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记(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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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鸟记(短篇小说集)-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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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解释,「就是因为他好,所以要留住他,所以非说他坏话给囡囡听不可。」
于是我就开始嫌王健康穷。当囡囡在场的时候,我老是有意无意间的说:「现在坐大房间办公,几时才到私人办公室去啊?几时才可以做经理啊?几时才会有自己的事业呵?」
囡囡听着听着,就很生气,她对我说:「姊姊,就算人家年轻有为,也不会来追求你!你已经太老了。」
「是呀,」我说:「我是没有希望了,我这一生已经完蛋了,所以把希望放在你身上。」
囡囡说:「不要脸,干吗不把我卖掉当摇钱树?」
我故意沉一沉脸,「我这是为你好,我要你的钱干什么?你别乱说话。」
囡囡说:「王健康是有潜力的,你别狗眼看人低。」
「这话是要你说,」我笑一笑,「我还以为你嫌他没味道,看不起他呢。」
囡囡不响。
妈妈说我真是为了妹妹费煞苦心,称赞我会对症下药。
因为我与妈妈对王健康冷淡,囡囡对他又比从前好一点,但是始终不及「我爱他!我要结婚!」那个阶段。
过没有多久,囡囡说王健康要求她订婚,她要考虑。
我看了母亲一眼,「怎么?还要考虑?那时候不是逼着说要结婚吗?」
「此一时,彼一时也!」囡囡忽然文绉绉起来,「怎么同?我现在发觉男人都神经兮兮的,越是对他们好,他们骨头越轻。」囡囡非常有把握、有经验的样子。
「是吗?」我怀疑的问:「王健康也是这样子?」
「他是男人不是?」囡囡问
「是,是。」我答。
「他是男人就是那种脾气!」囡囡说。
我真被弄胡涂了,现在变成妹妹教训姊姊了。
「你打算怎么样?」我问。
「我?我打算跟他说,我年纪还轻,性格还不稳定,他再等我两三年,大学毕业了再说,要不就算了。」
我吃惊的看着她,我的天,她的流行病好了。
她说:「我这才发觉,我的人生刚刚开始,如果马上结婚,困死在一个家庭里,为柴米油盐这些事烦恼,那才不划算呢!姊姊,先几个月,你说我的那些话,说得是重了一点,想想倒很有意思,真的。」
我的天。她居然认错了。
这是我那小妹囡囡吗?真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她可是完全变了呢,才进大学三天,窍门就开了?不可思议,我只好目瞪口呆的看着她。
囡囡晱晱眼说下去,「其实我也有自私的理由。」
「什么理由?」我简直被她牵着鼻子走了。
「大学里好的同学很多,咱们在一起玩得很高兴,我想我择偶的机会多着呢,不必一直急,这么一想,我就不高兴订婚。」
我呆呆的看着她,「你……跟王健康是完蛋了?」
「没有完蛋。」她说:「我们还是朋友。」她狡猾的笑一笑。
「哦,还是朋友。」我说。
「是呀,都是朋友。」她说:「我根本是认识朋友的年龄,是不是?大姊?」
她这么撒娇撒痴的对我一说,我就什么都弄胡涂了,她长大了。
妈妈却因此放下心来,她说:「好,囡囡长大了,抵抗力强,什么病都不怕,我可以放心。」
这就是囡囡的故事。三个月前要结婚,死劝她不听,现在忘记得连影子也没有了。
王健康却忽然来找我。我在办公室见了他。
他诉了很多苦,又很后悔,他说「情场如战场」是没错的,后悔那个时候没娶了囡囡,他又说那时是真为了囡囡好,但现在呢,就不知道对不对了。
他要我同情他。我的确很同情他。他是一个很不错的男孩子,负责任,有同情心,黑白是非很明白,嫁给他,过那么几十年,是不成问题的,难怪他后悔没把握机会。
那个时候看他是很好,因为我与妈妈先觉得他是个引诱良家少女的恶少年,所以见他老老实实,便认为还过得去。
现在囡囡其他的男朋友,真的林林种种,数不胜数,而且还老实不客气的带回家来。那些男孩子口齿伶俐,「大姊大姊」的叫个不停。
被他们这么一叫,我就只好笑,虽然觉得男孩子是老实点好,但也不反对囡囡交朋友。
囡囡现在如沐春风,我讽刺她两句她也不在乎,只是笑,青春扬溢、美丽的笑。有时候她还要帮我找男朋友,真受不了。
女孩子的运气是不能说的,囡囡的运气就比我好。那完全是因为王健康是个君子,没有鼓励她脱离家庭,没有利用她年幼无知,没有欺骗她欺侮她。
这一点我很看得起王健康,也因此看好他,到底曾经一度,咱们一家三个女的,为他伤透了脑筋呢。
他现在还是囡囡的好朋友,虽然一个礼拜也约不到囡囡一次,他们还是好朋友,囡囡有时候会带回他的消息——「他升级了,就快调到私人办公室去了!」
囡囡会示威的看着我,「你不是说他没出息吗?哼!」她那老脾气还是没有去干净。
我与妈妈买了一双笔叫囡囡送去给他,作为奖励。
囡囡继续着她的吃喝玩乐,将来她可以告诉她的孙子,她虽然主修英国文学,但拿手的还是吃喝玩乐。这个妹妹多多少少叫人头痛。
