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无猜 短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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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无猜 短篇集-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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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我真的在读书。天天读。读功课心在稿子上,写稿子心在功课上,放了假,整个人反而失了重心,不知道做什么才好,头一天就喝醉了酒。

  阿弟的一堆朋友走过来,我看着他们打招呼,说笑。

  亦靖答“不,我不是博士!我去化妆舞会。”

  弟弟猛地推了我一下,“你怎么了?那个男孩子,就是你说好看的那一个呀,他倒看你,你怎么没发觉?'

  “啊?”我心里一股失望“是他吗?我不知道。算了他脱了炮子,就不对路了。”

  我却又是很多感触。找一个男朋友,真的这么难?还没走完校园,天却黑了。这边天黑得快,我没有手套,手指好像随时就会掉下来的。

  我没有悔意。现在所过的每一天,都是借回来的,我的生命早已经终止了,去年十月,在台北就终止了,现在活的每一分钟,都是上帝的特别恩赐,快乐与不快乐,我不能说什么。

  我在寒冷里走着,鼻孔嘴巴都冒着白气,有时候下几团老大的雪,一会儿又变成了雨,弟弟声音:“喂喂喂,看车子,看车子!过马路怎么永远不看车子?”

  是有愧意的,前天醉成那个样子。与师傅两个人合喝了一瓶拔兰地,他老先生一拳把玻璃打得粉碎,弄得每个朋友身上都是血。我只是呆呆的坐在沙发上想心事,一切往事都回来了——父亲开门的锁匙声,二十年了吧?生日时收到的洋娃娃。做杏仁豆腐给他吃。为了一个陌生人放弃了—切,十年间的事像走马灯一般的上来。

  有人写信来说:“你这般怕冷的人,怎么受得了……真替你担心……〃也算是关心?

  我总是微微的咳嗽,吞亚士北罗止痛。脊椎骨并没有好,第八节还是老模样,第五节又新发了!医生说可以扣一片钢块,一个半月后拿下来,准妥当。我说妈的开什么鬼玩笑以后没上过医生那里,神不知鬼不觉的当它没事,还不是这么的过了。

  人人都叫我当心身体。特别是编辑们,仿佛我真是一个风吹草动的人物,在学校,教授一直嚷“拿不动不要紧,叫男孩子帮你忙。”于是别的女向学都妒忌起来。我很尽力,凡事我都是尽力的,十年来无论发生了什么,我的稿子总未曾断过,这一点想回来,我是开心的。益发爱写了,尤其是在过这种日子。

  醉了以后,我好像又回到以前的时间里了。

  教调酒,老师拿了个空瓶,我倒来倒去倒不出酒,男同学笑,“衣莎贝,拧酒瓶,拧一下就说不定有酒出来了。”我听了这话脸色一变,瓶子就落地摔破了。

  是几时的事情,他在飞机上拧汽水?好像没有多久吧,怎么就落得这样呢。我只记得我上了飞机,廿小时!下了飞机,就看见了弟的脸,一晃眼,也就四个月了,都是借回来的日子。

  弟弟好声好气的劝我,“叫你来,都是让你忘记以前的日子,你怎么还是老样子?如果我有什么不是.大冢都是急脾气,你得原谅我。喝醉了酒,人人都有的事情,有什么大不了呢?不稀奇。”说着他也哭了。

  我指着镜子对他说“姆妈在镜子里。”

  他用毛巾盖上了镜子。真是惭愧,醉成这样子。

  平时我总是一套红棉袄,亦靖最讨厌这套棉袄,就像去年在台北!美芳也讨厌我那套豆青的棉袄。她白我一眼说“真像个抽鸦片的。”

  一点半天就黑了,我也打个午觉,眼蒙蒙的老觉得不对,挣扎醒来,才发觉原来不是在家里了。于是呆呆的洗澡换衣服,也不怎么的耽心前途。

  文凭总是要拿的,无论如何得毕业。然后找份工作,在台北找一份工作。稿子也是要写的,写了那么些年!除非是编辑说我们不要你了,否则还是得写下去。

  师傅说:“你还好,心里想的,总可以写出来。”

  我承认这是我的幸运。

  师傅是弟弟的同学,教功夫,大冢都叫他师傅。在我处借了一套脂评石头记去,才得廿几回,不是最好的一本,也开心得不得了。

  到了此地,我才带了三本书:一套石头记,一本张爱玲,一本词选。都藏在行李底,让家人知道是要骂的,行李穷过磅,还带这些会背的无聊书本。倒把些要紧的衣物漏在家里了。现在的东西五化三飞,一些在香港,一些在台北,在身边的反而不多。

  母亲写信给阿弟“如果阿姐可以熬过这个冬天——”

  把我当一头蟋蟀了,然而我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去。

  我是没有遗憾的,这些年来开心也开心过,玩也玩过了,如今连大学生的瘾也过了,我很高兴。案头上依然放一张汪萍眼若秋波的照片,搬了家,连唠叨的房东也避过了,只等户主差人来铺了地毯过节过冬,真的没有问题,拿我的稿费在曼彻斯特这种小城花,一半也是太多了,也是豪华的,我实在没有夸张。

  只是弟弟替我担心,我老是趁下雨的时候才出去,溅得一腿的泥。洗了头永远不吹干,到处走。我老了,我想。从几时开始,我已经不能再爱一个人了呢?或者是最近,实在没有碰到什么可爱的人?男的女的,都不值得喜欢。

  弟弟给我气死。两个星期之前他匆匆忙忙的对我说“有人找我做翻译,去访问中国家庭,以便写论文,那男孩子长得好帅!从来没见过那么登样的男孩子!”

