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秋-蝶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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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秋-蝶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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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蝶恋(爱情当铺1)
【作者】寄秋
  要他离开蝴蝶蝴蝶满天飞的幽谷,  想都别想!他好不容易偷得浮生半日闲,  既不用上节目通告又有最爱的蝴蝶围绕,
  舍得走的人就是傻子!   即使谷里有冷冰冰的蛇妖爱作弄他,  和看了心里直发毛的「邻居」爱拜访他,
  但只要身旁有粉嫩嫩的紫蝶妹妹相伴,  他是说什么也不愿离开。反正,  装作丧失记忆的他,想死赖着不走,
  谁也拿他没辙。而能和蝶妹妹谈恋爱,  任何妖魔鬼怪,他都……都不怕啦!   虽然她说自己的爱情早已拿去典当,
  无爱无情能回报他,这有什么难的呢,  把爱情典当掉,赎回来不就能爱他了吗……





放鞭炮喔!寄秋

看到这本书的内容有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好像在哪一本小说中瞧过类似的情节,但是又不确定是哪一本,有点熟又不太熟是吧!

哈!谜底揭晓了,那就是秋仔早期的作品《恋蝶》。

其实每个编梦的作家心中都有一个属於自己的版本,每回创作时都想尽心尽力的搞定文字,不把文字化为心中的模样绝不甘心。

可是,秋仔老说一句话,书中的主角各有各的性格,各有各的反叛心,明明设定好的故事走向,会因他们的任性而有所偏颇,再回不到原来的所愿。

饮恨呀!这是生他们的「娘」,最痛心的一件事。

孩子不乖不打紧,还造反,这还有天理吗?不抽出来鞭打一番岂知为娘的苦心,恨铁不成钢呀!

《恋蝶》一开始时是设定上、下两集,但秋仔写到一半突然很想开另一系列,於是浓缩了内容,感觉故事全挤在一堆了。

这件事一直搁在心里成了疙瘩,左躺右卧睡不安稳,就是给他个不爽。

累积过多的能量会爆炸,终於有一天秋仔发疯了,决定把它「重」写一遍,再来看看爽不爽,如果不合心意的话……

嘿嘿,下回再看到一本内容雷同的蝴蝶篇,千万别太惊讶,因为秋仔又疯了,没办法控制大脑神经和右手,你们只好再受一次茶毒,谁叫秋仔改名当挑剔秋了。

啊!对了,过年了,要不要拜个年说几句祝贺的话,人家说过年讨过红包才吉利,你们会包个三千、五千来恭禧发财吧?

呵……等你哟!来电请拨○二○四二三三八三,秋仔是二八一十六的小姑娘,年年发春……春字请自行擦去,笔误啦!

是年年发财,酬劳步步高升,望你牵成哦!

