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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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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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同住一起不会有压力吗?”田大主编一副吸血鬼的狰狞面孔。
  “你就是巴不得我们自相残杀到死!”丢开纸张,媚眼一扫,心想可以暂时躲开这女人的轰炸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田牧莲纤纤玉指刮了下她白玉似的面颊——
  “把我当小人看,天理何在!我们还打算今年多加一些宣传重点在你身上,让你的声名凌驾在萧诺之上。还不快快感激我!”
  “古人说:大恩不言谢!何况这小恩小惠又未必有成效,还敢来邀功!”
  “是是是!你大作家的金科玉律,小女子受教了!一同吃饭去吧!顺便挑几本书回去看。真是的!愈来愈有萧诺的架式,百分之百的难缠。”转眼又是另一种姿态。
  身为主编,恐怕必须有十八般武艺才成了!而……像萧诺?倘若自己可以学得她那般冷静淡漠的心肠倒是件不错的事!偏她只是外表与人不易相处,内心却比谁都神经敏感,学了个半调子可不好受。
  哎!她只是个以练华为竞争对象的可怜作家!
  与田牧莲前往川菜馆吃午饭,才坐定,就发现侧方桌子旁有一双注视她的眼眸,一个同样衣冠楚楚却眼光放肆的人。应该是昨天那个男人吧?
  台北果然很小,又因是盆地地形,把人全挤到盆底来相会了!所以有二百万人口的台北事实上小得可怜。
  那男子有一双眼尾上扬的桃花眼,漂亮得不得了!要不是那一双墨黑的浓眉紧锁住些许端正,恐怕早轻佻到骨子里去了!他对她露齿一笑,眼光在无墨镜的遮掩下,放肆得紧。
  “认得的人吗?看来很有派头。”田牧莲低声在她身边问着。
  原颖人差点习惯性的回予他一笑,猛然想起他与她根本是陌生人,才收住笑容,伴随口水一同流进胃中,冷漠的扳回了脸。幸好幸好!没失态,否则就真的像花痴了;尤其在主编面前,她更要有作家的样子,否则让人想将她归类到私生活不检点的一方,那可够她心碎了!于是急忙否认——
  “不,完全不认得!我三年来天天告诉你,我没交过男朋友,之前是因为壮志未酬,不谈儿女私情;如今是惊觉年华已老,前途渺茫,没学会求偶的花招,那有可能认识男孩子?”
  “看来你的春天就快到了,谈个恋爱来增长见识如何?而且那体面男子看来花得很,必是一流情人、十流丈夫,且是那种谈“婚”色变的人种,你可以很放心的尽情浪漫。
  这种人绝不会想套牢你,你大可自由自在写个一百年小说,又有人可以谈情说爱,出门不必付车钱饭钱的惬意过一生……”
  这女人就是话多,而且自私得让人想不唾弃她都难。
  “将来如果你失业了,可以去当皮条客!不然当吸血鬼也成。你就是巴不得我写到老死,没有家累来烦我。到时我写的书没人看了,你养我?”她杏眼一瞪,企图以凌厉的目光让田大主编吓到抱头鼠窜!
  可惜呵!一个艳丽又带点傻气的外表是不太容易让人害怕的,顶多看来像在发娇嗔,所以田牧莲大呼吃不消——
  “别对我拋媚眼!我上有老公,下有子女,不能与你双宿双飞,你的电波扫错对象了。”
  “唉!你真是吃定我了!”与那种人生气无异是加倍让自己生活痛苦。人家堂堂一个见识三教九流的大主编,什么阵仗没见过?她小小一个闭门造车的作家那是对手?
  田牧莲嘻嘻一笑。
  “我吃你作啥?你的秀色我可是吃不消!难得长相艳冠群芳,不去当明星,来当爬格子的作业员已够蹧蹋了,再不善用天生美貌钓个财貌双全的男友,就真的暴珍天物,我要替老天叹息了!”
  财貌双全?世上真有这种男人吗?忍不住又瞄了眼一直放肆看她的隔桌体面男。外表尚可,但财?别妄想了!一个年轻男子有钱只有一个原因——他老子是富翁。否则没有人会在三十岁以前坐拥财富。但公子哥儿?不不不!留给一心巴望当凤凰的人去追求吧!然后攀上枝头任人使唤一辈子当个小媳妇,何苦?
  才想着,那男子显然以为得到了暗示,握着一杯酒移驾了过来。
  “我们见过,昨天下午。”他潇洒的举杯,上扬的美丽唇线逸出柔和的男中音;他唱起歌来一定不比费玉清差,非常的舒服悦耳!但脸上表情过分自信自得。
  “我不认识你。”原颖人不客气的响应,低低的嗓音充满百分之百的冷淡。
  “可以坐下来吗?”他己拉开椅子了。
  “请便。但我们要结帐了。”原颖人抄起帐单,一手拉起正在喝茶的田牧莲,害她差点呛死!
