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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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之眼-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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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遁着他的目光我把视线投向窗外,外头一团漆黑,连路灯的灯光都感觉不到的黑。    
  听阿森的话去他家时才中午一两点钟的样子,而现在,是深夜了。    
  我竟不知不觉在他家里睡了那么长的时间。回头看看那名自说自话在我家里待到现在的男子,他不再看我,自顾自坐到了桌子边。他坐下的时候样子很仔细,似乎在感觉着什么,又仿佛在回味着什么。我似乎听到他在坐下的一瞬,嘴里发出的轻轻叹息。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的行为在我国被称做为什么。”下床,我打算和他开诚布公地谈谈,毕竟,现在是深夜,我不认识他,而他在我的房间。    
  他看了看我,那眼神仿佛在看个怪物,然后他摇摇头。    
  “那叫不速之客。”    
  他点点头,再摇摇头。    
  “你没有偷我家里的东西,也没做出什么强盗行为,所以我就不去报警了,”我指指外头的大门:“请你离开我的家,我既往不咎。”    
  他似乎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对我笑笑,那笑容让我背脊发冷:“办不到。”    
  “请你出去。”    
  “优,”他似乎对我难看的脸色不太引以为然,依然一副不温不火的淡然德行:“我希望你能够明白,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现在除了这里,我哪儿都不会去。”    
  “你神经病!”我终于忍不住冲着他吼起来:“这是我的家!你这叫侵犯人权!你这叫侵犯隐私!我可以告你非法入侵!给你三秒钟时间给我滚出去!马上!!”叽里呱啦一通话,其实连我自己都不晓得自己到底在喊些啥,只知道这么叫出来,很痛快。    
  不知道阿森一下午的时间都跟他在谈些什么,非但没让他从我家滚蛋,还让他把我带回自己的房间。不会是乘机会把我给卖掉了吧,那个家伙,很难说的。    
  我恨恨地瞪着这个男人,连带阿森的份。    
  他依然不温不火,只是眉头,不经意间微微皱了皱:“其实你不用说得那么大声。”    
  “那你出去!”    
  他忽然站了起来,低头,水漾般的眸朝我轻轻一转。而我紧跟着还没脱出口的话,竟硬生生给卡在了喉中,只是愣愣看着他转过身,走向窗边。    
  “优,我们交换个条件吧。”伸手推开窗,冷冷的夜风扑面而入,将他一头丝绸般柔滑的发吹起,抖散。    
  我看着他身上雪白的窗帘随风妖娆地舞动,无语。    
  “让我留在这里的条件,”背对着我,他抬起手。指间一枚小巧的东西在灯光下折出一道光,金色的。    
  我听到自己心脏‘扑通’用力跳了一下。    
  那是枚纯金的鹰形护身符,精致,美丽。    
  “我把它给你,你让我留在这里……”后面他还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见,我只知道自己点着头,然后从他手中接过那枚尚且留着他体温的护身符。    
  没有看错,虽然只在博物馆的陈列处见过它两三次,这精美奢华的样子我不可能记错的。    
  我把它用力捏在手心,然后朝门外走去。    
  “优,你去哪儿?”我听到他在身后叫我。    
  “出去走走。”找到阿森,说明一切,然后,警察自然会给你安排一个免费的住处。我在心里这么盘算着,脚步变得有些急,以至于没有听清声后那个男子,他意味深长的话语:    
  “早去早回。”    
  我几乎是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阿森家门口的,铁门半掩着,露出里头暗色的木门。窗户里黑洞洞,想来,他早就睡死了,这头猪。    
  把铁门拉开,我手用力砸了上去:“阿森……”话音未落,我只在门上敲了一下的手,半空中蓦地滞住。    
  门没有锁死,被我一掌拍上去,竟‘呀’的一声敞开了。    
  走廊里游走的风从我僵立在门口的身体边打了个转,散开。空气很干净,散发着一种说不清楚的味道。    
  我的心没来由地一沉。    
  “阿森……”试探着喊了一嗓子,发出的声音却轻得连自己都不晓得在叫些什么。四周突然一暗,楼道里的感应灯,灭了。    
  用力跺了一脚,响亮的声音再次让感应灯点亮,借助那些昏黄的光,我一步一步朝里头走了进去:“阿森……”    
  声音穿过门廊,竟带着回音。我突然有种不怎么好的预感:“阿森……”硬着头皮,我再次叫了一声,虽然隐隐感觉,不论我再怎么叫,似乎都不再可能叫出那个高高大大,经常一脸坏笑的男孩了。    
  我站立在客厅中央,客厅这会儿显得很大,窗外的路灯照射进来,一眼的冰冷和空旷。    
  阿森家客厅高级的家具和装饰,竟然都消失了,消失得彻底。如果不是墙壁,天花板和地板上高档的装潢还昭示着这里原本的华丽,我会以为自己不小心走进了一个待卖的毛胚房……    
  ‘咔……’房间里忽然响起一声细微的声音。我眼皮轻轻一跳,不假思索,几步朝那里奔了过去:“阿森!”    
