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是今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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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是今非[1]-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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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取掉了消音器内胆的吉普车呼啸着穿过街道,两旁的行人看见这辆熟悉的霸王车,忙不迭地躲开。
  “停,停!”凌森突然拍拍开车的阿威,汽车嘎然而止。他推门跳下来,“你们等我一会。”
  付青云见着他钻进沙槟那家有名的侯记肉骨茶店,不一会,小心翼翼地端着一瓷盅汤出来。
  上车,凌森叮嘱阿威:“开慢点,泼没了拿你的骨头熬。”
  “大哥喜欢喝这的汤,我们不如就这在吃了再回去吧。”老五方利生闻着那香味,肚子开始咕咕叫起来。
  凌森佯装没有听见。但是,付青云却敏锐地发现他的脸上呈现出些许尴尬。
  车速慢了很多,终于,晃到凌府。留了点心思的付青云故意走在最后,他看见凌森端了汤盅下车,想想,又将汤盅放在车上。
  听见汽车进院的声音,金凤着正装,拎着手袋,推门而出:“您回来了?是现在就走吗?”话音刚落,看见付青云一行,她怔住。
  “帮里有点事,今天去不了了。”凌森赔着笑解释。
  “哦,好的。”闻言,金凤很干脆地答。没有失落的表情倒是让凌森有些失落。
  他仔细研究她几秒,确认她的确没有半分不豫,只好讪讪地自己招供说:“我给你带了一盅回来,在车上。”
  “呃?那谢谢了。”她的表情依旧没有多少改变。
  付青云静静地在侧边看着这一幕,看着凌森自见到她始,便没再转移的目光。看着她明明发现了自己的关注,却依旧无变容色,自自然然地吩咐阿宝去车上取汤,自自然然地挽了凌森进屋。
  “二哥,发啥愣咧?”方利生走到他身边,暧昧地笑着说,“你也看出来了?难怪森哥最近天不黑就嚷着要回府的,玉红楼也几乎没去了,原来,是三小姐的鲜味对上他的口了。”
  那个宁城的学生妹,对上大哥阅尽春色、已可以说是刀锋般冷酷的心性?
  凭什么?
  “吴晓,我们去放风筝吧……”
  “吴晓,你陪我下棋好不好……”
  “吴晓,我要喝荷兰水……”
  “吴晓,吴晓……”
  那个羞红着脸,总是喜欢缠他的女孩,总是他在答应后欣喜难掩的女孩,坐在草地上,由着他将她的两根发辫拆散,胡乱挽个髻后,将一根最普通不过的玉簪子绾上去。她摸着簪子,乍惊乍喜地在回头间抽出,一头黑亮的长发散落开,自他的脸颊拂过,软软绵绵。
  “你,送给我的吗?”玉簪子在她手中,狂喜在她眼中。那时那刻,他看得见她心深深底最真实的喜与羞。
  现在,现在的她正眼都不看他一眼,凌森的爽约对她来说无关要紧,特意为她带回来的肉骨茶也同样没有吸引力。她说话、微笑,貌似无恙,却想止也止不住将一份浓浓的深沉如屏风般树在她与众人之间。
  晚餐因着金凤独有的一盅肉骨茶而显出了些异样,特别是徐阿冉,虽然不敢当着凌森的面发飙,可是,她那张脸臭得,满桌的人几乎都闻到了味。倒也怪不得她,细究起来,真还没人见过凌森特特为谁如此上心。他的性子,历来粗疏,于公于私都只着眼于大处。却因着这盅汤,令得大伙儿都明白到,凌森不是没有细腻,只不过,看是对着谁。
