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到房间里看看郑滢,她拿被子捂着脑袋,一点动静也没有。 

  我回到浴室,问杨远韬:“她怎么了?” 

  “她不舒服。你买了菜回来吧?放着,待会儿我来做饭。”他堂而皇之地把自己留了下来。 

  我看他往裙子的污迹倒上洗衣液,然后翻过一面也倒上一点,仔仔细细地搓,终于忍不住,“不要洗了。” 

  他不说话。 

  “真的不要洗了。” 

  他可能觉得这是在将功赎罪,机不可失,头也不抬,闷声闷气地说:“不要紧。” 

  我觉得好笑,“我说不要洗了,是因为这条裙子是我的,而我比较喜欢自己洗衣服。” 

  他这才抬起头来,“噢,对不起。”他把衣服泡回去,换上一盆清水。 

  “裙子是我的,可上面都是她吐的,你怎么说?”那种感觉很奇怪,简直有点荒唐:在公司里,我都不够资格和他说话;而在这里,却对着一盆脏衣服居高临下质问他。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会给她一个说法。” 

  杨远韬和我一起做菜,身上的领导气质又回来了:肉丝切多细,姜放多少,水淀粉勾多厚,菜什么时候下锅,都是他说了算,尽管菜做出来后,我并没发现有太大了不起。但他去哄郑滢起来吃饭时,又像是一个做错事情、不知所措的小孩。我忽然明白了郑滢何以会对他难以割舍:一个在外人面前斩钉截铁、呼风唤雨的男人,偏偏在你面前放下身段,温顺听话,这本身就有巨大的杀伤力。 

  男人,是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生物。 

  下一个周末,杨远韬请我们三个人吃了一顿饭,大约有“谢罪”的意思。他专门下厨,比较特别的是,他亲手做了一个提拉米苏蛋糕。 

  等他走了,郑滢把吃剩的小半个提拉米苏放进冰箱,兴奋地告诉我,“他说他准备离婚。” 

  那是杨远韬嘴里第一次说出“离婚”这两个字,不是“和她好好谈一谈”,不是“解决问题”,也不是“想想办法”,而是干净利落、咯嘣松脆的“离婚”,第二声的“离”加上第一声的“婚”,什么人都一听就懂。他到底算是给了一个“说法”。 

  “上个星期六我在床上耗了半天,总算没白费。”郑滢很高兴,她觉得一场宿醉换这个结果很值得,不仅值得,简直是个里程碑。 

  当年李宗仁在台儿庄和日本人打的那一仗,固然是“大捷”,却也被称为“血战”:敌方溃不成军,尸横遍野;我军也是伤亡惨重,血流成河。但不管怎么说,胜仗总归是胜仗,即使付出很大代价,即使距离关东军扯白旗还有好一段距离。 

  临睡前,我给程明浩打电话,他在为一篇要拿去发表的文章核对资料。 

  我问他:“如果你已经有了老婆,会为了我离婚吗?” 

  “我没有老婆。” 

  “我是说假如。” 

  “你怎么想到问这种问题?” 

  “你先回答。”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 

  “说真话,我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 

  “你问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问题,我当然不可能知道答案。” 

  “假如我一定要你给个答案呢?” 

  他轻轻叹了口气,“你希望我怎么说?” 

  “我希望你说‘我会’。” 

  “好,我会。” 

  “真的?” 

  “真的。” 

  我们一起笑了起来,我问他:“我是不是很傻?” 

  他说:“不早了,快点睡吧。听话。” 

  “嗯。晚安。你也早点睡。”我放下话筒,把头埋到枕头里,很快就睡着了。 

  我在艰涩无味如过期牛肉干的工作里挣扎两个多月之后,终于看到了一点牛排的影子:艾米有一个短期项目,是针对一个大客户几项特别要求增强一个产品部件的功能。项目本身并不大,但意义不小,艾米相当重视,打算派两个人干。她说明这个项目是现行工作额度以外的,要我们自愿报名,我和另外一个同事Chris几乎一起举手。 

  Chris比我早进公司半年,长得颇为奶油,如果去掉脸上那几块雀斑,走路再把背挺直一点,简直有明星的风范,而且永远打扮得一丝不苟,烫得笔挺的保罗衬衫,赤橙黄绿青蓝紫每天一种颜色从不重复,下配裤缝笔直的卡其裤,金黄的头发用发胶拉得根根直挺。他的拿手好戏是在几百人的大会上抢话筒问一两个煞有介事的问题,好像那么多人只有他竖着耳朵,以及在漫长的会议终于结束前一秒钟老板问“还有没有问题了”的时候举手说“我还有个想法”,仿佛整个部门只有他在动脑筋。 