惠赐一票。

钞票的票,和选举无关。

然後,大家一起发大财啦!麻将台上见真章。



楔子

火,愤怒的燃烧著。

如同乾旱的土地长年无雨,绝望的冲焰至天际,烧尽肉眼所能见的人间物,造成生灵涂炭。

巍巍的黄金塔城只剩下一片焦黑,御赐匾额如今已模糊不清,隐约可见稍碰即碎的「府」字,风一扬起化成粉末消失在呜咽间。

悲恸的泪流不出,是因对人性的死心,看著无法逃生的哀嚎人类一一葬身火海,封闭的心只看得见自己的心伤。

红红的火光灼不了停驻在柳树梢硕大的琉璃风蝶,暗黑羽翅掺杂著令人心动的紫色流光,微带金属蓝的光泽反射著熊熊烈火,造成安祥和死亡的强烈对比。

红烛的蜡油已烧成灰烬,明媚动人的小公主笑语不再,成了—具蜷曲的焦尸,昔日的刁蛮任性随大火升空,任凭皇恩呼唤也唤不回一条皇家血脉。

相信在火舌纹身的那一刻她後悔了,不该强势的拆散一对有情人,即使人精殊途亦含有深情厚爱。

高居柳木之上的紫蝶眼中并无伤心,清澄得如一潭深湖的注视著被火吞没的大宅邸,眼睁睁看著心爱的男子在火中逐渐消逝。

很可笑的人间爱恋,甫修练成精的小蝶儿居然爱上征战沙场的大将军,并以为此情此爱永不渝,生生世世直到永远。

谁知道仅仅一道圣旨即打碎她初尝情爱的心,为了保全一家老少的安危,所爱的男子不得不牺牲她以求忠孝两全。

他屈服了,屈服於忠孝节义之下,屈服於父子天性,屈服於君臣之礼,人间的情爱终究及不上现实。

於是百年蝶精只好舍弃这份爱恋,让一切回归到原来的平静。

可是,这场火仍是发生了,缘自她的不甘心。

「嘻!这烟火燃放得多灿烂呀!卑贱的人命和污秽的人生全搅和在一把火之中。」

十一、二岁的小童舔著糖葫芦上的糖渍,笑咪咪的玩著风车看热闹,脸上有著超龄的精明,而且太幸灾乐祸,叫人很想叫他爹娘带回去好生管教一番。

幸好一群袖手旁观的百姓没注意他的存在,他们已经不存希望的看御林军在火场穿梭,企图和大火搏一口气。

但是大家都很清楚,这场天火是灭不了,它来得莫名又猖狂,趁著夜深人静的从宅院正中央向两侧闷烧。

等到更夫发觉火花外射时,整座将军府已被大火包围,宛如平地中突起的大火球,不给人活命的机会。

所以全府百来口,包括来贺喜的宾客及官员无一幸存,就连尊贵的公主也难逃此劫,与伺侯她的宫女一同烧死在井边,死状狰狞。

「主人,你笑得太得意了,小心上面的会察觉你的小小恶念。」一身唐装的六十老叟施了法,让天空黯沉不明。

「是吗?」小男童毫无畏意地望天,再瞧瞧哀嚎声渐歇的火宅,露出一丝邪佞笑容。「我只是个喜欢收集『爱情』的孩子而已。」

「收集别人的爱情。」孩子?他的岁数大概只有老天知道。

打从自己十八岁典当爱情跟著他後,他童稚的面孔百年不变,永远保持纯真又奸诈的「可爱」笑脸,叫人防不胜防。

小男童一口吞掉一颗糖葫芦,一脸无辜的比比身後招摇的招牌。「我开当铺的嘛!嘻!」

爱情当铺。

捧著以牡丹花包著的金色光芒,当铺夥计童梓面无表情地抬头一瞧,不流露半点情绪将蝶精的爱情收好,并上了封条,送进收藏典当品的爱情花园里尘封。

手一挥,当铺的阴暗架子多了本帐簿,翻开的空白页突然的浮现几行字。

百年蝶精愿典当爱情以惩戒薄情的负心郎,愿生生世世不沾惹爱情,直到大限来至,烈焰焚身之诅得以成真。

立据人紫蝶



第一章

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小男孩,一口冰淇淋,一口洋芋片的长吁短叹,两眼无神的盯著可透视外面人来人往的黑色铁门。

人活得太久也挺辛苦的,每天重复千篇一律的工作——拐骗爱情,他满园的花圃都快容纳不下了,一点乐趣也没有。

千年清一次的盘点就快到了,到时他就可以大快朵颐一番,培育多年的芬香花魂可比他手上的零嘴可口多了,浓郁到令他兴奋得口水直淌。

想想他也真努力「工作」,不到千年光景就收集到上百万份的爱情甜果,偶尔放放假也不为过嘛!算是慰劳千百年来的辛劳。

「阿童呀!天气挺暖和的,万物回春,咱们也去当当平凡人、踩踩街好不好?」

小男孩口中的阿童正一脸正经八百地指著铺里花形的水镜,不多言也不反对的落下一句,「下一位客人。」

看似平常的镜子浮现一张为情所困的面容,下面是客人的生平简介和姓名、年龄等资料,并明白标示她为何而痛心。

人的心思是很容易捉摸的,不就是你爱他,他不爱你;你爱他,他也爱你,或是出现三角、四角、多角的畸恋,钻进牛角尖里钻不出来。

总而言之,就是乱爱一通,社会越进步爱情观就越乱,开当铺的他们才有利可图,典当爱情能换来功成名就何乐而不为呢?

