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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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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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平公在田常的专政之下,在位二十五年而卒;子积立,是为齐宣公。田常的儿子田襄子、孙子田庄子相继为齐宣公相。齐宣公在位五十一年而卒。齐平公、齐宣公在位期间没有任何权力,老老实实听任田氏摆布。齐宣公死后,其子贷立,是为齐康公。“贷立十四年,淫于酒妇人,不听政”, '41' 田庄子的儿子田和将齐康公迁于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 '42' 姜齐政权彻底覆灭。 
田和乃自立为齐君,国号仍定为齐,史称田和为田太公和。田氏完全拥有了齐国。 
公元前 386 年,田太公和请求魏文侯 ( 此时韩、赵、魏三家分晋,并被周天子承认为诸侯 ) 向周天子说情,请天子承认田和为诸侯。周天子允许,田和正式成为诸侯国君。田氏贵族在齐国代替了姜姓贵族的统治,完成了田氏代姜的大业。 
二、三家分晋 
春秋后期,晋国经过君权与族权,族权之间的较量,公室衰弱,政归六卿、即智氏、魏氏、韩氏、赵氏、范氏、中行氏,形成了晋政多门的局面。又经过一翻激烈的斗争,范氏、中行氏被灭,晋国还剩智、魏、韩、赵四大家族。 
赵简子死后,立其贱妾之子为族长,即赵襄子。智伯看不起赵襄子,于是两家相恶。晋国智伯是晋国最强的家族,愈加骄纵无礼。智伯要求韩、赵、魏三家各割给他一个邑。韩、魏都给了他,但由于赵襄子与智伯有怨隙,不与智伯邑。智伯大怒,遂率韩、魏以攻赵氏,赵襄子乃逃奔晋阳以保。 
智、韩、魏三家攻晋阳,引汾水灌城,城中悬釜而炊,易子而食。由于韩、魏是迫于智伯的压力来攻打赵氏的,如赵氏被灭,则韩、魏也难免为智氏所并,故韩、魏怀着惴惴之心,生恐赵氏灭族,自己也遭不测。赵襄子在城中也看到了韩、魏与智伯的矛盾,于是派张孟谈夜间坠城而出,私见韩、魏,三家共谋,内应外合以攻智伯。公元前 471 年,韩、赵、魏三家共杀智伯,尽并智伯之地。晋国六卿火并的结果,范氏、中行氏、智氏灭族,韩、赵、魏三家更为强大。晋国在火并范氏、中行氏之时,智、赵、韩、魏四卿不经过晋君,共分范、中行二族的采邑,智伯得的最多,引起了晋出公的强烈不满,但晋君根本没有能力干涉。晋出公使人告齐、鲁,欲以讨伐四卿的不臣之罪。四卿恐,遂共攻出公,出公奔齐,死于道路。四卿乃立昭公之曾孙骄,是为晋哀公。是时,晋国之政皆决于智伯,晋哀公根本无任何权力。 
哀公死,子柳即位,是为晋幽公。智伯已灭,晋国韩、赵、魏三家专权。幽公害怕,反而朝于韩、赵、魏三卿。晋公室只有绛、曲沃二个邑,绛为国都,曲沃为宗邑。晋国的大片辖地皆为韩、赵、魏三家瓜分。 
晋幽公以乐慆忧,夜间外出,被盗所杀。魏氏宗族长斯自立为侯,称魏文侯。魏文侯又立幽公子止,是为烈公。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 ( 公元前 403 年 ) ,周王室正式册封魏文侯斯、赵烈侯籍、韩景侯虔为诸侯。 
晋烈公死,又经过孝公、静公。静公二年,韩、赵、魏三家“灭晋后而三分其地。静公迁为家人,晋绝不祀。” '43' 
第四节 春秋时期的思想文化 
一、春秋时期民本思想的产生与发展 
春秋时期,诸侯各国统治者都看到民的作用,知道如果没有民的支持,贵族的统治就会崩溃。如卫懿公好鹤而轻民,封鹤为鹤大夫,让鹤乘只有大夫才能乘的华美的车子。公前 660 年,狄人政卫。卫懿公征发国人以御狄人。国人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 ? ” '44' 国人皆放下武器不战,狄人入卫,杀卫懿公。 
有识之士看到民的力量,因此产生了重民思想和民本思想。《左传·桓公六年》云:“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功。”《左传·庄公二十七年》云:“诸侯非民事不举。”即国君如果没有民的支持将一事无成。《左传·成公十七年》云:“若杀不辜,将失其民,欲安,得乎 ? ”《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先秦史籍中记载有关民本思想的内容,比比皆是,说明春秋时期我国思想界已经把民看得高于神了。这种重民思想相对于西周的“敬天保民”思想当又是一个进步。 
齐国的思想家晏婴,多次拒绝国君的赏赐和封邑。他的一些政治主张也基本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的。如他住的地方离市场很近,喧闹嘈杂,齐景公想给他换一处住宅。晏婴说,由于地住的离市井近,了解物品价格的贵贱,知道“踊贵屦贱”,这是齐国刑罚太重的原因,劝齐景公省刑。 '45' 晏婴说:“君民者,岂以陵民 ? 社稷是主。” '46' 