  Chris在工作上以“积极主动”著称,任务一下来,他立刻找我开会,说有一些“想法”要和我探讨。我中计而去,结果他什么想法也没有,根本就是为了套我的想法。等我不知深浅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没几天,他改头换面占为己有,先去跟老板摇尾巴,等我发现,为时晚矣,想跟他计较,倒显得自己小气,弄得有火没处发。 

  我的职业生涯教给我的第二件事是:就算做了哈巴狗,也要机灵一点,因为,狗狗永远比肉骨头多。 

  那天下班后,和Chris又开了两个小时斗智斗勇的会,我给程明浩打电话想找他一起出去吃饭。他说他已经吃过了,我问他在忙什么,他说在改论文。 

  我回到家,对着冷锅冷灶,一点做饭的兴致也没有,索性跑去找程明浩,想让他帮我煮碗面条吃。程明浩煮的面条很好吃。 

  在他楼下,一辆车正好开出去,后挡板上一个深深的凹槽引起了我的注意。几秒钟以后我就确定那是张其馨的车:深蓝色的三菱,前不久后挡板才被人家撞过,不会有错。她在这里干什么? 

  我愣了一下,飞跑上楼敲门。程明浩来开门,看见是我,脸上满是诧异,“怎么是你?” 

  “我想吃你煮的面。” 

  我看见客厅茶几上面有两个茶杯,杯子里的茶喝掉一半,还在微微冒热气。 

  我问他:“你的室友呢?” 

  “去芝加哥开会了。” 

  “刚才有人来过吗?” 

  “没有。” 

  “你在干什么?”我努力地控制自己的声音。 

  “改论文。” 

  我终于忍不住,“那么那个茶杯是谁的?不要告诉我你喜欢一个人喝两杯茶。” 

  他回头看看,脸色有点发白,低下头,把手插到裤袋里,咬了咬嘴唇,轻轻地说:“刚才张其馨来过,她跟男朋友吵架了,想找个人说说话。” 

  “她要找人说话为什么不找我和郑滢,要来找你?” 

  “她说有些事情想听听男人的看法,”程明浩把手抽出来,交握在一起,“我们就是聊了聊天,没别的。” 

  “你们到底聊了些什么?” 

  “比如她问我男人为什么明明有女朋友还喜欢去会女网友,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基本上没有时间、也不太喜欢上网,就是这样,没有别的。”他急急地分辩。 

  “刚才我给你打电话过来,你就是在和她‘聊天’?然后你告诉我你在‘改论文’?”我盯着他的眼睛逼问。 

  他又咬咬嘴唇,“是的。” 

  我的眼泪慢慢地涌出来,顺着脸颊向下淌,“你刚才说谎的时候,我一点都没听出来,我真的一点都没听出来。程明浩,你怎么学会说谎了呢?” 

  他想来拉我的手,我躲到一边,“我肚子饿了,麻烦你帮我煮碗面吃,多放点辣,好吗?”   他马上去煮面条,煮到一半他来问我:“你要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 

  我说:“越硬越好。” 

  其实,无论是面条还是心,都应该硬一点才好。 

  那碗面吃得我眼泪不停地流:大概他放了很多辣,大概,我心里很难过。 

  让我难过的,其实并不全是张其馨来找程明浩,而是程明浩居然对我说谎——当着她的面对我说谎。而且,他说谎的口气和说“璐璐,我爱你”的时候是一样的。我,是绝对不会对他说谎的啊。我不会骗他,所以想不到他来骗我。 

  吃完面,我用纸巾擦擦眼睛,然后擦擦嘴,把筷子和碗递还给他,“谢谢,很好吃,我走了。” 

  他拉住我,“璐璐,你听我解释,我不告诉你,是因为怕你知道了会胡思乱想。” 

  “我不胡思乱想,可以走了吧?” 

  “璐璐。”他不放我走,固执地看着我,好像要用眼光把我钉在原地,却什么也没说。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个问题突然从脑子的某个角落里蹦起,猝不及防地从嘴里溜出去,“你和她上过床,对不对?”问出来的时候,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定定地看着我,逐渐换了一种矛盾而痛苦的眼神,最后点点头。 

  我很多次想过这个问题,等真的得到了答案,反应却没有想像的那么激烈,好比一场战争,当时再惊心动魄,等结束之后凭吊遗址,只剩下“俱往矣”的苍凉。我只是牢牢地抓着他的袖管,左右牵动,“难怪你会为了她骗我,而且,眼皮也不眨一下。” 

  过了一会儿,我摇摇头,“算了。”然后我放开他,跑到门边去扭锁。这间屋子闷得我喘不过气来,我要出去。门开到一半,我突然意识到这一步要是跨出去,前面不知道会是什么结局,我很怕自己这一步跨出去,一切就都结束了。这种想法让我感到绝望。 

  我反手又关上门,无可奈何地顺着门框蹲坐下去,把头埋在膝盖上,“程明浩,你,你让我以后还怎么相信你呢?” 