  没有家具了之后的房间,原来是这么宽敞的。光洁的地板上零星飘着几张纸,以及几团布,我认出来,这几团柔软洁白的布头,是原先悬挂在落地窗上,那些精致美丽的窗纱。而此刻,它们安安静静散摊在冰冷的地板上,仿佛殉难的贵妇……    
  ‘咔……’又是一阵轻响,伴随清冷的夜风,在整个空旷的房间内回旋。于是我看清了,发出声音的东西,原来只是一扇半启的天窗,在风中颤抖着,发出细微的呻吟。    
  我的脚底一软,直直跪倒在这被掏空了的屋子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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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9:48:29 PM《穿越文合集》第四章 美丽到虚幻的美丽     
天狼之眼作者:水心沙       
第五章 不速之客       
  “阿森在哪儿!”冲回自己家的时候,那个男人正坐在沙发上,无动于衷地闭目养神。我用力踢上门,站在通道口狠狠瞪着他。    
  他似乎被关门声震醒了,懒懒扫了我一眼:“他在哪儿,我想你应该比我更了解。”    
  “今天一整个下午你都和他在一起,你敢说你不知道?!”    
  “不知道。”    
  “撒谎!”他若无其事的淡然让我火气飙升。    
  “你刚才说出去走走,就是为了找他?”    
  话锋一转,倒让我微微一愣:“这和你无关。”    
  “没找着他?”身子一倾,他整个人斜靠入沙发,一手支着头,好整以暇地看着我。    
  我脑子有点发热,因此没有发现在不知不觉中,自己说话从主动逐渐变成了被动:“是的。”    
  “也许和你一样,出去走走。”    
  我的脸一红,不过随即恢复正常:“他家里空掉了,什么都没留下。我是说,他搬走了,就在今天。”    
  “很突然。”他薄薄的唇含着笑,温宛而迷人。    
  “是的很突然。”我紧紧注视着他的眼睛,试图从那片黑夜般的色彩中找出些不同的东西,可是没有。他的眼睛漂亮温和,安静得无懈可击。    
  我忽然有些气馁,连口气,都仿佛找不到了刚才义愤填膺的感觉:“他到底去哪了,告诉我。”    
  “你很在乎他。”话锋再次一转,他似乎打定了主意带着我的话绕弯。    
  我不语。    
  “他在乎你吗?”    
  “这关你什么事!”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很八卦。    
  他笑了,对我眼中流露出的鄙夷和不耐不以为然:“如果在乎,他必然不会什么招呼都不打就悄悄搬走,最起码,也会有个暗示之类……”用顺溜的中文,他轻描淡写地说着,那美丽的笑容在我眼里逐渐融化成一团模糊,唯有两片粉色的唇,清晰而缓慢地上下开合:“而他走了,连个道别都没,足以证明你在他心目中并不重要。既然他并不在乎你,又何必在乎地追问他的下落。”    
  “你错了,他给我留过话。”    
  似乎有些意外,他扬了扬眉,只是脸上依旧带着浅钱的笑,看着我。    
  “他叫我在他家等着他。阿森这个人,当他让别人等的时候,必然不会让人空等。”我没有信口开河。阿森在今天给我的最后一个眼神,温暖而深远,那不是道别的目光。    
  沙发上的男子忽然敛了笑容。    
  静静看了我半晌,他垂下头叹了口气:“你变得很奇怪,西……优。”    
  “别说得好象我们以前有多熟悉一样,他到底在哪儿。”    
  “你似乎认定我知道他的下落。”站起身,他在厅里巴掌大的地方轻轻踱着,不时看看天花板,蹙眉:“这地方真矮。”    
  “他到底在哪儿。”    
  “他在……”他停下脚步,一个转身看向我,嘴角轻轻扬起:“不知道。”    
  我想我体会到了膛目结舌的感觉。    
  就在一愣神的工夫,他的手忽然伸向我,毫无预警地托起我的下颚:“我说我不知道,你,信不信。”    
  漆黑的眸子像个黑洞,深而氤氲……他似乎在期待着什么,当他问完那句话的时候,我不敢确定,因为我正在努力找着自己那根忽然间变得有些不听话的舌头:“……不信。”    
  “不信,”他点点头,朝我靠近了一点:“你不信他会不辞而别,也不相信他的离开和我没有关系,是吗,优。”    
  我眨了下眼,表示肯定。    
