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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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 第7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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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十六世纪,由于哥伦布等人发现了新大陆,其后许多新发现的香料便源源不断地带回欧洲,如可可,秘鲁香膏和华拉尼香料等。当时,人们迷信搽香水和香油(特别是含麝香和龙涎香的)能预防梅毒,因此社会上很快便掀起一股香水和香油热潮。当时,意大利佛罗伦萨有一个商人把舶来的香料运往巴黎出售,结果发了大财。尤其是路易国王统治法国的十八世纪洛可可的时代,社会上香料的销售量极大,就连妇女的洗脚水也要掺上香水。据说当时凡尔赛宫的贵妇人还使用过一种所谓“消屁香水”,正是无奇不有。

  路易十四时代的化妆术

  十八世纪初叶,法王路易十四统治法国,那个时代被称为洛可可时代。据说,这个国王为了美容而宁可剃掉美丽的栗金色卷发,戴上“椭圆形的假发套”,脸上也涂抹红色和白色香粉。宫廷其它王公贵族也都喜欢涂脂抹粉,戴上长及双肩的假发套。至于国王的宠妻爱妾和贵妇人更在化妆方面大下功夫,她们把香水如同浇水般地撒在身上,以吸引男子。

  浴美容也是那些有钱男女们追求的目标,当时最时髦的浴美容法是用仔牛的奶洗澡以及用百合、水莲和蚕豆花的蒸馏水、葡萄汁或柠檬汁等化妆水涂擦并按摩皮肤,目的是为了使皮肤增白。因为在那个时代,只有白色肌肤的人的血统才是高贵的。

  据记载,当时国王的宠妾蒙特斯邦夫人等人的每天美容日程表中,规定要有2~3小时的床上化妆时间,她们用香水、香粉和香油猛擦身体皮肤,使身上能持久保持优雅的香味,然后再在身上抹上一层厚厚的白色香粉。

  不过,当时的口红和香粉是用铅丹、锡、硫黄和水银等化学药品制作的,长期浓妆艳抹地使用这种口红和香粉,就会使皮肤变硬,皱纹增多。这些追求美的贵妇人们、恐怕只能是美了一时,衰老得最早。

Number:3403

Title:万花筒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44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尊贤

  万能笔杆子

  由于文化普及而早已湮灭的一种职业公开代笔业,如今又在法国重新面世。目前该国已有250位代笔人开业为公众效劳,他们不仅能代拟五花八门、鸡零狗碎的声明和启事,包揽字字炽热、缠绵悱恻的情书,而且能代庖某些庄严场合需用的一本正经、堂而皇之的演讲。

  巾帼快手

  在瑞士卢萨恩城举行的第35届国际女速记员竞赛大会上,各国速记界的佼佼者云集。最令人赞叹不已的是来自伯尔尼市的女秘书尤赫特·罗萨,她除了自己的本族语意大利语不在话下以外,尚能以德语、英语、世界语、法语、葡萄牙语、罗曼舍语(瑞士东部居民所操的一种语言)和荷兰语七种语言进行记录。手底功夫更是惊人:用意大利语她每分钟可记223个音节,用其余数种语言(除却荷兰语)也达到了国际水准每分钟记录140个音节以上。

  狗寿星

  号称世界最老的一只狗今春在澳大利亚布里斯本市“仙逝”。此狗享年三十有二,看似区区寿数而已,实则乃狗中之老寿星,甚至可称狗仙;因为狗活32岁,俨然相当于人活224岁!狗主人宣称,其狗长寿的秘密尽在饮食之道:他给狗喂的是土豆皮掺卷心菜,外加鸡蛋壳、骨头汤。

  现代化新居

  在印度和孟加拉国的一些大城市,乌鸦营巢筑室已经不屑于采用小树枝或秸杆之类的古老材料,转而利用金属加工厂弃置的金属丝、金属条。这种新材料建成的巢窠结实耐用,深色金属且能吸收阳光,所获热量有助于孵化幼禽。此外,金属材料在光滑无依的基础(如电线杆)上也较易固定。看来,老黑经营现代化新居也不无经济目光。

  出没无常

  澳大利亚的堪培拉与悉尼之间有一个幽灵般的乔治湖,能够周期性地悄然消失和重新出现。造成该湖此种怪癖的原因至今仍系未解之谜。自1820年人们发现它以来,这个秉性怪僻的湖泊已隐而复出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消失是在去年。

