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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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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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早点也送上来了,她低头吃着,努力苦思话题。
  “你住附近吗?”
  “不,我住海边的木屋。呃——昨天那些孩子们是你的学生?”
  “我在残障学校兼课。昨天是以孤儿院义工身分领他们去看海,他们喜欢去那儿。”
  提起孩子,他眼睛就发亮,少了不安。
  “你是这边的人吗?”
  “哦不!我是南投人,家里务农。南部是个好地方,台湾最干净的地方,所以一待就是这么些年。”
  原颖人赞赏道:
  “很少有年轻人肯下乡服务,你真特别。”
  “那里!有能力的人才留在都市,像我胸无大志,自是流落在此了!”他的自嘲充满开朗,又笑道:“你男朋友是小我两届的学弟,当年一入学即光芒四射,文武全才,是全校女孩的王子。虽然有些傲气,但他有那资格。”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原颖人趁机澄清。见他一脸不信,又道:“我不是爱玩的女孩,我也不拜金;既然如此,他的一切特质皆无法吸引我,我也玩不起任何爱情游戏,我只想遇到一个会真心待我、娶我的男人。我有不错的工作,不必靠男人来养。”不知道这样暗示够不够让他明白?
  他只是轻笑。
  “你是个清醒的好女孩,我看得出来。”
  “足够好到让你想带回家收藏吗?”她问得大胆,心脏急速跳动到几乎无法负荷!
  这话也使得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秦宴儒又无措了起来,两人皆脸红心跳的对看着,然后又各自垂下头。
  “我太大胆了吗?”她不安的低问。
  “我没想到会有女孩子对我说这种话……”他不是自卑,而是太有自知之明。在崇尚外表华丽的现实社会中,他从来就不是受青睐的对象;而他又是那么不善于和女子交谈,她的直言让他结巴了起来。
  “我很高兴我是第一个!”她低低的笑道,安心的幻想将来结婚时,不必怕有女人会觊觎她老公。她是个言情作家,想让读者见证幸福与平凡——一如她书中所写的!秦宴儒彷若她笔下走出的男主角,她一心想要的男人,平凡而忠实,善良而温柔。
  秦宴儒不怎么肯定的看着她,也不怎么肯定的捕捉她眼中明亮的神采,心神俱动了下!她是认真的吗?为什么?有那一位公主会放弃白马王子而选择平民的?
  不远处的钟声传来,他低头看着表,是他上课的时间了。“对不起,我先走了!”
  “我可以在那里找到你?”她直接问他,决定丢弃矜持那一套;红红的双颊显示她还是很害羞的。
  “没事时,我都在这里。”他写下一个电话与住址交给她,再看了她一眼,转身走了!他还在适应有人对他有好感的事实,所以走得有些恍惚。
  原颖人双手合十,将纸条包在掌心,抿紧嘴防止嘴唇裂成血盆大口。老天!她第一步成功了!如果没有意外,年底前她就可以成为秦太太……哇!她喜欢这个姓!生出来的第一个孩子可以取名为秦淮,下一个女儿可以取为秦湘……多么美好的远景啊……幸好她没有喜欢那个姓罗的,否则就只能取名为罗卜糕了!要命!难听死了!
  冷不防有人将她手中的纸条抽走!
  她急忙跳起来想抢,腰身却被牢牢的搂住!害她差点因为怕痒而滑到地板上喘气,幸好及时拉开那只禄山之爪!
  “还给我!”
  不必细看,她就可以猜出是那个讨厌鬼!她生命中的最差男配角!罗京鸿是也。
  “上好的咖哩饭你不吃,跑来吃这不汤不水的东西。一流的面孔你不看,来看一颗黑碳头。”罗京鸿高傲的说着,顺手将纸片收入上衣口袋中。
  “你凭什么管我?纸片还我!”
  他丢下一张百元钞,将她拉出豆浆店。来到他那辆停在大马路边黑色的进口跑车旁。
  “请上车。”他彬彬有礼的打开车门,表现出他无懈可击的风度。但在她看来实在是土匪一个!
  立在原地不动;她没有理会他的闲情!一脸的阴霾充份显示出她的心情,他以为他是谁?
  “我们要去约会,你应该表现得非常荣幸才不会伤了我小小可爱的自尊心。”他捧着心,痛苦的说着。
  “你无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男人?原颖人转身寻找出租车的影子,运气却背得没看到半辆!大不了明天再向秦宴儒要电话,她才不让他胁迫得逞!
  罗京鸿抓住她手肘,正色道:
  “讲理点,是我先遇到你的!”
  “那有什么了不起!?你要娶我吗?戒指在那里?”她凶悍的昂首瞪他!这种事那有人讲先来后到的。
  他退了一大步!娶她?太严重了吧?!他只不过想玩玩而已!他才二十八岁呢!