  他笑了笑。而我却在刹那,似乎从这笑容中捕捉到一丝无奈,虽然,那表情稍纵即逝:“那么,我给个会让你相信的回答吧,”凑着我的耳,他声音轻轻的,带着点暗哑:“我,确实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在哪里。”我一眨不眨看着他的眼。    
  他的目光一凝,随即忽然化开了,如同一汪被微风吹皱的山泉,清透,却望不穿底:“等哪天我心情好,没准会告诉你。”    
  话音未落,他的指已从我下颚松开,后退半步,略带戏侃地欣赏着我的脸,由苍白,勃然涨红到可以滴血。    
  我失业了,在发现阿森突然搬走的第二天。也是在那一天,我明白自己彻底失去了同他的联系。    
  那天去博物馆报到,目的其实不是为了上班,而是抱着一丝希望,希望能在那里找到他的踪迹。我想博物馆最近那么多事,都和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他懒散但做事向来负责,所以必然会在博物馆出现。    
  可是我却错了。    
  他们告诉我阿森不会再到博物馆上班了,至于他去了哪里,也许除了他的亲人,没有任何人知道。然后他们再告诉我,我被停薪留职,案子结束之前,都可以不用再来博物馆了。    
  那天我没有直接回家,只是一个人沿着博物馆外那条干净的街道慢慢走着,走了整整一天。身后十米开外跟着那个不知道该称作是神还是魔的男子,他身上套着我问邻居借来的衣裤。    
  记忆中似乎从那天起,他就没有离开我超过那个距离。    
  过马路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叫住了我,然后对我说,他叫俄塞利斯。他说如果你觉得脑子有点糊涂的时候就好好念念我的名字。然后他牵着我的手,把一脸不屑的我带过了马路。    
  是的,现在,这位叫做俄塞利斯的怪人,他和我‘同居’了。    
  如他所愿,我退步让他留在了我家。    
  客厅已经俨然成了他的领地,他似乎对那张胖忽忽的沙发,格外感兴趣。于是每天看电视的时候,我只能靠边坐坐冷板凳。    
  他不是一般的懒,甚至我觉得他还很有差遣人的天分。他总是窝在沙发里用最优美的姿势指挥我干这干那,擦这洗那,因为懒人有着同他懒惰成正比的洁癖,懒人的眼睛里和身体上容不得一点点不干净。    
  顺便说,他差遣女生给他干活的时候,脸上是从来找不到一丁点不好意思的。    
  泡面头两天他用筷子盘着吃,吃得挺高兴,到第三天说什么都不肯再吃了,他坚持要吃煮出来的食品,并且是带佐菜的那种。一周后我做菜手艺大增,不晓得是该感谢他,还是诅咒他。    
  扫地的时候我总是不由自主会想到灰姑娘,忽然发现自己几乎和她没啥两样,只是她的苦难来自后母,我的苦难……来自那位把沙发当宝座的‘王子’。   
  白白养着这尊活菩萨,洗衣烧饭拖地板不算,还得掏腰包给他买衣裳,甚至包括内衣裤。好在现在超市里有塑封的那种,和一堆东西混一起,买的时候好歹还不让我太过尴尬。    
  每天每天我都他妈想咒死他,尤其是他跟在我身后去超市,一路吸引来大团大团惊艳忘形的目光的时候。但我又不得不忍,使劲的忍,只为了有一天他心情好了,能没准把阿森的下落告诉我。    
  阿森,到底在哪里,我很想他。为什么那么想他,我却不知道。也许就像某个经年陪伴在你身边的物事,溶入你的生活几乎成了一种呼吸,一种习惯,在身旁时,几乎察觉不出它的所在。只是当有天它突然消失了,你会发觉自己没来由地失落,失落到发现自己原来竟非常想它,狠狠地想它……    
  但是生活还得继续。    
  我一面用着连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执着和毅力去捕捉阿森的消息,一面数着日历翻着报纸寻找着新的适合我的工作。    
  常常会在报纸翻到一半的时候,抬头看看那个窝在沙发上猛看电视,有着怀旧名字的俄塞利斯大人。然后感叹一声:当男人真命好,尤其是当个漂亮而恐怖的男人。    
  和俄塞利斯逛商店是恐怖的。    
  他喜欢买衣服,男式女式都买,色彩越张扬越丰富越好。我曾问他为什么那么喜欢色彩浓烈的衣服,他说,优,当你只有白色可以选择的时候,你会发现,那些丰富的色彩有多么诱惑你的眼睛。    
  可是往往到了最后,发觉总还是白色的衣服最适合他,我汗颜。不过恐怖的地方倒不是指这个,真正恐怖的地方是,每回逛完了,采购完了,拎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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