Number:3404

Title:“野人”的传说

作者:夏林李明智

出处《读者》:总第44期

Provenance:科学与生活、化石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一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科协主席雪康·土登尼玛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他在十四岁时,他父亲是则拉岗宗的宗本(相当县长),因病回到拉萨。一个叫土敦的当他父亲的代理人。不久,土敦给他父亲送来一张虎皮。这张皮周身没有一点伤痕或枪眼,非常完整,但也不是自然死去的老虎的皮,因为那样死了的全掉毛。那是怎么得到的呢?原来,有一个康巴人在则拉岗定居下来,与当地一位妇女结了婚。他每年买一些薄氆氇、首饰等经过现在的来林县,翻过大山到卡路去作买卖,把东西卖给路巴人。那一年,这个康巴人赶了一头犏牛,单身在原始森林走了三天,傍晚支起三石灶熬土巴(藏族的糌粑稀饭)。一会儿,听到一种“嘘、嘘、嘘”的声音。犏牛惊叫起来,同时听见远处有攀断树枝的声音。他害怕了,就不断地加干柴,把火烧旺,抽出长刀放在身边。在火光的照耀下,他突然看见一个野人在不远处盯着他。他吓得只是猛加干柴。野人越走越近,甚至就在两、三米近的地方坐下来看着他。过了快一个钟头,他见野人并无加害之意,就镇定下来,盛起土巴吃。突然,远处出现了虎啸声,叫声越来越逼近。他正在不知所措时,野人突然把他抓来藏在背后,匍匐到地面上,这时已可看见老虎在黑暗中闪烁的眼睛。只见野人从腋下取出一个象鹅蛋大小的东西,一边盯着老虎,一边用舌头不断地舔着。野人的身臭难闻,但他只有掩鼻忍住,动弹不得。当老虎距离他们有二十米远近时,野人猛然将手中的东西扔过去,只听见老虎惨叫一声就跑了。野人也随后跑去,再没回来。他想,野人扔过去什么东西,把老虎吓跑了?天亮后就顺着那个方向找一下,只见在五十米外,躺着老虎,已经僵死了,两只眼睛都掉了出来。原来是野人扔出的东西正击中老虎两眉的中间!于是,他用刀把虎皮剥了下来,拿回宗里卖给了土敦。这就是那张虎皮的来历。

  二

  在某些传说中,野人富有人情味。它们被描述得喜爱和人亲近,具有某些人的心理。在黑脱(全国唯一不通公路的县)靠近非法的“麦克马洪线”的深山密林里,老百姓广为流传着这样一件事:一次,在墨脱德兴区,有个身材不高的女野人走进苞米地的窝棚,含情凝睇地朝人打量。看苞米的一个是区县的干部,一个是小伙子。他们用绳子把她绑在窝棚的木柱上,她竟顺从地任人摆布,颇显温柔。那两个人捆好她,就又睡下了,准备天亮拴回村里。野人等了半宿,还不见有动静,大约是失望或恼怒了,奋力挣断绳索,连木桩都被拉倒了。塌下的窝棚把正在酣睡的两个男人压住,她却径自扬长而去。

  有的野人,还索性把人俘去,结为夫妇。据说西藏解放前夕,那里的一个雌性野人就抓住了一个男人。她把他珍藏在山岗上的岩洞里,每天为他摘采果实,捕获山禽,只是在出去寻食时把一块大石头堵在洞口。他根本推不动这块沉重的石头,只有等野人回来才能出洞晒晒太阳。在山洞里幽居的日子里,野人还生了一个孩子。她以为那人已回心转意,有时就疏忽了。一天,他乘机丢下孩子。朝有人烟的方向逃跑,野人发觉后抱着孩子紧追不舍。他飞身滑过江上的溜索,急中生智,把藤子溜索砸断,那野人只能隔着滔滔江水,站在对岸指天划地哇哇大叫。一怒之下,她抓住孩子的两腿一撕两半,一半扔过江来,悻悻而去。

  三

  云南沧源县勐角小学教师李明智自述多次与“野人”相遇,下面是他的一段回忆:

  那是1967年9月的一天,我由沧源县城勐董返回翁丁寨。当时不通公路,只是一条穿越原始森林边缘的山间小道。来到翁丁垭口已是下午六点多钟。由于几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我就在一棵大树下停下来准备休息。我把挎包挂在一棵小树杈上,走到路下边解小手。这时,突然听到左侧地上的落叶唏唰唏唰地响。我转过头一看,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笑嘻嘻地从树林里走出来。但仔细一看,却不是人。它全身长毛,不穿衣服,袒胸露乳,奶头较大,约有手指头粗,乳房有小碗大,长着银灰色的短毛,不很密。脸有点狭长消瘦,脸色白皙,嘴、眼、鼻跟人一模一样,蓬乱而灰黑色的头发从两颊披齐奶部,站立的姿态也跟人一样。

  开始,我认为它是想来拿我挎包里的饼干、芭蕉吃,就拣起一截树枝向它打去,正好打在它的左肩上。树枝断成了两截,可是那“大猴”还是满不在乎地笑嘻嘻地向我走过来;它不是去翻挎包,而是张开双手像是要来拥抱我。当它靠近我时,它的头齐我的肩高,身高约一米五多。这一下我着急了,一时不知所措,似乎手脚都有一点抖动。眼看它就要抱着我,于是只好赤手空拳地用力弹打它的手。可是,弹打开右手,左手又伸过来;弹打开左手,右手又伸过来。

