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过客,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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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过客,匆匆-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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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里,沈安若正盯着液晶数字逐个地向上跳,程少臣突然出声:“我事前并不知道。”
  正专心看数字的安若被突然的声音吓一跳,愣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竟不知该如何回应,但心下突然释然了几分,只好应一声:“哦。”
  回到家已经11点。沈安若觉得口干,喝了两杯酸奶,又给书房里的程少臣送去一杯,本以为他在办公或者玩游戏,去了却见他正在看《猫和老鼠》,觉得十分无语。
  洗了澡便早早躺上床,那高度白酒与红酒的后劲混杂着一起涌上,觉得有些晕眩,床仿佛在原地旋转。她睡得并不安稳,一会儿梦见少年时要参加高考的自己正奔赴考场的路上,公交车与出租车都不肯停下,直直向前开去,仿佛自己是隐形人,安若在后面边追边喊,却怎样也喊不出声。一会儿又仿佛已经到了考场,卷子发下来,却每一题都不会做,更有奇怪文字怎样都看不懂,急得想哭。恍惚又回到更小的时候,躺在游泳圈上浮在海面看着蓝天,摇摇晃晃仿若儿时摇篮,突然忘记身处何处,一翻身便落入了海中,无边黑暗袭来,水从鼻子、耳朵里灌入,巨大的水压逼得人喘不过气来,突然便惊醒了,发现已出了一身汗,口干舌燥。
  她起身摸着黑找水喝。屋内十分黑,完全没有光线,又十分静,连钟都没有。终于摸到灯的开关,找出手机看了下,已经12点半,想来程少臣今晚不会到卧室。他俩的作息时间一向不一样,为了不影响另一人,便约定,若是过了1点还不睡,就到自己的书房或者客房去睡,免得吵醒已睡着的人。程少臣经常下半夜回家,沈安若也常常上网或看碟熬到半夜,说起来,两人大多数时间都是各睡各的。
  再躺下便不那么容易入睡,明明大脑十分疲累,却好似有无数绵羊在奔跑,睁开眼只见漆黑一片。于是安若数着绵羊自我催眠,但那绵羊跑得飞快,怎样也数不清。朦胧间,有人拉开被子,在安若身侧躺下。安若侧身向外,没有动。
  过了半晌,程少臣从背后拥住沈安若,将她扣在自己怀中,手指隔着薄薄的睡衣,轻轻地抚弄她的胸口,沿着柔软的曲线来回游移,下巴则枕到她的肩上,温热的气息喷在她的颈窝里。安若仍然斜卧着装睡。
  后来身后不再有动静,程少臣的呼吸频率也渐轻渐稳。安若侧卧许久,觉得身体有些麻,于是轻轻翻过身来,生怕惊醒了他。不想刚转身,便有两片灼热的唇贴上来。程少臣轻轻一翻身便将她压到身下,他的吮吸渐渐用力,一路贴着她的耳垂、脖子、锁骨、胸口直至小腹,她的那层薄如蝉翼的睡衣也在纠缠时褪至腰间。当他轻轻啃噬她时,沈安若觉得似有一道细弱的电流击中自己,轻喘一声,张开双臂紧紧环抱住程少臣的肩膀,将手指深深插进他微湿的头发里。


  第二卷

  前尘往事

  FROM:沈安若的BLOG 访问权限:不公开
  电视上重播《我本善良》,爱恨交缠,生死恋歌。
  年少时最迷这部剧集,爱上齐浩男,欲罢不能,总以为,一个女孩的一生,总会有个齐浩男在等着她,只是遇上的早晚而已。长大后才明白,即使遇上一个爱你的石家荣,都是一件难得的事。
  那个时候非常不待见齐浩男的前女友,一个所谓的楚楚动人的淑女,优柔寡断,举棋不定,伤人又伤己。后来她终于自杀,竟觉得十分快意。
  这么多年后,才终于能够渐渐理解,当年她如何的心灰如死,决然离去,明明她还爱着他,而他也爱着她,但在彼此心里,总是爱得不够,抑或爱得不真诚,心中天平失了衡,终究分手。
  黛安娜真是傻。要爱,又要自尊,要关怀,又要自由。世间哪来的这等好事,全被你占尽,你总只能选择有限的几样。她明白,于是离开,却拿得起,放不下,终于自毁。
  我永远都不要成为她那么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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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安若刚毕业就进入正洋,最初是在正洋的产业公司的综合管理部,一年后便被调入总部。
