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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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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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铃响起来,我跑过去接。拿起来,对方却已经挂断。我对着话筒上那些小孔,突然闪起一个念头:这个电话,有没有可能是程明浩打来的?会不会,我在看着一件衬衫没来由地牵挂他时,他也正好想到了我? 

  假期过后,我马上去装了来电显示。说不出为什么,大概,我希望万一他再打来,不等我接就挂掉,我也可以打回去,“喂,你到底想干什么?” 

  杜政平“纽约时代”的印记之一是变得爱用香水,他家里的男士香水零零总总加起来足有近十种,其中他最喜欢的有三种:一种“最后一层有西瓜的甜味”,一种“淡淡的麝香味”,一种“苦苦的草药味”。所以,他身上的气味大多在西瓜味、麝香味和草药味之间徘徊,并且把那瓶西瓜味的香水放在我的洗手间里。 

  那天我们正准备去参加一个新年聚会,他对着镜子打扮好之后洒上香水,忍不住又赞扬两句,“这个牌子真不错,一点不张扬,什么时候都能用。” 

  我说:“还不张扬呢,几米之外都闻到了。说真的,你弄得像朵花一样干什么?我就讨厌男人香喷喷的。” 

  他从镜子里看着我,脸色突然沉下来,“他是不是不用香水?”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谁?” 

  “你知道我说谁。”那是我们重新恋爱后他第一次提起程明浩。 

  “不关他的事。” 

  “他用不用?”他又问一遍,脸上没什么表情。 

  我吸口气,“不用。” 

  他牵起一边嘴角笑笑,“我就知道。” 

  我有点生气,瞪了他一眼,“知道你还问我。” 

  我正要转身,突然一声巨响,低头一看,那个装香水的方形磨砂瓶子在我脚边碎成几片,熏蒸的香气腾空而起,直冲进鼻,让我眼睛都有点发痛,一小块碎玻璃溅在我脚上,触目惊心地瞪着我。 

  他也吃了一惊,呆呆地看着我,一句话也没有,好像不相信他亲手砸碎了自己最钟爱的香水瓶。 

  过了许久,我微微颤抖着说:“杜政平,我们先小人后君子,我告诉你,这个瓶子刚才要是砸在我身上,我一定会报警。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哪里招惹了你?” 

  我们站在芬芳得呛人的空气里大眼瞪小眼。杜政平比我早冷静下来,努力摆出一副比较轻松的表情,“你反正不喜欢,我留着它干什么?” 

  “我只是随便说说,你犯得着发这么大的火吗?你也讲过香奈尔五号是暴发户专用的,要不要我去拿来一起砸掉算数?” 

  他一言不发,去厨房拿了张厚纸巾,回来弯下腰把地上的碎玻璃一片一片捡起来。当他把最后一片、也就是我脚背上那一片捡起之后,抬起头来,“关璐,你看不上我。” 

  那天晚上,我和杜政平没有去参加新年聚会,反之,我们留在家里做爱——从二一年做到二二年,可谓旷日持久。西瓜味的清甜水一样漫进房间,柔美而迷惘,像爱情的反反复复,叫人随之浮浮沉沉,却半点不能做主。 

  凌晨一点二十分,杜政平突然摁亮台灯,侧过身来问我:“你爱不爱我?” 

  我的眼睛好一会儿才适应光线,等终于能看清时,我惊讶地发现他的眼睛里充满了痛苦。那种眼神像根根幼细的蚕丝勒进我心里,越勒越紧,我太熟悉它了,因为,我自己也曾经用同样痛苦的眼神去凝望过一个人。他这么看我,心里一定非常非常难过。我明白了。 

  我把头埋进他的怀里,“我爱你。” 

  “真的?” 

  “真的。” 

  “关璐,你知道,我很爱你的,”他把我抱得紧紧的,语气里带着小孩子“全抛一片心”式的固执,“我真是很爱你的。” 

  我有点震惊地发现,在杜政平的心目里,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浪子”。 

  我把手伸到他的胳肢窝下面轻轻地挠,“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你要是不爱我,为什么要来栽培我呢?栽培一个人,其实是很辛苦的……” 

  第二天,在开始实施“新年计划”之前,我干了一件计划外的事情——我翻箱倒柜找出所有和程明浩有关的照片,把它们统统烧掉。我不想再看见他。 

  2002年杜政平过生日,我特意去买了一瓶阿曼尼的Acqua Di Gio送给他,算是补上被砸掉的那瓶。他笑着接过去,却没见他用过,事实上,后来,我没在他身上闻到过任何香水味。 

  好几个月,那股西瓜味在我的浴室里阴魂不散。直到如今,无论在什么场合,人山人海里要是哪个男人用Acqua Di Gio,我只要闻一下,立刻就能分辨出来。 

  郑滢曾感叹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抛弃了她,事实却正好相反:她的本家把她转给自己的同事——而且是女同事,不是“不要她”,恰恰是为了“要她”。没多久,郑广和对郑滢展开了地毯式的追求,死缠烂打加柔情万种,用事实证明了这个男人对女人的了解远远超越了生殖系统。 

  情人节那天,郑滢捧着个插着一打玫瑰花的菱型花瓶来找我,“给你摆摆。” 

  “好漂亮的花!”我叫起来,“哪里来的?” 