  这样大约过了五、六分钟,可能是我的手劲减弱了,感到左手腕像是被树皮箍起了一样,一看才知是被那“大猴”的右手抓住了。我不由得吃了一惊。不得不下狠心和它拼一死活。于是用尽全身力气猛一推去,再往后猛拽,我的手总算挣脱了。由于用力过猛,我倒退了两步。可是那家伙仍然嘻皮笑脸地想来抱我。我急中生智,想起别人讲过的“打熊要击胸”的要领来,便使出浑身解数向它胸口猛击一拳,只见它后退两步,一屁股坐到了草地上。这时它的笑脸不见了,站起来扳着面孔,转过身朝树林走去,还不住地转过头来看。

  这时,我才看到它的背是平的,臀部圆而大,没长尾巴;大腿、小腿比较粗壮,长着一寸多长灰黑色的毛。

Number:3405

Title:鹦鹉真能说话吗

作者:周立明

出处《读者》:总第44期

Provenance:博物

Date:1984。5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学舌之谜

  从古到今,鹦鹉学舌的出色本领,引起人们的莫大兴趣。相传唐代时,长安富豪杨崇义在家中被杀,地方官到他家中踏勘,一只笼中鹦鹉忽然开口说话,念叨一个叫“李”的姓名。地方官心生疑云,一查,李是杨家邻居,便带来盘问,果然是凶手。鹦鹉因报案有功,被唐明皇赐了个“绿衣使者”的封号。这个故事见于笔记《开元天宝遗事》。

  类似的事在国外也有发生。1984年3月,美联社曾报道一则新闻: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的贝敦,某人家夜晚被撬窃。受害者报告警察说,他家被盗窃时,有一只鹦鹉在场;被盗以后,鹦鹉不断重复这样一句话:“到这儿来,罗伯特,到这儿来,罗尼。”根据鹦鹉提供的这两个名字,加上从现场取得的指纹,警察很快就破了案,抓住了两个惯窃犯,一个名叫罗伯特,一个名叫罗尼。

  更有趣的是一位叫朱·海特的英国妇女饲养的一只鹦鹉。1980年的一天,这只鹦鹉在树林中飞迷了路,被一个农民捉住。鹦鹉到农民家后,反复念叨一个六位数字。农民感到奇怪,他试着按这个数字拨电话,果然找到了鹦鹉的女主人!

  1981年,美国曾举行过一次别开生面的动物“说话”比赛。赛场上,数千只各色鸟儿竞相学舌,一只名叫普鲁德尔的非洲灰鹦鹉夺得冠军。它一口气“说”了1000个不同的英语单词。

  这种种故事,常常使人们感到迷惑:这些聪明的鸟儿,是否真的懂得所“说”话语的含义?它们能象我们一样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愿望,改变自己的环境吗?

  大多数科学家对此持否定态度。他们指出,鹦鹉和其他鸟类的学舌,仅仅是一种仿效行为,也叫效鸣。鸟类没有发达的大脑皮层,鸣叫的中枢位于比较低级的纹状体组织。因而它们不可能懂得人类语言的含义,也不可能运用这些语言。

  然而,还有少数科学家在继续探索,特别是近几年来,教大猩猩、黑猩猩学习说话的研究取得引人注目的进展,打破了动物不能学会人类语言的传统观念。这使一些研究者对鹦鹉学舌的问题产生了新的想法。美国帕杜大学女心理学家爱伦·皮普伯格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新“教学”法

  爱伦认为,过去的实验方法有一个共同的缺点:研究者都用实物来奖励鹦鹉“学习”,这就使得它们形成单纯从声音上模仿的条件反射,反映不出鹦鹉是否能理解所学语言的意义。

  爱伦设计了新的实验方法。1978年,她选购了一只13月龄的非洲灰鹦鹉,取名叫爱列克斯,并开始对它进行实验。

  爱伦设计的新“教学”法,叫做“对话竞争”法。在教学中,由两个人分别担任不同的“角色”,一个当鹦鹉的“教师”,另一个当鹦鹉的“竞争者”,通过对话来进行教学。

  让我们来听听他们给鹦鹉上的一堂课:

  爱伦(现在当教师,她向鹦鹉和研究生玛丽出示五块木片):玛丽,这是什么?

  玛丽(当竞争者):Fivewood(五块木片)。

  爱伦:对!你说得很对。这是五块木片。(把木片递给玛丽。玛丽转向鹦鹉,给它看木片。)

  玛丽(现在当教师):喂,爱列克斯,现在你来说说看,这是什么?

  爱列克斯(含糊不清):Wood。Wannanut。

  玛丽:不是nut!你先告诉我,这里有多少木片?

  爱列克斯:“i”Wood。

  玛丽:说清楚点,多少木片?

  爱列克斯:“i”Wood。

  玛丽:还是不清楚。(转向爱伦):爱伦,你说,这是什么?

  爱伦(现在当竞争者,学爱列克斯的声音):“i”Wood。

  玛丽:好好地说,你能够说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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