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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的打压促使它的价格被不断抬升,利润空间越来越大——恶性循环形成。这类越禁越止的事实,值得深思。
是因为人类普遍对铤而走险的冒险精神存在好奇,所以越禁越要问津,于是海滩见到三点式女人都懒得多看的人们,会对密封严密的紧身衣女郎充满好奇。
周礼定天下之前的时代,国土上仿佛都时下标准里的“好色者”。人们露天作爱,无所顾及,更无谓羞耻。远在西方罗马时代,几千男女共浴的大澡堂或是如今偷窥者的梦里天堂?如果可以再现当日时光,一定有成批的旅行团会去,去看个饱,心地纯洁的沐浴者们,不会担心明日的互联网会刊出自己光腚打香皂的无码版裸照。
一句话,世界强辨黑白时,人为地混淆了黑白之界,它却更脏了。这是淫者见淫的时代。很难以本时代的价值标准去判断其他时代的人,也很难用本地的价值标准去运用到外地的人、事之上,否则定会导致偏颇。
针对于潮吧的《蝴蝶》而言,如果只从中读到了犯罪方式,认为它是本犯罪教科书就大错特错了。它是部底层社会的挣扎史。土匪式的人物们,以叛逆的方式为了出人头地和获得生存权而斗争的抗争史。
同时,越抛开时代背景来读它,它就越有现实意义。
脏,为什么脏?黑又为什么黑?
因为总有一部分人想脱俗的人试图将自己从俗中择出来,以自己的如何纯洁去比照对方如何的污秽不堪。思辩、狡辩、诡辩乃至攻击动武,一旦可以剿灭异己,便成唯一。力行剿灭之时,口诛笔伐或者流血牺牲再所难免。其过程就象直面一场两口子间的战争:被丈夫卡住脖子的妻子、被妻子捏住阴囊的丈夫翻滚于你面前。当武力上取得成果,“败寇”疼得失去话语权,“成王”出面解释一切。你听是不听?
3、
同样作为扎根网络,涉猎传统文学范畴的文字作者,我喜欢潮吧的作品《蝴蝶》之动机并不纯粹,虽然我喜欢它的时候显得旗帜鲜明。根源性的原因有一个:我始终感觉,百年间暴遭异族蹂躏的中国人,甫一迎来和平年代就变得非常缺乏忧患意识。
且不论中国儿童与列强国家的儿童之素质教育的差距悬殊几多,亦不论中国温和的外交政策,不论那些夜郎自大、浑浑噩噩的国人究竟占了整体国民的几成。单说中国繁荣起来的背后,贫富差异和地区性发展失衡,这个巨大隐患就造成了未来陈胜、吴广的摇篮。
很难说,那些在夜总会里为了摸女人大腿,把扇面般的钞票塞往女人乳罩里大亨不是下批被均贫富的对象。要知道,太行山区里至今存在“一家人伙穿一条裤子”的人间惨境。国人的觉悟在于自闭和不思考,出版业的迂腐恰在顺应和助长这类掩耳盗铃的做法。
潮吧作品诞发于男人的思考,然而这分思考的影响力到我写本文之时,依旧之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发挥着棒子面的作用。面对书架上一筐筐的“雪馒头”,该用棒子面的窝头唤醒“忆苦思甜”的忧患意识了吧?
生活是残酷的,和平则是暂时的。一旦时移势易,动荡的年代中,百姓陷于水火之时,一个自以为是的民族和当初被鸦片腐蚀的民族的走向将归于一致。天下蝇营狗苟,狗腿子、软骨头密布,每个风度翩翩的绅士都孤单守望着自家的行李堆,不为伸张正义而勇于流血牺牲,届时,天下将无可战之兵。
若这个假设成立,天下顺民的未来将是被俘虏奴役的悲惨生活。那时要救民于水火——除了审时度势的远见更重要的是善运铁血的勇气。
本我何存,本我何在,这番自问的答案其实也是对救民于水火的未来救世主的隐喻。
泱泱华夏,民族的根性何存,全民的信仰何归——这个巨大的命题显然不是一两个潮吧或朱殊可以解定的。当拿出愚公移山的精神来推敲、塑造。
随着小说,我时常想起青岛,甚至假想潮吧小说中“码头”那样的地方。假想时,把中国人和日本人放到同一条街道上生活。当然如果为了快意,不妨假设街道上的中国人密布胡四、蝴蝶、和董启祥那样的爷们。如果那样,结局会如何?