  “郑广和送的,我办公室里都放不下了。”郑滢的脸“刷”地红了。我们公司为了减轻收发室的负担,明文规定不为员工接收花店送的花——很不浪漫的规定,郑广和医生大脑袋一转,有了,自己去买来十二打玫瑰花,配上形状各异的水晶玻璃瓶,亲自开车送到我们公司。当郑滢接到电话到底楼大厅去见他,整整两排沙发都被玫瑰花占据着,浩浩荡荡,蔚为壮观,像个小型阅兵式。郑广和就站在两排玫瑰花之间,笑得像个拿破仑——当然,他比拿破仑高。 

  郑广和这一招实在够厉害:一,一百四十四朵玫瑰花大兵压境,哪个女人见了不感动得稀里哗啦脑子发热?二,替郑滢在公司里挣足了面子:女人有了男人宝贝,身价立刻不一样,何况她是那年情人节惟一一位收到玫瑰的女员工,铺天盖地,给其他人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几年之内传为佳话;三,变相给自己拉了选票:让郑滢周围的女孩子们既羡且妒,众望所归认定他是个模范好男人;四,摈除了我们公司里可能存在的竞争对手:嘿嘿,愣头青,你撒泡尿照照自己,可有我的魄力乎?没有吗,一边凉快去。 

  此举几乎赶得上战国时代燕国太子丹收买荆轲的架势,二话不说,情重如山,让人惟有以身相报,刺秦王也得干。 

  二二年的春天是个结婚的季节:三月份,张其馨和林少阳结婚;五月底,郑滢和郑广和结婚。 

  杨远韬不知从哪里拐弯抹角打听到郑滢结婚的消息,把一份礼物寄到公司里,郑滢把我叫过去一起开封。打开外包装,浅蓝的纸盒立即告诉我们那是一件Tiffany。 

  我们对看一眼,郑滢从浅绿色盒子里小心翼翼地拎起一条白金项链,下坠一个简单而雅致的挂件,两个同心圆,用碎钻嵌出几个罗马数字,看上去有点像个时钟。 

  盒子里有张卡,上面只有四个字,很漂亮的笔迹,“天长地久”。我不由想,杨远韬究竟是在祝愿郑滢和她的夫婿天长地久,还是在抱愧自己曾经许诺却无法实现的天长地久。 

  郑滢把那张卡仔细看了两遍,然后撕掉,“送不起戒指的男人就喜欢送链条,把人家套了起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打算把这条项链怎么样?” 

  “戴啊,这可是我的结婚礼物,”郑滢扬起脸冲我一笑,竟是一脸神采飞扬,“Tiffany is Tiffany。你以为我会舍得还掉?” 

  从那天之后,我心目中最勇敢的女性形象由海伦·凯勒让位给我的好朋友郑滢,为了她有勇气对着老情人送的结婚礼物微笑着说“Tiffany is Tiffany”。她收下一条项链,放走了心中的浪子,影子都不留。 

  比“怀念”难的是“怨恨”,比“怨恨”难的是“忘记”,比“忘记”更难的,是“直面”。说句或许会让鲁迅先生在黄泉之下跺脚的话,“真的猛士”肯定谈过恋爱,如果没有,应该马上去谈一场,因为经历过爱情残酷而狰狞的时刻、见识过那些不流血却久久不愈的伤口的人,绝对有足够的勇气去“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走出郑滢的办公室,我想起程明浩送给我的那一条有玫瑰花图案的项链,摇摇头。郑滢说得对,送不起戒指的男人就喜欢送链条,把人家套起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对于高科技行业的许多公司而言,每年第四季度是业务的重头,很多客户会在年终做来年的预算并决定是否下订单,这个季度的业绩在全年中占相当大的比例。然而,二一年的“九一一”加上安龙事件引发的大公司信用危机给原本就很不景气的美国经济雪上加霜,纳斯达克指数吃了秤砣铁了心,以一天几十点甚至上百点的速度一路跌破两千点的心理防线仍然飞流直下,让人心寒到底后反而多少生出一份黑色幽默——“死猪不怕开水烫”,我倒要看看情形究竟能坏到怎么个程度。 

  二二年,公司明显开始节衣缩食:新员工是早就不进了,裁员都来不及,还进新人,开什么玩笑;能用临时工就坚决不用正式工,能用实习生就坚决不用临时工,能不用人就坚决不用;出差住旅馆一律降一个档次;寄快递邮件要主管批准,主管不在吗,不好意思,等他/她回来再说,活生生把快递变成慢递;取消免费供应的咖啡、甜点、爆米花、可乐,等等等等。 

