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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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 第5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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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环视四周,看到同伴们跟我的处境相似。玛丽亚手中甚至还拿着一支箭,似乎是送给她的,或是用那块红头巾交换过来的。

我没有时间想下去,我前边的另一个印第安人搭箭上弦,跳来跳去,像拳击运动员在拳击场向对手挑战一样。我从旁边靠近他的箭,迅速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蓝色的小塑料梳子。我们为他们精心准备的这些东西,是他们难以拒绝的。

半个小时的慌乱之后,就再也没有一支箭对准我们了。他们绝大多数的武器,像我们的一样,也放在了地上,因为他们的手被五颜六色的东西占住了。我们就用这些东西换回了自己的生命。

这时候,一件没有想到的事发生了。

“托阿拜”

在大屋的入口处,出现了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体格健壮,四十岁左右,跟其他人一样,身上也是一丝不挂,只是头上戴一顶美洲豹皮的帽子,帽子上还插着两根老鹰的羽毛。当他出现在这个舞台上的时候,他的同胞一动也不动,目光都集中到他那里。他径直向我走来,仪态威严,以至使我毫不怀疑,他就是这个部落的首领。

他来到我的面前。我从腰里解下一把新的漂亮的佩刀,连同刀鞘,双手送给他。他也用双手接了过去,像任何一个文明国家的权势人物那样,立刻转向一位助手,把刀交给他,没有为一个尚生活在石器时代的部落能得到这样一件特殊的赠品而流露出丝毫的满意之情。

他又转向我,用一种掩饰他内心激动的、友好而果断的声音说:“托阿拜。”我似乎立刻明白了这是向我致意。我头脑中没有任何别的选择,只能重复这句话,向他致意。

“托阿拜!”部落长重复着,语气有点不耐烦。

所有的人都沉默了片刻,等待着。阿巴依托人们这样称呼他拉起我的胳膊,向密林走去。

应该承认,一个人跟着食人生番首领穿过密林,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我们沿着小路走了一百米,来到一条小河边。阿巴依托跳进水里洗了起来,还向我做手势,让我也洗。我心上这才一块石头落地。

本来这个澡可以一直洗得十分惬意,但是,我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念头:这会不会是土巴厘人的习惯,要吃一个人之前,先让他好好洗一洗?

这个可怕的念头破坏了我的情绪。

我穿好衣服,跟他一起走回村子。

我刚刚要向我的好奇的、一直在惦着我的朋友们讲明刚才发生的一切,又走来了一个年长的男子后来我知道,他就是总巫师对我说:“托阿拜”。

现在我知道了,这大概就是说:“我们洗澡去”。我试图向他解释说我刚洗过了,不需要再洗了。但是他似乎不懂我的手势,又拉住我的手走进了密林。

部落长的七名助手、所有十二名巫师,都向我道“托阿拜”,这天下午,我就只好洗了二十次澡。

同伴利卡尔多也经历了同样的仪式。妇女们也用样办理,领着我的两位女同伴到河的另一段去。“水的洗礼”这才算结束。

这是表示欢迎的意思。他们把我们当客人看待了。

食人的历史

从此,我们就住在他们的大屋里。但是他们怕我们还有暗藏的武器,就白天黑夜守着我们,整整守了一个星期。当然,我们也怕他们。我们四个人当中,总是三个人睡觉,一个人醒着。

按照计划,我们充分利用每一天、每一个小时,以图向他们证实,让我们活着比把我们吃掉更有益。我们教他们做游戏、唱歌、以及他们每个人都能参加的活动;另一方面,为他们做一些有益的事情。通过这些娱乐和帮助,一个星期以后,守卫不见了。我们也就能安安稳稳地,放心地睡觉了。而我们还要等着看一看吃人肉的场面。三个垦期过去了,我们什么也没有看到。部落里的一位长者,是我在这个部落里最好的朋友。我问他:“你们吃人肉吗?”

他回答说:“不,我们不吃。”他接着解释道,“不过,以前我们经常吃。”他向我讲述了全部经过。

开始,他们只是把敌人打死、吃掉。但是跟敌人打仗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他们就开始相互残杀。每个家庭都被复仇的责任所牵连。例如:一个家庭里的某个人把我的叔父杀死了,那么,就轮到我们竭力去杀死那个家庭中的一个人,等上两三年都无所谓。然后,又轮到他们要杀死我们家里的什么人。杀人完全是单独行动,等对方从森林经过的时候,就用箭把他射死。然后,几个人把他抬到村子里,一些人在院子中间升起大火,把死者吊在杆子上烤,另一些人围着火堆跳起舞来。尸体烤好以后,不管男女老幼,每人分一块吃。他们相信,吃别人的肉,这个人的一切好的东西就都会传到自己身上。除死者家属外,部落里发生这种事情是如此经常,以至在二十年的时间里,人们发现部落变得小多了,由原来的两千人减到只有一百八十六人。也就是说,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被杀死、吃掉了。这时候,出现了那位聪明的部落首领阿巴依托。他把部落的长者和巫师召集在一起,对他们说,如果这样下去,明天就要我吃你,你吃我了,我们整个部落就会消失。我们最好决定,从今天起,再也不吃人肉了。这一天,他们就这样决

定了。很幸运,这件事发生在我们到这里来的前五年。

我问他:“人身上哪部分最好吃?”