放眼望去,中国人的精英身穿日本工装,穿行于日本企业中点头哈腰,还看到7。7国耻日时,日本的嫖娼团打着小旗去海口集体召妓,用特殊的方式,来重复当年他们的爹、爷在中国境内干过那些的淫辱中国人的勾当。
或许只有认钱不认人的婊子们才肯忘了祖宗,才能忘了死者的血尤自在喃喃低语。
一切的丑闻闹剧都在警醒着我们:是在沉默中忍受屠刀和威胁,还是在叛逆中结束无涯的苦难?——这是意大利黑手党人间流传甚广的一句话,套在本民族危机四伏的境遇里格外恰当。这句值得全人类反思的一句话,即是所有斗争开始的先兆。
作为新闻或者文学作品的读者,或许你欣慰其中暴丑的人中没有自己的姐妹,但是你不得不承认,那是一些失去一切根性觉悟的同胞,他们代表一个个腰身孱弱的民族在点头哈腰。
肉体和灵魂,我们的肉体既然不能自主杀敌,灵魂还是强大些的好,至少任它去驰骋张扬,从高度的动物知觉去打赢没有战场的战争。
当日本人在战争失败的阴影中,紧抱美国人的大腿,以往两个拔刀相向的仇敌和颜悦色地诠释亚洲版的《三国演义》和那句:概,天下事,分酒必合,合久必分尔。以一敌二的斗争形式中,中国人除了周旋,有必要作些以暴易暴的准备。顺民的表象以外,加些野性,顺民血统之外更多些脾气,多些兽性。
关于黑帮的兽性和兽行,我比较欣赏西西里黑手党人的作派,因为他们是唯一不以气压本民族平民为主要生存手段的帮派。他们成立伊始,就为杀光奴役本民族的法国人为核心目标。黑手党人自称为“马菲亚”(MAFIA: MORTE ALLA FRANCIA,ITALIA ALELA的缩写,原文译为:法国人的死亡,意大利人的事业。)而如今的亚洲黑帮乃至日本、中国黑帮都在以私利为目的去勾心斗角、强取豪夺中欺压本种族平民。这点说来黑帮也分三六九等——虽然他们一般黑。
或许,只有这样的意识,才能有昭一日运用祖宗给的原始规矩(弱肉强食的法则)去了断时代累积的民族积怨。这样,即便有朝一日,我们被放归自然竞争的天地里,也会成为万人之上的强者精英。
殊于传统的儒家文化的温文尔雅,中国的黑帮虽然消失过很久,毕竟也继承了祖先文化中铁、血、残忍、冷酷的外衣下的义、气。面对对立面的蹂躏,他们颂扬的气节恰是我们祖先遗产中可贵的自强精神。遗憾的是,这类信仰范畴的灵魂动力在时下的中国已显得荡然无几了。
如何看待潮吧的作品《蝴蝶》,如何看待潮吧和潮吧笔下的主人公们值得商榷。
固然我们可以尊奉传统媒体的做派——对潮吧标榜的黑道义气、黑道做派,甚至潮吧其人——进行口诛笔伐,然而,那只是一言堂上巧言附和声。一言堂与一面之辞——本无二致。
对于既成事实的一些事,其表象掩盖下的故事耐人寻味。如何的历史观和世界观才是值得提倡的“观”呢?观,望也。观念观念,观后所想到的点滴都是构成观念的元素。
举个例子:菲律宾群岛上的泰罗加人拉蒲拉蒲,其人或许不为多数人所知。简要来说,他既是西班牙人眼中的杀人犯,同时,他又是菲律宾马克坦岛(Mactan)上的土著英雄——他因在1521年4月27日的一场欧战中杀死了他眼中的入侵者:斐迪南点麦哲伦而获得了上述双重身份。
杀人犯还是英雄?
卑鄙地想,如果当时马克坦岛上的居民被杀得种族不剩,那么麦哲伦一定会身披伟大的航海家的法袍,寿终正寝在自己家的弹簧床上。相反,如果马克坦岛上的居民干得再绝些——把整个麦哲伦的探险队员杀得一个不余,他们的英雄将只有一种身份。恰因为他们都没有做到极端的决绝,所以后世的两种价值判别尺度之下,针对麦哲伦之死人们才各执一辞。
英雄还是杀人犯?潜台词之下是:休想让我按照你的秤杆上的星码来埋单。
菲律宾政府很有趣,它们为了客观记叙发生在本国的那段史实,同时又不伤害旅行到此的西班牙人的民族感情,特意在马克坦岛景区树起一块以记叙“麦哲伦之死”为主题的双面碑。
碑的其中一面以本地英雄弄死外来流氓的口吻对此事大加赞美,另一面则以航海家惨遭蒙昧土著杀害的口吻廖表咏叹。观望者心领神会之余会报之莞尔。
正是双面碑在默默教导着我们解读历史时该有的公正态度:换位思考。
所幸,诸多深爱《蝴蝶》的读者多是懂得换位思考的,有了这个前提,亲历犯罪现场的读后感才会变得栩栩生动。值得指出的是,我不认为这些读者是善恶不分,目无法纪的人们。相反,他们恰恰是犯罪剧中最为公证的“陪审团”。
社会教会了我特例独行的思考方式之后,我已不相信神仙没有生腚沟子,和圣人的生殖器仅行便溺之事。世界上只有人为的对错,没有绝对的对错。杀可杀之人,行可行之事。通篇快意恩仇的写实文字带来的冲击贯彻着“瓦岗寨”时代的血与义,恰是作者潮吧实现对读者的“代入”的途径。
