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是今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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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是今非[1]-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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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午饭后,金凤喝了杯茉莉花茶,精神得与整个楼面格格不入。她看着这帮做什么都透不出生气的姑娘,焦燥一点一点地聚集起来:已经过去那么多天了,他怎么还不来?他若不出现,自己是不是就真的没法子了?这一辈子,便得从了命,流徜在这萎靡之处,做“三小姐”,学了十一娘当“妈妈”,百年之后,顶着“金凤”这个名字埋骨荒丛?
  不!绝对不!她下意识握紧了拳头。
  不能着急。就象他钓鱼,无论她在边上如何括噪,他总也不理,凝神望着湖面,在鱼竿的微微一颤中,疾风般提腕,所以,他的鱼篓里,总能装得满满地回来。
  “静若处子,动如脱兔,动静结合,敌不及拒。”这是他曾经说的话,当下,她叨叨默念,慢慢放松了肌肉与表情。走至桌旁,将杯里剩余的凉茶尽数咽下,浇熄心口点点火星。
  付青云,吴晓,可想着有一日,我会用你所教,回击于你?金凤静静伫立,午后的萧索,缓缓散尽。
  心境开朗,这才听得厅院里有琴声传来,曲音似乎很是熟悉。金凤倾耳细听,渐渐,合了上去: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凤求凰?
  厅院里有人一遍遍地弹凤求凰!
  金凤惊神,蓦然想起凤钗,想起有人说“凤翔九天,非梧不栖”,她朗朗笑出声:仇敬丹,你终于来了!我没看错你,能让付青云与凌森视为对手的,果然不是等闲辈。
  当下整理容妆,取了那只凤钗细细别于发髻。听着那琴声一遍遍悠然轻奏,但觉这是她听过的最动听的曲音,万千心绪也跟着蹁跶起舞。原来,一步步接近目标的过程,美妙得令人无法想象。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花园中亭走廊,一派烟雨,一纸伞,一佳人,合音清唱,袅袅踱来。仇敬丹勿需回头望便知是谁。他微笑,为歌声拍掌,自椅中起立,跟着,为来人拉出一椅:“凌太太,好久不见!”
  这才是绅士!付青云告诉她的:男人的高尚就体现在时刻照顾他身边的女性。付青云,你可是,把我照顾得很好!
  “仇老板,叫我金凤便好,别的,不敢当!”心念嗟感,却大大方方坐下。
  “金凤,金凤,”仇敬丹咬嚼这名字,摆摆手,示意弹琴的姑娘收声。人既已来了,还弹个劳什子曲。他的目光掠过她的发际,看见那只凤钗,笑意,更浓。
  “钗子好漂亮,是吧?”金凤顺着他的眼神抚了抚头钗,“可是我却不知道是谁送的。”
  “凌大老板?”
  “他?”金凤捂嘴轻笑,一个“他”字说得轻蔑淡漠,“森爷侍妾成群,再加上玉红楼胭脂无数,小小一个金凤哪在他眼里。”
  你故意暗示我,你未将他放在心上。仇敬丹眼前一亮,他佯装沉吟:“不是凌大老板。嗯,不肯报自己的名字,却又花心思取金凤小姐‘凤’之意境送礼,说句轻狂的话,看来此人对金凤小姐,可是仰慕得紧呵。”
  “唉,金凤身世飘零,但求一乔木托附便足意,哪敢说什么仰慕不仰慕。”
  你倒是胆儿大得很!仇敬丹喜极。他历来张狂,听了金凤这番话,只觉浑身每个毛孔都热了起来,一时任性,俯身她脸前,正要说些个挑逗的话。不料,猝不及防之下,金凤本能地侧身闪避,脸复厉色。
  做都做了,才意识到反应过大,她只得干咳两声,抽出手帕捂至嘴边掩饰。
  她并不属意他。这个认知令得仇敬丹一愣:那她煞费苦心地诱他来干嘛?
  见着他的表情,金凤心里暗叹口气,还是生涩了些,没两个回合便被人家识穿!不过,也好,本不擅长这些个暧昧,倒不如把话说开,大家各取所需,事成之日,诀为陌路,不歉疚、不牵绊、不伤神。
  “仇老板,喝茶。”她取了桌上的茶壶,俯头他眼前续茶水,目光逐个自随侍的姑娘丫头们身上扫过。
  她说她有话要说,但此处人多眼杂,不是说话之地。仇敬丹接过茶杯,怏怏地喝了一口:原来,是自己自作多情的。五彩斑澜的一个肥皂泡还没闪亮到天空,便被疾雨刺穿,叫人好不扫兴。一时间,他淡了脸色。
  “唔,这茶叶,好是好,不过,总象是有些寡味。仇老板,金凤晒了些茉莉花,给您加点在茶里,可好?”