  我一遍遍重复那句话。突然,我被他一把拉起来抱进怀里。他的声音有点哑,“璐璐,不要这样,你可以相信我的,真的,可以的……” 

  我皱着眉一个劲摇头,“我不要再相信你了……”话还没说完,我的嘴唇已经被他用嘴唇堵住。他用力吻我,好像受了委屈的是他而不是我,我想推开他,可是手被他抓得牢牢的,一点也不能动。 

  随后,他的吻落在我额头上、鬓角上、眼睛上、鼻尖上、脸颊上、脖子上,最后回到嘴唇上,这一回,却温柔了许多,好像秋日的风揉擦过地上金黄的落叶,我不由自主地抱住他的脖子开始回应。他大概感觉到了,更加热烈地吻我。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璐璐,对不起”,这句话却让我生气起来:说“对不起”就表示他做了不对的事,我不要他做错事再说“对不起”,那样,不管吃了什么亏,到头来我总会原谅他。我不要他伤害我,爱,不应该用道歉来弥补。 

  顷刻间,我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惊讶不已的决定:我要跟他上床,这样,他以后就会最最爱我了。这个念头仔细想并不合逻辑,但在当时却像一道闪电深深刻进脑海,天经地义。 

  我悄悄解开衬衣的一颗纽扣,拉着他的手慢慢伸进去,一直到他的手就贴在我的胸口上。 

  他的手颤抖了一下,“璐璐。” 

  “说你爱我。” 

  “我爱你。” 

  “那就好。”我把自己更紧地融进他的怀抱,加倍温柔地吻他。 

  他的手在我身上慢慢游走,呼吸也急促起来,一阵阵微妙的颤栗通过神经末梢使我感到眩晕。终于,他把我抱起来,放到房间里的床上。 

  有足够的小说把所谓的“第一次”形容得花好稻好、妙不可言;也有足够的生理卫生教材谆谆教诲说“第一次”往往并不尽如人意。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的“第一次”,是发生在这种类似赌气的情形之下。醒来之后,脑子里翻江倒海的不是甜蜜、不是幸福、不是生气、不是后悔、不是忧郁,却是淡淡的、笼罩着一点悲伤的茫然。 

  我看着程明浩沉睡的脸,他的脸在睡着的时候比醒着的时候更好看,眉心却微微皱着。这一点,上次在停车场我就发现了。不知为什么,程明浩内心里的那个孩子好像总是皱着眉头。现在,他已经拥有了我,为什么还要皱眉头呢?难道,他也和我一样觉得茫然? 

  我几乎想立刻把他摇醒问问他究竟在想什么。这时,一个更实际也更重要的问题浮了上来:刚才,我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我怀孕了怎么办? 

  我吓了一大跳,一看表,已经六点多钟,立即穿好衣服开车去郑滢家。她披了件睡袍睡眼惺忪地放我进门,我一把抓住她,“我现在是安全期吗?” 

  她瞪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精神振奋起来,“明白了,干柴烈火。” 

  “不要拿我开心了,现在要不要紧?” 

  她瞄一眼日历,“不好意思,你现在中奖几率很高。假如程明浩运气好,估计过两个月我就要陪你去买早孕试纸了。” 

  “那怎么办?”我哭丧着脸坐到椅子上。 

  “天无绝人之路,”郑滢慢条斯理地从冰箱里拿出一个浅蓝色的小纸盒,打开,里面是一颗白色的小药丸,“吃了吧,这是事后避孕药。” 

  她倒了杯牛奶,看着我把药片吃下去,说:“以后小心点。” 

  我说:“没有以后了,除非我跟他结婚。” 

  “喂,你不会像电影里那样一把鼻涕一把眼泪逼他对你负责吧?” 

  “我才没那么无聊,我要他心甘情愿跟我结婚。” 

  “这就对了,男人最怕女人那样逼婚。不过话说回来,女人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我建议你去找个医生开点药备着。” 

  “你的妇科主治医生怎么样?” 

  “还可以,不过我估计你不会喜欢,他是男的。” 

  “你找个男人看妇科?” 

  “女医生都被人家抢光了嘛。不过我倒无所谓,我妈生我的时候,接生的就是个男医生,也就是说,我一生下来就上上下下被男人摸了个遍。” 

  郑滢从墙上拿下一张名片递给我,“就是他。”名片上的英文旁边用黑色圆珠笔一笔一画写着“郑广和”三个字。 

  “你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呢。” 

  “就是因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