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 月落参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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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月落参横-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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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你就把时间都给这个标吧。”黄一春叫住正欲离开的靳轻,见大家都走了才斟酌着说道。
  “黄总该知道我从不设计婚纱的。”
  圣世的靳轻,设计了各种风格的华美服饰,或典雅,或时尚,或另类,或大胆,但唯一摒弃的就是婚纱,她的设计里永远不会有那纯白的纱绸。这几乎是每个熟识靳轻的人都知道的,但却没人知道她这样的忌讳究竟是因为什么。
  “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先走了。”不等黄一春再说什么,便匆匆离去。
  圣世所在大厦的第二十二层,一家欧式餐厅,环境幽雅,最得人心的是从每个餐桌的位置望下去都可以看见这个城市最繁华的景色。
  “你今天吃的很少,这里的牛排不再讨你喜欢了?”
  靳轻微微一笑,这人呀,总是能让她变得轻松起来。
  “连续吃了一个月的西餐了,再让我吃这种东西简直就是对我的虐待。”
  肇世坤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怎么不早说?看来是我的失误。”
  靳轻曾经说过喜欢这里,也夸奖过这里的牛排道地,其实现在这牛排看起来也十分引人垂涎,但是心底有个声音偷偷冒出来──“你胖了些。”于是,这牛排似乎不若原来那般诱人了。
  “这次的case你觉得圣世赢的概率有多少?”
  靳轻正托腮看着窗外,忽闻他这样问,转头见他一副自在的样子,仍是兀自吃着,眼神专注,动作娴熟。
  “难说。”这样的兴师动众,恐怕各路高手都会纷纷倾囊抒才,几近能事将自己的本事表现出来吧。
  “若我说,不足一成。”
  “这是身为老板的人应该说的话吗?”
  “若有你,我便敢说五成,其他五成便是我与圣世的运气了。” 肇世坤微微一笑,还是那惯有的安宁,“不过,我的运气一向不好。”
  靳轻不再看着他,眼睛又转向刚刚的窗外方向。
  “世坤,谢谢你。”
  “知道么?你只有在说‘谢谢’和‘对不起’的时候,才会叫我的名字。”
  “锵锵”有规律的扣门声后,书房门被推开。
  “晚上总喝咖啡不太好,不会觉得影响睡眠么?”
  何子衿,永远的大家闺秀模样──保守却典雅的睡裙,顺直的黑发覆在白净的脸旁,水光盈然的眼眸总是那样惹人怜惜。
  有一种女人,生来就是让男人疼惜的,她,便是。
  顾谦不在意的微微淡笑,“习惯了。”
  素手随意拿起桌上的一本厚实的书翻看,没过两秒就又放下。“这样的东西需要一一记住呢,真是麻烦。”
  “术业有专攻罢了。”
  法律这东西看似死板,却有着外行人难以想像的灵活性,有时一字之别,就是天堂地狱的距离。这中间不为人知的东西太多,他却是此中翘楚。
  “维他命没忘记吃吧?”虽然觉得这样的询问有些令人烦恼,但是他仍是问了。
  “唉。”
  子衿沉默着看他,心有戚戚。已经记不得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因为在她有记忆时他就已经在她的生命中了。
  已过而立的男子依旧如当年一般的面如冠玉,只是又多了成熟男人的沉稳与干练,本就不多言的他,这些年来更加的沉默,有时与之同处一室竟然都会感觉不到他的存在。而且一年比一年忙碌,他几乎把时间都用在事业上。
  还记得当年爸爸曾经开玩笑时说:“傻丫头,你不明白。在男人的眼里,事业永远要比儿女情长重要。顾谦是成事的男人,我能看出来。别指望他会像戎桓一样成天把小情小爱挂在嘴边。”
  想来,爸爸才是那个最了解他的人。
  在他们的婚姻即将迈入第七年的如今,无名指上的婚戒仍然无法让她感到真实,有时一种随时就会幻灭的恐惧会突然袭来,那样的让她措手不及。
  如果现在还有什么是她放不下的,恐怕就是他了。
  若没有他一直在身边默默的守护与陪伴,她不知道自己现在还能不能呆在这里。
  “今天萧晴打电话过来,告诉我戎宣已经辞职了,嗯……”何子衿犹豫着仍是开了口,眼角留意到他一直在书写的手骤然停下,又随即端起一旁已经没什么温度的咖啡送入口中。
  “萧晴怀孕快十五周了,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大夫说如果这次还是保不住的话以后想要再怀上的机会就很小了,所以大家都很小心。”见顾谦一直没有看她,只是兀自喝着咖啡,心情似乎放松一些,才又继续道,“你知道的,婶婶想抱孙都快想疯了。只是戎宣最近的心情不好,让晴也很担心,我怕她想太多对自己和胎儿都不好,毕竟有事忙活的话总是可以分散调节心情的,所以我想劝戎宣还是回公司去上班,你说呢?谦?”
