个巨大的落地镜,还给她镶嵌在了柜子里面。

南歌这会儿把柜门拉开,照了好一会儿,就把目光放在了自己的胸口。

她犹豫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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