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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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皇-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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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抖若筛糠,“被……被罗西……拿走了。”

“为什么拿他的首级?”

“因为帝国议会发布了悬赏,能剿灭皎月盗贼团的人,可以晋升帝国子爵爵位……。”

小队长突然狰狞着暴怒起来,一脚踩在这人的脑袋上,用力的碾着。他的脑袋被踩进了混着鲜血的土里,泥土不断的被挤进他的鼻子里、嘴里,不一会功夫,他就觉得自己要窒息了。

小队长脚下继续用力,恶狠狠的咆哮道:“布莱恩不是盗贼!他是共和国军人,是英雄!你们这些垃圾居然敢攻击共和国的军人,都该杀!”

一阵密集的枪声在求饶声中响起,冰冷的荒原上再一次陷入了宁静当中。

四处散落着的金币和宝石熠熠生辉,小队长叹了一口气,“这些都是布莱恩用性命换回来的东西,收拾好后送回国内。留下一个小队押送这些物资,其他人和我追,一定要追回布莱恩的首级!”

布莱恩是英雄,在敌人的包围中小心的搜集情报,将敌人的物资和财富源源不断送回国内。他是一名无名的英雄,甚至从今天起,共和国军部都不会承认曾经有一名叫做布莱恩的平民士兵,他的一切履历都会被抹去,只为了不让图尔曼找到新的由头谴责共和国的行为。他的所作所为,都会变成无,就像没有存在过这样一个人。

可他的确真的存在过,是战友,是同伴。或许这是他最终的归宿,可小队长却想着要把他的首级抢回来,让他完完整整的回到共和国,安葬在他曾经深爱的土地上。

为了这个信念,小队长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

共和国的环境比图尔曼差,艰难的生活让共和国人身材都比图尔曼人要高大,这种高大健壮也延续到战马身上。共和国的战马是西方世界闻名的,耐力持久,负重能力强,奔跑速度快,冲撞能力突出。几乎没有一丝缺点,这也是共和国一直没有被图尔曼攻陷的原因之一,他们的战马太好了,机动能力太强,追不上躲不掉。

此时他们骑着这种几乎完美的战马,顺着荒原上被大队骑兵碾压过的痕迹就追了出去。

血色的天空逐渐开始变暗,夜晚就要来临了。

荒原上的风特别的冷!

第六十八章 追上

“那是什么人?”,克拉伦斯看着从不远处擦身而过的四五十骑,特别的好奇,“他们骑的马为什么那么高大?我感觉比我的小宝贝都要完美。”

克拉伦斯家里养了一直纯血的图尔曼战马,血统特别的纯,历代的血统证明足以保证这只战马身上没有其他血统的存在。这样一匹战马在图尔曼帝国内,价值数万金币。别嫌多,这还是因为克拉伦斯的战马是雌性,如果是纯血雄性战马,一匹的价格足以让很多小贵族都感到绝望。

很多人喜欢马,也热衷养马,马儿就是他们的全部。据说有个世袭伯爵很少和自己的妻子睡在一张床上,而是天天和马儿挤在马厩里,他的马厩被装修点缀的豪华赛过皇宫。

德莱尔凑过去看了一眼,他摸了摸下巴花白的胡须,“我也不认识,不过他们的马真的不错。”,他敲了敲马车内部的一个小铃铛,整个马队慢了下来,侍卫骑着马凑到马车的窗前,弯下了腰,“请您吩咐。”

德莱尔一指那些渐渐远去的人,说道:“去问问他们的马儿卖不卖,我会拿出让他们心甘情愿的价格来。”

侍卫一拍胸口,双手抖了下缰绳,嘴里喊着号子,胯下的坐骑健壮的后肢猛地蹬地,快速的跑了出去。

“那些马真不错,只是不知道血统纯不纯。我不太喜欢杂**,虽然杂**的优势比纯血马更加明显,但是他们不够高贵。”,德莱尔端着水晶的杯子,递了一个给克拉伦斯,“哈瓦那大公有一匹纯血的图尔曼战马,公的,你知道他那匹小马驹开价多少钱交配一次吗?五万金币,真是想钱想疯了,只有傻子才会去做这种事。”

他突然留意到克拉伦斯脸上涌现出一抹尴尬的表情,气氛突然变得僵硬起来。德莱尔愣了一下,哈哈两声打破了这僵硬的气氛,“你猜咱们要用多少钱才能买下他们的马儿?”