《国语·鲁语上》记载:长勺之战,曹刿说:“夫惠本而后民归之志,民和而后神降之福。若布德于於民,而平均其政事,君子务治,而小人务力,动不违时,财用不匮,莫不能使共祀,是以用民无不听,求福无不丰。”这些记载也表现出神是听于民的,“民和而后神降之福。”这是一种轻天、轻神、重民的思想意识。 
《左传·僖公十九年》记载:宋襄公用 曾阝 子 ( 小国 曾阝 之君 ) 为牺牲祭于次睢之社 ( 当是睢水之旁的社 ) 。司马子鱼批评说:“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 ? 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 ? 齐桓公存三之国以属诸侯,义士犹曰薄德。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将以求霸,不亦难乎 ? 得死为幸。”司马子鱼认为,用人为牲去祭祀“淫昏之鬼” ( 指次睢之社神 ) ,是失德的。民才是神之主。宋襄公如此用人祭,是不会得到庇护的,而最后是难得善终的。孔子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 ”人祭、人殉都遭到极大的遗责。 
春秋时期,在有识之士眼中,民是重于神的。 
民的地位也是高于国君的。齐国晏婴就认为社稷和民是重于国君的。大臣的工作是为了社稷和民,而不是为了国君个人。齐庄公因与崔杼之妻私通,而被崔杼杀死。 
晏婴不从其死,说:“君民者,岂以陵民 ? 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已死,而为已亡,非其私暱,谁敢任之。” '47' 孟子亦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48' 把民看高于国君、高于社稷,这是春秋战国时期走在时代最前列的思想,表现了春秋战国时期对“民”的重视。民是国之本,这种民本思想是可贵的。
二、唯物辩证思想的产生 
春秋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周天子地位下降,日益衰微,而诸侯大国迅速发展,成为霸主国,如齐、晋、楚、秦等。诸侯国内的一些旧贵族也沦为下层平民,甚至奴隶。《左传·昭公三年》记载晋国的贵族时说:“栾、 谷阝 、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录。”就是说,象栾、 谷阝 等大贵族,已经降为奴隶了。又如晋国出现了公室卑弱,“政在家门”的现象,最终导致韩、赵、魏三家分晋的后果。而齐国姜氏贵族权力丧失,发生了“田氏代齐”,江山改姓的悲剧。这些史实在思想家的头脑产生了极强烈的反映。 
《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记载,晋国史墨云:“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体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有两个方面。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向相反的方向转化,这种变化反映在政治生活中,就是“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这种思想具有朴素的辨证法因素。 
《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齐景公生了疥,已经一年了,还不见好,并且由疥转成热虐。有人请诛祝、史,告诉齐景公说:“今君疾病,为诸侯忧,是祝、史之罪也。”晏婴认为,景公之病不能归罪于祝,史。今齐国之政腐朽不堪,“外内颇邪,上下怨疾,动作辟违,从欲厌私,高台深池,撞钟舞女。斩刈民力,输掠其聚,以成其违,不恤后人,暴虐淫从,肆行非度,无所还忌。……县鄙之人,入从其政,偪介之关,暴征其私;承嗣大夫,强易其贿。布常无艺,征敛无度;宫室日更,淫乐不违。内宠之妾,肆夺于市;外宠之臣,僭令於鄙。私欲养求,不给则应;民人苦病,夫妇皆诅。祝有益也,诅亦有损。聊、摄以东,姑、尤以西,其为人也多矣。虽其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 ? 君若欲诛於祝、史,修德而后可。”晏婴不相信景公的病是由于祝、史祈祷不力而致,一口气尽数齐之敝政,斩刈民力之罪,规劝齐景公为政以德、以仁,可谓用心良苦,也说明晏婴不相信鬼、神的唯物主义思想。 
楚昭王有疾,卜曰:“河为祟。”昭王认为:“祸福之至,不是过也。不谷虽不德,河非所获罪也。”遂不祭祀河。 '49' 公元前 489 年,楚国又出现灾异之象,”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周太史认为,这是“灾异”之象,要降到楚王身上,“若禜之,可移于令尹、司马。”昭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诸股肱,何益 ? 不谷不有大过,天其夭诸 ? 有罪受罚,又焉移之 ? ”遂弗禜。 '50' 楚昭王不相信灾异之说,弗祭、弗禜。孔子曾赞说:“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 '51' 