  那时正洋的集团化运作刚开始,总部公司也刚正式成立,所有人员皆司龄越过三年,经验丰富,只除了沈安若。并且她是唯一的女子。
  那时她原先的部长张效礼已被调至总部,力排众议要将她一起带走。张效礼说:安若虽司龄短,经验少,做事却是条理漂亮,再多的头绪从不见杂乱慌忙。最难得对任何人员皆一视同仁,对职位高者不卑不亢,对职位低者亦有礼有节。
  几年后沈安若升职,人力资源部照例抽调人员进行考察。临时项目组的同事说,沈安若有见解,无锋芒,肯尊重他人意见。清洁工说,沈小姐待人和气,不张扬,这么多年,从未见她发脾气。她的现任上司批语:安若工作努力认真,性格沉稳平和。
  沈安若自己知道,自己火气明明很大,只是甚少人前发作。
  幼儿园的时候,被大人冤枉,于是小小的沈安若掏出小猪扑满里的所有硬币,套上厚外套,壮烈地离家出走。其实也没走太远,安若跑到平时爷爷常带她去的小公园,坐在角落里看老奶奶们扭秧歌,看老爷爷们下棋,从中午一直看到夕阳西下,甚至还跟着奶奶们学了一阵子。家里那厢却是人仰马翻,险些要报警。
  小学三年级时,沈安若突然不愿意去上学,嫌离家太远。大人们逼了几回,最后她竟一病不起,高烧不退,在医院整整住了两周。后来终于转了学,几周后,沈安若便又成为老师同学人人称赞的好学生,最后抱着大摞的奖状证书毕业。父母坚信,安若是在学校受了委屈才要求转学,但从来都没套出任何原因。
  其实儿时的她还偷偷点过蜡烛烧自己的头发与手指,看着几丝头发嗤嗤几下,在烛火几厘米处便蜷成一团成了灰,而手指则感受到灼热的微痛时,心里的郁闷就渐渐地散了。
  后来年纪渐长,便不再这样伤筋动骨。贺秋雁给沈安若总结三条发泄方法:剪头发,虐待胃,浪费钱。
  沈安若留长发,但总是没有特别长,只因为她常常在心情不太好的时候自己拿了剪刀,卡嚓一声便剪下一寸。有时候剪得过狠,便不得不去理发店请人重修。她平常吃得不多,常常饥一顿饱一顿,但是抑郁的时候,便跑去最喜欢的店里,一直吃到撑。后来看《瘦身男女》,那些男人女人因失恋将自己吃成巨胖,忍不住冒汗,似乎见着自己未来写照。在外念书时她大多时候一个人逛街,总是坐到公车的终点站,离学校远远的,在旧书旧货市场转一天,买回大堆好看不实用的东西。有时候也买衣服,并不贵,一下子买一包,大多扔进柜里,连穿的机会都没有。于是她出门尽量少带现金,因为总会花光。有一回,只给自己留了公车路费,却不想已经没有公交车,只好打车回校,在楼下打电话请室友送车费下来。
  贺秋雁说:沈安若,你貌似平静,其实骨子里有一种毁灭因子,真是可怕。
  沈安若其实从小便不与人交恶,与人客气,让人三分,印象里几乎从没与同学或者小伙伴们吵过架。同样的,她也便没有特别交心的朋友。闺蜜也算有几个,但也甚少互抖隐私。聚到一起,大多是因为有共同爱好,比如同喜欢一位作家,同喜欢一部电影,或者同是运动盲,体育课总要补考。
  贺秋雁是个例外。两人并无太多共同喜好,但兜兜转转,每次回首,不管哪个方向,这人总在灯火阑栅处,从中学、大学一直到踏入社会,于是便默认了这缘份。
  贺秋雁总说,沈安若,像你这样明明有脾气却忍着不发作的人,最是自虐,早晚窝出病来。不如学我,虽然有失淑女风度,但是多么爽。那时候她刚结束一段恋爱。还在僵持中时,男方这边尚未分手,那边已经另有别人。她们俩恰在餐厅与那姿态亲昵的一对碰个正着,贺秋雁端了杯子过去,礼貌地打过招呼,然后将酒泼了男方一脸,又一个巴掌甩过去。
  直到几年后安若想起当时的场面,仍是笑到发抖。贺秋雁说,笑什么,我还有更英武的事迹你没亲眼见到。安若带一点敬意说,我十分庆幸你没去泼那位女士。贺秋雁一脸认真:我当然分得清事非,欠抽的是男人们,我们女子同胞定要互相珍重关怀,为何要内讧。
  安若在这一点上十分崇拜贺秋雁,因为换作她,打死也做不到。她想,她只会装作没看见,安静地转头走掉。或者躲不掉时,便落落大方地上前打招呼,然后回家自己将这个心结慢慢消化。
  其实也真有过那么一次,很凑巧地,亲眼看见妙龄女子对江浩洋投怀送抱。后来她真的什么都不问,反而是江浩洋沉不住气:沈安若,你为什么都不问?问她是谁,问我们是什么关系。
  你若觉得有必要解释,自然就会主动说。如果没有必要,我又为什么要问。沈安若答得心平气和。
  我不明白,安若。在你心里,究竟把我当作什么?你可曾把我当作将来要共度一生的人?还是你觉得,我只不过是陪你走过一段旅程的路人?
  那么,江浩洋,你也跟我说,你有把我当作将来要共度一生的人吗?还是,你只把我当作你的备胎之一?你终于调研出结果了么?