  “颖人……”田牧莲又咳又叫的任她拖着走。不时的回头看那位应当很尴尬的可怜男人;不料却见到那男子脸上完全无怒色,反而噙微笑,双眼闪动兴味与挑战的光芒,饮下手中的酒,像在宣誓什么。霎时,敏感的田大主编立即明白——有什么事将要在不久的将来发生了!
  ※        ※         ※
  在悠闲的度假时光中,看着一叠读者的来信,是件多么快乐的事!
  稿费的多少是出版社给予的肯定;信件的多寡是读者给予的支持。一个写作的人大都靠掌声来支撑写作的欲望;知道有那么多人喜欢你,或持反方向的批评,都代表他们全用心看过自己所写的书,不论是谁,都该偷笑了!连萧诺也暂时搁下她那些漫画,一早与她窝在小木屋铺着地毯的阳台上,迎着暖阳度过一早鸟语花香的时光。
  并非全部的来信都是盛情支持的人,有些是批评,有些是捣蛋,也有些是倾诉自己的心情故事。像现在,在笑了两个小时之后,原颖人忧心冲冲的抬头问萧诺:
  “我的书真的不值一看,了无新意吗?”
  萧诺反问:
  “有几个人这么说?”
  “三个。”泪珠在眼中打转,显然信心大失。
  “那有几个人说你的小说精采好看又温馨?”萧诺又问。
  “一百二十七个。”
  萧诺冷淡的道:
  “你宁愿去在意那三个人的批评而无视于一百二十七个人的支持,你有病啊?世间那有十全十美的事!连总统都有人批评了,何况小小的你与我。”
  骂得真好!原颖人心情好多了,小心的问:
  “你——也曾收过他人批评甚至恶意捣蛋的信吗?”她不太相信萧诺会有,她太受欢迎了!
  “怎么没有?!骂得狗血淋头!可是我们又不能写信骂回来,更不能狗腿的回信:
  是是!大人您教训得是!小女子受教了!不吐血才怪!只能将信挫骨扬灰,咒骂之余还编来草人钉上五寸钉。那些可耻的人根本不敢留下回信地址!我们能如何?作家呢!多少要有点心胸,装也必须装出来。你记不记得多年以前有位叫“席绢”的作家曾经接到连续三封骂人的信?骂到最后甚至写道:因为你是席绢我才花力气骂你,换作是其它作家,大爷我还不屑一骂哩!多可悲的一个女人!被人骂了还得把它当施恩看!那读者八成以为他在教训他家的狗。”
  “可是后来那位男读者又写信道歉了呀!”原颖人也曾听到过这段血泪往事。
  “放屁!先桶你一刀,再替你包扎,伤口已成,弥补不回来了。那女人就是太热情的回信,直到那一封信之后开始挑着回信了,然后黯然消失于小说界,目前不知流落何方。”萧诺顺手又拆开另一封信。她的信永远比原颖人多一倍。
  “大概也是江郎才尽了,不趁机引退,留着硬撑也难看。”世界原本是现实的,她不必寄予太多同情,毕竟将来她引退后也可能成为别人的谈笑话题。
  “呸!”萧诺将新拆的信往纸袋中丢。.
  “怎么了?”
  “骂我的。说我抄袭前人,又写得很难令人发笑,已步入陈腔滥调之林。”
  原颖人惊呼:
  “不会呀!他们为何骂得这么凶?”可见毒辣之人,功力仍有高下之分,她就没收过这么可恶的信。
  “他们当我的小说是笑话大全,无聊!要看笑话不会去看“笑林广记”!如果他们看得懂的话!要我本本写爆笑的情节?!我从不觉得我的书多好笑,轻松当然必要,可是二十来本写下来,本本要求让他们爆笑,搞到最后,不是书死,就是我亡!不了!我偏不写,下本我写大悲剧!”
  萧诺可能也动了气,不过面孔上仍是淡淡漠漠,平静得让人钦佩。原颖人决心学她这一点。
  “可是有些人的批评很中肯、很受用,看出了我们不知道的缺点。上回我就收到一封有十五张信纸的来信,其中将我写的三十本小说做了优缺点评量报告,我感激得要命,连忙奉送上我的新书致意。”
  “若批评的人都是这种人就好了!只希望我们不会重蹈“席绢”那可怜女人的命运就行了!读者大人依然是我们下笔的动力与希望。”
  原颖人笑道:
  “我们散步到饭店吃午饭吧!别看信了。还有十四天要过呢!一次全看完了会空虚的。”
  萧诺也笑了,起身道:
  “好!顺道去书局买信纸邮票。趁空闲时快将“信债”偿一偿。”
  二人披上薄外套,穿着凉鞋,沿沙滩步道往市区行去。
  作家们的快乐与痛苦——读者!双方皆痴狂,所以小说会令人不可自拔的沉迷。有人不停的写,有人没命的看!多么蓬勃的市场,一个梦工场。
  走了半小时,终于抵达市区里唯一一家大书局。中南部的硬件建设带来了实际人了,只要稍稍有领先,她会先怀疑自己的眼睛度数。
  萧诺耸肩。
  “一般反应说我这本不好笑。”她早料到这种结果。读者才不管她这本书的立意为何,反正再用心写的小说,只要不好笑,一律被批评为滥竽充数,水准大退!