  仇敬丹颌头,等她的下文。
  “阿宝,”她唤道,“去我房里取些茉莉花来,对了,顺便,把廖……廖大胡子送的锡茶具也拿一套过来。”
  她要做什么?仇敬丹上了些兴趣。
  未等片刻,阿宝捧了东西来,金凤接过,随意地扔了几朵茉莉花在仇敬丹的茶杯里,倒是凝望着那套锡茶具,目光大有深意地说:“这是飞龙帮矿场自产的精锡,我从没想到那些灰不溜秋的疙瘩,经廖老板加工出来,放上台面时可以美仑美奂如此。现在,我就把它送给仇老板的,区区薄礼,不成敬意,还望仇老板笑纳。”
  她一脸郑重,眼光沉沉,递上锡茶具盒时,仇敬丹甚至还用上了一分气力,都没有将盒子抽接过。
  好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仇敬丹暗赞,如此耳目众多的场所,她居然可以明明白白地传情达意至斯。“那我就不和金凤姑娘客气了,谢谢,谢谢!”说着,仇敬丹双手接礼盒,打开,面露惊赞。“果然是锡中上品,这番厚礼,仇某真是受之有愧,不知道金凤姑娘有什么心头好,仇某当竭尽所能为你取了来,方能释怀啊。”
  那也得你仇老板半斤八两匹配,才不至聪明反被聪明误呀。金凤嘴角上扬,心里松了口气:“仇老板言重了。金凤一弱质女流,得一栖身之所足矣。”
  这话令得仇敬丹有些摸不着头脑,莫非,她还信不过他,不敢提要求,抑或,碍着周围耳目?
  金凤却已抬头顾左右说:“咦,怎么没见阿威跟来呢?”
  边上的阿宝气结,阿威是谁,是森爷的结拜兄弟,只不过因为短人手先过来帮衬她几天,这女人倒是使唤上手了。“你问八爷?”她故意换了调子说,“他昨晚在帮里议事到天亮,觉都没睡今晨就送你过来的。这会,估计在厢房睡着吧。”
  “对了,他是飞龙帮的八爷,”金凤似有些怅然地说,“森哥说暂时缺人手才委屈着他的,我还真把人家当成随侍跟班了。唉,阿宝,回头你帮着我向他解释,一旦找着人,我是不敢再麻烦他的。”
  说些废话。阿宝背着翻个白眼,若不是森爷指派,当谁喜欢跟前跟后的。
  这话又是什么意思?仇敬丹心念兜转,一时没会过来。见金凤眼神已变得散漫,知道她该说的都已说得差不多了,便起身弓礼:“雨停了,这曲儿也听得差不多了,金凤姑娘,仇某告辞的,改日再聚。”
  再不散,十一娘就会起疑心啦。金凤点点头,起身相送。一席话,懂不懂,懂多少,全凭造化。
  依旧是在金凤自顾自时,阿宝钻到十一娘房间里。一边为她涂指甲,一边絮絮地聊着凌府的琐事、金凤的琐事。谈及当日与仇敬丹相遇,阿宝有些找不着话,他们也就是闲聊,许是金凤猜到了凤钗的出处,回赠了他一套锡制茶具,仅此而已!若是让她将他们的对白一一复述,自己都会觉得自己相当无趣。阿宝甩甩头,顺带着将那两人那些个无聊的客套话扔到了脑后。
  “十一娘,嘿嘿,我什么时候能回玉红楼啊?”阿宝谄笑着在十一娘的指甲上勾出朵金色梅花。她习惯了在这儿大着嗓门叫客、与姑娘们开一些荤调玩笑、自醉熏熏的恩客怀里摸个几枚小钱,相比之下,与整日看书写字的金凤呆一起,日子实在是太沉闷了。“你看连八爷都给替换出来了,我是不是也该……?”
  她嘴里说着话,手下却没闲着那番精致活。
  “噢,阿威没跟金凤了?难怪我看这几日跟进跟出的那小伙眼生,是帮里的人吗?”十一娘漫不经心地问。想到那女子终不是个能令她放心的主,便故意没答阿宝的话。
  “不是。森爷矜贵着金凤,怎么着也要挑选个功夫了得的拎醒伙计跟她,要不,哪会拖了这长时间。也算巧,那日森爷开车带她去听戏,路上撞伤了位小伙,治伤时谈及他也是个孤儿,被军阀捉去当了三年兵,苦不堪言,与别派军阀一战后,他们几近全军覆没,索性,逃了出来,一路流浪到此。”
  “就是如今跟着金凤的那伙计?”十一娘不相信地瞪大眼,“森哥会拿一个流浪儿打发咱们的三小姐?”
  “这您就有所不知了,那个冯文辉在军队里跟着帮老辈子练过功夫,又会使枪,森爷连试他几个回合下来,赞不绝口,本来想安排到帮里去的,结果金凤只轻轻说了句:‘不如拿他替下八爷吧,也让我安心一些。’得!就这一句话,森爷就指给了她。”
  “她叫阿威‘八爷’?”十一娘有些诧异,凌森最受不了她的就是那番谦卑口气。私下里曾与青云说过,一听她称“爷”,心都给揪紧了。
  “是啊,金凤就是这么说的。”
  十一娘唾她一口:“一口一声金凤,你当金凤是你叫的!对了,你说那男子叫什么名字?”