  “不想结婚就靠边站!你简直无聊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她又推了他一把。“我早受够了你们这种没诚意的花花公子!如今又来挡我的姻缘路,要是害我嫁不出去变成神经病,我会天天缠着你,直到你死为止!”
  原颖人这辈子远没有这么不顾美好形象过!她真的被惹毛了!想到路途不远,索性大步走向小木屋方向。开名车有什么了不起!?要是她敢上路,自己还买不起吗?笑话!
  炫耀个什么劲!
  罗京鸿的帅气跑车始终以龟行速度跟在她身侧,一时之间倒也想不出什么好计策来应付这个想结婚的女人!还没被吓跑代表他“狼”性坚强;可是,他也必须好好想一想,要是沾了后非娶不可该怎么办?他完美的外表是属于天下美女的,专属一人岂不浪费了老天的厚待?那会遭天打雷劈的!这么一想,至少让他感到比较安慰了!想必小美人不敢看上他是心知肚明自己配不上,转而挑上那个外貌平凡到太平洋去的秦宴儒。可是,近来就只有找到这么一个尚入他眼的美人,不来一段恋情岂不可惜?所以他要想一想,要如何说服她明白恋爱与结婚是两回事。她可以嫁给秦宴儒,但必须先与他这个大情人谈一场绮丽的恋爱。两者是可以并存的!
  可以料想她一旦嫁给秦宴儒,生活会平凡到令她欲哭无泪!他罗大少就是预料到她的下场,才会仁慈的给予她一段毕生可追忆的浪漫情事!唉!他是善良的!只是不知原小美人何时才会觉醒?
  但,他确定了!在他罗京鸿还没有追上原美人时,任何男人休想早他一步接近他的目标!
  ※        ※         ※
  南部是很少下雨的,所以近年来动不动就传出干旱的警报!但也因为其风光明媚,四季如夏,不容易下雨才会吸引大批人来度假。
  显然她们两位大作家的运气不佳,来度假的第四天便开始下雨,如今已有三天出不了门!不过倒是舒解了旱象。唉!看在造福多人的份上,她们还能有什么抱怨?出不了门只好埋首写故事大网了!原颖人下一本书的书名是!花心大少之死。
  “听起来像是悬疑小说,阁下似乎尚无此功力。”萧诺拈起她那叠空白的稿纸再三摇头。“而且我怀疑田大主编会容许你这种造反法。前提是:如果你真写得出来的话。”
  “我前世做了什么怀事?!”原颖人低低哀号着。下雨的这三天,隔壁那个无赖天天借机骚扰她,甚至翻看她的小说来对她大做人格分析,逼得她忍无可忍,决定将他立传写书,揭发他的恶行恶状告知世人!他怎么可以破坏她的未来幸福?竟然天天引诱她跟他恋爱!他是个疯子,他一定是,而且皮厚得连钢铁也相形失色!
  “不妨幻想他的前世是受你荼毒的妻,今世来讨债的;心里有没有好过一点?”萧诺幻想着某种情节。
  原颖人叹息——
  “别闹了,大作家。”
  “倒奇怪他今天没有过来,车子似乎开了出去。”萧诺探了探窗口,伸手接了几滴小雨。
  “太好了!”她吐口气,哀怨道:“他破坏我一生的幸福!他明知道我心有所属。”
  萧诺挑起新月眉,不以为然地道:
  “心有所属?在只见过两次面的情况下?我认为你爱的是“爱情”本身,而恰巧出现了你心中设定的人,便自认是一见钟情了!不要自我催眠呵,女人!也不要因为被罗大少逼急了,便急急判定自己芳心的归属,当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她总是一针见血!也因是旁观者清。但现实总是令人难以忍受的,何况原颖人尚未确定!
  “别说得像是你什么都看得透似的!那是你执意独身的原因吗?对“爱情”没有憧憬?”或者为爱而受过伤?这一点原颖人不敢问。
  萧诺想了想,久久才道:
  “对生活,我挺安于现状,除非可以肯定改变会对我更好,否则我宁愿独身!自由吧!那即是我要的。我写作起来日夜不分;我不爱做家事,不爱洗手做羹汤,也不想应付一大票人际关系的圆满,更不想有人来分享我的床。男人为什么要娶妻?在他们大声疾呼被女人套牢、大大吃亏的同时,必是窃喜着往后臭衣袜有人洗,三餐有人煮,得到了免费的女佣与床伴,一本万利的同时又认为自己亏大了!我何必去找一个男人让他“吃亏”?并且搞得自己湮没在油腻的厨房中当人家的贱内?女人肯当黄脸婆就已经如此遭奚落了,何况我一向执意握笔不做家事的手?不!我不会当任何人的老婆,我爱一个人独睡大床,我也不怕寂寞,我只怕有人绊住我的自由,不让我写作,不让我恣意流浪,不让我任意过完自我的一生。”
  这就是萧诺的婚姻论:不自由,毋宁死!
