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血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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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血江湖-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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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要一套古代的衣服。”丁宁说。

    “对不起,您刚进入游戏,还没有游戏积分,不能兑换物品。”

    “总不能让我穿这身儿出去抛头露面吧?”她有些急燥声嘶力竭地喊叫着。

    “您可以通过网络转移选择自己的衣服。”

    “那好,网络转移。”

    屏幕上出现了她家里卧室的衣柜,点击打开,挑了件白色圆领秃袖连衣裙,裙长在膝盖左右,这是她平常最喜欢的裙子,喜欢它的简洁干净。虚拟屏幕发出灿烂的光芒,将她笼罩其中,当光芒散去,那件白裙已穿在身上。

    掏出镜子左照右照,这一身装束应该还可以见人,匆匆跑回骏马门,可早已是人去院空。心中的失落无法言喻,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与他相见?

    忽然想起弟弟丁也同时被卷入了时空隧道,怎么不见他的影踪?“小也、小也,你在哪里……”喊叫声像浪花一样此起彼伏一层层地回荡着,却丝毫没有回音。坏了,她把她们家的千顷地独根苗给弄没了,这要是让老爸老妈知道还不得活剥了她的皮。“小也、小也……”丁宁焦急地呼唤寻找。

    把整个骏马门都找遍了,也不见丁也的任何蛛丝马迹,丁宁瘫在地上,想着这么多年的姐弟情,想着弟弟对她的好,禁不住泪流满面。突然她脑海中灵光一闪,立即止住哭泣,重重地敲了自己的脑袋一下,怎么这么笨?打个电话不就行了吗?现代科技就是发达。她掏出手机拨通了号码,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像千年万年一样谩长,终于传来了期盼着的熟悉的声音,只是有些沙哑,轻轻地唤了一声:“姐……”这一刹那,仿佛时间停止,空气凝结,她无法抑制激动的心情,声音颤抖:“小也,你在哪里?喂……喂……”早不没电晚不没电偏偏在这个时候手机没电了。

    可以确定的是小也还活着,至于在哪个时空就不得而知。或许他还在现代,没有穿过来。想想也对,选择游戏的是丁宁自己,人家总不能买一赠一吧?想到这里,心里的一块大石也算落了地。

    走出骏马门,前面是一条宽阔而平坦的土路,间或有几人经过,她探索地向前走,走出一段路程人也渐渐多了起来。不远处看见一座高大而雄伟的城楼,足有十几米高,上面刻着三个斗大的字——岳安城,城门两边傲然伫立衣着铁甲手持樱枪的士兵,好不威风。丁宁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进了城。

    城里布置得古色古香,街道两旁各种小吃、手工艺品琳琅满目,令她目不暇接。原来古代的街市也这样繁华,她怡然自得地闲逛,川流不息的过客投来怪异的目光,有惊诧、有鄙弃、还有贪婪,丁宁暗自窃喜:在现代她才不惊人貌不压重,属于扔在人堆里找不着的那类人,没想到到了古代这么招风,回头率百分之三百,得意地向众人挥手致意,更引来一片骚动。几个无所事事的妇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穿这身儿招摇过市,真不要脸!”

    “一准是淫娃,专勾男人的狐狸精!”

    “瞧,她还骚首弄资,,淫荡无耻!”

    ……

    连珠炮的辱骂声气得丁宁火冒三丈,大步走到几个妇人面前,厉声说:“我骚首弄姿说明我有资本……”边说边双手掐腰挺胸昂头,摆了个pose,大骂道,“像你们几个:脱得一丝不挂,硬报猩猩人类;倒贴家产都没男人陪你们睡,我呸!”

    妇人们羞得脸色通红,掩面而逃。

    丁宁大获全胜“哇哈哈”坏笑,沾沾自喜:这就叫文采斐然,才华横溢!

    她自我陶醉着,一股香气扑鼻而来,寻着香气来到一家名为“风味居酒家”的饭店。

    这家饭店坐落在相思湖畔,有两层楼高,一楼是散座,基本上招待的是一些贩夫走卒,丁宁直上二楼。二楼比起一楼要清雅一些,挂着几幅名人字画,显得很儒气。找了个靠窗户的地方坐下。环视四周,这儿的生意还真红火,几乎座无虚席,伙计忙得应接不暇,她点了几道这里的招牌菜,不一会儿菜上齐了。夹一口放在嘴里,齿夹留香,太棒了!由于没有化学农药的污染,蔬菜新鲜可口,肉也爽滑劲道,真正的无公害食品。简直是人间一大享受。

    望向窗外整个相思湖的景致尽收眼里:湖光、山色,垂柳依依,蓝天、白云,浑然一体,如诗、如画,似梦、似幻,真正的景色可餐。

    一顿风卷残云,丁宁已经水足饭饱,叫喊道:“买单!”没人理她,又连叫几声,依然没人应和。“这什么饭店,服务这么差,把你们经理叫过来。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

    小二见她大呼小叫便凑过来问:“姑娘,你没事儿吧?”

