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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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 第2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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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安装了假肢;为了照顾我伤残的身体不能上7楼,单位又为我调了住房。

  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党和国家却给了我极高的荣誉。

  冰心老人说过:“世上最难忘的是自然之美,谁能增加些美到这个世界上,这人便是天之骄子。”人类代代相衍,生生不息,最好的痕迹应该是真、善、美的劳动和创造,是使沙漠变绿洲的爱心!我一定要永远拥有这些,活得无愧无悔,做一个“天之骄子”!□

 

Number : 9190 

Title :斑羚飞渡

作者 :沈石溪

出处《读者》 : 总第 176期

Provenance :红岩

Date :1995。1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我们狩猎队分成好几个小组,在猎狗的帮助下,把七八十只斑羚逼到戛洛山的伤心崖上。

  伤心崖是戛洛山上的一座山峰,像被一把利斧从中间剖开,从山底下的流沙河抬头往上看,宛如一线天,其实隔河对峙的两座山峰相距约6米左右,两座山都是笔直的绝壁。斑羚虽有肌腱发达的4条长腿,极善跳跃,是食草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但就像人跳远有极限一样,在同一水平线上,健壮的公斑羚最多只能跳出5米远的成绩,母斑羚、小斑羚和老斑羚只能跳4米左右,而能一跳跳过6米宽的山涧的超级斑羚还没有生出来呢。

  开始,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绝境,一片惊慌,胡乱蹿跳。有一只老斑羚不知是老眼昏花没测准距离,还是故意要逞能,竟退后十几步一阵快速助跑奋力起跳,想跳过6米宽的山涧,结果在离对面山峰还有1米多的空中哀咩一声,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好一会儿,悬崖下才传来扑通的落水声。

  过了一会儿,斑羚群渐渐安静下来,所有的眼光集中在一只身材特别高大、毛色深棕油光水滑的公斑羚身上,似乎在等候这只公斑羚拿出使整个种群能免遭灭绝的好办法来。毫无疑问,这只公斑羚是这群斑羚的头羊,它头上的角像两把镰刀,姑妄称它为镰刀头羊。镰刀头羊神态庄重地沿着悬崖巡视了一圈,抬头仰望雨后湛蓝的苍穹,悲哀地咩了数声,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

  斑羚群又骚动起来。这时,被雨洗得一尘不染的天空突然出现一道彩虹,一头连着伤心崖,另一头飞越山涧,连着对面那座山峰,就像突然间架起了一座美丽的天桥。斑羚们凝望着彩虹,有一头灰黑色的母斑羚举步向彩虹走去,神情飘渺,似乎已进入了某种幻觉状态。也许,它们确实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而误以为那道虚幻的彩虹是一座实实在在的桥,可以通向生的彼岸。

  灰黑色母斑羚的身体已经笼罩在彩虹眩目的斑斓光谱里,眼看就要一脚踩进深渊去,突然,镰刀头羊“咩——咩”发出一声吼叫,这叫声与我平常听到的羊叫迥然不同,没有柔和的颤音,没有甜腻的媚态,也没有绝望的叹息,音调虽然也保持了羊一贯的平和,但沉郁有力,透露出某种坚定不移的决心。

  随着镰刀头羊的那声吼叫,灰黑色母斑羚如梦初醒,从悬崖边缘退了回来。

  随着镰刀头羊的那声吼叫,整个斑羚群迅速分成两拨,老年斑羚为一拨,年轻斑羚为一拨。在老年斑羚队伍里,有公斑羚,也有母斑羚;在年轻斑羚队伍里,年龄参差不齐,有身强力壮的中年斑羚,有刚刚踏进成年行列的大斑羚,也有稚气未脱的小斑羚。两拨分开后,老年班羚的数量比年轻斑羚那拨少10来只。镰刀头羊本来站在年轻斑羚那拨里,眼光在两拨斑羚间转了几个来回,悲怆地轻咩了一声,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老年斑羚那一拨去了。有五、六只中年公斑羚跟随着镰刀头羊,也自动从年轻斑羚那拨里走出来,归进老年斑羚的队伍。这么一倒腾,两拨斑羚的数量大致均衡了。

