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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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 第18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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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他那比别人都宽大的写字台的实用面积渐渐地就变得比别人都窄小了,他不得已地被挤到一边。

  东西是他自己堆叠的,自己堆叠的东西却逼仄了自己的空间。

  类似的情况太多

  对过去了的人事无法宽怀、无法释然,是心理的逼仄;

  做事情不能留有充分余地,是方式的逼仄;

  考虑问题不能转换角度,是思想的逼仄。

  我们总在抱怨这世界越来越拥挤,生存空间越来越逼仄,而究竟有多少时候,那只是自己挤轧了自己的结果?

  假发

  秀美的女友有一头秀美的长发,她爱之若宝,花无数的心血来侍弄它。而无论是披在肩上,盘在顶上或是扎成马尾、编成小辫,她都一样地显得活泼可爱。

  一日我如往常那样去她家,她却没有如往常那样即刻跳起来迎接我。她端坐在窗边,妆化得比平常要浓些,嘴角的笑比平常要矜持些,浅色的窗帘衬出她乌黑油亮的一头短发怎么,她竟将长发剪了。

  她就这么端坐着,维持着那个姿势,直到我走近她,很有把握地说:“假发?”

  她点头微笑,仍是不动。

  她点头微笑,仍是不动。

  我愤怒起来:怎么感觉人也像假的?

  她说是的,身上有了一样假的东西,就感觉整个人都是假的了。

  一段时间后我又见到她,她已十分自如地戴着假发,于是我知道,假的东西在身上附着得久了,也就变得像真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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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7965 

Title :美梦有价

作者 :简妮

出处《读者》 : 总第 154期

Provenance :南方周末

Date :1994。1。14

Nation :

Translator :

  此刻,你坐在看台上,周围是成千上万的观众,欢呼的声浪海涛般地一浪又一浪地向你冲来,挤压着你的耳膜,揉搓着你的心脏。即便是一块铁,也会发烫;假如是一块糖,怕也融化了吧。可是你,坐在那里纹丝不动,真是与众不同,真有“中国功夫”。

  这是一场地地道道的美国篮球赛,在明尼苏达的体育馆。你的右边是彼得,11岁。他手里拿一个夹子,夹着一叠白纸,还有3支不同颜色的钢笔。他今天来看球赛的目的是为了收集著名运动员的签名。你的左边是汤姆,这个长着一只圆圆鼻头的小家伙刚刚9岁,个头看上去不过六七岁,这是他最大的悲哀。因为他狂热地迷恋篮球,他头上戴的帽子和脚上的运动鞋,都写着著名篮球队的名字:湖人,白狼。你用惋惜的目光注视着他那充满渴望仰慕的小脸,他的父亲在你耳旁轻轻说:“让他相信自己能成功吧!美梦也有价值。”

  好,我现在就坐在这两个小球迷中间。他们的父母坐在远处的看台上,而我们3个坐在最靠近球场的甲级位置上,连球场上比赛运动员鞋子上的商标都看得一清二楚,难怪这个位置的票价比远处的贵一倍。

  我身边两位梦想成为体育明星的小人,一分钟也不安静,比赛期间,他们拼命呐喊,为心中偶像助威。休场间歇,就满场转,瞅空子抓住运动员签名。当运动员不经意看到这群小球迷时,马上就会有无数钢笔和夹纸簿伸到他的鼻尖底下。那些本子和笔伸得靠前而表情又最热切的,往往得手。我亲眼看见彼得已得到3个人物的签名。小汤姆因为生得矮小,挤不到前边去,却也得到了一个。而我越发为彼得感到不平。上帝待他不公平。这么一个高高挺挺、一心向往赛场生涯的小男孩,却是个跛子。假如说汤姆有可能美梦成真的话,彼得成为体育巨星的希望近乎零。彼得的父母告诉我,彼得是他们收养的孩子。彼得的亲生母亲太年轻,生下彼得一个月,照顾不周落下残疾。彼得被现在的父母收养后悉心照顾,长得高高壮壮了,但一条腿终究不利索。看着彼得一跛一瘸地奔波在明星之间,更感到现实的残酷,梦想的无奈。一边在心里发问:彼得,值不值?而他的养父母在远处看台上注视着戴红运动帽的彼得的一举一动。每得到一个签名,彼得就双臂高高举起,欢呼一声,父母便向他做出“V”字胜利手势,并给一阵飞吻。

  美国人做什么事,不需要事先得到保证才去做,只是去做,往往不计后果。美国人是行动主义,中国人是思考主义。

  现场转播的镜头,不断地对着观众,观众席上的人乐得抓紧时间表现自己。“来一个,我的妻子多漂亮!”一个男人喊,“看,我会做卡通人物!”一个小黑女孩两只手在头上乱摆,又吐舌头又做鬼脸,她大概是向往影视明星吧。这就是美国人,狂热的自我表现欲,堂而皇之的虚荣心。而对于善于摆出淡泊名利神气的中国人来讲,这是对出人头地多大的不便啊!