    丁宁懒得与他理论,掏出一张百元大钞塞给他,转身便要走。

    “姑娘,你还没结帐呢。”小二说

    这家饭店是黑店吗?手里握着钱居然还让她结帐,真是岂有此理!

    小二慢条斯理地说:“一共一两三钱。”伸出手等着接银子。

    额!丁宁又忘了,她已经穿越到了古代,人民币在此如同废纸,他们只认金子、银子和铜钱。尴尬地坐下来说:“我……我还没吃完呢。”

    小二瞥了她一眼,去招待其他客人了。

    丁宁趁没人注意,按下吊坠,电脑的妙音又传来:

    “请问您有什麽指令?”

    丁宁掏出钱来说:“给我换成古代的钱。”

    “对不起,电脑没有货币转换的程序。”

    她有些恼怒,吼道:“靠!!!什么最新科技?让我到古代受苦,姑奶奶不玩了,退出游戏!!!”

    “对不起,游戏时限未到不能退出!!!”电脑的声音仍然是柔柔的,却给了她最坚决而肯定的回答。

    哪有强制人必须玩的游戏,真是太不讲理了。边嘟哝着边无计可施地关掉电脑。

    现在当务之急是付饭钱,她还是平生第一次吃霸王餐,真是倒霉,所有的糗事都在今天发生。

正文 梦幻江湖 第三章 金沙帮立威

    吃霸王餐丁宁平生是第一次,或者说她从没干过这么丢人的事,冷汗如断了线的珍珠悄无声息地滑落,常常在小说中读到:吃霸王餐的人先被店主一顿海扁,然后被罚做苦工,情景残无人还,想到此,她禁不住打了个寒战,打量自己瘦弱的身体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纤纤玉手,苦恼地长吁一声,难道就没有偷机取巧的方法吗?

    楼下传来一阵吵杂声,店伙计点头哈腰指引着一票人直上二楼,丁宁顿时眼前一亮,一位富贵逼人的中年男子映入眼帘,此人又矮又胖,一身赘肉油光闪闪,身穿棕色金缕员外袍,帽上镶的红宝石有鸡蛋大小,手上戴着四枚名贵珠宝戒指,脖上还挂了一条比手指还粗的金链子,坠得头都有些抬不起来了,处处张扬跋扈,一看就是个暴发户,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其余几人都是统一朴素的黑色粗布衣,看来是他的随从家丁。

    员外紧皱双眉闷闷不乐,家丁们乖的像猫儿,伙计殷勤地招待仍然招来他的冷言冷语:“滚开!滚开!一副穷酸样。”

    一个机灵的家丁满脸陪笑,说:“老爷,您别理他,这种小伙计十辈子也比不上您的万一。”说完配合情绪“嘻嘻”地傻笑。

    员外两眼盯得他发毛,立即收敛笑容,众人皆不知所措。

    员外又道:“有什么好笑的?最近没一件顺心事儿,谁要把我逗乐了,这一百两就是他的。”说着掏出一张银票掷地有声地拍在桌上。

    丁宁的小脑袋瓜像摩天轮般飞速的旋转,就拿白银每克八元钱计算,一两五十克就是四百块钱,一百两就是四……四万块,天啊!四万块钱买一乐儿,真是个凯子!她惊愕地张大了嘴巴,两眼闪烁着贪财的金光,虽不了解这个时代的物价,但解燃眉之急铁定是足够的。

    那些家丁花样百出,有学狗叫的、有学驴打滚的、还有翻跟头练杂耍的……总之,各具丑态,逗得在场的宾客狂笑不止,员外却连嘴角都没翘一下,当众人江郎才尽无计可施之时,丁宁从容不迫姗姗走过去,绘声绘色地讲了个笑话:

    蚂蚁娶了蜈蚣当老婆,新婚的第二天,蚂蚁的一群铁哥们追着它问:“春霄一刻值千斤,娶了那么漂亮的老婆,昨晚一定过得很好吧?跟哥几个说说。”蚂蚁禁不住摇头叹气,说:“别提了,昨晚我掰开它一条腿,不是!又掰开它一条腿,还不是!我掰了一宿的腿!”

    丁宁娓娓而谈,配合着夸张搞笑的动作,逗得众人前仰后合,不亦乐乎。员外连嘴都合不拢了,她也点着银票笑弯了腰。

    “哈哈哈”丁宁拍着桌子放声大笑,酒家里的所有人都惊诧地望着她,当她回过神来又要感叹:幻想很美丽,现实很残酷!不过这确实是个好办法。环顾四周,寻找类似的凯子宰一刀。

    已经过了饭时,酒家里的客人寥寥可数,一楼且不必说,二楼也没有符合冤大头条件的。丁宁扫视一圈,角落里的一个人引起了她的好奇,那人身着淡蓝色衣衫,袖子如雪般白净,给人以蓝天白云的清新感觉,他背对着她,不知他的样貌美丑,只看见如瀑的长发飘泻脑后,肋下一把佩刀,一看便知是江湖中人。如若敲他的竹杠,那后果……丁宁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脖子。那人桌上摆了一碟花生米,几碟小菜和一壶酒,正在自斟自饮,偶尔摇头长叹,似乎心事重重。

    伙计来催帐,脸上明显填满轻蔑,丁宁尴尬地说:“一会儿我朋友就来了。”这是她平生第一次遇到的窘境,伙计不屑地撇了撇嘴,走开了。

    丁宁暗想:这顿饭总不能拖到晚上吧?就算拖到晚上,要是没有凯子该怎么办?