  “但——但是——女人终究负有生儿育女的神圣天职呀!”原颖人结结巴巴的反驳。
  “小姐!在人口爆炸的现实世界,少我一个女子生小孩是无所谓的,何况目前地球上生活品质如此低落,将一个纯净的小生命带来沾染污秽又何必?未免太自私了,只因结婚的理所当然或期盼老了之后有人养你?”
  “你太偏激了!”
  萧诺笑道:
  “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的论调统称“偏激”,以保障固有观念的源远流长。”她反问:
  “你为什么非结婚不可?只因大家都结婚了?”
  “我怕寂寞,怕老来无伴,也需要有人来呵护。最重要的,要有人来爱我,也让我去爱。”这是身为女人最美丽的梦。
  “但倘若所遇非人呢?爱情的花朵凋谢在柴米油盐中,三四十年过后,白发苍苍,一片茫然,老伴变得陌生,子女一一远去,你依然寂寞。”
  “说得像是多恐怖似的。人生每一步都是冒险,生活快乐与否全掌握在自己手中,我要快乐,我就得去创造,而不是呆呆的等老天丢下来,一如我们的写作。”
  结婚好?结婚不好?千古以来全无定论,谁能讨论出个结果?重要的是各得其所,安于自己所选择的才是最重要的。但原颖人仍觉得萧诺太独断了!一心否决婚姻,她甚至连恋爱也不曾有过。
  “假若有一天遇上了一个令你心动的男人,你会依然死守单身条款吗?那是不是太勉强了?”
  “没有一个男人会好过自由。”况且她没有多少热情可以为谁去动心。
  “会想追你的人可辛苦了。”原颖人深信对付这种女人,连月老也没辙了!若真有男人认定了萧诺,她会为那可怜人掬一把哀悼之泪。
  “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怕的是还扰得别人不安宁。”她讨厌纠缠与麻烦。
  原颖人好奇道:
  “这么厌恶感情的人,却写了二十来本大受欢迎的爱情小说,你不觉得很讽刺吗?”
  “才不!”萧诺扬着她手中的小说。“我将爱情的所有想望与憧憬全实现在小说中,写尽各形各色的爱情,均衡了我现实生活中的缺乏,又让我掌握了完全的主控权,我的小说受喜爱并不意外,因为我不分心。”
  “唔……那是否代表我们言情小说作家可以对爱情免疫?或相反的陷得更深?!”
  她只知道她仍无法苟同肃诺的理论,却也反驳不了。
  萧诺看到雨中驶近的黑色跑车,笑道:
  “那不是问题。你的问题是:你要什么男人,以及如何摆脱你不要的男人。”
  原颖人也看到了,将头埋在椅垫中哀鸣——
  “曾几何时主控权落在女人身上了!你想,我们喷杀虫剂有用吗?”
  “恐怕是没用的。”
  门铃声悦耳的响了起来;由于萧诺瞥到罗京鸿提着美味可口的披萨前来使用“美食计”,当下非常有待客之道的飞奔去开门。
  不写稿时,萧诺与原颖人都爱死了披萨、炸鸡、油味之类的食品,显然罗京鸿观察力极强,用对了方法,才得以顺利进入佳人的香闺。虽然以前他都是以鲜花珠宝达到目的,但换换口味也挺新鲜的。
  “请先将水滴在外头甩干。”萧诺接过食物,丢了条大毛巾给他,并不同情他半湿的狼狈样。最重要的,别弄湿屋内的地毯。
  罗京鸿也很认命的明白不会有美人欺身上来又抱又吻的嘘寒问暖,于是只好乖乖的弄干自己再进屋。屋内那两个女人早已解决掉一大半披萨,连声招呼也没打。
  “希望你们满意我的服务。”他苦笑的说。
  “好心人,你会有好报的。唔,给你五百,剩下的零头当小费。”萧诺掏出钱给他。
  占男人便宜不是独立女性会做的事,太丢脸了!帐目要一清二楚才行。
  “我真是受宠若惊!”罗京鸿毙死了!偏又明白这两个女人是认真的,她们真的不占人便宜。打从第一次请吃咖哩饭开始,萧诺就回送他一盒鸡腿饭,往后他殷勤买来的食物一律变成银货两讫,他成了外卖小弟!这种事要是发生在台北,不知道有多少佳丽会心疼哩!
  但无妨,他的牺牲总会取回代价的,而且是连本带利!
  “今天都没出门吗?小原原。”他锁定她的目标。
  原颖人始终背对着他吃披萨,当他是隐形人。她是个温文柔雅的作家,但对待这种无聊男子就得将一切礼貌风度束之高阁,免得他得寸进尺。可是——这背对动作对她而言挺危险的,所以,不久之后,那个花花大少双臂圈住她的柳腰,整个身子贴在她背后,吓得她尖叫出声,连手中的披萨也飞掉了——正中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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