  那个时候,两人已经完全闹僵,就如蜘珠网,明明细细密密纠缠不清,偏偏看起来那样脆弱,仿佛被风吹一下都会破,就这样死撑着一天算一天。有一阵子江浩洋被派到下面乡镇去锻炼,这样两人便整整几星期都不见面,沈安若竟觉得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有天晚上同事聚会,在一起喝了不少酒,划拳说笑猜谜语,热闹非凡。后来又去唱歌,安若最拿手王菲的《催眠》,几乎把嗓子喊破。那天她觉得十分轻松快乐,又忍不住怅然地想,为何与普通朋友在一起相处这样容易,反而是所谓相爱的两人,却是整日里互相折磨伤害。
  不如一切这样吧/你和我就算了吧/谁都害怕复杂/一个人简单点不是吗/一个人简单点生活吧。
  当时有同事唱《边走边唱》,突然便想落泪,急急走进洗手间,直到洗了脸才出来。那天她提前走掉,却不想在公司宿舍楼下见到了江浩洋,顿时愣在原地。他一脸倦容;却仍站得挺直。
  那天本是她的阳历生日,因为这天本是个节日,所以连她自己也忘掉。江浩洋一向不去记各种纪念日,觉得十分的无聊,不想几周未见的今天,他竟然出现了。
  本来前几晚上两人打电话,已经到了话无可说的地步。安若说:“江浩洋,我们现在这样子,还要怎么走下去?”江浩洋的声音在另一边也同样没有温度:“你说怎样就怎样。”“那好,我们不要再互相折磨,大家都解脱吧。”电话那边久久没有声音,沈安若的心也越来越冷。其实她也只不过要一句话,只要他轻描淡写一句“不”,或者哪怕他轻蔑地说“你别想”,她都觉得那是一种心灵的安慰。可是根本连句话都没有,天地间几乎只剩下安若自己的呼吸声。终于还是她先沉不住气,一言不发挂掉了电话,就这样一直到今天晚上。
  回到宿舍,虽然已经吃很饱,安若还是努力地又塞下大块的水果蛋糕。两位室友也有份,于是集体倒戈:“安若,你真不像话,浩洋等你整整三个小时。”
  那天晚上沈安若挤在何双艳的床上睡了一晚,将自己的房间留给江浩洋。何双艳直推她:到你自己屋里去,我们什么也看不见。沈安若后来想,正是因为心中有那样的不确定与不安,所以才始终不愿将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天还未亮,江浩洋便要赶最早的长途车回他目前的工作地,要两个半小时的车程。两人四点半便出门,在路边摊吃了豆浆油条,安若送他去车站。两人一路无言,一直到江浩洋的车要开动,江浩洋突然打开车窗,探身出来:“安若,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那是《春光乍泄》里的一句台词,那一年,哥哥刚刚离世,安若觉得有一瞬的伤感。当时太阳刚刚升起,向着安若站立的方向投射出万道虽然没有温度却灿烂夺目的光芒,直晃得她睁不开眼睛。江浩洋背向着太阳,安若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只见他被笼在一层光晕里,觉得心底又有东西在坍塌,融化。就这样,总是这样,反反复复,在她左思又想,辗转难眠后,终于又一次下定决心要离开时,他轻描淡写一句话,便留住了她。
  回宿舍时,两位室友都还未起床。小小客厅的桌上瓶中插了大捧白色的香水百合,想想江浩洋那种个性,竟然亲自捧了花送上来,真是难为他,安若想起那情形,嘴角便不自觉地扬起弧度。安若从未告诉他,其实她最不喜欢百合,花姿张扬又娇柔,香气又太过馥郁。但此时心里某处一寸寸地软化,只觉任何花都无法与它的姿色相比。后来花枯叶败,仍不舍得扔掉。
  这究竟是第几回闹,安若也记不清。第一回闹分手,安若把当时已经几乎齐腰的长发剪得比赫本当年更短,她以为可以干脆利落地了断,其实到底还是输。江浩洋后来总爱将她短得像男孩子的头发揉乱,又用手指帮她梳理整齐,带点宠溺地笑:“这样好,显得精神多了。”于是沈安若恍惚觉得,两人持续多日的僵持,冷战,似乎从来都不曾有过。
  再一回,沈安若趴进被子哭了整夜,其实自己都奇怪,明明并没有真的那样伤心。第二天头痛欲裂,眼睛红肿,根本无法见人,只好佯病请假。那一次她起毒誓,这样的拖泥带水磨磨叽叽,完全失了她的本性。如果自己还走不开,不如下辈子投胎作一只猪。江浩洋一周以后才打过电话来,偏偏三言五语,又将她迷惑。
  那时候,沈安若其实十分恨自己,明明居于下风,却总似自己在无理取闹。她在意江浩洋对她的不在意,气恼江浩洋对她不珍惜,却又每每因为他一点点的在意和珍惜而心软。她其实已经分不清爱或者不爱,两人的相处,到了那时,竟成为一场竞赛,谁先认输,谁沉得住气,谁心软,谁头脑清晰。

  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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