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记(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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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鸟记(短篇小说集)-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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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蹲下来看我,「嗳,你不高兴啦?我得罪你啦。」
我拍拍她的头,「没有。」我温和的说:「我怎么会生你的气?」
「爸爸说我说话老得罪人,得罪别人无所谓,得罪你我可惨了。」她笑着说。
「你有什么惨?」我急问。
「谁说故事给我听?」她索性坐在地上了。
「像你这么好看的女孩子,还愁这个?」我问。
「我没说我愁呀,有人要来说给我听,我还不要听呢,我喜欢听你说的,你讲得够生动。」
我看着她。「你回来多久了?」
「好几个月了。」她说:「常常去博物馆。」
我点点头。「习惯﹖」
「我是有心要使自己习惯的。我不愿意再赖在外国,又不是什么可以引以为荣的事,只有咱们中国人,流行移民——你几时听过英国人美国人那么大批甘心情愿的去流落在外国?」她愤愤的说。
「是什么叫你回来的?」我问。
她说:「是我大学里的同学!读到毕业班那年,来了一个插班生,也是中国人,是个男的,长着一张大黑脸,矮个子,大厚嘴巴,小眼睛,常常盯着我,色迷迷的,真该死。我是给他面子,看他也是同胞,虽然拒他千里之外却还客气。一天在宿舍,那班美国学生就学他那模样儿,大家都笑,我还不介意呢,谁晓得其中一个说溜了嘴,就讲:『真丑,那些中国人,一个个英文也说不好,就往外国跑!』我脸色就变了,那同学又跟我道歉,说:『对不起,你不在内。』越描越黑,想想真没意思,像那个大黑脸,要丢脸,就在家丢好了,干吗还跑得那么远?要出色,也回家来出色,又为什么留在外国?顿时跟姑妈说了,转头就走。」


我默默的听着。
她说下去:「我不懂做人道理的,想到哪里是那里,你听着,一定心里暗笑?」她抬起头来,「你别理我,我是有自卑感的,身为中国人,一句中文都不会说。」
「你姑妈没教你?」我问。
「她嫁的是洋人。」她说。
「慢慢学好了。」我这一次是真的鼓励她。
我还想我自己呢,真该回来了,她都回来了,我还不走待几时?父母亲都常常叫我回家的,可是我就是懒,懒得两边跑,就住在英国这么些年。
我叹口气。
「算了,不说这些,叫你头痛。」她笑,「打不打网球?改天来这里打网球。」她靠在窗口。
我走过去窗口一看,只见后园子里有一个老大的网球场。还有游泳池。她家里可真不含糊。
我看她一眼,她也不含糊,这假洋鬼子对国家民族还真有责任感。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要告辞了。」我说。
「怎么?」她有点失望,「这么快?我们几时再见?」
我微笑,「明天,明天我再来。」
「真的?吃水果?」她天真的笑,「是不是?」
「不,去吃面。」我说:「那面才好吃呢,一小碗一小碗的——你吃了就知道。」
「嗳,你不要赖,一定要来。」她说。
我说:「一定来。」
「你叫什么名字?」
「叫『喂』。」我说:「明天见。」
「我让司机送你,叫不到车子。」她说。
「好,送我到博物馆。」
「还去﹖」她惊奇。
「我那教授还在等呢。」我笑说。
她笑了。送我下楼,替我叫了司机,把她家的大车子驶了出来。
到了博物馆。我找到了教授,他老还看得聚精会神的。
我拍拍他肩膀,他抬头一笑,根本不晓得我走了半天。
他老远还赶了来,咱们却留在外边。那里有宝还不知道!
我照例跟他去吃饭,跟他聊天,然后到正题上了。
「……我想不回去了,明天写封辞职信,」我说:「回去收拾收拾,回家来了。」
他没有什么惊异,「找到女孩子了?是的,年纪也差不多了,是该结婚了。」
「是的,她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我微笑,可是原因不只那么一点点吧?
「你放心好了,大不列颠王国没有你,没有什么关系,」教授笑,「回家是好的。」
可不是?本来就是。
我在路上踢着石子。一对新皮鞋也顾不得了。
我笑着。
明天我会去找她的,或者会得把庄子的蝴蝶梦好好的告诉她。或者会把名字说给她听。
我是决定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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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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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照片

一个炎热的下午。


我刚刚拖干净浴室的地板,透一口气,倒了杯冰水喝,看着钟,预备去接小明回来。小明上幼稚园,迟了去接他,他就哭。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露台的竹帘幌动,一阵好风。
我们住在这里已经有三年了。家明是公务员,在政府机关做事。好处是有的,像这层配给房子,如果在外头租,还不知道是什么价钱呢,但是生活太稳定了,家明不但有点壮志消沉,而且也懒了下来,不到一、两年间,腰间就长了一圈肉,最近连肚子都凸出来了。