公元前 516 年,齐国出现彗星。按照当时的说法,彗星出现,也是灾祸的象征。齐景公赶快使人禳祭。晏婴认为,假如国君有美好的德政,还怕什么彗星 ? 反之,如果国君象桀、纣一样暴虐,违大命而乱德,那么既使祈祷又有什么用处 ? '52' 
春秋时期,无神论和朴素的唯物辩证法思想皆已产生。人们认识到,任何事物都有两个 
对立的方面,而且这些对立的方面是相互转化的。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永恒的。这些思想表明人们对事物、对社会认识的深化,代表当时社会的先进思想。
三、巫术思想 
春秋社会出现了朴素的唯物辩证思想和无神论的思想,但也同时存在着迷信的巫术思想。 
祭祀在春秋时期非常盛行,号称“淫祀。”《汉书·地理志》云:“楚有江汉川泽山林之饶,……信巫鬼,重淫祀。”又云:“陈国,今淮阳之地。……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巫鬼。”信巫鬼,重淫祀,还是春秋时期许多诸侯国的主导意识。 
《吕氏春秋·异宝》记载:“楚孙叔敖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为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荆人畏鬼而越人信禨,可长有者,其唯此也。”这段意为,寝丘者,人们认为不利之地,名字也恶,楚越人迷信,故人不会争。因此可长保此地。 
解放前长沙子弹库发现的战国时期楚帛书,计有九百余字,分为《四时》、《天象》、《月忌》三篇。这些篇的内容就是论述天象灾异的。楚国贵族将天象灾异的学说写在帛书上,并藏在墓穴中,说明战国时期楚国巫术思想的盛行。 
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有用羊判案的情况。《墨子·明鬼》记载:齐庄公有两个臣,一名王里国,一名中里徼。“此二子者,讼三年而狱不断。齐君由谦杀之,恐不辜;犹谦释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盟齐之神社,二子许诺。於是 氵出 洫, 扌恶 羊而漉其血。读王里国之辞既已终矣,读中里徼之辞未半也,羊起而触之,折其脚。祧神之,而槁之,殪之盟所。”中里徼从而败诉,并被触死。《论衡·里应》云:“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不触。”这种以羊断狱诉的做法,荒唐之至,应是受巫术思想的影响。 
《左传·庄公二十三年》,陈公子完逃到齐国,齐桓公任之为工正。公子完请齐桓公饮酒,酒至酣。天已黑,桓公乃请以火继之而饮。公子完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公子完固然是不敢导国君侈饮而以“未卜其夜”而推辞,但春秋时期的人们在每逢大事之前要行占卜,也是当时重要的社会习俗。这种现象和习俗是受巫术思想的影响而出现的。 
四、道家学说及其代表人物老子 
道家学派是先秦时期重要的思想流派,与儒家思想互相补充,对中国历代王朝起过重要的作用。 
道家学说的创始人是老子。《史记·老子列传》云:“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藏史也。”《集解》引《地理志》云:“苦县属陈国。”春秋时期,陈虽为楚国所灭,但很快复国,故陈还是一个独立的诸侯国。太史公所说的“楚苦县”,是按西汉人的地理概念写的,正如他在《货殖列传》一文中所说的“南楚”、“东楚”一样。 
老子是陈国思想家。他掌管周王室的图书典籍,是北方文化的代表人物,不能算做楚国思想家。老子主张“小国寡民”的治国方式。老子说:“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有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53' 这是一幅原始公社复归的蓝图,老子不满意当时的社会现象,在反对大国侵略小国的基础上,产生了恢复原始公社的理想。 
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他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54' 统治阶级应无为,不要折腾老百姓,老百姓才能自化自正,自富自朴。老子主张天下“均平”,反对社会上出现的贫富分化,他说:“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55' 老子反对上下尊卑贵贱的礼,主张人人平等。他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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