  就在这时,我看见,从那拨老斑羚里走出一只公斑羚来。公斑羚朝那拨年轻斑羚示意性地咩了一声,一只半大的斑羚应声走了出来。一老一少走到伤心崖,后退了几步,突然,半大的斑羚朝前飞奔起来,差不多同时,老斑羚也扬蹄快速助跑,半大的斑羚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涧对面跳去;老斑羚紧跟在半大斑羚后面,头一勾,也从悬崖上蹿跃出去;这一老一少跳跃的时间稍分先后,跳跃的幅度也略有差异,半大斑羚角度稍偏高些,老斑羚角度稍偏低些,等于是一前一后,一高一低。我吃了一惊,怎么,自杀也要老少结成对子,一对一对去死吗?这只半大斑羚和这只老斑羚除非插上翅膀,否则绝对不可能跳到对面那座山崖上去!突然,一个我做梦都无法想象的镜头出现了,老斑羚凭着娴熟的跳跃技巧,在半大斑羚从最高点往下降落的瞬间,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的蹄下。老斑羚的跳跃能力显然要比半大斑羚略胜一筹,当它的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蹄下时,刚好处在跳跃弧线的最高点,就像两艘宇宙飞船在空中完成了对接一样,半大斑羚的4只蹄子在老斑羚宽阔结实的背上猛蹬了一下,就恰似那享受一块跳板一样,它在空中再度起跳,下坠的身体奇迹般的再度升高;而老斑羚就像燃料已输送完了的火箭残壳,自动脱离宇宙飞船,不,比火箭残壳更悲惨,在半大斑羚的猛力踢蹬下,像只突然断翅的鸟笔直坠落下去。这半大斑羚的第二次跳跃力度虽然远不如第一次,高度也只有地面跳跃的一半,但足够跨越剩下的最后两米路程了。瞬间,只见半大斑羚轻巧地落在对面山峰上,兴奋地咩叫一声,钻到磐石后面不见了。

  试跳成功,紧接着,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在山涧上空画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我十分注意盯着那群注定要送死的老斑羚,心想,或许有个别比较滑头的老斑羚,会从死亡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但让我震惊的是,从头至尾,没有一只老斑羚为自己调换位置。

  伤心崖上最后只剩下那只成功地指挥了这群斑羚集体飞渡的镰刀头羊。这群斑羚不是偶数,恰恰是奇数,镰刀头羊孤零零地站在山峰上,既没有年轻的斑羚需要它做空中垫脚石飞到对岸去,也没有谁来飞渡它。但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消失在一片灿烂中。

  我没有想到,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竟然能想出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我更没想到,老斑羚们会那么从容地走向死亡,它们心甘情愿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从而铸就生命的辉煌。

 

Number : 9191 

Title :漫谈大使

作者 :方平坦

出处《读者》 : 总第 176期

Provenance :世界博览

Date :1995。11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古往今来,在众多的外交使节里,有不少优秀的外交家,他们以杰出的才华、高尚的品德以及洒脱的风度,深印在外交史的篇章里,为后人所崇拜和敬仰;但也不乏形形色色、贻笑大方的众生相。

  外交和世界同样古老。有了国家间(或者说政治实体间)的相互交往,就有了外交使节的活动。他们在古代欧洲被称为“演说家”、“雄辩者”,在中国被称为使者或说客。

  不过,现代意义上的常驻大使则开始于15世纪的意大利城邦时代。1450年,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城邦派了一名使节常驻米兰,官衔是“常驻演说家”。这个称谓现在听起来当然很可笑。但是,如果看看今天联合国里数百名各国的大使们(代表)整天泡在没完没了的大小会议中倾听一个接一个的演讲的情景,“常驻演说家”的头衔倒也反映了使节产生的历史。他们凭三寸不烂之舌起家,这是毫无异议的。到了16世纪中叶,他们才有了正式的称呼:“大使”和“公使”(仅次于大使的外交代表;早期公使、公使馆相当于后来的大使和大使馆)。

  当时的欧洲,王公、贵族、僧侣是权倾一时的阶层。因此,君王们往往是从这一阶层中挑选出他们所信赖的人去充当大使的。不过,也并无明文规定,更无完备的任命程序,不像现代那样。例如,在我国需要人大常委会通过,或像美国那样由国会参议院通过后,再由总统任命。而过去完全随各国君主的意愿和爱好而定。比如,法国国王路易十一就派了一名宫廷理发匠充任驻勃艮地的常驻大使,因其出身低微传为笑柄;西班牙国王派了一名“衣冠不洁”、形态丑陋的医生出使英国,把英王亨利七世气得冒火,视为对他的不恭。这类事例当然要归咎于那些糊涂君王的愚蠢。

  一个国家为了它本身利益的需要派出使臣常驻他国,自然有其政治目的。因此,一般君主对外国大使都有些疑神疑鬼,害怕他们利用特殊身份和外交特权搞间谍活动,妨害驻在国的安全。于是大使们被当做“瘟疫”隔离起来。有的国家则明文规定,外国大使只能同宫廷接触。国王打猎,大使们就得追随出行;公侯骑马出游,也得跟着去骑马陪伴。只是不得同议员、官员以及当地人民来往。更有甚者,当时的俄国沙皇视外国使节为战时俘虏,实行软禁!外交界的先行者们是吃过不少苦头的。