听妈妈说的话:「小孩子还是天真一点的好,太用心机了,不可爱。我情愿要这种女儿,也不要太精明的孩子。俗云:人算不如天算。憨一点无所谓,错了可以回头,十七八岁便钱钱钱,那多可怕,孩子们总要长大的,不必催他们成长。」很满意的样子,一副模范母亲的表情。


而囡囡现在当然很健康,她太忙了,没时间无病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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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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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

我去过欧洲几百次。我根本是在欧洲念的书,因此时时要回欧洲去追求我的旧梦。在香港住上十个月便浑身不舒服,非回欧陆逛一逛,穿件最烂的衣服,坐在美术馆门日抽枝烟,那么回香港以后,又可以从头再上写字楼,委委曲曲的继续做人。


我又不能长住在欧洲,因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馆里做工?还是回香港坐办公室好。但是香港……连一个象样的画展都看不到,所以还是得往欧洲跑。做人为了求快乐,真是复杂。
最近上欧洲,多数参加旅行团,飞机票便宜,又不必忙着租酒店。最怕在欧洲订酒店,每个国家说不同的言语,搞半天,电报电话费都不止这数目。
可是旅行团一到欧洲,我整个人就失踪,无论他们在什么地方,我都是在美术馆。他们由他们做游客,我呢,简直像回到家乡似的,乐不可支,直到飞机回香港,我才会重新出现。
通常是没问题的,领队乐得少照顾一个人。飞机票我都自己拿着,又不迟到误点。
可是这一次复活节到欧洲,我遇到了一点麻烦,说来话长,因为同团有一个颇为可恶的男人。
这男人姓陈。我在旅行社遇见他,他就像恨我。他与他妹妹与妹夫一起到欧洲旅行,异想天开,知道我单身旅行,想叫他妹妹与我同房,他与妹夫同房,省下单人房费用。我朝他白白眼睛,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负责人说:「旅行吗,为了开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么还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单人房。」
他不出声。这意思是,他也得住单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几百块钱。
我才不理这种小家子气的算盘。我自己最怕与陌生人同房睡觉,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时候,我照旧例牛仔裤一度。因为北欧天气冷,我有两件樽领品顶高毛衣与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欧天气暖,光穿T恤已经差不多了。
看到其它的团友又手提又背背又送仓又打包。我叹口气,又是乡下人豪华逃难的时间了。
我看到那姓陈的家伙,他朝我瞪瞪眼,我也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谁?哼。
上飞机他坐在我身边,真巧,同行廿二个人,他偏偏坐在我身边,我打开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侠小说,开始我的阅读生涯。
飞机到孟买,我告诉空中小姐脚痛,不想下机,我告诉她们我一直会脚痛到伦敦。
她们让我留在飞机上,姓陈的小子显然很羡慕。到特拉维夫的时候,他的脚也开始痛。
COPYCAT。没一点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飞过欧洲的时候,我那套武侠小说已经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时的飞机,开玩笑。睡又睡不看,一会儿又该吃东西,一会儿又该上洗手间,多烦,索性搁起脚看书。
本来我不是那种人,但这个姓陈的惹火了我,我根本不肯把书借给他,让他无聊的把菜单翻来覆去的阅读。他的妹夫问他要不要赌十三张,我把头上的灯关掉。这种时间还吵人,不要脸。
结果他们没赌起来。
我则憩睡了。
到欧洲去什么都好,就是这程飞机受不了。
引擎隆隆声中,我脑袋晃来晃去,终于到达伦敦。大家兴奋得不得了。欧洲就是有这个好处,来过一千次仍然还是值得兴奋。
我早说过,英国是我的老家。提着行李,我自己叫出租车到旅馆去,谁还等他们一起走。飞机场离市区远,出租车又贵,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马上去买票观剧,打电话给熟朋友。
他们照例的抱怨:「不住我们家,真讨厌。」
亲友家哪里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毛巾吗?