  “咳!”
  顾谦刚刚要滑到喉咙里的苦涩液体不知怎么突然分道涌入气管,急促而难以抑制的咳嗽起来。
  “怎么了?”子衿快步走到他身边,轻轻拍抚他的后背,试图缓解他的不适。但是,刚刚落到他身上的手就被他的大掌捉住手腕按住,拉回。
  抽了纸巾擦拭嘴角刻出的咖啡,他费了几秒钟才顺了气息道:“我没事。”
  他收回握着她腕部的手掌,站起身踱步到窗前,顺手松开颈上两个扣子,好似这样才能让他舒服一些。
  子衿看着手腕上因为他刚刚的用力而生出的红痕,眼神中没有了刚刚的纯净,此时而生的,是一种难以明白的复杂情绪,也许惶然,也许了然。
  “戎宣既然已经提出辞职就必然有他自己的打算,子衿,你不能要每个人都按照你的意愿活着,而且,每个人都在依循着各自的轨迹在走,不论萧晴这辈子能不能当上母亲,都是她自己的命运,你不可以、也没有能力去改变它。”
  “谦……”他的背影让人感到遥远,遗世独立也不过如此罢。
  “这事你就别管了。晚了,去睡吧。”
  听到身后的门开启又阖上,他僵硬的背部此时又酸疼起来。
  将身体全部的重量都交给沙发,仍然不能缓解,调整了好几个姿势都无效,最终,只能沉重的叹出一口气。
  这里面,有倦怠,有无奈,但是更多的,却是疲惫。
  将书房的灯全都关上,月光照进来,清幽、恬淡、解人疲乏。
  二楼的窗户外面正好是一棵秋海棠,这会还没开花,但是枝叶繁盛浓密,在夜风的鼓吹下,发出沙沙轻响,好像情人间在呢喃软语。
  没有换上外套,什么都没拿,手里握着车钥匙,他在这个夜里离开了家。
  晚上行人渐少,一路畅通的行驶着,就连一个红灯都没碰上。
  二十分钟后,他的车停在一栋大厦楼下,大楼很高,从地面往上看去──
  二十三层──
  原来,终是看不见的……
  
                  第八章
  靳小透非常喜欢那种小小的恶作剧,有时小到根本不能称之为“恶作剧”的地步。
  比如在桌子上见到一只苍蝇,她总是觉得这种小昆虫和咸蛋超人有某种血缘关系。于是,自己傻傻的发笑。别的小朋友见之好奇地问,她也不说,只是兀自傻笑着。
  她还喜欢一种游戏,一种几乎不能划归到“游戏”行列的行为,若非要给这 “游戏”起个名字,就叫“装死”好了。
  一开始,妈妈还会因为她这个小小的“恶作剧”而吓出一身冷汗,几次“狼来了”的试验之后,妈妈会把靳小透最喜欢的香草巧克力从某个“神秘”的地方拿出来。然后,有个“小死尸”会自发地颠颠跑过去,伸出小手──“给我来一颗吧,就一颗!”
  六岁的靳小透是个很普通的小孩儿,她有着这个年纪的小朋友都有的喜好与厌恶──糖果永远是盟友,见之最亲;吃药打针永远是世仇,只盼与之老死不相往来。六岁的靳小透又是一个很特别的孩子,她的心思总是天马行空,有时几乎超过了自身年龄的局限。
  倘若非要再有个让她特别的理由,那就是六岁的靳小透没有爸爸,虽然她有一个很爱很爱她的妈妈。
  在这种缺少了一个监护人的家庭里,她也不觉得自己和那些拥有健全家庭的小朋友有什么不一样。靳小透一直这样觉得,而且深信不疑。
  她有妈妈,而且是那样疼爱自己,虽然自己的年纪很小──尽管大家都说她小,可她并不这样想,因为她现在都是自己刷牙,且自从上了幼儿园之后就再也没有尿过床,因为靳小透的面子很重要──但是她就是知道,那个总是很忙的母亲是用自己的一切来爱她的。
  外公外婆住在很远的地方,虽然每年只能见上几次,但是她还是打心底里喜欢他们的,因为他们总是对她予取予求。
  不能忘了干妈。干妈家的菜烧的很好吃,每次都让她羡慕小棠的好命,有个这么会做饭的老爸。也只有在这时候,靳小透才会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因为她没有会烧菜的老爸。其实靳小透对干妈的情感是很复杂的。以前,自己是全身心地喜爱她的。但是,在这个干妈将种种控制她和小棠乱吃零食的方法传授给母亲以后,靳小透发觉自己对她的喜爱打了折扣。
  小棠,小透喜欢这样叫他。虽然他妈妈总会把零食藏起来,但是他就是能找到。在这一点上,靳小透很是佩服,因为她就从来没有成功过。不知道是妈妈青出于蓝,还是她的智商不如小棠。小棠很对靳小透的心思,有时一个眼神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是即使是这样的好朋友,也有打架的时候,而且直到现在,那个引起事端的事情依旧存在。
  某一天,靳小透和小棠在沙发上看卡通。小丸子的妈妈像往常一样出场,嘴角上的包也像往常一样明目张胆地鼓在那里。于是小透随口道出自己藏于心中的一句话:“这包怎么还这么大?那蚊子一定是带毒的。”小棠随即反驳:“谁说那是蚊子叮的,一定是马蜂!”后来,这场关于蚊子与马蜂的争论一直延续至今,没有定论。
  “啊……”
  靳小透赖在沙发上,大大地打了个哈欠。晚间卡通已经演完了,很无聊。
  她此时正趴在那里,懒懒地,一动不动。
  “咔嚓!”