  “还是森哥想得周到,这肉骨茶呀,也算是南洋的特产,滋补提气,尤其是侯记,味道更是一绝。三妹初来沙槟,理应好好体验一下这的风土人情,明天我陪你四处逛逛可好?”玲珑笑着道,夹了只鸡腿放凌森碗里,又挑出一只,放金凤碗里。
  “谢谢二姐。”金凤点头致谢。看着碗里那只油腻的鸡大腿,微微有些定神。
  她向来就不吃这种肥腻东西的。付青云挟了块鸡肉扔嘴里慢慢嚼,想起以前两人一块吃饭,他给她挟回锅肉,她又挟还给他,眨巴着眼睛调皮地说:“如果一定要有人吃,那就你吃吧。”
  这一次,看你又还给谁。大哥?他揣度地瞟了一眼凌森,后者正抓着鸡腿大快朵颐。回眸,付青云愣住:金凤在狠狠地、一口一口地咬食那只鸡腿。
  如果,没有人可求助,那就,改变自己来适应环境。她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深深明白了这个道理。整个人,变得,用“陌生”这词来形容都显得太过肤浅。
  付青云嘴里的鲜肉骤然无味,甚至,还有些苦涩。
  徐阿冉“叭”地一掷筷子:“我吃好了,你们慢用。”掉头而去。站在一侧的阿宝笑开,招来阿冉一双充满怨愤的目光火辣辣地射在金凤身上。
  金凤没有觉察,她仍在专心致志地对付着那只大鸡腿。一边吃,一边象饮水般咕噜咕噜地喝肉骨茶。
  “好喝吧?”凌森显然很高兴她的捧场。
  “好喝,谢谢森哥。”
  餐毕,凌森合着付青云他们进书房议事。隔了个把小时,阿宝端着壶茉莉花茶敲门进来。凌森眉一挑:“怎么是你,金凤呢?”
  到底还只是个孩子。听了凌森的问话,阿宝扑哧笑开:“森爷,阿宝真还没见过这么迂的人,喝不惯那汤就直说呗,硬撑着喝下去,这会正在屋里吐得连胆汁都快倒出来了。”
  付青云只听见木椅啪啦的倒地声,凌森疾速的身影在转瞬间便冲出了书房,只余下股轻风绕着屋里剩下几人面面相觑。
  还好,总算是坚持到回房才吐开的。金凤抱着木桶,软软趴坐在桌子旁,虽然恶心的感觉并没有随着已吐得空空如已的胃而减轻,却还是有些庆幸自己没当众失态。听见门口传来响动,她以为是阿宝替她奉了茶回来,有气无力地挥挥手,弱着声气说:“屋里太臭,你也别呆这,我好些了自己会收拾。”
  有只大手笨拙地抚拍她的后背。金凤抬眼,骇然道:“森哥!”
  “不喜欢喝那汤,为什么硬要喝完?”他的声音里带着暴雨欲来前的阴闷。
  “没有没有,好喝,好喝,只不过,我第一……一次喝,有些不习惯。”金凤吓得本就发白的脸色都快变来透明了。即便是她全身都扑在了木桶上,却还是盖不住空气中浓重的馊臭味。“您……您别呆这,好臭的,您,您快出去。”
  凌森强捺下奔涌而来的咆哮,厉声用整幢楼都能听见的声音大呼:“阿宝”。掌中的身子闻声一抖,扯出他说不上是自哪里始、却纷乱得已控制了理性的心疼。
  他自她怀中夺过木桶,将她打横一抱,步入卧床。
  恨不能给自己那张快嘴几巴掌的阿宝兢兢进屋。阿冉、玲珑、付青云也闻声站在门口。
  凌森视而不见,他一双眼死死地盯着床上那个有些发抖的小身子,冷着声吩咐阿宝:“把这儿收拾了,拿条湿毛巾进来,叫厨房煮点酸梅汤。”
  阿冉冷哼一声走开。
  玲珑扯过阿宝,赶紧照他话忙乎。
  付青云双手抱肩,站在门口,看着几人忙前忙后,看着凌森粗鲁地自阿宝手中抢过湿毛巾,温温柔柔地为金凤擦脸、擦嘴,后者几次想接过毛巾自己做,都被他固执而又沉默的推开。
