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读者十年精华- 第53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比利时的国徽上写着:“团结就是力量”。

巴巴多斯的国徽上写:“自尊和勤勉”。

冈比亚的国徽上写着:“进步、和平、繁荣”。

新加坡的国徽上写道:“前进吧,新加坡”。

Number:2400

Title:迷信漫谈

作者:黄晓天

出处《读者》:总第25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你隔多久就要算一次命,求一次签?如果瞎子的拐杖敲在你的小腿上,你右眼跳,乌鸦对着你叫一声“哇”,你是不是就认为撞到了晦气?别担心,象你这样的人,古今中外多得很。

爱因斯坦医院心理副教授郝涅克博士说:“迷信这个习俗,人人都需要。迷信可以叫人安心,也可以帮助人减少疑惧,消除忧虑。有迷信,日子就比较容易过。”许多人认为,迷信的习俗和传统的敬神仪式非常相似。

的确,如果就道教来说,迷信和宗教的界限就很不容易划分。汉朝初年,淮南王刘安喜欢神仙之术,著作里还讲到烧炼丹药化为金银的方法。当时许多作家都把荒诞不经的事写下来,广为传扬。道术已经成为流行的宗教,以前用来说理的寓言都使人信以为真。汉末张道陵炼丹,画符,念咒,跟他学的人很多。他的孙子张鲁以鬼道教民,后来北魏的寇谦之奉张道陵为大宗,才把道教的名称确立。

人类学家米德认为,每一种文化都少不了迷信。可是到底有多少种迷信呢?德国有一部迷信大全,厚达十巨册。中国古代也有二百二十页厚的历书,不相信吉凶之说的人认为里面所讲的全是迷信。

体育界讲不出道理的迷信极多。例如,赛马骑师认为,在出发前马鞭失手落地是凶兆。有些骑师每次赛马之前总到自己认为特别吉利的餐馆去吃饭。西方的运动员在比赛前普遍吐一口唾液,来讨吉祥。这个迷信由来已久,古时有人当唾液是灵魂力量的中心,保佑平安,功效如神。

戏剧界的迷信最多。评剧界的行头箱子,除了小花脸之外,任何不许坐。梨园犯忌的话多得很,行内的人相信说了会出乱子。只有小花脸不管在前台后台,都可以乱说。追本溯源是因为唐明皇扮过小花脸,所以伶界以小花脸为最尊,才有这个特权。每次演关公戏,饰关公的角色一定要焚香沐浴,后台还要烧檀香。据说有一次没有照做,关公就在戏台上显圣,戏台失火焚毁。四郎探母一剧里公主所抱的小木偶,说是喜神,脸不能朝天,即使放在箱子里也是如此。

粤剧界也有很多迷信。演员多信奉三眼天神华光,演戏之前先要向他朝拜,请他驱邪。早年在广州,戏班乘坐“红船”到各乡各县演戏,开船,泊岸,途经争流险滩的时候,都要焚香燃烛,向空膜拜。“红船”里经常养着“花行鸡”(就是身有花纹的鸡),如果这只鸡生病,就不是好兆头。

西方的优伶也一样迷信。他们祝别人成功就说“跌断腿”,认为这样一来,邪魔就搞胡涂了。多数演员相信,在化妆室里吹口哨是不吉祥的。这个迷信据说也有所本。传说走江湖的铁匠打造钉死耶稣的铁钉时,有些妇女在旁观看,肆无忌惮地吹口哨。

数字的迷信,普天下都有。西方最富迷信色彩的数目是“十三”。现有很多旅馆和办公大厦没有第十三层楼;有些航空公司没有第十三号班机,甚至没有第十三排座位。十二号之后,是十二号半,下面就是十四号。

一种迷信的起源可能有十几种不同的解释,言人皆殊。十三之所不祥,可能起源于古代北欧关于煞神的传说。据说有十二位北欧神祗聚餐,煞神不请自来,于是一桌坐了十三位尊神。餐后煞神恶作剧。害得最受人爱戴的一位尊神丧生。出卖耶稣的犹大因为迟到,在最后晚餐席上也是第十三人。

十三日又碰巧是星期五,就更加不祥了。星期五是凶日,跟基督教的圣经记载有关。有些古手抄本上说夏娃偷吃苹果适逢星期五,她和亚当被上帝逐出伊甸园正是在那一天。该隐杀害亲弟亚伯是在星期五。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也是星期五。

传说英国海军部有一次想破除星期五不祥的迷信,故意把一艘新舰命名“星期五”,在星期五安放龙骨,星期五启航,找了一个姓星期五的人当舰长。结果这艘舰出海之后,杳如黄鹤,一去不返。不过,自从一九三七年以来,九十次主要空难之中只有十四次在星期五发生,而且没有一次是在十三日。

许多西方人不肯在梯子下面走过。道理也很充分,也许一罐油漆会倒在你头上,漆匠的刷子上也会滴下油漆。不过当这件事情不吉利,可能是因为梯子靠着墙,形成三角。早期基督徒把三角当作三位一体的象征,因此也当它是永恒。从三角下面走过,就成了侵犯圣境,不免自讨苦吃。