  门锁的声音,有人进来了。
  眼角眯成一道隙缝,靳小透看见一双黑色的皮鞋。
  粉色的小嘴角一直抽着,她,忍着不笑。
  还是老游戏。
  那人换了拖鞋,走近。
  刚刚电视上嘈杂的广告声戛然而止,客厅顿时安静下来。
  软软的沙发在下一秒下陷,靳小透感觉自己的身体随即滑到那个人身边。熟悉的手掌,带着一股淡淡的烟草味袭来。她,仍是忍着不笑。
  为她理了理凌乱的后发,左手上还握着遥控器被抽走。她的身体被翻过来,然后变轻,因为她被抱了起来。
  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力道,熟悉的感觉。她,坚持着不笑。
  她被抱进一个有着柔和光线的房间,即使是闭着眼,那粉黄的光线还是透过眼睑射进来。之后她被放在床上,这是她的小床。
  那人拿起床头小柜上的防蚊香水,“滋滋”喷在她的短小的四肢上,之后还用那双大手为她轻轻地拭匀。
  她很讨厌这喷雾的香味,因为刚刚那股淡淡的香烟味道一下子就被赶跑了。
  那人又拉过一旁的薄被轻轻盖在她身上,已经没有了烟草味道的手又爬上她的脑袋,一下一下地滑过,她感到自己的发丝在那双手指的梳拢下变得顺滑。
  好舒服的!
  她觉得自己的嘴角一直在一抽一抽的。不知那人注意到没有。她还用不用坚持不笑啊?
  那人静坐了好一会儿,久到靳小透的瞌睡虫真的已经跑了出来,可是仍是在心里一遍遍提醒自己──现在还不可以睡着呢!
  她觉得自己此时像个小勇士,手拿带刺的棒球棍,将眼前的一只瞌睡虫赶跑,可是刚刚那只才逃了,后面就又来了一只。
  感觉床边的位置突然变轻,她知道那人要走了,于是──
  顾谦看着自己的右手食指被一个小手紧紧包裹住,那双小手只是能刚刚全握住自己的食指呢。
  原本已经阖上眼皮的她正笑嘻嘻地看着他。那个笑容,如冬日暖阳般将他心底的阴霾一扫而空。
  靳小透伸出短短的双臂,这时,“游戏”正式结束。
  她被抱起,然后那人坐到地上,将她放在自己的肚子上。
  靳小透像八爪章鱼一样,双臂绕在那人的脖子上,小胖腿太短,只能勉强勾住他的腰侧。
  她没有说话,只是傻笑。
  靳小透喜欢傻笑,但是在这时候,她觉得自己的笑一点都不傻。
  还有一个人刚刚忘了说呢,就是他。
  这个人呀,她叫他“叔叔”,从学会说话开始就叫他“叔叔”。她想,那是在她学说话的时候就有人教给她的。因为一般的小朋友最开始学会的单词都会是“妈妈”和“爸爸”,而她是例外,因为她最先学会的词是“妈妈”和“叔叔”。
  好像是从去年开始的。她发觉自己已经不想再叫他“叔叔”了,因为每次当这个称呼由她嘴里说出来,那个被称作“叔叔”的人都会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她,她不懂那眼神里包含了什么讯息,只是知道,当每次叫“叔叔”时,自己的心里也会很难受,好像被什么人笑话了一样。
  他不经常陪她,因为他似乎很忙很忙,比妈妈还要忙。但是他会在她发高烧的时候抱着她跑医院,有时是冬天,可是他的额头却满是汗珠。
  他从不夸奖她,因为他说过小孩子不可总是被奖励,但是他会在看她的画簿时偷偷露出那种好看的笑容。
  他从没有参加过她们幼儿园组织的同乐会,但是他总是在她生日的时候为她选上一个最好最好的礼物。
  其实他并不好,靳小透想他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他总是不在的。有时会看着他的照片和他说话,说着说着,便生气地将照片扔到一边,因为照片上的他都不理人。
  有几次她偷偷在被窝里叫爸爸,那种感觉,从没有体会过。当这个称呼脱口而出时,脑海里下意识的出现了某个人,是他。
  在六岁的靳小透的心里,爸爸就是这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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