  一通折腾,金凤消停了呕吐,倦意上涌,令得她有些迷糊地放松神经,恹恹闭上眼,嘴里不知嘟囔了句什么。凌森怕惊吓到她,也不敢问,只是低头凑近些,听她蹙着眉、再次咕叽了句“好热呵”,急忙抬头,喜着脸无声冲阿宝做了个扇扇子的动作。阿宝伶俐地取来蒲扇,被他一把抢过,呼呼扇到金凤蹙着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这才递交给阿宝,拭了把额头上的汗水起身离开。
  走至门口,见付青云倚墙静看,凌森这才觉着有点脸赫。付青云也没有说话,陪他走至中庭露台。夜色中有层淡淡的雾气弥漫,空气湿闷得任谁都知道一场暴雨即将来临,但是,偏又猜不到是深夜,抑或,凌晨。
  “我从未见大哥如此在乎一名女子。”终是付青云先开了口,他的声音无辨情感。
  凌森自兜里摸出包香烟,抽出两根,一起点着,一起吸了一口,递给付青云一根:“老二,这么多年,栽你手里的女人,与十一妹相比,你觉得十一妹哪点好?”
  两个红亮点一闪,便自空中滑开。付青云接过烟,他看得见凌森嘴里的那点红亮,却看不见自己的,凌森,亦然如此。“十一妹从不过问我和她们之间的事,也不干涉我做任何事,和她在一起,我觉得很轻松。”他淡淡回答。
  黑暗中,付青云看不见凌森眼中的迷惘。只听他说:“是应该这样!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看不惯她藏起自己,一门心思地迁就我、讨好我。就象今天,我说带她去吃肉骨茶,她说好;我说去不了了,她也说好;她明明是不喜欢喝那汤的,可她宁愿吐得命都去了半条,也不肯对我说个‘不’字。你知道吗?我其实就想她象阿冉、玲珑她们那样,会缠人、会发嗲、会绞尽了脑汁儿向我讨要喜欢的物件,偶尔还会有些小脾气,”假想着金凤发嗲的模样,凌森笑起来,跟着,他叹口气,烦恼地说:“唉,真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让她不怕我;无论心底想着什么,都肯告诉我。”
  “大哥,一个女人而已,用得着去管她心里想什么吗?”付青云沉声提醒道。
  不去理会她?凌森出神。夜空中有闪电无声地撕出耀眼的光亮,马上就会打雷了。他想起那夜打雷闪电,她惊醒过来,怕得小身子一个劲地往他身上拱。偷眼发现他被扰醒后,赶紧缩回到床另一边,扯过被子紧紧抱着。他故意武着声音问:“你把被子全拿走了,我盖什么?”话音刚落,一整床被子就落在了自己身上。就这么一个动作,气恨得他一把掳过女孩抱在怀里,将被子搭在两人身上。雷鸣声中,她在他怀里由忐忑渐变安宁,呼吸慢慢平和,最后,主动伸出手臂环着他的腰酣然入梦。他喜欢这种感觉,喜欢她需要他!但现在,老二叫他不要去理会她?
  雷声炸开,凌森惊跳起来:“老二,你自便。金凤最怕打雷了,我得去看看。”

  10

  “二月巴陵日日风,春寒未了怯园公。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细雨中。”付青云捧着凌森交给他的白纸,一字一句地念上面这首诗。
  其实,她练字向来喜欢写行书的,尤爱临王羲之《兰亭序》,临着临着就开始叹气、开始埋怨自己:“真是笨呵!拿别人的顶峰之作来练,不是越练越没信心吗?苏雨晴,我看除了吴晓,这天下也找不到比你更笨的人了啦。”自语一番,再偷眼看有没有引起他的注意。见他若是不睬,便会装出一副楚楚相:“吴晓,你来教我写好不好?”于是,他捉了她的手,扬扬洒洒地写下“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她便把自己的一生都交付了出来!