中国人以为,在女人裤子下面走过,一定倒霉,如果是儿童,就长不高。所以妇女把裤子晾在行人经过的上空,就表示她没有家教。

有人相信,左眼跳有财,右眼跳有祸。有人相信,打喷嚏是有人背后提到他,说他的坏话。耳朵发热,是有人惦记。

食盐泼出,日本人当做吉兆,但在别处可得小心!自古以来,盐就是防腐剂,象征交如金石和不朽不灭。糟踏食盐,就要失掉朋友,甚至送命。而且盐也很希罕贵重,泼掉它定有灾祸,分明是不吉之兆。

我们差不多天天都会有迷信的思想和行动。“筷”子“落”地总有“快乐”吧!掷个硬币,看看运气如何。正如米德女士所说,迷信很难破除,“未来的事难以逆料,迷信似真似幻,不必深究,妄言妄听,一些人们还以为有理。”
Number:2401

Title:异国习俗种种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25期

Provenance:春城晚报

Date:1983。1。15

Nation:

Translator:

△伊朗人对婴儿眼睛特别敏感。外来人对婴儿眼睛要三缄其口,若出言不慎,母亲可能出钱让人挖掉婴儿的“邪眼”。

△印度人认为将孩子放浴盆中洗澡是不人道的,因为盆中的水不会流动,是死水。

△英国和美国人认为,在大庭广众中,节哀是知礼,所以在丧礼中不大哭大闹。印度人则相反,在丧礼中不捶胸顿足,号啕大哭,便是有悖礼教了。

△中东人不用左手递东西给别人,他们认为左手是不干净的。

△西班牙女人上街必定要戴耳环,认为如果没有戴耳环,简直跟没穿衣服一样。

Number:2402

Title:巨人族之谜

作者:和卷耿介

出处《读者》:总第25期

Provenance:文化译丛

Date:1983。2

Nation:日本

Translator:周学军

在古希腊神话中,有关于泰坦巨人族的传说,所谓泰坦,说的是侍泰司时神克罗诺斯的巨人神,后来克罗诺斯背叛了奥林匹斯山的诸神,泰坦巨人们也被奥林匹斯山诸神投入了地狱。由于他们惧怕全能神宙斯的盛怒,不久便隐藏到远离人烟的世界的边陲之地去了。

有关巨人的传说,不仅在希腊神话里出现过,而且在印加传说和其他不少国家的故事里也都屡见不鲜。除此之外,在公元前400年希罗多德所著的《波斯战史》中,也记载着发现过身长二米五左右的完整无缺的人体骨骼一事。还有在古罗马史学家和早期基督教圣徒的笔下,都肯定了巨人族的存在。

那么巨人是否真的存在呢?

对于这一科学上的疑问,很多人类学家的答复是肯定的。他们认为巨人种族包括直立猿人和大型猿人,但是这两种生物都已经绝迹了。不过也有专家认为,有可能在地球的某一角落,巨人族仍继续生存着。

例如前几年,巴西的一位名叫奥兰多·维托里奥的科学家,在这个国家北部罗赖马山附近的圭亚那高原原始森林中探险时,发现了六群平均身高二米五的巨人。维托里奥本来打算接近他们,可那些人向他投掷石块,迫不得己,维托里奥只好放弃了接近他们的企图,逃了出来。

当然,持巨人种族已经灭绝这种观点的学者仍占绝大多数。在爪哇、非洲东部和南部、蒙古、中国南部和印度等地发现了直立猿人和大型猿人的遗骨。进行这项考察的人类学家不承认它们是人类,而只认为是类人猿的一种,并非是人类的直系祖先。苏联的人类学家雅基莫夫博士根据这些骨骼的大小,推算出它们的体重在五百公斤以上。大概是由于头盖骨和大脑的生长跟不上躯体的发达程度,所以它们的进化停止了。

那么大型巨人族是在什么时候绝迹的呢?对此尽管还没有确切的答案,但有迹象表明在一百万年以前,巨人族确实存在过。1966年,印度生物学家在离德里一百一十六公里的地方,发现了酷似人类骨骼的骨头,其身长竟有四米,肋骨就长达一米。对这些骨头所做的科学鉴定证实,这是一百万年前的大型猿人骨骼。看来似乎从一百万年前至距今数千年前的这段时间里,巨人族是一直存在着的。

十九世纪末,在马来半岛探险的一位学者,听说在半岛的腹地有巨人族,便前往调查。结果虽然未能见到巨人族,但发现了他们使用过的棍棒,一根棍棒好几个人都拿不起来。

目前在地球上还有不少文明人类的足迹尚未踏入的地方,比如茂密的原始森林,边远的高原和广袤的大沙漠。说不定将来哪一天,人们会见到这些尚未被人类所了解的巨人们。

还有,不靠种族遗传而由普通的父母生育出来的巨人也很多。让我们来翻阅一下历史资料吧。

公元1511年,一名巨大的男子被送到神圣罗马帝国马克西米里安一世那里。此人仅一顿饭就吃掉了一头小牛和一只羊。

公元1576年,一个出生在法国南部普罗旺斯地区的男子身高达到三米。

那么这些巨人的父母是否也是巨人呢?事实并非如此。当初法国有一个贵族,出钱撮合几对巨人夫妇,但生下来的,孩子都是普通身材。一般说来,身高两米以上的巨人,在十岁到十四岁之间身高开始猛长。

