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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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 第20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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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换来后人千百倍的理解和敬佩。

  克拉拉·布卢姆还在继续等待。1956年,她被调往广东中山大学教授德国语言和文学。1959年,她又作为中国代表之一,去东柏林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主德国建交十周年庆祝典礼。但由于中苏交恶,她不久便无法发挥她作为北京对德传言人的作用了。直到文化大革命爆发,她才重新露面。那时她写了一些歌颂毛泽东的作品。她开始在奥地利马克思列宁主义党机关报《红旗》上发表诗作。

  直到去世为止,她一直在期待着朱的出现,并一直在为他的祖国而效力。1971年5月4日,她死于肝病。没人知道她的骨灰在哪儿。她在维也纳时开始撰写的、在法国脱稿的小说《战胜命运的人们》、最终却没有发表。如今,这部小说的手稿正寂寞地躺在西德马尔巴赫的文学档案馆内。

 

Number : 8809 

Title :家有“名妻”席慕蓉

作者 :刘海北

出处《读者》 : 总第 113期

Provenance :《同心集》

Date :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在念高中的时候,有一天大姐命令我画一个女人。

  在当时,我的美术成绩高低起伏很大。凡是成绩优异,甚至包括了一次比赛冠军在内的作品,都是大姐代为捉刀的杰作;凡是成绩低的,都是地道的拙作。

  我想此时大姐命令我画一个女人,一定是不存好心,要出我的洋相。于是顿时不服气起来,拿过纸笔精心地画了一个女人。大姐接过去一看,笑着说:“你将来一定怕太太,不是怕她凶就是怕她出名。”我问她为什么?她解释说:“因为你画的女人特别壮而且大。”虽然我当时对她那一套心理测验一点也不服气,可是从此在心里种下了一些隐隐的忧虑。

  进了大学,才发现自己不敢对女同学讲话。尤其是面对漂亮的女同学,简直舌头发硬,浑身发抖。尤其是听过一些唐璜型同学的自白,更是把我吓坏了。从他们那里听到的,是挫败多于成就。的确,那时代男性人数比起女性多得多了,年轻的女孩子气焰甚高。要想追到一个女朋友,最少要通过耐力、智力、定力和财力四大测验。

  听到先进们这些经验谈,真使得我望女孩而却步。于是每逢假日,干脆躲在家里。

  出国进修以后,失去了家的保护,同时又感到女孩子实在可爱,只好鼓起勇气来面对女孩子。正当我武装自己准备面临四大考验时,居然发现女孩子并不像传说的那么可怕和不讲理。尤其是比我们晚四五年毕业的女孩,和我们同时期的女同学们已大不相同。这些年轻的女孩会自费和你一同去吃饭、看电影。她们已经把自己提升到和你平等的地位了。

  当然,那时并没有料到“名妻”就在这些女孩子中。在最初和她交往的时候,发现她最具北国气质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从心到口是一条平坦笔直的大道,没有一丝拐弯抹角。对我这一个既缺乏经验,而勇气又稍嫌不足的逾龄学生来说,真是最理想的对象。

  “来电”以后,想到的当然是婚嫁问题。这个时候,我已经有了九成半以上的把握,她将来不会对我太凶。可是她是不是会出名呢?于是心中一盘算,她是学油画的,环顾世界各国,看画的人口毕竟有限,要想靠画出名谈何容易!于是下定决心,非她莫娶。

  回国以后,名妻最初安分地作画,开画展,虽然名字也上了报,并不见得出了什么名。在这个时期,她也非常珍视她的诗才文才,偶有感触,都记在记事簿里。有一天,她灵机一动,画了一张油画并在其上题诗一首,后来这张油画在展出时居然相当轰动那首诗得到很多好评。食髓知味,除了在画上写诗以外,还在一幅较大的油画上写了散文。从此以后,杂志出版界开始接受她的诗和画,并且常有稿约。而后,她的散文和插画,经常在报端和刊物中出现。从此她以画挤进了文艺界。因为文艺读者的人数远远地超过了看画人口,她真的成为我的“名妻”了。

  最初名妻每写完一首诗,都先给我看一遍,问我懂不懂,看不看得出来她想借这首诗表达什么。有一天打开电视,正在播放国文高中教学,授课的也是和她在同一学校执教的女同事,所以就听上一听。那天的课目是白居易诗,说是白居易每成一诗,一定先请一位老妪过目,如果老妪看懂了,才算真正的完成,否则一定要改到她看懂了为止。于是我明白了,我的功用居然和那位老妪一样。

