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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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王- 第3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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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不住为了这场无法想象的未来激战而长叹,毕竟封印的力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削弱,此消彼长,阿尔法面临的危机可想而知。

从这里向西望去,斜坡越爬越高,根本望不到阿房宫的大门与那个岩壁上的洞口。向回看,石壁千仞,只留下那个狭小的方形通道,看上去异常古怪。

檀香越来越浓,我迈步过了高大的门槛时,忽然想通了:“几乎所有的埃及金字塔入口都非常狭小,但塔的主体却非常之庞大,这种比例严重失调的古老建筑是不是跟眼前的石壁相似?”

二战之后,考古学家们曾经在金字塔内部发现了奇妙的“金字塔能”,并且著书立说论述这种能量的存在状态,强烈要求推翻“能量永恒不变”这一科学理论。在他们的著作里,金字塔能不属于地球上的能量,而是金字塔通过本身奇怪的锥体构造从宇宙空间里承接过来的,有别于地球上现存的任何一种动能。

众所周知,诋毁“金字塔能”存在的科学家们根本无法解释金字塔内部“尸体不腐烂、钟表停摆、钻石化为碎末、金银饰物自动燃烧”等等奇怪现象,因为以上的每一个例子都是绝对的事实,无数具有执业公证资格的专业人士可以为此担保作证。

“难道阿尔法构建了这些造形古怪的楼阁,会借用到非地球物质的助力?”我心里的疑虑越来越重,走到壁炉前的时候,仍旧心事重重地垂着头。

“风先生请坐,阿尔法说,右边的那张躺椅是一位伟大的英雄人物曾经坐过的。人虽然去了,但侠骨留香,永世不绝。”

唐心屈膝在壁炉前,“哧”的一声划着了火柴丢进壁炉里,木柴随即燃起,火光斜映着她的脸,又将她的头发镀成金黄色。

眼前的两把松木躺椅样式古朴,扶手上雕刻着细密繁复的云头、龙凤、貔貅,绝对不可能是近现代的产品。右边的躺椅侧面摆着一张三角小凳,上面放着一个棕色封皮的小笔记本,中间还夹着一支磨得油漆斑驳的铅笔。

“伟大人物?是谁?”我走过去,并没有伸手去抓笔记本,而是蹲下来,专注地凝视着它。

“一个足以令阿尔法都佩服莫名的大人物,不过,既然那位前辈已经亡故,就不必再提他的名字了,以免对死者唐突,使亡灵不安。”唐心伸手烤火,心情已经放松下来。

笔记本的封皮是用熊皮硝制而成,那么结实的皮质都已经磨得起了毛边,可见它是每天无数次被主人翻阅的。至于那支铅笔的样子,则更可能在地质考察员的行囊里看得到,又短又脏,尾部还有被咬嚼过的痕迹,可见使用者有咬着铅笔思考问题的习惯。

“让我来猜猜看,那位大人物是不是在江湖上突然销声匿迹的‘盗墓之王’大侠杨天?”

我的灵感来自这个陈旧的笔记本,因为大哥留给我的那一本也是如此残破,而且大哥曾到过这里,我方才明明白白地感受到了来自他的力量。

唐心“唔”了一声,没有立刻回答。

“他死了?不,他是永远不会死的,天下英雄无出其右的大人物生前轰轰烈烈,绝不会默默无闻地离开。这个世界是为他而存在的,就像月亮是要倚靠太阳的光才能得以出现在人类视野中一样。”

我内心激动,但神情、言辞上一点都没有表现出来,仿佛是在说着与己无关的故事。

“风先生,你说错了,‘盗墓之王’杨天虽然天下无敌,但他仍旧是人,而不是神。只要是人,就会老死、病死、横死、猝死——他真的已经死了,就在我们刚刚到过的山洞里。其实,我们都会死,只不过早一时或者晚一时之分,回头想想,一天、一年、一百年放在地球历史的长河中,也仅仅就是白驹过隙的一瞬,那一点点微小区别与没有区别何异?”

火焰腾跃起来,差些舔到她的指甲,让她小小地吃了一惊,猛地向后仰身,嗖地站起来。

第305章 谁是救世主?

我不想跟她争辩,只是报以沉默的微笑。在杨天现在“生还是死”这个问题上,我比任何人都有发言权。

壁炉是黑色的,非常宽大,这让我想起寻福园别墅里的那个壁炉,自然而然地也会联想到与关宝铃在一起的日子。我们相识并且走得很近的起因就在于壁炉里的怪异水泡声,当然还有大亨身中的“危地马拉黑巫术”,离开寻福园这么久,也不知道萧可冷有没有把寻福园完全恢复原状?

唐心走向房间深处,我向前拖了一把躺椅,缓缓坐下来,凝视着火光出神。之所以没有马上去看那笔记本,是想等自己激动的心情彻底恢复平静后再说,免得思绪紊乱,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蠢事来。

阿尔法一直没有再次出现,我心里的某些谜题大概只有他能解得开,譬如金属门的构成元素、门后那个陷阱的详情、亚洲齿轮存在的意义等等等等。

在唐心眼里,阿尔法是万能的,假如有一个问题连他都解决不了,那就一定是彻底无解的。这是女孩子对待情郎的共同态度,我猜老虎肯定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艳福。那么,苏伦对我呢?我在她眼里又是什么样子的?