  我稀罕的答“我倒想看一看。”

  结果看到了那个男孩子,我笑了,我说“这叫做登样嘛?你眼睛不知道长在哪儿!这个男孩子不过是稍微端正一点而已。”

  阿弟顿足道“真不知道你的要求如何!”

  那天回来了,他说:“添美臣问我,你怎么老笑,我只好说你根本是一个嘻嘻哈哈的女学生。”添美臣是那个人的名字。

  那么还有一个人,老跟着他学宁波话,叫做非腊露斯,我叫他玫瑰先生。这个人很风趣,我教他,教得很道地,前天他上哈佛读博士去了,给硕士论文我看,上面居然有我的名字“感谢衣莎贝亦舒倪小姐——香港的记者,作者——给我的帮助。”我也笑了。

  物以稀为贵,谁都是博士,仿佛博士也不太稀奇了,可怜寒窗十年。我各式各样的补习老师特别多。有机化学揽不清楚,大喝一声“哪个是念化学的?”总有热心人士同情我八十岁学吹打,挺身而出。

  博士也是全世界最无聊的人,挤在电视室看旧片“巴巴丽娜太空英雄”,珍芳达一穿了衣服,众人嘘声大起,表示不满。到电影会去看戏,一定有人杷说明书折飞机朝银幕下扔,扔得远,大家便鼓掌拍手,热闹非凡。校方忍无可忍,在说明书下写明“谁折飞机扔便罚谁”,但是他们改擢纸船,照样飞,或是吹肥皂泡,或是用橡皮筋弹人,什么都有。都是顽皮鬼。

  然而不久这样的日子也厌了,没有透气的机会。每天上课,从九点到四点、五点回来洗头洗脸,拿出功课,已经该吃饭了,平常英文也不见得壤到哪里去,就是用不上,经济科上的题目问“为何需求线通常自左向右斜伸?”一头雾水,拿了丙减。真是日月变色的没脸。这与咱们家的阿B哥有什么分别?恐怕B哥也有进步吧?

  总是不停不定的想回家。回了家说不定怎么还能偶然的看上他一眼吧?不会太差的。但是这张文凭呢?不过这种主意通常是很快打消了。

  平常总是计算吃的问题。买了乳腐、酱瓜,虾米、皮蛋,我与弟弟都发觉咱们欠缺营责。于是又买了红萝卜,也不煮,两个人脸对脸就生吃,争取一点维他命C,或者净啃芝士。很想吃腊肠,但是想不出该怎么做,老是蒸,又有点浪费。我对吃是随便的,好的坏的都可以,然而少不免想起鸡毛菜、葱烤鲫鱼。写信给母亲诉几句苦,招了一顿臭骂,什么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之类的成语,都叫她用上了。以后只好闷声大发财,什么都不说。

  偶而看张爱玲的短篇,很是感动,趁机哭一会,也是有的,这是一种傻气,不过因为我也病过一阵子,天天看医生。然而人家书中的女主角总是求仁得仁,没一下子就病死了,我却还在这里撑着。我小说里的女主角也很少有病死的,多数是自杀,我是想穿了,索性好好的活下去!也是一种道理。

  奇怪的是,竟没有再看红楼梦。(我二哥说“背也会背的东西,买来作啥?”)那一年我很想买八十回的脂评红楼梦。我倒不晓得为什么不看。只是天天清早八点正起床的人,仿佛不配看石头记。我改看玛丽莲梦露传记。我开始注意一下几时轮到这一区停电停煤气,阿拉伯打成怎么样了。少不免也吊着头等等明报,以及其他杂志,可怜姊妹至今一本也没看到过,只有要稿的时候,编辑很勤力的来一封快信。