不懂爱情的人才活得开心。

「阿童,你非常死脑筋耶!没瞧见老板我闷得生出三条抬头纹,我看起来都快比你老了。」真想晒晒太阳,享受享受大溪地的热情。

嘴角为之抽动的童梓发出沙哑的老人声音,「主人,你想多了。」

他没说出口的是——你本来就比我们老很多,只是不服老的以小男孩的面容欺瞒世人。

「厚!你在心里骂我对不对,别以为我年纪小好欺负。」他恶意指控的板起脸,意欲逼出童梓一号表情以外的情绪。

「阿童不敢。」一如往常的不恭敬,胡长及胸的童梓面无表情的低睨著小男孩。

时间对他来说已不具有任何意义,自从「爱情当铺」开张,岁月的流逝只在一瞬间,他都忘了当初为什么要典当爱情,成为当铺第一位的客人。

无期待的活著变成一种习惯,他不知道何谓寂寞孤独,因为他的心麻木了,不再有感觉。

铺内有无数的爱情围绕著他,可是心若已死,再多的爱情也滋养不了枯寂贫瘠的灵魂,他和魔鬼进行交易,换取对爱情的遗忘。

连带著,他也把自己给忘了,除了名字。

「你一句不敢说得我好心酸,好像我这老板亏待你甚多似的,存心压榨不领薪的夥计。」这牌子的冰淇淋挺好吃的,下回叫阿童多准备一些。

「我甘心领受。」眼中微露警觉,神情不变的童梓防他又出怪招整人。

跟著老板将近千年,多少磨出些心得。

「但是我还是觉得对不起你呐,想给你基本的补偿慰问金。」人间的纸币实在太轻了,改用金砖比较实际,沉甸甸又好用,不怕大风一吹就散了。

眉毛抽了两下,童梓平静的说:「不用,钱我用不上。」

「嗯,说得也是,我们是无所不能的高人,谁希罕那庸俗的东西,看多了还会长针眼。」只有人类会念念不忘地当成宝贝。

听他童嫩的声音由喉间发出,眼微眯的童梓有些坐立难安,欲开口提醒他客人快进门了,但……

「不过呢,有时候当当普通人也不错,高高在上的我们也该当个小市民,走入人群视察『市郴,提高下一季的典当品质。」

人家的一季是三个月一替,他的一季横跨千年岁月,不可与之比拟。

「主人……」他的眼皮直跳,八成有不好的事即将降临身上。

「风和日丽好出游,鸟语花香醉人心,这种不冷不热的气候最适合上街捣蛋。」好久没兴风作浪了,真是太怀念了。

「捣蛋?」他就知道主人体内邪恶的因子又开始浮动了。

小男孩直冲著童梓露出令人发颤的无邪笑容,「别计较这么多嘛!我才十二岁耶!你不能要求活泼、好动的小孩子,像木头人一样呆立不动吧?」

「十二……岁……」他还真敢说,脸皮之厚足以和地球地壳的厚度相提并论。

两千岁还差不多,妖童一名。

「待不住沉闷的当铺是人之常情,别老是绷著脸不苟言笑,咱们要展现出顾客至上的亲和力,让更多人乐於亲近咱们小小的铺子。」狗都比他和善。

「主人,你是人吗?」他一直抱持著高度的怀疑。

是魔,是神,或是妖?

他认为他偏向前者,他是魔之子重生,刻意降世,扰乱人间秩序。

「呵呵,阿童,你好像对老板我很不满耶!」半人高的身子以坐姿浮於空中,小男孩笑容藏锋地低视他管家兼唯一的夥计。

头皮忽生麻痒感,童梓倏地变成高中男生的模样,厚重头发覆盖住双眼的视线,装聋作哑的整理起蒙上灰尘、堆积如山的帐册。

可惜他的策略敌不过小人精的磨性,原本不到四十公斤的重量忽沉如泰山,有意无意地往他肩头一坐,倾斜的侧身当场打回原貌。

但,苍老的容貌又岂是他本来面目,在众多的脸孔之中,他的真实面容仍隐藏著,只有老板一人得以窥其原来长相。

坐落於台北东区巷子底的两层楼高洋房,看来不怎么起眼,却别有一番味道,爱情当铺四个大宇高挂大门口,可是鲜少有人进出。

因为它的黑色铁门叫人瞧不见内部摆设,四周环境清幽少有人发现它的存在,若非走错路,或酒醉的好色之徒当它成色情交易之所,当铺门口唤夥计的大摇钟很少响起。

当铺里没有所谓的接待柜台,入目尽是一片花海,空气中流动著一丝使人迷乱的香气,交易过程全在敞开的花瓣上进行。

典当者只需要签名、盖下指印即可得偿所愿,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两者所处的结界时间是静止的。

也就是说期间不管花费多少分秒都是不存在的,一切将回归交易内容时限轨道上,宛如不曾有过交集般稍纵即逝,置身梦中。

「不说话代表默认了,想来我真是太不关心你,枉顾你身为夥计的权益。」或是福利。

好的员工难请呀!现在的人才没一点好处是留不住的。

「主人,你太重了。」身一移,童梓抹去水镜上的人名和影像。

照眼前的情势看来,老板的玩兴多过工作上的乐趣。

「嘻……你要我减肥吗?」小男孩改坐在他头上。

童梓眉毛略微上扬,头顶变出腾空针山,以防他压顶。「请问你又想干什么?」

不耐烦的口气逗得小男孩哈哈大笑,小指摇了两下,针山倏地开出忘忧草,一朵朵金黄的美丽像极了花冠,让童梓脸微黑的浮上三条黑线。

「逛街。」

逛街?「请。」

不需要知会他。

健步如飞的童梓一说完随即转往内室,他不想成为主人戏弄的对象。

不过,一面原本不存在的透明墙忽然升起,阻止他跨出的大步。

「说得好无情喔!你不用陪著来照顾我吗?」怎么老是学不乖,教训是要谨记在心,而不是转身即忘。

也许他该加强训练,以免他罹患现代文明勃—老年痴呆症。

「你,够大了。」声音极冷,近乎咬牙切齿,但童梓脸上仍平静无波。

傲慢一笑,小男孩眼底的阴厉森冷又刺人。「别忘了我只有十二岁。」

当铺内的人头点来点去不过两颗,不玩他还能玩谁,叫他一人玩单口相声不成。

「主人,有事请吩咐。」他认了,识人不清的代价。

当年自己就是被他那张纯真的可爱笑脸给骗了,如今後悔已晚,无从脱身。

「早点这样就好了嘛!我需要一位『奶』妈。」童真的眼上下的打量著。

「是,我马上替你调一位。」童梓故意忽视他话中的含意。

他笑得好明亮地直眨眼,「何必舍近求远呢!我们阿童比女人还漂亮。」

嘴角抽动了一下,童梓脸上的皱纹又多了几条,显得更加老迈。「我不是女人。」

「偶尔扮一次又何妨,算是取悦老板我的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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