他拿起我的手说:“你的手烤了以后特别好吃!”

我赶紧把手抽了回来,说:“噢,不,不,谢谢你了,我的手还是长着好。”

在这里,土著居民吃什么,我们也吃什么。他们吃七种虫子。有的虫子很好吃,味道鲜美。他们把虫子烤了吃,或跟野菜一起煮了吃,有时也生吃,从树上边住以后,马上活着吃掉,味道很好。

这里的人们是好猎手。他们不仅打猎,也种地,特别是种玉米。这里种植很粗放。男子在森林中烧出一块地方,妇女拿一根木棍在地上杵个坑,每个坑里扔上四、五粒玉米,然后再用脚把坑填上。直到玉米成熟之前,他们就再也不到这里来了。他们为此付出的劳动是很少的,一切听其自然。

虽然几个世纪以前他们就开始种玉米,但是,他们并不懂得用玉米做食物,只是用来做一种饮料。作法是:把玉米煮过后,妇女们放在嘴里嚼,再把嚼过的玉米吐到一种木制容器里,加水搅拌成粥状。几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就喝这种东西。

一种新奇的生活开始了。“食人生番”蒙着的神秘面纱,正向我们揭开。

Number:2289

Title:手套史话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23期

Provenance:《世界之窗》

Date:1982。6

Nation:

Translator:

手套的历史非常悠久。它不仅是保护手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物品,而且是君主权威和神职尊严的像征。已经发掘的某些埃及陵墓里,残存的帝王服饰中间就有手套。

关于手套的最古老的记载之一是荷马的史侍《奥德赛》。尤利西斯回到他父亲拉埃特斯家时,拉埃特斯手上戴着很厚的手套,正在拔野草。《圣经》也提到手套。莉贝卡曾替的儿子雅各做了一双毛皮手套。

古代进餐时也用手容。古希腊和罗马人用手指抓食、戴了手套可以避免弄脏和烫痛手指。斗士们用饮片衬垫的手套,使打击更沉重有力。

宗教仪式中的手套

到了中世纪,手套同扇子和阳伞一起成了宗教仪式中的重要物品。公元七世纪的典籍第一次把手套列为宗教仪式的要素。

主教的手套是针织无缝的,大多有金银线刺绣,非常华丽。手套的颜色总是白的,表明主教的纯洁无瑕。壮兰德大主教曾写道:“手套必须是白色,因为白色像征主持仪式者的双手必须保持清白洁净。”

中世纪的手套同法律仪式也有联系。授与财产,尤其是封邑时,必须同时授与手套才能生效。这一形式表示上级授权给下级。国王向骑士下达任务,往往给一根手杖和一只手套,以加强他的权限。

手套在骑士生活中的作用是众所周知的。如果一个骑士用手套抽打了另一个骑士,就表明他要求进行你死我活的决斗。这种风气一直持续到十九世纪,德国工人运动的机会主义首领费南多·拉萨尔就是(1864年)死于决斗的。欧洲许多国家的文字中,“扔下手套”表示挑战,“拣起手套”表示接受挑战,这类成语一直沿用至今。

手套优美的像征

公元十一二世纪,贵妇人们开始使用手套。这些手套是用丝绸或皮革缝制的,价格非常昂贵。贵妇人用馈赠手套的方式表示她们的恩宠,骑士比武或奔赴疆场时往往把他们所崇拜的妇女的手套放在头盔里。十六世纪,英国坎伯兰公爵把伊丽莎白女王赐给他的饰有钻石的手套缝在自己的帽子上。女王的手长得很美,但性情怪僻,接见朝臣时不停地把手套脱了又戴,戴了又脱。

与此同时,欧洲盛行香味手套。1523年,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五世主持骑士竞技时;颁发的头等奖就是四十副有香气的手套。

手套的传说

欧洲各国的民间传说都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贵妇人把手套扔进狮笼,考验她的骑士的勇敢和爱情。在西班牙,故事的主人公是曼努埃尔·庞塞·德雷昂。他的事迹收在胡安·德蒂蒙内达所著的名为《温柔的玫瑰》的传奇故事集里。书里是这么写的:

哪一个骑士

有非凡的勇气,

敢从狮子鲜中

拣回我珍贵的手套?