“五万金币,或者更多!”,克拉伦斯很快就把德莱尔的嘲笑当做屁给放了,他相信这是德莱尔的无心之失,尽管他的确和傻逼一样缴纳了三万五千金币,只是为了去配种。当然,这是去年的价格,那时候价格还没有这么高。不过他也不算特别的吃亏,今年年中生出的小马驹也和它的父母同样出色,最让人兴奋的是小马驹是一匹公马。

只要调教好了,这样一匹战马能卖到十万金币以上的价格,甚至更高一些。

德莱尔抿了一口红酒,一个金币就这样被他不知不觉的喝下肚子。“说起来挺有趣,那些人穿的衣服都是一样的,也不知道是谁家的私军,不过我总觉得他们有点眼熟。”

“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他们挺眼熟的,特别是那一身……。”,德莱尔也突然醒悟过来,两人赶紧不顾风度的摇开了车窗,冰冷的荒原上温度比城市里要低很多,一下子冰冷如刀子一样的冷风灌进来,两位老爷都张着嘴说不出话来。好一会,德莱尔才探出身子拍打着马车的车厢说道:“我突然想起有其他事情要去坚石堡,立刻调转方向。”

他哆嗦着从车窗外缩回身子,重新关闭了车窗,才感觉到好一些。

“这样做会不会不太厚道?”,克拉伦斯很犹豫,“至少应该提醒罗西一下,毕竟他以后就是家长了。”

德莱尔摇摇头,“他肯定能躲过去,那可是未来的大人物,而且他们的战斗力也很强大,至少面对他们三十三人时,我可不敢动手。”,顿了顿,用一种自我暗示的口吻肯定的说道:“我们的速度追不上,对,追不上。”

拖得长长的车队突然从中间开始转向,前面的马队立刻停下了脚步,紧随其后朝着坚石堡跑去。

“后面有人追来了。”,亚历山大拍马和罗西齐头并进,“不过人数应该不多。”

罗西惊讶的看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后面有人追上来?”

亚历山大指了指天空中的黑鸦,“黑鸦是食腐动物,它们很少会自己捕捉活着的生物,大多数时候都是吃死掉的动物的尸体。所以为了节约体力,黑鸦大多数时候都是落在草原的下风处结窝,当空气中有血腥气飘来的时候它们就会循着鲜血的味道追过去。你看那边……”,亚历山大指了一下左侧天空中飞舞的黑鸦,“它们在飞,我们的速度比气味传播的要快,他们此时飞起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有什么东西惊动了它们。”

“会不会是动物?”

亚历山大摇了摇头,圣殿骑士要学习的东西有很多,而他也算经验比较丰富的人了,“荒原上的动物一般不会捕捉,不,是绝对不会捕捉黑鸦,会飞的动物它们都没兴趣,因为抓不到,还会消耗体力。一定是人,但是数量不多。”

罗西来了兴趣,“为什么人数不多?”

亚历山大很有成就感的挺直了身子,“如果人数众多,这些黑鸦会飞走,而不是盘旋。它们在等惊动了它们的东西离开后还打算降下去。”

的确是极为宝贵的知识,一句说烂了的广告词,知识改变命运,果然如此。罗西一瞬间就想到了伏击,他不喜欢被动的防御。防御和攻击是两个极端,防御成功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次,但是只要有一次失误就能否定前面所有的成功。而攻击则不痛,哪怕对方防御住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次,可只要最后一次立功了,前面的失败都不是失败。

与其被动的被人跟在身后撵着跑,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被迫应敌,不如主动的伏击敌人。

罗西心思电转,一瞬间就想到了很多的事情,他看了一眼半人多高的,坚韧的如同小树枝一样的野草,立刻就有了主意。

在他身后,一名黄金军团的士兵手里拽紧了马鞍上的一根绳子,一手按在马鞍上,腰腹用力一撅,屁股高高抬起的同时双脚就踩在了马鞍上。他小心翼翼的拉紧了手中的绳索,站了起来。手里拿着共和国最新一代的军事望远镜,扫视着周围的荒野。

突然,在极远处有几个小黑点,正在即快速的奔跑,他定睛细看,是战马。

“一点方向有战马,数目十匹以上,一百匹以下。”

马库斯抿着嘴唇,冷漠的眼睛仿佛能穿透时光和空间的帷幕,望着自己右前方,他一挥舞马鞭,整只队伍立刻微调了方向,划过一道弧线朝着指定的方向跑去。

其实他也很清楚,他的这种做法非常的不妥当,擅自深入敌境,追杀图尔曼的贵族,这会让他的上司很恼怒,也许几年内都没有升职的可能,还要去做一些脏活。可他觉得自己必须这么做,和一位无名的英雄到死都得不到安宁相比,自己等人的小小牺牲根本算不得什么。马库斯对国内军阀混战感到绝望,如果他们能联合起来,说不定早就和联邦瓜分了图尔曼这样落后的封建国家,甚至最后能干掉联邦,如千年前的圣光教会那样,高度的统一整个西方大陆的政权。

可惜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军人,小小的队长,自己手下只有一百号人,还有些人不那么听从他的指挥。

布莱恩,你等着,我一定会拿回你的首级!

