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女的青春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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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女的青春祭典-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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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再告诉妳这名字的典故。」他拿起她的手在唇上亲了亲。「回去后我立刻叫人准备,妳一星期内就能搬过来。」

  羽童自然地颔首表示没意见,她也不懂情妇在此刻应有的反应,他不高兴也没办法了,好在他很快就走了。

  曲起腿,把脸贴在膝上,羽童大叹自己真是太疯狂了。

  情妇!

  今后她的生命又会兴起什么样的大变化呢?她不敢去想。

   *   *   *

  台北近郊的大片山坡地上,有一、两百户规画齐整美善的楼房盖在这片山坡地,家家户户红顶白墙,打开屋门触目即是大片的绿和开阔的视野,成为一个高水准的住宅社区,共同享有社区内的游泳池、网球场等等设备。

  羽童被石嵩接来,站在屋前瞪大了眼,漂亮的红顶白屋正面对游泳池,有一个主屋和左右两边侧屋连在一起,显得空间非常宽大。她不以为这像给情妇住的,倒像新婚夫妇的新居,她原以为他会要她搬去一间较大的公寓,不远离市区。

  「欧先生最喜欢在工作之余到这里住几天,当作度假别墅。」石嵩说,「因为孟小姐将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住在此,为了让妳感觉舒适方便,屋内已做了一番更动。请进!刘嫂应该先到了,她是照顾妳的女管家。」

  「他实在不必如此费心。」

  「欧先生一向只要最好的。」

  刘嫂是位高大亲切的妇人,陪着羽童参观环境。

  偌大的客厅,当中的褐色皮沙发俨然成了客厅的活动中心,黑白云石铺地,天花板上的古雅水晶灯,摆放得不见斧凿痕迹的绿叶盆栽,明亮光洁的玻璃配上明代骨董橱柜,一幅半月造型的草书字画,幽藐的东方气息温柔地融入现代家具中。不过,让羽童最先注意到的是靠近长窗的史丹威黑漆钢琴,还颇具匠心的在钢琴椅上轻放一块斑马条纹的小锦毡,增添舒适又不失雅妙;琴上有一只景德镇的壶,闲雅地插上一大把白水仙、粉红百合和嫩黄的郁金香,在满天星的陪衬下,浪漫芬芳的气息活络了黑漆钢琴的严肃。

  「妳好巧的心思。」羽童不由称赞刘嫂的慧心。

  「这是欧先生吩咐的,每天要为小姐换上一束鲜花,他说这可以增加妳的音乐灵感,我不懂这些啦……」刘嫂不好意思的笑笑,「小姐要不要顺便去参观花房?」

  「有花房啊!」羽童对欧去蓬的体贴感到窝心。父亲买给她的钢琴已随房子被卫希珑卖掉了,欧去蓬居然知道她很想再有一架钢琴;她不是没有感情的人,很乐意去参观令他骄傲的花房。

  欧去蓬将房子右侧边房改成白色的花房,所有的缤纷色彩均来自用各种不同造型的陶器所栽培的植物,还有自天窗上缠绕下来的葡萄藤,挡住了部分盛夏的酷暑。花房对外开了一个侧门,正好可瞧见泳池,白色门框镶上玻璃,迎进一池清凉;想像坐在白漆的两人餐桌椅上用餐,触目一片自然美景,人生至此可无憾矣,多惬意啊!

  羽童不由赞叹欧去蓬很懂得营造生活情趣,而且品味不俗。一楼主要除了客厅、厨房、小餐室、花房外,还有一间五、六坪大的放映室,媲美电影院的大萤幕和音响,还有一柜子的中外名片。

  「我开始相信金钱力量的可怕了。」羽童嘟哝一句。

  石嵩一笑,带她去参观楼上的房间。

  「二楼更动得最多,为了给小姐一个独立的生活空间,把起居室、卧房、浴室全隔在一个门内,估了二楼将近一半的面积。」

  顺着回旋梯而上,由悬挂的字画、刺绣画,壁龛内所摆放的古碗、出土陶器,均可以感受到屋主醉心于骨董和艺术品的收藏。二楼楼梯口处,巧妙地摆了一张高脚圆木几,只为了陈设一尊未经人工雕琢的雅石:铭「罗汉」的观音龟甲石,由此可见一斑。

  「我不知道欧先生也有这一面。」羽童唇际浮现静谧的微笑。「是环境的培育,或是受了谁的影响?这跟他过去给我的印象大不相同。」

  「两者都有吧,欧先生的母亲生平最爱蒐集典雅高贵的物品。」

  「欧老夫人还健在吧!」

  「去世好些年了。」石嵩想到什么,回答得不太情愿。

  「怪不得他敢这么放肆。」

  羽童当欧去蓬就在面前似的,丢过去一个白眼。

  推开两扇白色的雕纹木门,入门即是起居室,可兼读书房之用,真迹名画、石膏塑像、绿树盆栽,两只对称的明式柜子内摆满了音乐书籍和小说,教她欣悦之余,一时忘了此刻的身分,彷佛重回到受父亲娇宠的小姐时代。窗前一张奇特的造型沙发,非常有趣;靠壁的巨型桧木贵妃椅前有一张织工巧致的纯手工地毯,高贵典雅之风取代了长沙发,为了起坐舒适,铺上了浓厚东方色彩的织造布坐垫,一尊立灯在旁,方便阅读时照明。古典与现代融为一体,视觉十分舒服,不至于产生处在历史博物馆的沉重感,相反的,走进来的人都会被一股如诗如梦的、安详的情调包围起来,不忍离去。