  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洗手间里提供的卫生巾也每况愈下,先是“护翼”不翼而飞,然后棉制网面不见了,随之越变越厚,直到变回我中学时第一次月经来潮时用的那种卫生巾;更糟糕的是还三天两头断档,因为公司把清洁人员减少了一半,一个清洁工管足足半栋楼。吃过几次亏,我索性买了一大包卫生巾放在办公室底层抽屉里,而郑滢重新开始跟我伸手要卫生巾。 

  那一天她一路小跑过来要了一块卫生巾,一面嘴里嘀咕,“我看公司以后招女员工不如加一条‘要求已经绝经’,可以彻底省下这笔开支。”我看着她的背影有点发呆——这个星期郑滢已经来跟我要过好几次卫生巾了,我自己的月经却还没来。 

  我拿着鼠标在屏幕上乱点:不会是怀孕了吧? 

  我心乱如麻,终于忍不住告诉郑滢,“我已经推迟了五天,有没有可能?” 

  她歪着脑袋煞有介事地思考了一会,一本正经地问:“你觉不觉得想吐?” 

  我哭笑不得,“就算真的怀孕也没这么快吧。” 

  下班后,她陪我去药店买验孕试纸。我趁左右无人,从柜台上取下一盒,拉起郑滢就要走。 

  “急什么急?又不是做贼,这个牌子在买一送一呢。”郑滢堂堂正正地背着双手研究保险套的广告。 

  “郑广和不是妇科医生吗?还用得着自己买保险套?” 

  “什么话,他给人看病用这个?不吃人家的耳光也要吃我的耳光。” 

  我推推她,“我很怕是真的。” 

  她抬起头来看看我,我当时大概显得很紧张,于是她叹口气,安慰我,“小姐,不要自己吓自己,你以为怀孕那么容易?告诉你,美国有七分之一的夫妻想生孩子都怀不上呢。” 

  “别忘了我不能吃药的。” 

  她把两盒保险套放进推车,“那又怎么样?真怀孕了,你们就结婚,年底生个孩子,有什么不好?”她说得顺理成章。 

  “那我今年的升级肯定敲掉,搞不好连位子都保不稳。” 

  “那又怎么样?你以为小杜养不起你?还是不肯养你?不想生就说不想生好了,假模假样。走吧!” 

  我看看她,说不出话来,心里很迷惘。 

  验孕的结果是:没有怀孕。两天之后,我的月经来了,它,不过是跟我开了一个小玩笑。 

  这一次月经来的时候,我高兴得几乎跳了起来,随后像有一样什么东西重重地、钝钝地在我脑门上敲了一下:原来,我真的很怕怀孕。并不是为了工作,为了升级,为了保位子,而是因为一旦怀孕就要结婚,然后生孩子,然后,一切就木已成舟。我不要木已成舟。 

  四月份,我陪郑滢去现代艺术宫拍婚纱照。他们关系发展实在迅猛,导致了眼看这位老兄要把我的好朋友娶回家,我才有幸跟他见上第一面。郑广和长着一张产妇看了能够舒缓压力、婴儿见了会觉得世界很美好的脸,他的长相揭开了我悬在心头多年的一个疑问:小时候看动画片《聪明的一休》,总是想那个可爱的一休小和尚将来长大了会是什么样子,见了他,我茅塞顿开,明白了,就是这个样子!难怪他可以做妇产科医生。 

  他们拍了大半天,到将近傍晚时分,眼看着天阴沉下来才告一段落。我突然记起浪管风琴应该就离这里不远,于是叫他们先回家,“我想到海湾旁边走走。” 

  那天的天气很奇怪,早上到下午都阳光灿烂,四点多钟却开始下起小雨。我在现代艺术宫后门的博物馆门口找到个工作人员问他知不知道浪管风琴在哪里,他伸手指指路对面,“过街再走一段就到了。” 

  我走过街,沿着旧金山湾往前走。慢慢地,雨越下越大,海湾上的风吹过来,透过我身上薄薄的开斯米毛衣,我开始发抖,心里非常后悔没有带件风衣。 

  这一路上人很少,走了很久,已经差不多到了金门大桥下面,却还是什么都没看见。我觉得很不对劲,绕到停车场旁边的一家纪念品商店去问路,才知道我转错了弯,早先过了街,应该朝右,而我,想当然地朝左转了。 

  我已经没有力气走回去,身上的衣服也差不多湿透,只好搭公共汽车回艺术宫去开车回家。转上高速公路的时候,我对着观后镜里的自己苦笑一下,笨啊,近在咫尺的东西都找不到。 

  郑先生和郑小姐的婚礼极其浪漫,在位于富兰克林街的哈斯·莉莲索屋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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