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 短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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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 短篇集-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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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我表现得很愉快。既然这一仗输了,索性输得漂亮点。要哭,回家伏在枕头上哭,不要在他面前淌眼抹泪的作怨妇状。天下没有二十三岁的怨妇,三十三岁也不必做怨妇,在二十世纪,这个名词应该早被废除。

  我们更加接近,更加亲热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竟有这么好的忍耐力。我爱他。我爱他超过爱我自己,所以我不再计较“得”与“失”。我原谅他。

  因做得这么自然,连自己都苦笑。

  我们合资买过只快艇,叫“明莉”,他叫乃明我叫茱莉,两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他滑水时我开船,他开船让我滑水,虽然简陋,但其乐融融。

  现在这只快艇需要处置。

  他说:“留给你用。”

  “我一个人有什么用?卖了它吧。”

  “我不舍得。”他说。

  一只快艇不舍得,倒是舍得我。我鼻子发酸。

  “留着也没用,我一个人难道还驾着它出海不成?”我说。

  “我会回来的!”他跳起来。

  “等你回来,它早生了锈,漏了底,”我笑,“还管用吗?回来再买新的好。”

  他颓然,“说得也是。”

  于是我们决定卖掉它。

  真是伤心事。我忍不住有一丝黯然。

  乃明说:“回来我们买一艘更好的。”

  “对。”我说:“不打紧。”

  那夜我哭了。一个月过去,时间越来越短,我们相处越来越和治,我伤透了心,却闷在里面不发作,长着一脸的小疱。

  乃明说:“你怎么皮肤不好?”

  “老青春,要不就是更年期。”我笑说。

  “菜莉,你会等我的吧?”他问:“会不会?”

  我抬头问:“你说会不会?”

  “我不知道。”他说。

  “我也不知道,”我坦白,“日子那么长,谁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你要我怎么样?日日坐在家中等你的电话?”我看着他。

  “我希望是,谁不自私呢,但是这种要求,我怎么提得出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我笑。

  “你的心情真好!”他自我一眼。

  他还发我的脾气!发脾气的那个似乎应该是我。

  “茱莉,对不起。”他说:“茱莉——”

  他说不下去,我也知道话已说尽了,这两个月来,是我挖空心思在讨好他,因为正如我说,我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像我们这种年纪,人在人情在,爱情一分开便不再是爱情。两年。念完硕士他尚可以念博士,博士念完,女朋友也老了,更加笃定,索性再拖一年研究院,然后挑一个十多廿岁的女孩子娶了她。这种事在小说中读得太多,尤其是台湾小说。我不会做这种悲剧的女主角。

  我与乃明在一起快乐过就足够,时间就算不与他在一起,也是要过的,我不能说他耽搁我。

  但是在香港守着,为他立贞节牌坊,又是另外一件事。我不是十六岁的女孩子,过了十八,还有二十,过了二十,还有廿二,我不能像她们那样牺牲,我自爱得要命。一段爱情,如果要死的话,挽救无力,我只好让它死,去寻找更新的。我的时日无多。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虎视眈眈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他说来说去是不甘心。

  也算难得,虽然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不大重要,但总算有点地位。

  我拍拍他的肩膀。

  “你以后怎么上班?”乃明问我。

  “与白色武士骑一匹马。”我眨眨眼。

  “别这样好不好。”他真的生气了。

  “我的梦幻车是雪铁龙戴安。”我说:“香港没货,我将设法去订一部,天天开着车子上班,开销直线上升,只好在衣饰上头节省,真惨,我是这次最蒙损失的一个人。”

  “你知道就好。”他拧我的面孔,“你舍得我?你舍得不跟我到加拿大去?”

  “乃明,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女儿,我已在香港大学毕业,找到一份很好的职业,我最喜爱曲嗜好是阅读中文书藉与沙滩游泳,你想想,叫我搬到加拿大,我会不会快乐?”

  “与我在一起还不快乐?”他抢白我。

  “如今的女人很难侍候。”我狡猾的说。

  “茱莉,你不爱我。”

  “不,我很爱你,可是人的生命中,有很多事是比爱情重要的。”我说:“以前我们女人生命中只有男人,现在女人也有自我。乃明,对不起,我觉得加拿大简直是个沙漠,就算升学,我也选欧洲,不能跟你跑。”

  他沉默。

  他问我:“你想我留下来?”