一想到苏伦,胸膛里仿如有一股暖流慢慢涌动起来。“相见不相亲,不如不相见”,古人的诗词早就清晰说明了我此刻的感情世界。

她一定是在那里!我的左手支在额头上,有点昏昏欲睡的感觉,当时看到的那个模糊影子重新在眼前浮现出来。

“风先生,酒来了。”唐心飘然回来,两手里各提着一只褐色的短颈小口酒坛,轻巧地放在两张躺椅之间。酒坛口上的泥封也是褐色的,上面还盖着一个模糊的方形朱印。

她从壁炉上的酒柜里取了两只青铜杯出来,把其中一只交给我:“酒是大秦丞相李斯亲自监制封口的‘淮上三日春’,杯子则是西汉高祖刘邦垓下大捷后从霸王项羽行装里抢来的,一个是龙头杯,另一个是丹凤杯,我们是否该怀疑这是项羽和虞姬对饮时用过的呢?闻一下,似乎还清晰留着当年美人的唇香呢。”

自古以来,淮上出名酒,西北生美人——这两句话是史学家们专为悼念霸王项羽和虞姬所写。据饮酒界高手谈论,“淮上三日春”又名“开门十里香、迎风醉死马”,是烈性白酒中的极品,到了现在这个年代,只能偶尔从某些秦汉古墓里发掘到一部分,但却是只有酒水,没有酒香,在长期的窖藏日子里,都已经慢慢变质了。

握在我手中的青铜龙头杯沉甸甸的,粗拙笨重之极,至少有两公斤重,凭手感和重量可以判断出,这是真正的秦汉时代古物。

唐心提起一只酒坛轻轻摇晃了一下,那只可以容纳五公斤液体的酒坛传出“哗啦哗啦”的响声,应该只剩下半坛酒了。古酒在封藏过程中,就算使用的封口程序再严密,也总是会被微少的空气侵入内部,与酒精发生化学反应,不断地把水分蒸发出来。所以,封藏越严密的酒坛,其酒劲越会成倍增加,香气则随之馥郁数倍。

“这其实不算是一个太好的喝酒时间,风先生,我明白你心里藏着很多忧虑,但你最好明白,只有保持住一个健康良好的身体,才会有余力拯救别人。喝酒之前,咱们最好先来个君子约定,只要外面不爆发超级地震、只要这小楼没有坍塌下来,谁都不能离座,直到喝完两坛酒为止,怎么样?”

她慧黠地望着我,十足是一个还没有完全长大的小女孩的神情。

我轻弹着酒杯:“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她说得没错,诸多纷扰充斥思想的时候,最好先暂时从乱麻一样的思绪里跳出来,待头脑清醒了,再重新回来解决问题——这是世界级的励志大师卡耐基的醒世名言,属于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

泥封一起,醇和温厚的酒香顿时扑面而来。这是真正的顶尖古中国美酒,比起现在最受国民拥戴的各种“国酒”,一个在天空云上,其他的都要归于提壶卖浆之流的解渴饮料了。

“果然好酒。”我情不自禁地赞叹了一句。

唐心捧着坛子斟酒,有几滴飞溅出来,落在我的袖子上,迅速洇湿开来,酒香越发浓烈得沸沸扬扬,还没喝到嘴里,只闻香气便已经醉了。

我举起袖子,轻轻闻了闻,再次赞赏出声:“古人爱说‘万花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的句子,我的这只袖子,只怕连洗三水都会酒香不绝。这么好的酒,只喝一次的话真是太遗憾了,真想贮藏下几大酒窖,一生常饮不断。”

手术刀在开罗的所有别墅里都设有酒窖,但他只搜集到英格兰、苏格兰、法国南部山地的绝佳干邑,对于中国古酒却是可望而不可即,始终没有令他自傲的上等藏品。

“干杯,为了大家能从埃及沙漠不告而别、不欢而散到现在心平气和地坐在这里,也为了能找到苏伦小姐,更为了杯中美酒!”唐心的祝酒词随意而洒脱,其实所有的心意都融合在酒里了,古酒铜杯,美女在侧,本来就是最值得浮一大白的理由。

热辣辣的酒液滑过喉咙,胸膛里立刻浮起一股灼烧感,仿佛吞下的是一口燃烧着的汽油,但是只过了几秒钟,袅袅余香从浑身几千个毛孔里同时向外涌,舒泰之极也惬意之极。

“好酒,好酒。”唐心的脸一下子红了,人面桃花一般,平添了七分妩媚娇艳。她的确很漂亮,否则老虎也不至于痴迷至此。

三杯之后,第一坛酒就被喝光了,唐心立刻开了第二坛,在两只杯子里倒满。

壁炉里的火越烧越旺,上好的松木干柴斑斑白白地脆响着,偶尔冒起一股白烟,伴着“嗞啦”一声响,泛着松油的古怪味道。

“风先生,酒逢知己千杯少,我讲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给你听当作下酒小菜,好不好?”她的双颊酡红,眼底也浮起了纵横交错的红网,酒精已然高度奏效。