我笑他财未发,身体先发。
先一阵子女佣人又要求加薪水,我想一想,就咬牙把她辞掉了。一个月一千多块钱,连洗衣机洗碗机都买了给她,小明出生那年开始做的,好几年的宾主,说走就走,一点情义都没有,也只好随她去。
现在凡事自己做,倒也无所谓,空的时候还可以去喝一顿下午茶,太忙了就把小明往外婆或是祖母家里塞,反正她们都疼他。
一天又一天的就此过了,没有小明,我再也不想到日子过得这么快。小明长得飞快,一下子裤子又要换松的,皮鞋不够大了。没有他,我还以为时光是停留不动的。日子乏味得很,天天是一模一样的工作。我奇怪的想:这就是做人吧?想到当初中学毕了业还巴巴的读了三年大学,如今也不过是刷地板。家明是大学里的同学,虽然说大学间接也是婚姻介绍所,到底别的地方也找得到丈夫,做女明星就很好,捞得风调雨顺,最后总还可以嫁得个金龟婿。何必去读大学!女人可走的路多得很。


我不大想得明白。
我叹了一口气,腰实在有点酸,不想去接小明了。我打了电话给母亲。
「妈妈,麻烦你去接小明一次。」
「小明有两个礼拜没来了,你爸想他想得紧,我把他接了来,索性吃了晚饭,才把他送回来好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如果他听话,就玩久一点,你们吃不消,就把他轰走。」
「你不出去?」
「不出去了。」
「腰酸好一点没有?」
「人到中年百事哀,妈妈,别提了。」我说。
「啊,你算是中年,我们岂非成了老不死?」妈妈笑。
「妈妈,我三十岁了。」
「人生刚开始呢,好好的捱吧。」她还是笑。
「再见。」我说。
母亲也挂上了电话。
我坐在客厅里,动也不想动。
当年我可没想到日子会演变成这样:带儿子,理家务,伺候丈夫。我的天,我年轻的时候——我年轻的时候,可也很多姿多彩,男孩子的约会,吃喝玩乐,回了家就专听电话,功课不行了,自有男同学抢着帮忙。


那几乎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微笑,现在这样,也是应该的。一个女人,结婚生子之后,也该完了,我还冀望些什么?如果以这种日于终老,在别人眼中,也就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我少了什么?
我生活中还少了什么?
家明下班回家,就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看完报纸吃饭,吃完饭看电视,看完电视与儿子玩一阵子,就该睡觉了。他很习惯家庭生活,很少抱怨,很少发脾气,在别人的眼睛里,他也就是一个很好的丈夫。
他是一个不错的人,不消说,我们的婚姻维持了这么久,他没有夜归过一次。发了薪水,扣了一份零用,便整整齐齐的交在我手中。他弟妹多,但都是争气的孩子,我与他们有说有笑,相处得极好。
但总少了一点点。
照说我应该满足了。
当年那么多的男朋友,最可靠最端正的也是他。
这个下午真热啊。
家明好虽好,却永远只像一盘温吞水,没有脾气,没有刺激,跟他在一起久了,我也变了温吞水,很糟是「不坏」,厌憎是「无所谓」,唉。
我常常想,如果我没有嫁他,以后的日子是怎么样的?说不定我找了一份工作,维持着自己的生活,租一层公寓,独自住着,约会着许多男朋友,过着风流放荡浪漫的生活。应该也很好。可惜在一般人眼光之中,良家妇女不是这样的。