    就在丁宁百思不得其解决方法之时,楼下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进来二三十号人,各个手持兵刃,看样子又是江湖中人。

    “这家店我们包了,马上请其他客人离开,造成的损失我给。”说话的是位年轻男子,掏出一锭银子拍在柜台上。

    掌柜迭忙招待着,伙计通知其他客人离开,当通知到丁宁时,还不忘鄙夷地撇下一句:“算你运气。”

    乖乖,居然会有人主动出来买单,她也觉得运气不是一般的好。

    伙计又好言好语向蓝衣男子说明情况,男子冷哼一声,说:“他包他的店,我吃我的饭,吃完了我自会付帐走人。”伙计还欲劝说,那人却不耐烦地摆摆手。

    这是江湖争斗的开端,武侠小说都是这样写的,我可没办医疗保险。她心想。未免殃及池鱼祸及无辜,决定立即离开这危险地带。

    刚走到楼梯口,便见那群人向二楼走来,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小伙子,其中一人侃侃而谈:“今天是咱们立派的大日子,我的目标是超越‘武林四尊’,成为江湖第一大派。”说话的是个白白净净眉清目秀的英俊男子,丁宁认得他,此人江湖人称“小金龙”,正是金沙帮帮主沙英。

    原来这是金沙帮立派的日子。

    这算不算是冤家路窄呢?

    金沙帮一名弟子迎面望见丁宁,当即眼睛一亮,努努嘴,说:“帮主,您看。”

    沙英向那厢望去,旦见一位袒胳膊露腿的女子站在楼梯口,虽谈不上明艳照人,但装束却很奇特,手一挥,一群虎狼之势把丁宁围在当中。

    丁宁暗想:他们怎么认得我?不会是和我做了同样的梦吧?眼珠滴溜溜乱转,琢磨着逃跑路线。

    沙英头发一甩,摆了个自认为很帅的姿势,柔声问:“姑娘是醉红楼的还是怡红院的?”说着伸手摸向丁宁圆润的脸蛋儿。

    丁宁慌忙向后连退几步,躲开他的非礼,惊恐地问:“你们干什么?”还不忘扔下句狠话吓吓他们,“你们敢欺负我,张风雷不会放过你们的。”

    蓝衣男子还在小酌,闻听“张风雷”三个字忽然顿了一下。

    “哈哈哈”沙英一阵狂笑,大放谲辞:“别人怕白玉剑客,我沙英可不怕。再说了花钱嫖妓天经地义,谈谈价钱吧。”说着掏出一打银票在丁宁面前掸了掸,抽出一张一百两的拍在桌上,见丁宁没反应,又抽出一张,再抽出一张……一连五张,就是整整五百两白花花的银子,折合人民币二十万。

    丁宁目瞪口呆,这小子出手还真阔绰,长得也还不错……想什么呢?她使劲儿拧了下自己的脸,从迷失中清醒,说:“我不做。”

    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掷地有声。

    金沙帮一名弟子挑衅地说:“帮主,这小娘们不给你面子。”

    沙英剑眉一挑,虎目圆睁,怒道:“不识抬举!”手一挥,,三四个人把丁宁按躺在桌子上,便要霸王硬上弓。

    丁宁拼命挣扎,惊慌失措地大喊大叫:“救命呀!风雷哥哥救我!……”

    蓝衣男子抓起一把花生米,手一扬,只听“哎哟,哎哟”连声惨叫,按住丁宁的那几个人应声倒地。丁宁慌忙站起身整理衣装。蓝衣男子又倒了杯酒吾自浅酌,连头也没回,不屑地说:“沙英,你在江湖上也有些名号,如此欺凌一个小姑娘,传出去岂不令人耻笑?”

    “阁下何人?敢管我金沙帮的事?”沙英怒问。

    蓝衣男子站起身,解下外衣,手一抖,那衣服已披在丁宁身上。此人缓缓转过身,二十出头,面如冠玉,鼻如玄胆,眼似桃花,齿白唇红,是位俊朗不凡的侠少。朗声说:“在下乃白玉剑客张风雷……”

正文 梦幻江湖 第四章 一唱一和

    蓝衣男子自报姓名是“白玉剑客”张风雷,话音一出当场震惊,沙英连退数步,脸上已显惶恐之色;丁宁也心头一怔,心下纳闷:此人若是张风雷,那骏马门那个白衣剑客又是何人?蓝衣男子虽也英俊潇洒,但与那白衣剑客相比少了分冷傲,多了分秀气。

    没想到那蓝衣男子居然大喘气,在后面又添了三个字:“……的朋友。”

    白玉剑客张风雷的朋友,这可是失之毫厘谬之千里呀。

    沙英气得鼻子都快歪了,手一挥,下令道:“给我上。”金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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