  今年是不能回家了。

  明年吧,明年或者有希望。然而我何尝有什么冢,香港是兄长的家,台北是父母的家。

  有人敲门,我去开,满以为是铺地毯的来了,却是邮差,因为转了地址,所以他要证明一下正身是否在此。我签了名。收了圣诞卡,今年只收到三张圣诞卡。第一张是张彻夫人梁女士寄来的。她总是记得我,也是人结人缘。不是说不寄的就不记得找了,她是比较洋派的,而且不是逢人必寄的,所以就难得。收到那种逢人必有的小礼物,逢人必有的卡片,特别厌恶。我与我女朋友说要送礼,什么时候都能送,何苦一定要等大时大节的凑热闹?我把这第一张搁在书桌上。第二张是哈佛大学寄出来的。二嫂三嫂的弟弟。然后是这第三次,签收了,拆开来看,看到右下角的签名,呆住了。怔着了很久很久,慢慢的进屋子。呀,他总算找到了我的地址,给我寄卡片来了。一时心里麻木了下,没有太多的感觉,等感觉慢慢回来的时候,就伏在桌子上,桌面是冷的,隔了很久,摊开手来,那张卡片已经团皱了。

  看看看,才放了八天假,一页书本也没翻过,所有的老毛病都出来了。

  如今我也得了一个死心塌地的人,天天跑来钉电插扑刷墙壁,不管有多么微不足道。到底也是一个人,我总是礼貌的向他点点头,如此而已,而且我并不欢迎他这种义务劳动,我只希望他少来一点,他来了,我为他倒一杯茶——有时候还是没有牛奶的。常常希望可以谈得起来,然而总是谈不起来,兴致索然,仍然希望他不要来。

  由此可知这个说“被爱是幸福”的人多么荒谬。被爱有什么莘福?一天到晚给一个莫名其妙的人钉着,左右不是;太礼貌,怕他误会,太不礼貌,又好像没人味。

  我想爱人是比较好的。爱一个人,常常想起他,都是很开心的。不管怎么样,我没有见他最后一面。临走时我只想到一句话:如今俱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看到两个月前的文林,里面有悲秋的小曲,其中有一首是这样的:想到去年,还道能红丝绾呀红丝绾——那个女孩子再也没想到秋天只落单成了她一个人。

  我看过很多好的短篇小说,只是近年的少。司马中原的黑河,刘以丰的除夕。还有一篇,不晓得是什么人写的,说一个卖皮货的少年,看中了另外一个老年皮货商的女儿。两个年轻人都同意了,女儿甚至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只待来年,这个男孩子来娶亲。老年人有点糊涂,在客栈碰到了这个未来女婿没把他认出来,只口口声声的跟其他的人说他家的姑娘要嫁了。年轻人也糊涂,没听明白,不知道指的女婿就是他,误会姑娘已经许了别人,于是他偷偷打开买回来的花布、绒花,一把火烧了,拌着他的眼泪,走了。而那个姑娘,犹自喜孜孜的看着灯芯结花,等着她的情人,等着。

  有缘没缘不外如此,这种小说才是真正的好小说,恐怕也是司马中原的吧?我喜欢他与白先勇。但他是一个开头,白先勇只是张爱玲的结尾。

  何藩问我有什么故事?可以拍戏的没有,不过他们指的故事都是那种故事。本来我想说找何莉莉,说服何妈妈,让她演黑河里的妓女。终于没说。

  不过那种日子已经过去了,不能再想的,想了也只惹归念,没有好处。

  至于英国。我能说的很少。我不喜欢这里,这是我知道的唯一事实,我不喜欢这里。

  伦敦就像哺士卡里的伦敦,正如每个人所说:大衣很便宜,款式不错。衣服号码比较小,很是漂亮。满街是花摊,很热闹。海德公园极干净,颇能坐一下子,星期日公园门口摆满了画、首饰、零零碎碎的杂物,每一档的档主都说那是他们的手艺,其实才怪,都是从一家厂里批发出来的,而且公园右角的比左角的档摊买得便宜,真会骗人,然而游客不骗,骗谁去?想想也就心安理得了。买了一大堆东西,都是有名堂的,什么给谁,什么又给谁。那个时候,原本想兜一个圈子,从欧洲回家的。

  没想到学校居然还录取了,迫不得已留了下来。

  伦敦一点也不好看。很多人从外地回来,总说好看,我老是跟女朋友说:算了,把钱省下来,买几本书看看还好一点。除了日本,日本是好的,我有我的理由。

  在这里这些日子,竟然没见过像样的阳光!多么可怕。

  通常八点起床,还是黑摸摸的,我不是超人,真不想起来,又舍不得那笔学费,失魂落魄的洗了脸换了衣服出门,总是所谓彤云密布的天气,天空永远不是蓝的,风大得吹得起人。耳朵鼻子都像约好了准备毫无抵抗的掉下来。

  要不就下雨,都是泥泞,大家的裤管三,四吋都浸着污水,入乡随俗,我也这样,好的皮鞋简直不能穿,于是去买廉价的胶底狗仔唛,然而不通气,穿久了这种胶底鞋,脚会臭,阿弟就烦,不肯穿。

  老实说:穿考究的衣服才划不来,到担心一些毛衣会发霉,只好开着电炉日日夜夜的烤着,希望湿气可以蒸发一点,如果想找一个人可以蒸发掉曼彻斯特的湿气,恐怕是奇迹中的奇迹。

  许多人以为读书就是夹着一叠书,在太阳满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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