虽然潮吧这篇现实主义作品在创作风格上比较靠近生活的“原生态”,然而期间流露出的真诚,是以往诸多经过刻意修饰甚至粉饰的作品中所能仅见的。难能可贵。
或飞、或走、或游。我们必须承认,我们于世界的过客身份。
无论如何,我们这群逃不开地心引力的动物们皆要去遵循天地间最大法则,这最大法则的立法机关既不是最高人民法院,亦不是 联合国安理会,而是自然。当我们清楚自然法则的中央内核是:优剩劣汰,适者生存。作为人——这类碳水化合物——中的一员,足以沾沾自喜。
论人,灵不及禽,猛不及兽,人是以善于思考的头脑著称于天地间的。
我相信,在善思者的世界里,眼中所见的一切都是真实,所闻的一切皆是修饰。按照我生活积极性之外的阴暗属性说一句略显绝望的话:世界已经给了我们黑的眼睛,而它是世界上唯一的光明。
蝴蝶是毛毛冲来生的壳,对照着与士间隔的三日,彼此刮目相看时,相互捕捉到的亦不过是对方的像——留不住的幻象。
善恶的分水岭因人而异,不一而足。我们的人生节律是无常的。
读潮吧的作品,要暂时抛开一些或可称为“束缚”的价值标准,如果能在作者的文字中读到热血沸腾之地步,就该懂得潮吧的《蝴蝶》属上乘之作。
读潮吧的《蝴蝶》时,会很自然地想起毛伟人那句“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
掩卷扪心,问问自己,作古数千年的孟子老先生的那句“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如果放到当代社会的百姓群里,说的是什么,说得又是谁?
还有,《蝴蝶》既然从起先就选择不飞,那就一起祝它走好!
朱殊 2005年12月
于 石门 一殊阁
~网友雄熊信仰的评论~
我是从去年11月才开始看蝴蝶的,一连看了近一个星期才赶上进度。后来的每天我都去看了《蝴蝶》,就像作功课一样。可以说《蝴蝶》是我在天涯读到的最好的一篇文章,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我都这样认为。
读《蝴蝶》,其实读的不是文字,读的是感情,是心情,是一段成长的经历;从小时候不懂事,到逐渐走向成熟,感觉自己以另外一个角色重新活过一次。
读《蝴蝶》,其实读的不是故事,读的是爱,是亲切,是另一种心声;感觉自己也曾走进那个蝴蝶飞舞的世界。
文中主人翁——蝴蝶:一个让人联想甚多的黑社会大哥。重情重义,有血有肉,智慧超人。他对亲情友情爱情的理解都让人为之欣赏,虽然并不那么完美,却真实如纪实。看着他从十几岁一直混到三十多岁,从冲动变得成熟,从一无所有变得辉煌再到一无所有,看着他三进大狱,看着他人生的起起落落,总让人感慨万千。他的善良,他的勇敢,他的智慧,他的狠,他的恶,他的坏,他的一切的一切都让人觉得愿意试着去理解,虽然有些确实不是什么好事,但还是想宽容他,就像父母会去宽容自己做了错事的子女一样。蝴蝶对他父亲的爱,对他弟弟的疼爱与呵护,让我感动了很久很久。有人说写蝴蝶家人的那段罗嗦,我却最喜欢那些写父亲拉二胡,陪二子下棋的日子。平淡而真实。经过潮哥的描述,那么艰苦的日子,贫穷的日子却让人感到少有的幸福与快乐。兄弟情深中,蝴蝶与小杰与金高是最让我感动的,小杰通过常青给蝴蝶钱的时候,蝴蝶想小杰想的发疯的时候,听到小杰的声音,蝴蝶蹲在路边哭的时候,那些尽头,全是真情的流露,有哪一个片断不让人感动呢?对爱情,蝴蝶也是很执着的,那种环境有几个大哥不在外面花,他却没有,只爱着芳子一个人,那次芳子失踪了之后,再听到她的声音时,挂了电话,一个大男人蹲在那里又哭了,那个片断也感动了我。虽然在爱情面前他也犯过错,却有点情有可缘。
胡四:一个聪明加精明的标准生意人。很多人说欣赏他,我很佩服他的冷静与沉着,但却无法象喜欢蝴蝶一样去喜欢他,我始终觉得在人生面前,他是蝴蝶大哥的一个配角,他的存在只是为了更好的突出蝴蝶。
二子:蝴蝶的弟弟,一个让所有读者都会感到心疼的弟弟。虽然他是“傻”子的角色出现,我却觉得他单纯可爱。只是最后的结果太惨。
小杰:一个让所有人都牵挂,担心的灵魂人物。是蝴蝶100%的真兄弟,绝对的男子汉。只要文中小杰有一段时间不出来,总会有人留言问小杰。我也喜欢小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