我向这样的人保证:

他将蒙受我的恩宠,

比谁都更多地得到

我的青睐和情爱。

曼努埃尔进入狮笼,左手拣起了手套(当时狮子仿佛心不在焉),然后出来向贵妇人走去:

交还手套之前,

他给那女人一记耳光,

他的一番言语

表明了他过人的勇气:

“把你的破手套拿去,

下次可别这么轻浮,

堂堂男子汉的尊严

岂能当作儿戏。”

西班牙剧作家洛佩·德维伽在他的喜剧《堂娜白兰卡的手套》里采用了这个传说。德国诗人席勒在题为《手套》的一首叙事诗,英国诗人罗勃脱·勃朗宁在一首诗里也用了类似的题材。

男子服饰中的手套

有一个时期,手套逐渐失去了装饰价值,到了十八世纪,男人们已不再使用。当时流行的是用袖口花边代替,花边很宽,几乎把手完全遮住。但是十八世纪末,手套又回到男人手上。

“花花公子”乔治·布鲁梅尔时期的伦敦,男人每跳…支舞就要换一副手套。布鲁梅尔的衣着十分漂亮讲究,英国当时的男子服装式样都以他为转移,他对手套的要求十分苛刻,每一副需要三个手艺匠制作:一个负责手掌和手背部分,第二个负责手指,第三个专做大拇指。

拿破仑·波拿巴的宫廷重新使用手套,拿破仑对自己的五短身材并不满意,但他为一双小手感到自豪,他喜欢非常柔软的皮手套。他手下的军官们想讨好他,围着他团团转,试戴他的手套,不过他们的手都太诅大,休想戴上,那个专制君主便乐不可支。

十九世纪有不少手套制造商,他们请最有名的微图画家在特制的手套背上绘制精美的图画。每副出售的手套都有画家署名和日期,仿佛是一幅油画或者一座雕刻。同时出现了做工精细的黑色的网织手套,后来又有长及时弯的黑缎手套。1880年前后,法国女演员萨拉·勃那尔首创了长袖黑手套,油管的褶涧飘垂下来,掩盖她过于瘦削的身体。

时髦人物戴手套的习惯一直流传到二十世纪。手套虽然不失为优美的标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保护手的实用价值日益明显。

现成手套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才开始大批量生产。最初的材料是羊毛和棉线,五十年代以后才有化学纤维。

古往今来,手套一直具有装饰作用,正如十六世纪西班牙剧作家蒂尔索·德莫里那指出的那样,它突出了妇女手型的美丽:

她款步来到,脱掉手套,

伸出像牙般洁白的手

来和我的手相握。

Number:2290

Title:可口可乐发迹史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23期

Provenance:《人民日报》

Date:1982。6。20

Nation:

Translator:

“可口可乐美国生活方式的同义语,液缩在玻璃瓶里的资本主义。”这种说法虽不见得十分贴切,但却也反映了可口可乐同美国生活方式的关系,点出了资本主义发迹的某些特征。确实,这种装在可可豆形瓶子里的软性饮料,尽管缺乏真正的营养价值,而且据说含有咖啡因等药物成份,但自从它于九十多年前在美国佐治亚州一家人的后院被首次酿造出来以后,如今已成为世界上不少人的杯中物了。

那么,可口可乐到底有怎样的一段发迹史呢?

1885年,亚特兰大市一个名叫潘怕顿的业余药剂师,经过无数次试验,最后以古柯树叶和柯拉树籽作基本原料,炼制成一种有一定疗效的健脑药汁,这便是美国最初上市的可口可乐。商品名称“可口可乐”即是“古柯”和“柯拉”两词的谐译。古柯树叶和柯拉树籽均具强兴奋作用,常被印第安人和西非人用作消乏之物。

作为一种药品,可口可乐当时的销售量是微乎其微的。“然而,一天,一名头痛病人来到店内,要求店员当场给他冲药服用。这个店员配伍时,不是向瓶里注入规定分量的自来水,而是注入了随手错拿过来的苏打水。那位患者并不挑剔,他深呷一口,却禁不住连声叫起“妙”来。

谁也不曾想到,一名店员不经意的行动,竟从此触发了可口可乐酿造和销售上的“大革命”,根本改变了它的市场地位。原先五花八门的可口可乐广告上除了“包治神经百病”的夸示外,此刻又加上了“芳醇可口、益气壮神”等赞语,年销售量居然从原来的25加仑猛增到1887年的1;049加仑。可口可乐,竟奇迹般地从一种药剂摇身一变而成为风行各地的饮料了。这就是资本主义的魔术。

但是,时来运转何姗姗!面对健康恶化和经济困难的窘境,潘伯顿不得不把专利权转让他人,自己则在一文不名中郁郁死去。他的后继者康德勒立刻把他对宗教的笃信转移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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