  “冯文辉。当日在医院问他姓名时,他就象答长官问一样,大声武气地说:‘小姓冯,二马冯,可不是凤凰的凤!’十一娘,这人肯定脑子不好使,你说他怎么会认为大家以为他姓凤呢?”
  十一娘突然打个激灵,手一抖,阿宝正为她勾着的那朵梅花便斜斜地刺出了一笔。

  16

  冯文辉敲门的时候,金凤正在看那册《基督山伯爵》。买书人拿回来的是英文原版,害得她放了几大本字典在边上,却还是读得一个头两个大。纵然如此,她依旧喜欢这套书,相当喜欢。
  冯文辉没有说话,指了指她房里的挂钟位置。
  “知道了,就走吧。”金凤合上书起身,转念,又将书拿在手上。她去飞龙帮接凌森,想到他长期浸淫英殖民者环境,还说得一口流利洋语,去那正好可以向他请教书中晦涩难懂的地方。
  走过冯文辉身侧时,她停步道:“衣裳掀起来让我看看。”
  冯文辉有些发窘,却还是依言转身掀起衣摆,露出后背腰,被车撞伤的位置仍旧青紫一片。
  “你怎么不按大夫吩咐抹药?”金凤恼怒。仇敬丹可是会挑人,找来这么一个不茍言笑的男子,令她一见此人便联想到付青云,气不打一处来。
  冯文辉没说话。跟在后面的阿宝捂嘴笑起来:“三小姐,他后面又没长眼睛,自己怎么抹得了呢?”
  闻言,男子脸红,表情越发局促。
  金凤也是失笑,见阿宝一双眼滴溜溜地围着冯文辉转,心下一动:以前出门可从未见她这样积极主动地跟上来。有些明了,也便升上些顽皮的念头:“哦,是这样?那么,阿宝,你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你帮阿辉抹药吧!”
  这话一说,面前立刻呈现出两个大红桃,金凤嘿嘿笑起来,打她俩身边掠过:“你们快点呵,我还赶着出门的。”
  少女情怀,总是想掩也掩不了。就象自己,也曾经在人声喧哗里突然就呆呆发愣,在静悄悄的自习教室里无由来地嗤嗤傻笑,就是这样,才很快地让那段恋情被父母、蜜友知道了吧?原来,都有过的,都有过那般怦然心动的时候,只不过,那些个沉静女子、听父母规劝的女子,只遇良配;而自己,却不得不沦陷在算计与血泪里,熔炼自己的错误。
  阿宝自屋内走出,眼角眉梢全是藏也藏不住的笑,她碰了碰金凤,温柔礼貌地说:“三小姐,可以走了吗?”这番态度,若换了从前,想都甭想。金凤心知,斜眼望去,果然,冯文辉无声跟在后面。
  飞龙帮的总部距城市中心广场不远,旁边就是条华人街,再远点,就是热闹非凡的单水下街。金凤来过一两次帮里,没留意,后来有一次与凌森在单水下街逛,抬头见着飞龙帮巨大的“义”字标嵌在周遭最高处的教堂的塔顶,这才醒悟过来,问凌森:“你把飞龙帮设在教堂里?”
  “唔。当时相中了这地方,半买半抢拿下的。”
  金凤失笑,他倒是坦白。
  凌森见她虽不再说话,眼下却是笑意盈盈,便有些渴望分享她心里的有趣:“笑什么?说出来我听听。”
  她不吱声。凌森索性就在大街上双手揽了她的腰,故意竖着眉毛:“你说不说?”
  他知道她最怕这招。果然,金凤惶恐地看了看熙来攘往的人流,遮了脸小声道:“说说,说,你放开嘛。”她咳嗽一声,又有些胆怯地扫他一眼:“这可是,你要我说的。我虽然不信西洋教义,但多少还是知道他们劝人向善,不杀人,不奸淫,不盗抢。你……咱飞龙帮可好,做的都是人家反对的,偏还在人家的神灵府里做。森哥,可是胆大得很!”
  你的胆子,也是越来越大了。凌森气笑,放她腰上的手却随她如何扭都不再收回来。
  “就是。一个我,一个老二,我俩常说,这万丈红尘,啥都有,就是没天理。一辈子的锦绣辉煌,哪里是‘从善’便可得到的。生逢乱世,不杀、不抢,便是被人杀、被人抢。与其做别人脚下的一根枯骨,不如,踩着其他人的枯骨成就自己的宏图、护卫自家的珍宝。”说完,他望了望她,目光似有深意。
  是啊,万丈红尘,什么都有,就是没天理,否则,我也不会来这!金凤遥遥出神,自己的声音,更似自天外飘来:“森哥,您信不信报应?”
  “不信!凌森不信鬼神,不敬天地,信自己,信兄弟。”他傲然答。
  “我信!”金凤的声音似是虫吟。
  她信,所以,她在那似要刺破云天的教堂顶尖下,学着洋人,虔诚地划个十字,心下静默:不管您是中国神灵,或是西方神灵,请您,赐予我坚定的信念与力量,让天道与因果循环,在人世间得以张扬与传颂;让昭昭您眼皮底下的罪恶,为如期到来的报应冲洗干净。请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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