我放下酒杯,向躺椅深处靠了靠,随即欣然一笑:“好,我早就准备好洗耳恭听了,请说。”

现在我最想弄明白的核心问题是“水蓝到底是谁”,不管怎样,这个名字已经是第二次从不同的人嘴里说出来,我必须查清她的来历。

唐心把手中的丹凤杯放在龙头杯旁边,双手交叉抱着后脑勺,瑟缩在躺椅里。

“自从我母亲去世后,这些记忆就被我永远地封藏了,谁都拿不走它。风先生,你是第一个开启它们的人,我希望你不会把它仅仅当成一个故事、一件趣闻来听,而是吸取其中有意义的片断。严格来说,亟须拯救的并非只有苏伦小姐,现在是一个生死存亡的契机——”

她停下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进一步解释自己的话:“我接下来说的话会比较混乱,因为我自己一直分不清许多个情节谁先谁后,很多时候,自己觉得又仿佛是幕布外的观众,只是心旌摇荡的旁观者,无法真正参与到看到的事情里去——”

我客气地举手打断她:“唐小姐,你尽管说,不必考虑如何理顺诸多片断的关系,我会仔细听的。”

从埃及沙漠初出茅庐到现在历经十几次咄咄怪事,我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进步,那些毛躁冲动的性情棱角全都磨平了,不再毫无来由地冲动。现在我呈现给别人的形象,一定是冷静镇定的,进退之间,无论举动还是言辞,不露一丝破绽。

“好,我想说的第一点就是‘我是谁’?在日常生活中,只有重度失忆症患者才会这样问,因为他们没有这一秒之前的任何记忆,只活在现在这一秒钟,当别人问他是谁的时候,他当然答不上来。我跟他们不同,因为我拥有从出生的那一刻到这一秒钟的全部记忆,但每一页记忆里都没有这个答案。”

她很痛苦,我看得出。

毫无疑问,人生的一大部分痛苦都能在酒精的遮盖下释放出来,或许“我是谁”三个字困扰她太久了,每说一个字就会痛苦地抽动一次肩膀。

“我读过你的全部资料,唐小姐,要不要我背诵一段给你听?”我善意地提醒她。

老虎和唐心第一次在手术刀的别墅里出现,苏伦就把他们的全部资料查得清清楚楚,并且采用的是五角大楼方面的第一手情报数据——

“父亲,唐君石,外号‘十八臂魔’,唐门内嫡系高手,擅长细小轻飘并且淬炼剧毒的暗器,曾有一夜之间毒杀河南伏牛山十五个匪窝共一千九百名土匪的超强纪录,性情暴躁嗜杀,死于二〇〇三年,死因是癌症。母亲,虞白帆,来历不详,毫无武功,并没有卷入唐门这个大染缸里去。唐心,一九八九年九月四日出生,聪慧绝顶,擅长轻功、暗器、毒药,从小志向远大,要统一天下使用暗器和毒药的高手,创造一个隶属于蜀中唐门的武装体系。”

以上是美国情报系统方面的官方记录,除此之外,江湖上关于唐心的传说也被苏伦一一挖掘出来,并且采取了细致的比对。

“那些,都是一个人的表象,是毫无意义的符号。我现在想说的,是与个人内心世界有关的东西。风先生,在你眼里,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唐心’,是隶属于蜀中唐门的杀手,但在我是‘唐心’这个人之前,我又是谁?”

她的目光忽然变得无比深邃,仿佛已经穿透了壁炉、火光和小楼的墙壁,一直望向无穷远处。

“我是从黑暗中醒来的,不能说话,但却能听懂所有人的话。很多女人在欣喜地压低了嗓音交头接耳,她们说‘生了生了,快去告诉老爷,夫人生了’。这是我出生时的情景,就在蜀中唐门后山的‘天兵神庐’,也就是唐君石和虞白帆居住的掌门别院。醒来的前一秒钟,自己是在一个灰色的巨大帐篷里,外面传来一阵阵嘈杂混乱的喧哗声,那是几千人几万人一起哭号哀歌的动静。我看见一柄冷森森的青铜剑正横转过来,削向自己的脖颈,剑锋碰触到皮肤时,寒气刺骨,冷涩之极。然后,一蓬赤血飞溅着,伤口处发出‘嗤嗤嗞嗞’的响声,我很清楚,那是自己身上的血,连痛带怕,一激灵就从梦里惊醒了……”

我仔细听着,随着她的叙述慢慢理清思路:“在大帐篷里被杀,就是你的前世记忆?”

某位权威心理学家曾经说过,突如其来的强烈刺激会令即将死亡的人一下子失去记忆,他的脑电波会以匪夷所思的方式脱离身体,毫无规律地弹射到宇宙的任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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