  我摇摇头,“这完全是你的自由,我不会要求你留下来,伯母说得对,多几个头衔,只有好处。,将来社会人浮于事,竞争剧烈,做男人要负责家庭,比做女人又辛苦很多,没有真才实学,如何为妻女争气?大丈夫……感情算什么?我又有什么理由叫你留下来?我并不是那种自私没出息的老式女人。”

  他说:“如今感情真正贬值了?”

  “不不——”我觉得很累,说不下去,又作最后的努力:“我并不是那种甘心作一辈子小家庭主妇的女人:与公婆夹着住,教书赚三两千块钱,开部日本小车,周末与亲戚搓小麻将,养一个儿子,再生一个妹妹陪他,乃明,人各有志,我希望到老都有伴侣陪着坐咖啡店,在沙滩上散散步。我怕你一去加拿大,便入了那个辙,壮志消沉,入了人家的国籍,享受人家的福利服务,未老先衰。我不会快乐,乃明,即使我爱你,我也不会快乐。”

  他看看我。

  “乃明,正因为我爱你,我不会改变你,我自己认为我是个有见识的女人,我要嫁也不嫁老婆奴,既然我们的志趣分歧——”忽然我哽咽起来。

  他把我拥在怀里。

  这是我们交往四年来,我第一次对牢他哭。

  “我会回来的,”他喃喃的说:“你不需要一日煮三顿饭,为这种微不足道的事营营业业,我们把时间用来阅读,旅行,进修,我会回来。”

  麦克阿瑟终于走了。

  我并没有去送飞机。想象中飞机场内挤满亲友,大哭小号,喧闹万分。我要上班。刚巧那是一个大忙日,等我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的班机已经到东京了。

  那日我自己开车回家,很久没开车,挣扎好久才到达家中,倒在床上,才知道什么是寂寞。我自小一直有男朋友相伴,乃明在芸芸来生中打胜仗,成为我的爱人,四年来我们相处得极佳,这是我生平第一个弧独的周末。

  父母知道乃明到加拿大去,简直视他如逃兵。

  母亲说:“要结婚的话,马上可以结,不必拖你拖四年,他拖四年,我女儿都成老太婆了。”

  第二个月便有男同事约会我。我立刻赴约,并没有耽家中,因为我“只”廿三岁,所以他们对我都很客气。不过大多数一听见我独自租公寓住,便觉得“她已不是处女”,面露不欢之状。

  我写信给乃明也有提及。

  当天气转暖,乃明的信一日比一日来得稀疏,因为我早有最坏的心理准备,一切尽在意料中,故此也没有什么话说。周末仍然忙着赴约,周日忙着做工。

  母亲问。“乃明信中说什么?”

  “大多数是他在学校中的琐事,十分幼稚,我也没什么心思回复他。”我说。

  “有没有新的男朋友?”母亲问。

  “有。”

  “有没有可以托以终身的男朋友?”母亲问。

  “怎么托法?”我笑问:“全托?半托?”

  老人家若无其事的说:“当然全托,否则还要你贴他?告诉你,你家可没有楼宇剩下让你收租渡日,你所有的也就是你自己。”

  “全托很贵。”我吐吐舌头,“恐怕他们负担不起。”

  “负担不起,出来约会女孩子干吗?揩油?”母亲大发雷霆。

  “大家挑呀,挑得头昏脑胀,眼花瞭乱。想想还是从前盲婚好得多。”我笑。

  “你还是喜欢乃明,是不是?”母亲问。

  “是。”我承认,“乃明的收入也不多,家境平常,人也自私,脾气也不佳,不知怎地,我们两个投缘。”

  “乃明大方。”母亲说:“一个男人只要大方。”

  是的。我想;这是事实。开头的时候他并没有计较得失,可是他得到的比谁都多。

  “快暑假了,也许乃明会回来。”母亲说。

  “回来也不过是一,两个月,转眼间又走,我一不是他冷宫里的妃子,二不是王宝钏,我还望穿秋水呢,我不相信我会这么没出息。”

  “你与他斗气?”母亲问。

  “没有,”我说:“我根本没落希望在他身上,如果我对他还有思念,做人就很痛苦。”