我只打算在伦敦留两日,最后一日要到剑桥去看教授。
第一日看电影与观剧,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馆。第二天上午重温旧梦,在国家博物馆,下午到「蒂特」画廊。晚上与旧同学吃饭,跳舞。
同学两夫妻问我:「怎么?又是独自来欧?一年一度燕归来,几时带多个伴?」
「没缘份,再等多一阵说。」
「你也老大了,小姐。」
「无奈何。」我说。
「到底你小姐急还是不急﹖」他们笑。
「急又如河?拿面铜锣到街上去敲不成?」我啐道:「换个题目行不行?人家捱足一年苦工,好不容易来轻松轻松,偏偏又碰到你们这种朋友。」
第二早我六点半就搭火车到剑桥去。心中奇怪其它的团员做过些什么,到苏豪看脱衣舞?大概不致于如此精彩。恐怕是在国会,大笨钟,比克的利广场兜来兜去,可怜的游客。
在剑桥可以找到我要的一切,我躺在劳教授家的沙发上,喝红茶吃饼干。
「你还快乐吗?」劳教授问。
「多么复杂的问题,我拒绝回答。」我笑。
他说:「年年游一次欧洲,还不快乐,我活足五十六岁,还没到过东方。」
我笑笑。
等我回伦敦,刚巧来得及在百货公司关门之前买了三件绒大衣,寄在朋友家,待回程时取。晚上回酒店与团友吃饭,那姓陈的又坐在我身边,多么可恶的人——
他看着我的神色,仿佛我是个贼。
倒是另一位太太,笑咪咪问我,「好玩吗,你一个人逛到哪儿去了?」
我说:「很好玩,谢谢。」
「你不怕﹖」那位太太很好奇,「一个女孩子,在外国乱走。」
我笑,「我不怕。」
香港都不怕,全世界简直没有可怕的地方。
「啐啐啐。」那位太太摇摇头。
仿佛我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这些老派太太,到欧洲去是探儿子。不知道她们的儿子戴着什么面具来见她们。
飞机到巴黎奥利机场,导游笑着拉住我,「慢着,你先别走,你的法文好过我的,帮帮忙。」
「我替你找个英文好的司机,」我也笑「帮帮忙,我要赶到罗浮宫去,现在都三点半了。」
那个姓陈的趋向前来,「到罗浮官﹖我也去。」
我看着他半晌,不答他。
他问导游,「是不是去罗浮宫?」
「我们回酒店,大多数团友打算去购物,我们不去罗浮宫,要去很容易,就在赛纳河边,你跟这位小姐走好了。」
姓陈的又问我:「听说罗浮宫外尚有一个印象派美术馆。」
我瞪他一眼,「你是跟我说话?」
他的脸涨红了。
我看在他也喜欢美术份上,不使他太难堪。我说:「把行李交给团长,跟我走吧,如果要洗脸淋浴的,就回酒店。」
他说:「我跟你。」
我佩服他知错能改的勇气,「走吧。」我说。
他跟妹妹与妹夫说一声,就真跟我走了。
我们逛遍美术馆,我并不跟他说话,口渴我到鸟喷泉处喝水。
他问:「不喝可乐?」
「没有钱。」我简单的说:「六个法郎一杯。」
「我请你。」他说。
「长贫难顾。」我说。
我们进罗浮宫,刚走到米路的维纳斯像就要关门了。
「屎!」我说:「明天再来。」
我与他步行回旅馆,说明要走半小时,如果他倦,他可以搭出租车。
他结果跟在我身后,我买了条面包边走边吃。
「你的法语怎么会说得这么好?」他问。
「学。」我答。
「你在欧洲念的书?」
「英国。」
「你连希腊都熟﹖」
「我们这次不去希腊。」
「你为什么不买衣饰?」
「香港有的东西不必在欧洲买。」
他不响。
回到酒店,团友照例买得箱子都塞不下。我不知他们买了些什么,想把整个欧洲都搬回去?
饭后我又往外溜,这次很多人要求:「梅小姐,你到什么地方去?带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导游啼笑皆非。「喂喂喂,明天有明天的节目,明天你们要早起,不要乱跑。」
我一笑置之,自己散步去铁塔顶喝咖啡。陈跟在我身后。
账单来了,他替我付咖啡账。我没与他争。
我靠在铁塔上往下看,真正车如流水马如龙。
「美丽。」我说:「花都之名得来岂是侥幸。」
他点点头。
「第一次来欧洲?」我问。
「是。」他说:「我是土蛋。」自己先承认了。
「来过欧洲就不算土蛋﹖未必。」我说。
临走之前我买了几本画册。
然后我们到荷兰。这时候我已经不太讨厌陈某,只是尚未问他字甚名甚,只管他「陈某」,此人先踞而后恭,思想有问题。
我们在阿姆斯特丹参观梵哥的画廊,陈对于美术的爱好使我惊异,我不知道他在学校念的是什么科目,我不问他,他也不说,也许他什么都不读,老土,谁管他。
我知道旅行团去参观钻石厂,看打磨钻石原本是很有味道的,只是钻石美丽得心惊肉跳,没有去。我到「赛特施」去看筑堤。
陈没去。我独自吹了阵海风,觉得寂寞。我的天,别告诉我那老士居然能解除我寂寞。
我很早回酒店,陈来敲门,我颇喜悦。
他说:「我买了件衬衫,你看好不好。」他递过来。
我见是一件女装衬衫,花边领子、麻纱料子,以为他买给妹妹的,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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