  “也许你太叛逆,到底你期望自己定位在何处?”至少原颖人不会自找麻烦,常常转型,让自己写得辛苦,读者看得不适。她被定位于温馨柔雅风格,三年来写得顺利,从不会有异心企望千变万化,但萧诺会。
  “叛逆、善变,有何不可?我要挑战自己能力的极限,是褒是贬不计,至少我尝试过。”她挑了几本新出炉作者的书,再转到别柜,看其它出版社的新书。
  谁能说她错?也许读者骂归骂,对她的叛逆也是欣赏得很;目不暇给之余,仍无法为她定型。原颖人看得出萧诺的善变完全导因于大多铁口直断的读者大人们。
  他们说练华“好笑”,她就偏不再“好笑”。
  他们说她“古装”好看,她就会厌倦了古装。
  他们说她“系列”小说不错,她早已转战他处,对一大堆伏笔视而不见。
  简而言之,这个女人专与读者作对!偏偏读者来信永远一箱一箱的送来,让原颖人这个乖乖牌好生嫉妒!
  与她一同走过去,正也想挑几本别家出版社当红作家的小说回小木屋看时,一个轻轻悦耳的声音从她右后上方传来——
  “是因为不失赤子之心才看文艺小说,而不挑成人应该看的读物吗?”
  原颖人差点吓掉了手中的书!距离太近了!连忙向前一大步,再转回身看那无聊男子。然后再度吓了一跳!似乎是七、八天前一再不期而遇的那个男子嘛!第二次见面,她一点面子也没留给他。
  “别说你不认得我。”他先下手为强的说。
  “但我的确不认得你!”她小声的响应,在书局内谈天简直是天地不容、破坏宁静的大罪人!连忙转身往柜台走去,萧诺已结完帐在门外等她了。
  她记得台湾的地形延伸到南部时可是一片平坦,为何这人也挤了过来?台北人来南部做什么?
  结完帐,出了书店大门,原想装作任何事也没发生,与萧诺往餐厅方向而去。但这实在是驼鸟心态,而且可想而知那男人不会因一点点挫折而退却。瞧他那副死皮赖脸的样子的确很很难缠。
  所以,那个穿着一身品味、看来挺正点的男人长手一伸,挡住了她的去路,移近的脸庞上,两只黑眼眸正定定的看着她。
  “现在经过三次确认,毕竟是算得上认识了!我叫罗京鸿,二十八岁,未婚。”
  原颖人终于肯定这个男人脸皮很厚,而且不接受拒绝;她有些无措的看向萧诺,萧诺只好冷淡的开口代问:
  “罗先生有何指教?”
  也总算罗先生看到了目标以外那株清淡的小花。萧诺外表清清秀秀,味道淡淡冷冷,不容易让人印象深刻,所以,罗大公子也只是敷衍的说着:
  “我只是想请教二位芳名。”目光仍狂野的盯住他的猎物。
  “她叫李清照,我叫李太白。”萧诺先下手为强的拉了原颖人就走。
  不知那个第二次遭拒的男人有没有跟上来?原颖人偷偷的附在萧诺身边说:
  “他会信吗?”太扯了!谁也不会信的。
  “谁管他信不信?我反正给了他两个名字,他又没说要正确答案,也无法追究真伪。”
  也是!好好的一场休闲假日,无端出现莫名奇妙的人岂不大煞风景?何况那男人百分之两百像极了她书中的花花公子。这种人才不会与她生命有任何交集呢!条件再好,一旦缺乏忠实、给人花心的印象,都得倒扣一千分!谁会要一个爱拈花惹草的丈夫?想让自己早死也不是这法子!她要的是……要的是一如她书中男主角一般,即使生活困顿,仍然充满乐观,不怕苦,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也许不解风情,也许不会说好听的话,更甚者,不善表达自己,但那却是她心仪的人种——嗯!她心中偷偷设定的对象,绝不会是那个自称罗京鸿,而且看来花得不得了的男子!
  幸好那男子并没有太牛皮糖;她当然没有回头看那男子的后续动作,只有更加快速的进入饭店的餐厅。
  “不喜欢那种男人?你们外表挺配的。你让人一瞥惊艳,他看来花不溜丢。”
  原颖人撑住发疼的头,再一次申明:
  “我不是烟花女,死也不会看上那种人,也不想让人当玩玩的对象!我只想找一个好男人共度一生。”
  萧诺耸肩。
  “好男人?怎么去确定一个男人好或不好?你都可以外表美艳、内心娴淑了,为何不能接受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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