  乃明暑假并没有回来,他到南美洲去玩,寄很多明信片回来,照例为“希望你也在这里。”真是无聊,渐渐我也不在乎他的缺点,反正在香港我也有别的伴侣。

  过了暑假,我们一直没写信,圣诞节我给他寄了卡片去,就是这样。

  假期除出睡觉,就是玩耍,我买了六件漂亮的长裙子,加上去年的银狐,哪里都去得,我成为“社交名媛”。母亲摇着头叹着气。

  我玩得兴高彩烈,真奇怪,怎么会凉簿至此?那时候为乃明流的眼泪呢?到底四年的交情,怎么一转眼就忘了?怎么会这样?人家说年轻的女孩子是最残忍的,如今想来真正不错。

  “那个时候,真不知道为何会为他与家人闹得天翻地覆,跟足他三年。现在?现在给我三百万也不干,倒不是看着他恶心,而是没兴趣,毫无反应。”一个女朋友说。

  由此可知簿情寡义的不止我一个人。

  从十二月廿四至一月三日,连续一个星期我都出去跳舞吃饭,不是在别人家中开派对,就是在夜总会中喝香槟,忽然之间我觉得自由。

  各有各的好处,跟牢一个男朋友,有种亲昵,熟络,安全。常常与不同的人约会,自由,轻松,没有责任,享乐的时候是完全观感上的,毫无心事。

  心底下我会闪过乃明的影子。在很底下,很黯然的,然那——像在大雨中看到男孩子为他的女朋友打伞”半边肩膀淋得湿透——像夜半梦回,有心事要说,不知道找那一个才好。

  一月五日,我正在梳洗预备上班,电话铃响起来,我去接听。那边是乃明。

  “乃明?”我一嘴的牙膏泡沫,“好吗?”

  “为什么一连七八天都找不到你的人?”

  “什么意思?”我愕然。

  “我日日夜夜打电话给你,没人接听,你的节目这么多?”

  “你怎么了?你发神经?你有什么资格质问我?”

  “我没有资格—?”

  “当然没有!你走之前又没有搁下三年的米饭钱给我,我干么要听你的?你真好意思,前年九月去的,到今年一月份才打电话来,我见了你面还未必把你认得清楚呢,真滑稽!”我怒气冲冲的放下电话。

  走到楼下看见小张站在那里。

  “小张!”我诧异,“你?”

  “是,来接你上班。”他说。

  “我自己有车,你何必麻烦?”我笑。

  “这是早上唯一可以看到你的机会。”他坦白的答。

  “真的?”我把手臂伸进他臂弯里。

  百步之内,必有芳草。

  我现在心情不一样。我问:“小张,假使很远的地方,有个朋友打电话来质问我假期在什么地方玩,我该怎么答?”

  “很远的地方。多远?”小张问。

  “加拿大。”

  “朋友是男是女?”

  “男人。”

  “叫他去死。”

  “为什么?”

  “他管你去过什么地方?你有没有管过他?如果他要管你,叫他娶了你,管你一日三餐房租零用。”

  “你说到我心里去了。”我说,。

  “他那么紧张你,为什么要离开你到别的国家去?”

  “而且他已经有三千日没有见我了,头尾跑掉两年有余。”

  小张说:“这人脸皮一流的厚。你仍然爱他吗?”

  “不可能,如果他不做类似的傻事,情有可原,将来大家见面,还是朋友——本来我想给他留个好印象,但他没有给我下台的机会。”

  “感情最容易变酸,比乳酩还容易坏。”

  “说得没错。”我很惋惜。

  “你们在一起很久吗?”小张想打听什么。

  “二千年了。”我狡猾的笑。我恢复了一贯的聪明调皮。

  小张看我一眼,“人家都说追求你最难,因为你自己什么都有。”

  “我没有丈夫。”我笑说。

  “这谁不知道!”小张笑。

  乃明的电话绝了迹。又过一个星期,小张送我下班,在门口下车,我向他道再见的时候抬起头,仿佛看见乃明站在我家门。

  我以为眼花看错,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小张向我扬扬手,说“明天见”,开走车子,然后我看清楚那人真是乃明。

  “茱莉。”他走向前来叫我。

  “你怎么忽然回来了?”我一点惊异也没有。

  “我想念你。”他说:“回来看你。”

  “是吗?”我淡淡说,“你应该先打个电话来,我今天在公司做足一天,累得很,不想出去。”

  “那么我陪你休息,我想与你说说话。”他说:“刚才那个是谁?”

  “同事。”

  “你自己不是有车子吗?”他喋喋不休,“为什么不坐自己的车子?”

  我站在门口跟他说:“我高兴做什么,是我家的事,好不好?”

  “你怎么变了,茱莉,为什么还不上楼去?我们在这里要站多久?”他问。

  我端详他,我发觉我并不认识他。这个乃明不是二十八个月前的乃明,现在他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

  “我不打算与你上楼。”我说。

  “为什么?”他瞠目。

  “我的公寓不是你的休息室。”我说。

  “茱莉!”他拉住我。

  我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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