  而使羽童开始有了不安的情绪的,是隔开起居室与卧房的珠帘。由此可见欧去蓬很懂别出心裁,在过分现代化的今天,以几近垂至地面的古典珠帘点出他有如古代帝皇般金屋藏娇的得意豪情。

  羽童知晓门外的另一边是欧去蓬的天地,包括书房、健身房和他以往住的房间,然而她再也没有心情去参观了,抱起一只由乾燥花瓣所填充而成的香香猫,坐于卧房内的长毛地毯上,开始讨厌欧去蓬无耻地展露他的目的。

  石嵩无法得知她的想法,倒也看出她的不安,心想她尚未习惯她目前的身分,不便打扰她,迳自下楼。

  刘嫂已煮好水果茶。「小姐呢?」

  「在她房里。」石嵩想了想,又说:「她心情不太稳定,妳要多注意一下,欧先生费了好大一番心血,若不能得她笑脸相迎,也实在没意思。那位小姐还很别扭,妳说话时留心一点,总之,先让她习惯住在这里最重要。」

  「我明白。」

  刘嫂一直在欧家大宅服务,因做事细心,欧去蓬才调她过来。她说服羽童喝下第一杯水果茶时,说出欧先生为了一笔生意等着签约,短期内不太可能过来,羽童马上转忧为喜,眉开眼笑,使她相信这小姐真不是当情妇的人才。

  没有了心理负担,羽童很高兴的住下来,摸摸这个,玩玩那项,去放映室看恐怖电影尖叫出声,在花房享用晚餐欣赏落日晚霞。

  「小姐怎么不去游泳呢?」

  「我怕水。」

  「真可惜,泳池离我们这家最近了。」

  「为什么妳老是叫我吃这些补品?」

  「吃这个很好吔,以前欧夫人……就是欧先生的妈妈还在时,就常吃这个补身,而且对皮肤也很好。我看妳这两天气色好多了,白里透红,更漂亮了。」刘嫂很得意自身的好手艺,并随时不忘数说欧去蓬的好处。「小姐,欧先生真的很关心妳,每天都打电话来不是吗?他一定很高兴见到小姐很健康的样子。」

  羽童摸摸自己的脸,默认了刘嫂的一番溢美之辞,一场婚变使她疏于照顾自己,花容失色,不免纳闷欧去蓬看上她哪一点。

  「欧先生的母亲体质不好,很容易生病,生前让欧先生时常烦恼,所以小姐妳一定要健健康康的,使欧先生更爱妳。」

  而欧去蓬终于在羽童迁入的第十天翩然来到,时间是深夜一点,他自己开门进屋,刘嫂从房里冲出来,手里还握着一根棍子。

  「原来是欧先生!」刘嫂松口气。「我以为小偷跑进来。」

  「小偷要来就来,妳拿棍子反抗他反而危险,放聪明点由他去偷吧,只要他别把我的美人偷走就行了。」欧去蓬一面上楼一面说,「工作赶完我就过来了,累得一塌胡涂,我的房间有准备好吗?」

  刘嫂奇怪的看他一眼。「我去铺床。」

  欧去蓬先到羽童房里看了一下,踩过起居室的原木地板,轻轻撩拨古典珠帘,展露于眼前的是一幅浪漫的春闺图,长毛地毯掩去他的足音,仿古的垂幔大床上安安静静地躺着他的情人,她意态娇憨的睡脸令他情不自禁地俯身轻吻一下,此情此景,不由得欧去蓬得意自己的杰作。有些女人很能够激起男人的护花本能,过去有他母亲,今天有孟羽童,他非常满意。

  回到自己房里,刘嫂已为他放好洗澡水。

  「她看起来似乎平稳多了。」

  「是啊,刚来那天我一直担心她会突然跑回家去,幸好她慢慢就习惯了。」

  「她非习惯不可。」他阴恻恻的自语。

  羽童直到次日清晨才从刘嫂口中得知,那时欧去蓬已起早游泳去了。

  「欧先生习惯先游泳,然后在花房用早餐。」

  羽童只好到花房等候。

  欧去蓬直接套上海滩外套就进来了,相较下羽童显得盛装了。白净密褶的布料,简单大方的一件式衣裙,宛似向大地偷掬一瓢清雅,令人讶异女性是可以如此柔软,而眉睫淡淡的笑意,倚漾一种无心的甜美。