让你有一个体面的葬礼,让人牢记住,你曾经为了共和国,立下无数的功勋。

“加快速度!追上他们!”,马库斯吼道,抬起双腿用脚后跟的马刺猛地刺向战马,战马感觉到疼痛,跑的更加奋力。

第六十九章 追上不一定有卵用

共和国的高原战马非常的优秀,如果换成了图尔曼的战马,可能已经需要休息了。但是这种高大的战马生活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拥有非常出色的体力和健壮的体魄,长途跋涉对它们而言并不是一件苦差事。在冰冻的高原上,为了保持身体的温度,这些高原战马经常会奔跑大半天的时间,到了晚上才会在一处背风的草窝里休息。

眼看着远处的马队已经肉眼可见,马库斯命令所有人给打开火枪的保险栓,检查子弹,清理枪镗。他估算了一下速度和时间,顶多三十分钟后就能进入火枪的有效射程之内。他脸上露出了冰冷的笑容,他要那这些人的脑袋去祭祀布莱恩的灵魂。

突然,他座下的战马在疾驰的过程中失去了平衡,他双眼瞪的老大,在摔下战马的一瞬间,他看见了两只隐藏在草丛里的标枪,标枪之间系着一根钢索。

人在快速奔跑的时候往往只要一丁点阻力,干扰了抬脚到落脚的过程,就会让人失去平衡摔倒在地上。这种干扰不需要多么强大,也不需要有多高的强度,只要能干扰到一丁点就能建功。

绳索正好拉扯住战马的前蹄,重心已经随着奔跑而前移,可前蹄却迈不开,可想而知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失去重心,脚下踏空的战马直接倾覆之后甩了出去。

身后的战士为了避免马库斯被马蹄踩中,纷纷勒紧缰绳绕开那一处。可绳索不只有一两米长,也不仅仅只有一根。接连不断的战马在冲刺中摔倒在地上,骑士们被高高的抛起,被巨大的惯性掼了出去。

也就在这一瞬间,周围的草丛突然晃动起来,马库斯头昏脑涨的嘶吼道:“敌袭!”

数十根标枪带着呜呜的风哨声从草丛里激射出来,那些还坐在站马上惊疑不定的骑士狼狈不堪的从战马上跌落下来。有人反应快,避开了这一轮标枪的袭击。可总有人反应慢,总有人脑子转不过来,被一两只标枪贯穿了身体,带飞出去。

圣殿骑士经过力量誓言的加成,一个个都化身大力士,他们的标枪投掷之后速度快若闪电,力大无比,根本没办法抵挡。即使格挡住了,也会被正面的撞下马。

紧跟着第二轮标枪在马库斯目眦欲裂中飞射过来,他一把按到身边的战士,扑在他身上。咄咄两声,两人原来站着的地方已经插着两根微微颤抖的标枪。马库斯一瞬间大脑一片空白,为什么是标枪?为什么不是子弹?标枪这个东西早就被淘汰了多少年了?自从发明了火【和谐】药武器之后,标枪和弓箭就已经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当然并非是没有人继续用,可正规军里谁会用这种东西?这也和他暴怒之下没有问清情况有关,他只知道一群人为了得到爵位,围攻了布莱恩,然后一个叫罗西的小贵族抢走了布莱恩的脑袋。

如果他知道罗西是教会的人,如果他知道罗西带着的是圣殿骑士,也许他会犹豫。

教会的力量并非普通人想象的那么弱,共和国也曾经饱受教会暗杀的侵袭。

可现在说这些都迟了。

晃动的草丛中第三轮标枪飞射出来,紧随其后的就是武装齐全穿着锁子甲的圣殿骑士。他们带着骑士盔,看不清面目,但是手中都握着双手剑,还有几人拿着单手重武器——战锤。

面对只着了棉布军装的共和国军人,绝对抵挡不住这些武器的斩杀和伤害。

而相反的是,子弹对锁子甲的确有杀伤力,可这种杀伤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如果角度不适合,锁子甲会咬住这些子弹,除非是几把枪同时射击同一个目标,利用巨大的止停作用和冲击力让身穿锁子甲的骑士受到内伤。

马库斯一翻身将背上的火枪举起来,简单的瞄准之后扣动了扳机。子弹在一阵火光和极大的声响中飞射出去,旋转着钻入了一名骑士的锁子甲,那名正在冲锋的骑士步子还在前迈,可身体却向后一滞。马库斯还没来得及庆幸,那名骑士用强大的腰力生生将上半身搬了回来,继续冲锋。

见鬼,这是最精锐的骑士!

身体强壮,拥有强大的意志!

胸前挂着的灰色帷幔上绣着白色的十字架,这是圣光教会的圣殿骑士?

马库斯咬着牙,大声的咆哮着,“射击,射击!射冲的最快的,向后退!拉开距离!千万不要和他们肉搏!”

黄金军团在共和国内的排名很高,一直作为毕琉斯的主力军团,为毕琉斯的军阀道路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每次扩军时,最优秀的军人都会被送入黄金军团,这是一支名副其实的强军。

士兵们非常服从命令,马库斯一说,他们就开始后撤,一边后撤一边射击。总有几个运气好的,子弹穿透了锁子甲,可却挡不住圣殿骑士这边有罗西这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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