我走到浴室去,洗了一个脸,恐怕也得洗一个澡,正用冷水泼着脸,就听见门铃响。
我放下毛巾——是什么人?
我去开门。
门外站着个年轻人。一头的卷发,瘦长个子,肩膀很宽,一张脸晒得红红的,穿件芝士布的衬衫,被汗浸湿了,都贴在胸膛上,那种青春、朝气,扑人而来。他有点喘气,漂亮的眼睛看着我,带点犹疑。
我也好奇的看着他,他一定是找错门了。
「找谁?」我先问他。
我们这里门户非要小心不可。
「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他说:「你是王太太是不是?」
「是,请进。」我说。
他进来,向我笑了一笑,坐下来,脚上穿著一双球鞋,没有袜子,深蓝色的粗布裤已经洗得发白了,但在他身上,还是显得那么自然,调和,比起家明硬绷绷考究的西装,巴利皮鞋,不晓得好看多少!
我失笑了。
多幺不公平!家明已经三十二了,这个男孩子最多不过二十岁左右,如果家明拿我去比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我的脸也就很黄。
我倒了一杯果汁给这个男孩子,他道了谢,一饮而尽。
「真热。」他说。
「是的。」
「我姓孙,叫孙家明。」他报上了姓名。
此家明不同彼家明,我笑说:「我丈夫也叫家明。」
他说:「啊?真巧,不过这是一个普通的名字。」
「普通是普通了一点,不过却是个好名字——孙先生,请问有何贵干?」
他为难的低下了头,想了一想,然后从裤袋里摸出一只皮夹子,掏出了一张纸片,郑重地递给我。
他说:「请问王太太,你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我接过了那张纸,却是一张照片,我看了一眼,诧异的问:「咦,这张照片,你是从什么地得来的?」
他兴奋的问:「你见过?」
「自然。」
「她是谁?我找她很久了!」男孩子的声音是快乐的,「你知道她在哪里﹖」
我细细的看着他,「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坦白的说:「我喜欢她。」
「你见过她吗?」我问。
「没见。」
「既然没有见过这个人,你怎么可以说喜欢她?」
「呀,王太太,这说来就长篇了,我不介意再重复一次,但是希望你有耐心听。」他看着我。
「请说。」我倒想听听他的故事。
这么热的一个下午,除了午睡,还有什么比听故事更好?
「请先把照片还给我。」他说。
我把照片放在茶几上,他取了过去,拿在手中,细细的看着,当珍品似的。我真是惊奇莫名,看样子这张照片他很宝贵的呢。怎么一回事﹖
他开始说:「我第一次看见这张照片,是在加州,美国加州柏萨典娜,一个朋友家中,朋友姓陶,你认识吗﹖」
我摇摇头,我不认得姓陶的人,在美国我们以前只有一家亲戚,是我嫂子的弟弟两夫妻,姓李的。这张照片怎么会到姓陶的人家去了?
「没关系,反正这是两年前的事,我当时在加州理工学院念原子物理。」
哦,还是原子物理学家,真看不出来。
「偶然去陶家作客,没事做,大家便翻照相簿子,我看到了这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子神采是那么好,马上吸引了我,我便问陶家她是谁,陶家说不认得,这照片是无意中得来的,夹在一大堆其它的照片当中,他们见照得很好,就顺手夹在照片簿里,没丢掉。」


他歉意的笑,仿佛是怕我没听清楚。
他的长腿伸在玻璃茶几下,握着双手,左手腕戴一只极薄的白金表,右手腕一条银链子。他隔一些时候便伸手去拨他那一头卷发,这个男孩子,风采是不可多得的。
他说:「我一直追问他们,他们说照片是夹在姓李朋友的信里来的,他们大概认得她。」他叹一口气,「不过姓李的博士住波士顿,在东部呢。」
这就是了,相信是李博士寄自己的照片给朋友,一不小心,把没相干的照片也夹进去寄出了。
「我打听有什么同学在哈佛读书,可以请他去问,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笑了一笑,雪白的牙齿——「倒有一位同学的哥哥,他是哈佛研究院的,过来西部渡假,被我抓住了。」
我忍不住,「他未必认得李博士。」
「是呀,但是哈佛有多少中国人呢?想必有一线希望。」
「说下去。」
「同学的哥哥看了照片,说见过这个女孩子!他说有好几年了,她是李博士的亲戚,从英国去看他们,拍了好些照片,也一起吃过饭,那个女孩子很能说会道,相当傲气。有人要替她介绍男朋友,她就笑说:『我是要嫁原子物理博士的。』你想想,王太太,我不是原子物理学生吗?」他天真的说:「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女朋友,一直在找像她那种活泼可爱的女孩子,没想到她也在等我这么一个人,这么凑巧。」


我不作声。
他说下去,「于是我问起李博士,既然是他的亲戚,他该知道她的地址。」
我抬起了眼,「李博士搬走了,他回了香港。」
「咦,你怎么知道的?」他惊异的问。
我淡淡的答:「那是一定的,毕了业还留在外国作什么?」
「是,」他低下头,「我没找到李博士。但是我要了这张照片。我只知道她在英国念书,」他笑了一笑,「英国说大不大,但到哪儿去找这个中国女孩子?我很头痛,我只晓得如果迟了,可能会失去机会。」


「也许……只是照片拍得好,也许她真人不过尔尔,你怎么可以凭一张照片而——」我说。
「我有信心。」他的语气的确充满了信心。
我不以为然,「科学家总是一样的!」
「王太太,你不喜欢科学家?」他问我。
我笑了,我看着露台上太阳下的美人蕉,真绿得惊心动魄。不喜欢科学家?十年前,我多么想嫁一个原子物理学家!只是没有机会认得而已。
「线索完全中断了,所以我只好暂时放弃,不过我还是托着陶家,有什么消息,就告诉我。」
「陶家没有什么可说的,是不是?」
「没有。可是当年冬天,我又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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