  「早啊,羽童。」他在她对面坐下。

  「欧先生早。」

  「叫我去蓬就可以了。」他为自己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早茶,似随意般的口吻说,「李商隐有一首诗『……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走马兰台类转蓬。』」他把全首七言律诗唸诵一遍,笑了笑。「最后那一句『走马兰台类转蓬』,形容一般人好似无根的蓬草一样随波逐流,往往都身不由己。先父为我取名『去蓬』,就是希望我不要像那蓬草,必须自己做自己的主人。」

  「的确很符合你的形象。」羽童苦笑。

  「妳还在不高兴啊?」

  「没有,我过得很舒服。」

  「那就好。」

  羽童不愿一开始就闹别扭,改变话题,「我很喜欢你的收藏品,不知道你有这种嗜好呢,满惊讶的,过去你怎么都没提?」

  「今天之前我们见面的次数用一只手就可以算出来,妳对我又似乎有偏见,即使给我机会,我也不会自讨没趣。」

  「我对你没有偏见,你过去的风流史不关我的事,我只想知道,你将我安顿在此,你其他住在台北市区的情妇不会跑来跟我拚命吧?」

  「我没有养过情妇,妳是第一个。」

  「鬼才相信!」

  「信不信由妳。」他眼中闪过一抹笑谑的光芒。「外面的人都以为我花大钱养女人,其实除了送她们几件衣服和一点小首饰,我很少花钱在女人身上,因为没必要,自愿送上门的女人已多得我应付不了。」

  羽童觉得好恶心,看他那一副自我陶醉的德行,简直是男人之耻嘛!

  欧去蓬好玩的看她脸上表情之变化,愈看愈忍不住满腔的笑意,大笑出声。「妳真有趣!我好喜欢。」俯长身过去在她额上轻啄了一下,羽童大感意外地瞪大眼,噤了声。

  沉默地进餐,她不时打量对方,内心诧异同是男人竟有如此大的不同。卫希珑对生活环境的讲求很随便,最在乎他个人一举一动所能散发出来的魅力,即使取用一杯咖啡,也一定规规矩矩的将食指勾入杯耳,优雅地啜饮。欧去蓬却是直接握住杯身就口,一点也不讲究姿势,似乎粗野,反而令羽童有点心动。

  「我不喜欢妳在心里拿别的男人同我比较。」他犀利的道。

  「我没有啊!」

  「我跟妳一样讨厌人家对我说谎,羽童。」

  「你会读心术吗?」羽童反驳。

  「妳刚好是我能读出心事的那种女人。」欧去蓬想到他的母亲。

  「呸!你少夸大其辞,我才不信。」

  「妳眼睛看着我,心里却在想卫希珑,真教人不愉快。」

  欧去蓬面无表情的吃完早餐,进屋去了。

  羽童有点内疚,没想到被欧去蓬说中了,也许她还不习惯跟他在一起吧!心一烦,走回大厅弹琴,一首「给爱德琳的诗」,优雅浪漫的旋律竟吸引了欧去蓬走了下来,要求她再弹一遍。她依他,十指轻快地在黑白键上飞渡。

  欧去蓬有风度的鼓掌赞美。「妳弹得真不错呀,羽童,能诠释得这么好,可见妳下过一番苦功。」

  「谢谢你!你也喜欢钢琴曲?」

  「我母亲非常喜欢音乐,她在时家里每天都可聆听到美妙的琴音。我虽然欠缺天分,耳濡目染之下也粗通一二,『给爱德琳的诗』是我最喜欢的曲子之一。」

  当即两人便合奏了一曲「给爱德琳的诗」,羽童惊讶于他的配合度之高,很想问他是否常有和母亲合奏的经验,又觉不便问人隐私而作罢。

  一曲既终,双双沉默下来,羽童看着自己搁在膝上的手指,细声道:

  「如果我使你感觉到不愉快,我道歉,我真的无心拿你跟谁比,只是很自然的就会想到那里去。」

  「妳是怎么个比法呢?」共坐一张钢琴椅,太贴近了,他也不由放低了声音。

  「也许你会觉得我很奇怪,以前和他共同生活时,从不觉他哪里不好,可是自从婚变后,愈想愈想不出他的优点在哪,反而以往疏忽的缺点全浮在眼前。像弹钢琴这件事,他就只会取笑我不务正业,专门误人子弟。」

  「他是音盲吗?」

  「结婚后他很反对我把钢琴搬进公寓,说会吵到邻居,后来我才弄明白他根本不当音乐是一回事。」羽童涩涩地自承失败。「在他眼中,除了爸爸赋予我的身分和财产,我真是一无可取吧!」

  「也许他天生就是这样差劲的个性。」欧去蓬顺口附和,又不耐烦地冷哼道,「拜托妳不要不断的讨论他好吗?我花了一大笔钱的目的就是想独占妳,可不希望妳把另一个男人的鬼影子带进来。」

  「你一定要说得这么白吗?」羽童恼他一点都不在乎用钱伤人。「我明白了,情妇守则第一条,就是要切记专心一意地伺候付钱的大爷,暂时抛弃自己的思想和价值观,一切以迎合金主的欢心为最高原则。」

  「情妇守则第二条,就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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