曾有人对身高问题产生了兴趣,并对此进行过有趣的研究。在十八世纪有一位名叫安·列昂的教士运用了很多复杂的公式,花了很长时间,计算了《圣经》中出现过的人物的身长。

计算表明:《旧约圣经》里的所谓人类祖先亚当的身高是四十米,夏娃是三十五米,在挪亚方舟里的挪亚则是三十一米,而摩西就矮得多了,只有三米,这样看来,现代的巨人,在古代只能算作小人国的人了。

Number:2403

Title:蚤

作者:BilGilbert

出处《读者》:总第25期

Provenance:科学实验

Date:1983。5

Nation:

Translator:

豢养动物的人总不肯承认自己的宠物身上有蚤,一如父母不肯承认自己的儿女有蛀齿,有佝偻病,或喜欢看不三不四的电视节目。

要使蚤减到某一限度,那是办得到的;只有邋遢的人才会为蚤所苦。但事实上,不让蚤滋生却几乎需要超人的细心清洁能耐。说蚤只打扰懒散的人,那是把人估计得太高,而又把蚤估计得过低。那些小东西不单在数量上比宠物和宠物的主人多了不知多少,而且为了适应生存的环境,又己变得更为灵巧狡猾。

蚤长期来(至少有四千万年,渐新世琥珀层中曾发现蚤化古)所做的一桩事是散布和多面发展。英国博物院的一项报告(一九五八)和大英百科全书(一九七六版)都说蚤有一千六百种。美国百科全书(一九七六年版)则说有一万一千种。

不管有多少种,所有蚤都属于蚤目(隐翅目),拉丁学名是Siphonaptera,意即“无翼虹管”。这是对蚤十分恰当的形容。蚤的成虫只以热血为食。它用锋利而易弯曲的管体钻入对方皮下,吸取血液。就形状而论,蚤呈长椭圆形,无颈,腰窝平滑,易于穿过禽兽的羽毛下或人类温暖的贴身衣物。脚有许多爪,使在经过一片好皮肉上想吮血时可以紧紧地抓住。

蚤通常是一到三毫米长,有些长五毫米,身体扁得不能再扁。想用牙来咬蚤的狗和想用指甲掐蚤的人都知道它象瓜子一样扁。对付一只蚤可不容易,要捉它尤其难,因为它是跳跃冠军,蚤跳高的世界纪录是二十公分,跳远三十三公分。要是它有人那么大,就可以一下跳九十公尺高,一百五十公尺远了。

蚤类中有相当大部分另有一种本事。这些是粘贴蚤和沙蚤。这两种蚤并不乱爬乱跳,而是钻入和停留在一片有掩盖的好皮肉上,它们喜欢藏在脚趾甲下,对禽类和赤足流浪汉最麻烦。

蚤总是在热血动物身上进行交配,多种雄蚤(包括生在人体上的)都是在吸血之后才去找雌蚤。这倒可能是一种冒险:它那么微小,而所依附的动物,例如一只大丹麦犬,又那么大,要找到对象并不容易。但它在浓密的毛皮或羽毛中搜索,终会如愿以偿。

就昆虫的繁殖力说,蚤并非特别多产。雌蚤每次只产卵一二十枚,整个生殖年龄中也许只产五百枚。那些白色椭圆形的卵在依附的动物身上滚下,常常聚集于地毯下或其它灰尘积集的角落里。孵出那些蛆样的幼虫以植物或动物的粪便为食。跟着吐丝作茧;破茧而出时便是成虫了。

蚤寿命颇长,可以活到两年半。它虽能在种种不同的环境中生存下去,但不能在严寒酷热或燥湿过度的地方旺盛起来。气温摄氏十八度至二十七度,湿度六十五度至七十度的气候中最易繁殖。而最符合这种条件,又能供应大量热血的地方便是现代的住宅。

许多热血动物身上都附有特种的蚤,除人体蚤之外,还有狗蚤、猫蚤、家禽蚤,蝙蝠蚤、鼠蚤、兔蚤等,不胜枚举。有人以为别种动物的蚤与人类无涉,那是没有根据的乐观想法。狗蚤或猫蚤饿狠了,根本不计较什么动物的血,连你的也要。

蚤吮吸血时,从那微小的伤口注入蛋白质,这便引起了伤口发痒和肿胀。人类指头灵便,全身大部分都没有长毛,又习于用水冲洗,对蚤的侵扰已颇可应付。但其他的动物,例如猫狗,却极少能自行除蚤。一头满是蚤的宠物,除了受罪之外,还会引起严重的敏感症,或者把浑身被咬的地方抓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