  败在他这八字之下的女子,不计其数,以她的稚纯,怎可能逃得掉。所以,她来了沙槟,在异域灰暗的雨季里,换了草书写“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细雨中”。她用草书,还是笔势绵延的狂草,今儿要不是他熟这首诗,保不准真还认不完整。她谨慎得即使是练字,也不要人识了一份心思;不要人懂得,即便是放弃生命中最熣灿的颜色,她也要傲然挺立于风霜雨雪。
  “老二,你既然念得全就应该说得出含意吧?”凌森有些着急的问话打断了他的思绪。
  “没什么深意,无非是勉励自己要象海棠花那样不怕风雨,坚强而又美丽。大哥,”轻描淡写地解释完,付青云话锋一转,扬着手中那张皱巴巴的纸,“这应该是她练完字随手便扔了的,你可别说你是特特拾了回来寻个究竟?”
  凌森没有否认,他起身至酒柜中开了瓶白兰地,倒出两杯,一边递给付青云一杯,一边将自己那杯整口吞下,接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付青云止住他准备继续往嘴里送酒:“大哥,酒烈伤身,浅尝就好。”
  凌森端了酒站到窗台前:“我今天出门才想起忘了本帐册在家里,掉头回去,见着阿冉把她堵在房里辱骂,所骂的话,连我这边上听着的人都气得发抖,阿冉还不准下人近她、给她午饭吃。我问玲珑,说但凡我哪天对她好一点,阿冉便会这样折腾一整天,直到自己累了或是我晚上回来为止。可她从未向我提过半个字!我把阿冉拖到厅里,拿鞭子抽了一顿,一干人哭的哭、劝的劝。你知道她干嘛?阿冉骂她时她不气,我抽阿冉时她也不喜。由始至终,她就趴在桌上写这些个字儿,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地写,似乎除此之外的任何事,都与她不相干。”
  她是谁?金凤!自己给自己起了个最恶俗不过的化名,却在举手抬足间流露出最雅致最文静的气质。凌森突然对她的真名产生了好奇:我不能,就这样叫她金凤一辈子吧?他笑,就这样,想到了一辈子。
  “你抽了徐阿冉?”付青云倒吸口冷气。徐阿冉是史密斯总督所赠,眼下与仇敬丹的矛盾正需要这帮洋人从中斡旋,他倒好,为着一点后院琐碎不顾不管大计。
  “大哥,你……唉,叫我怎么说你好!人伤得怎么样?叫大夫去看了没?”
  趁他不注意,凌森仰头又吞下一杯酒,望着那张纸说:“看什么看?我把她锁在房里,不许任何人过问,也不许给她饭吃。哼,我倒要她自己尝尝这番罚人的滋味。”
  “大哥!”付青云顿足,“你疯了?真闹出人命来,我看你怎么向史密斯先生交待。走,叫上大夫一起回去。”
  “不去!”凌森傲然道,“一个侍妾,我有什么需要向谁交待的。”他自付青云手中拿过那首诗,细细抚平,伸出食指逐笔逐划临摹,再懒看他半眼。
  一个侍妾而已,难道他忘了,金凤也只是个侍妾而已。付青云来不及嘲讽他,眼下,大局为重。
  付青云带着大夫赶到凌府的时候,金凤正在苑里摘茉莉花。每天就只摘那么三、四朵,与茶同泡,享受她的人生里难得的清香。
  见他心急火燎地冲进楼,她转转眼珠,想了片刻,将花放在井沿边,跟着进屋。
  付青云叫人为徐阿冉开锁。因着是凌森下令的缘故,闻讯出来的玲珑、陈嫂,甚至阿冉的婢女珠儿,都不敢应。他焦燥地在房门口来回踱了几步,想着兹事体大,便咬咬牙,飞起一脚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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