  也许是由于这类缘故,或是出于其他的需要,中世纪的欧洲,一国派出的大使不一定是本国的公民。例如,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就派出过一名意大利人到荷兰去当常驻的英国公使。当时国际上有一批“职业大使”,他们随时可受雇于人,今天当甲国驻乙国的大使,明天可能又当上了丙国驻丁国的大使。这在今天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有人美其名曰:“请外国人办外交。”

  不管是出于国家尊严的考虑,还是从个人的名位出发,大使们十分注意他们在驻在国的礼宾序位。在一个国家的首都,有几十个乃至百名以上的大使,逢上重要的庆典、宴请,要是没有一个为大家所接受并遵守的序位规则,事情就会乱了套。

  中世纪的欧洲,国家的元首是有等级的。教皇因是“受命于天(上帝)”,自命高于其他君主,自封首位,并规定其次是各国的皇帝,并按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英国、丹麦……序位排列。各国的大使也按此顺序排列。而当时的“海洋强国”西班牙不服气“陆上强国”法国排在它的前面,指示它的驻外大使逢场必争。于是,1601年,当瑞典驻英大使抵达伦敦履新时,法国、西班牙两国大使在车站参加迎新仪式的过程中,各不相让,双方车队大打出手,闹得马死人伤,两国几至因此开战。1768年,英国王宫举行舞会时,法国和俄国的大使也为序位问题打起架来,结果这两位大使竟然以斗剑的胜负来确定谁先谁后。

  随着时代的进步,经过几次国际会议,外交人员的序位总算得到了解决。例如:常驻大使按照递交国书的先后排位;国际会议的代表按照其组成国名英文字母的次序排位,等等。各国大使组成的外交使团中居于首位的(亦即最先递交国书的那位大使),是当然的使团长。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在国教为天主教的国家,来自梵蒂冈的大使不论资历,一概排在首位,是当然的使团长。此职虽无实惠却有虚荣,如可以代表外交使团参加一些少数宾客出席的庆典、礼仪活动,因此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尼加拉瓜的一位驻美大使从1943年一直呆到1970年初,几近30年,在外交史上可谓“前无古人”,成为资格最老的使团长,人们称他是“五朝元老”。还有,卢森堡驻英国大使从1955~1972年在伦敦呆了17年。其实一般来说,要当使团长并不难,呆上10年,就十拿九稳了。

  礼宾官们常常抱怨大使是最难“伺候”的人。有时人们在大型的宴请、庆典等仪式上,可以看到礼宾官东奔西跑、满头是汗,往往只是让大使们有个称心如意的席位。而那些被认为是“难侍侯”的大使却常常在外交使团的会议上对驻在国的礼仪不周大发牢骚,甚至破口大骂。不妨说,这是一种“外交职业病”。

  大使是外交职业中最高贵的。他代表本国元首驻在他国,号称“特命、全权”,享有外交特权,备受尊敬。所以,又往往成为好炫耀、爱风光的人们所艳羡和猎取的职务。

  60年代,美国有位亿万富翁、报业大亨沃尔特·安南格。他在尼克松竞选总统时全力支持,为尼克松的当选立下了汗马功劳。这位慷慨、好名的大富翁别无所求,只想过一把当大使的瘾。论功行赏,尼克松登上总统宝座后,任命安南格为驻英大使。这位富翁大使一到伦敦,就显示出身手不凡,令伦敦外交界刮目相看。他自己破费数十万英镑购置了一座豪华的官邸,然后大摆宴席,广交各界名流;对于各种慈善事业,更是乐善好施,慷慨解囊,在伦敦外交界引起了轰动。于是有人挖苦他说:这一“大使阁下”的头衔是用钱买来的。不过,也有人为他说了句公道话:“安南格是英国民众熟悉其尊姓大名的惟一的大使。”

  大使这一高贵的职位,由于远离本国、鞭长莫及,有时也可以权充政治斗争中的“流放地”或“舒服的软禁地”。有的国家在各种政治势力斗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作为一种妥协的手段或者和解的条件,一些领导人被安排出国当大使,暂时离开是非之地,免生事端。过去中东国家的政坛谋略常动用这一招,后来也有人仿效。苏联著名外交家莫洛托夫当年被贬后曾一度被派到当时世界上最闭塞的首都——乌兰巴托去当驻蒙古的大使;捷克“布拉格之春”的领导人杜布切克受贬后也曾被派到土耳其去当了一阵子大使。这样的大使难当,接受这样大使的驻在国可能也会感到为难。他们实在是“似是而非”的大使。

  西方有种说法:资历最老、最受人们敬爱的大使是天使,因为他是联系天与地的媒介人物。可惜,这只是一个美丽的神话。一笔之差,大使永远成不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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