  妻子出名,的确会引起一些窘事,以下略述一二。

  名妻不在家的时候,总是我接下电话,请对方交代要转达给名妻的讯息。就有那么两三次,对方问我是谁,我回答说我是名妻的先生,对方顺着说:“席先生,您好。”天哪,居然给我冠上了名妻的姓。一当我正名:“敝姓刘”以后,对方连连的道歉,我想他这时一定比我更尴尬。身为一个大男人,多少有点是沙文主义者,要想把这件事处之泰然,非要有很高很高的涵养才行。

  还有一件常常发生的事是给我做介绍的时候,介绍人为了加深对方的印象,常在介绍完了我的姓名、职业、学历甚至生辰八字以后,再加上一句:“他就是名妻的先生。”日后可能没有几个人还记得我的姓名,可是一定记得我的婚姻状况。

  那么,难道名妻没有带给我任何的方便吗?其实不然,让我再举两个例子供您参考。

  名妻的读者,大多是正在大专就读,或刚踏出校门,进入社会担任基层工作的青年们。记得有一次计划全家出游,名妻打电话到某饭店订房。订房小姐说那一天正值假期,房间都已经订出去了。但是仍然可以留下姓名,列入候补。当名妻一报上姓名,对方说:“您随时来吧,一定有房间留给您。”真是痛快极了。一些常要去办事的地方,柜台小姐先由“名妻”打点好,事情一定办得顺利。

  有时候为了业务上的需要,必须和某些关键性的人物交个朋友。要交朋友必须先表示诚意。送礼吧,既俗气又有行贿之嫌;请吃饭吧,又剥夺了一次人家全家欢聚的机会,所以无论怎么做,都很难开口。后来终于想出一个妙策送上一本有名妻签名的著作,这时他一方面很难拒绝这种“雅礼”,另一方面又觉得刘某很看得起他。送者实惠受者大方,皆大欢喜。

  在家居方面,名妻也和别的家庭主妇一样,有些事喜欢做,有些事不喜欢做。

  她最不喜欢做的事,恐怕就是买菜和烧饭了。提起她煮饭的历史,就我所知道的,可以追溯到她刚出国的时候。那时她天不怕地不怕,以为自己什么都会,居然有一天自告奋勇,要烧几桌菜请诸位同学品尝。当菜一上桌,引起一阵欢呼,因为每一桌上都是五颜六色,构成一幅幅美丽的图画,于是有位同学自告奋勇,冲到街上去买底片回来拍照留念。没想到大家尝了一口,就没有人再讲一句话了。从此以后,也没有人再烦过她烧饭了。新婚以后,她的确下过一番功夫,回想她外祖母曾经烧过的几道好菜,自己也来试上一试,经过几次研究改进,已能把好几道菜烧得略有水准了。不料近几年来,借写作和绘画为借口,尽量不进厨房,终于把当年苦练得来的那点功夫荒废殆尽。于是一家的膳食,多请专人或由我来料理。有时我比较忙,请她代劳一下。过了不少时间,进厨房看到她仍在慢功出粗活地做准备工作。于是为了全家人能在饿坏前吃得到饭,只好从她手中把工作接下来。做饭不行买菜总会吧,于是她承担起买菜的任务。起先全家人都很满意,只是过了一阵子岳母大人嫌她买的菜“笨”,缺少变化。她听了幽幽说:“我就是吃笨菜长大的。”

  每个月一到21号,名妻就坐立不安,因为这一天电话缴费通知单一定会准时送到。名妻和她的几个好友都是讲电话能手,一次在电话上聊个半小时是平常的事。只是家居石门乡下,电话几乎全是长途的,所以这几家大概都是电信局的标准客户。可能名妻怕我看到惊人的电话费会噜苏,所以守候邮差的驾临,接下电话收费通知就藏起来,好让我眼不见心不烦。

  其实名妻也是一个很好的内助。除了煮饭以外,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大多能做。我有一个“魔手”的雅号,因为一件东西一经过我的手就不见了。有时候我翻箱倒柜都找不到的东西,名妻常能在第一时间和第一地点就帮我找到。如果我出门的时候穿得实在太不象样,她会叫我回来重新换一套。我的衣服实在不象样时,她会拖着我去买新的。她已学会不擅自做主张给我买衣服,这是我用拒穿换来的尊严。

  常有人问我太太比自己出名是不是很不好受。其实现在已经是什么时代了,任何人都有不幸出了名的机会。就我个人来说,除了不能忍受给我冠上妻姓之外,很以拥有名妻为乐。

 

Number : 8810 

Title :郑板桥六十寿联

作者 :

出处《读者》 : 总第 113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郑板桥名燮,是清代著名的书画家、文学家。他是江苏兴化人,早年家贫,应科举为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作官前后均在扬州卖画。他擅兰竹,工书法,世称“六分半书”;能诗文,是“扬州八怪”之一。据说他在六十岁时,曾写了这副自寿对联:

  “常如作客,何问康宁,但使囊有余钱,瓮有余酿,釜有余粮,取数页赏心旧纸,放浪吟哦,兴要阔,皮要顽,五官灵动胜千官,过到六旬犹少;

  定欲成仙,空生烦恼,只令耳无俗声,眼无俗物,胸无俗事,将几枝随意新花,纵横穿插,睡得迟,起得早,一日清闲似两日,算来百岁已多。”

 

Number : 8811 

Title :律师与浪子

作者 :汤姆·菲尔宾

出处《读者》 : 总第 113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美国

Translator :章远荣

  也许我给乔在人世上的最后几天里带来了些欢乐,可我的新生命却是他赋予的

  那是发生在1957年的事情。当时我虽已年满23岁,仍然浑浑噩噩,不谙世事。从伞兵部队复员后,逐渐地迷恋上了杯中物,于是终日混迹于酒吧,并且经常惹是生非,喝醉了酒便与人大打出手,大清早就与警察吵闹。我没有固定的职业,对前途看不见一线希望。

  那时我母亲正替纽约的一位名叫乔·汤普逊的律师干活。律师平时十分关心我们的家庭,因此,母亲便把我惹的麻烦一五一十都对他说了。当乔·汤普逊打电话约我出去吃中饭时,我感到很吃惊。我知道这位律师是个大忙人,也知道他有时会变得令人讨厌,用母亲的话来说他有时候像个“狗娘养的”。

  我们在商业区的一家餐馆见了面。那家餐馆里铺着雪白的桌布,还有精致的瓷器。那天出门时我随手抓了一件衣服穿在身上,所以坐在餐桌前觉得十分不舒服,而我平时喝酒总是穿制服的。

  汤普逊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威严,且令人生畏。他高高的个子,一头银发,穿着一套细条纹西装,里边是一件背心,还挂着一块怀表。然而,使我至今难以忘怀的是他那双冷冰冰的蓝眼睛。他目光犀利,仿佛一眼就看透了我的内心活动。

  点完菜后,他就说了起来。他的举止有些浮夸,甚至可以说是造作。然而,他习惯于想达到什么目的就一定不会落空这一点是一目了然的。他穷追不舍地质问我:“你打算如何安排自己的一生?”

  我无言以对,以前没人跟我谈过这事。

  后来,他见我回答不上,便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他只是断然地说,为了我父母,为了我自己,我必须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我一听他的话,就气不打一处来,这家伙把他自己看成是他妈的什么人啦?可是,接下来他的语气变得柔和了许多。他主动提出替我在保险公司里谋个差事,还说假如我想读大学的话,他也可以帮忙。

  我心里觉得很可笑。于是在我们见面以来,我第一次开口说话:“请等等!我的中学成绩很差,我觉得我进不了大学。”

  他并没有理睬我的话,对我说假如我想上曼哈顿学院我父亲的母校,他可以帮助我。这时,他脸上又露出了最初见面时的那种神色:一双蓝蓝的眼睛,目光锐利地盯视着我,具有一种威慑的力量。很明显,我别无选择。我同意了,或者准确些说是让步了。

  一个星期后,在炎热的8月份的一天里,我们驱车往北朝学校驶去。来到高速公路上时,汤普逊突然把车停在路旁,“让我们来祈祷一下吧!祈祷上帝让我们获得成功。”他说。

  他真的要下车祈祷吗?我想到非常震惊。但也照他的样子跪在高速公路旁。身后几英尺处高速公路上的汽车呼啸着来来往往,我感到一种屈辱和羞耻,但我知道这时表示反对是没用的,于是,我也闭上眼睛,但偶尔斜眼偷看他一眼。只见这位身着细条纹西装的堂堂律师双目紧闭,双手合拢,嘴唇微微翕动祈祷着。

  到了学院后,我们见到了教友格雷戈里文科系的系主任。“我不是天主教徒,教友,”汤普逊告诉他,“但是这个年轻人要失去灵魂了,他是个酒鬼,还是个斗殴者,而且生活中没有目标。”

  我在一旁听了他的话真恨不得地板上有一条缝能钻了进去。汤普逊接着又谈起传统习惯,谈起了我的家庭。他仿佛是站在陪审团跟着,为我的案件辩护。

  格雷戈里耐心地听完汤普逊的话,但他告诉我们新生的班级已全部满额。不过他保证只要有空缺便考虑让我进去。

  到了9月份,正当学校就要开学的时候,我接到学院打来的电话。”我们有一个空位子,”格雷戈里说,“你想来试试吗?”

  “当然想!”我回答说。

  然而,我心里并没有数。我不知道该干什么。也许该念大学;也许该找一份工作;也许仍旧无所事事。最后,我只好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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