  坐在我前排的是一对老夫妇,只要客队队员拿到球,他们就和其他年轻人一起,用手作喇叭状,发出狼嗥一般的声音。主队的标志是白狼,明尼苏达人引以自豪的名字。全场观众用狼嗥声来扰乱客队人心,以求主队取胜。这像是冬天无处觅食的饿狼发出的嗥叫声,虽无法阻止客队队员把篮球稳稳地装进筐里,但表达出明尼苏达人多么不屈不挠、无遮无拦的争霸心理。

  散场很久了,两个小球迷还等在出口处,等待运动员出现。和他们一样大小的孩子还有很多,一张张小脸上散发着梦想之光。他们的父母远远地用饱经风霜的目光注视着他们,一代又一代人,梦想被现实打得遍体鳞伤,还是不屈服地发芽。也许这就是人性伟大的一面,美梦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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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7966 

Title :死亡之吻

作者 :张健

出处《读者》 : 总第 154期

Provenance :运动·休闲

Date :1994。1

Nation :

Translator :

  珠峰地区,以珠峰峰脊为界,北边是我国,南边是尼泊尔。这片地区有一个跨越两国的称不上民族的民族夏尔巴。这批人不多,好像只有几千人。在我国的少数民族中,没有“夏尔巴”,我们将他们划为藏族的一支;尼泊尔呢?就不知道了。台湾队员称他们为“雪巴”,我感到这个“雪”字很确切,有些冰雪之族的意味。他们可以说生活在世界屋脊之顶,真是顶着冰天、立在雪地上生活。那里的生活环境是很严酷的,但正是这严酷又塑出了这一个不屈而顽强的部落。环境,是很能影响人的性格的,山的凝重与豪壮,钢钢硬硬进入他们的性格。但事物都有两面,你看过无风无雪静静的黄昏的珠穆朗玛吗?晚霞里,金红色的珠峰像一个披着金红色纱巾的待嫁新娘,美得梦幻而迷离。我进了西藏,常想,高原环境这么严酷,宗教又这么紧紧抓住人的灵魂,真让我在这儿生活,我可怎么活得下去呢?有一天,我去哲蚌寺,在寺边的林中看到很多青年男女在仨一群俩一伙地谈笑风生,载歌载舞,喝着青稞酒和酥油茶,想跳就跳,想唱就唱,真是无拘无束。一问,这叫“过林卡”,是男女青年交往的节日,这节日一年中常有。我明白了,与严酷相伴的,生活中也有这么温情和浪漫。珠峰地区的夏尔巴人,据说年轻人一恋爱了,女的说:“我想要一串尼泊尔项链,去,给我买去。”男的就翻越珠峰,几天就买了回来。珠峰那么好登?有些夸张了。但从中也能看出,他们把爱情看得很重。他们那儿通婚,还有“抢亲”的习俗。女的一喜欢哪个男的,就说:“快把我抢了去吧。”男的若喜欢她,就应下什么时候去“抢”了。女的被抢的时候,心里同意,还要假装挣扎,挣扎得很像那么一回事。这么大的一件人生大事,在游戏似的“玩”着中间轻轻松松完成,多美好和浪漫啊!

  可是,真的,事物真的总有两面,像天上会下雪那么简单。

  这就是迷离的人生了。让人陶醉让人迷恋,又让人绝望和诅咒的人生。

  真像那座珠穆朗玛。你亲眼见一下珠穆朗玛就明白这一点了……

  是,生活是一条流动的河。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一批又一批世界各地的登山者到这儿来登山,许多不同的观念,也悄悄影响到这里了。

  尼泊尔有个夏尔巴人的英雄,叫松·达瑞。他曾6次登上珠穆朗玛峰,上珠峰在他那里真跟回一次家差不多了。这里,只讲他经历的一件事。这件事,对他影响很大。

  有一年,珠峰山脚下来了一对荷兰的登山者,他们不知道怎么知道松·达瑞了,任何夏尔巴人都不要,非点着名要松·达瑞做高山向导。他们要登珠穆朗玛。别人说,松·达瑞脾气坏,要钱多。他们不听,还是要找他,好像找不到松·达瑞就不登了,要走。

  有人就告诉了松·达瑞。

  松·达瑞想了一想,觉得这两个人很有意思,就来了。

  这是一对情人。松·达瑞看出这一点,就犯了难。外国,尤其是欧美来的登山者有两种人。一种是玩的,登一登感到危险,或遇到暴风雪,就马上走了。甚至不危险,没遇暴风雪,感到不好玩了,也拔脚就走。还有一种是真正的登山,越难,越危险,劲儿越大。前一种好办,后一种高山向导就得陪到底。这对情人是哪一种呢?可能会是后一种。这女人的实力行吗?上到海拔8000米高山反应怎么办?出了事怎么办?可夏尔巴人有个规矩,只要你说登,他们又从来不拦。

  松·达瑞问那男人:“她也登吗?”

  男人点点头:“当然,我就是陪她来的。”

  “那你们回家吧,你不是来陪她登山,而是来给她送死。”

  女人笑起来了,男人也笑起来了,笑得这样开心和轻松。这笑声,对于这一对男女,是一种非要登珠峰不可的信心;但对松·达瑞,却是一种尊严的丢失了。他也笑着,马上决定了,答应做他们的向导。

  笑?有你们哭的时候。

  得让你们认识一下珠穆朗玛。

  上山了。

  山上的时间很长,那是很寂寞的。在帐篷里,三个人聊起天来。那一对男女英语很好,松·达瑞会点英语,可以和他们对话。男的叫格森,女的叫金。松·达瑞很吃惊,他和格森无论谈起什么,那怕是不能让女人听的事,金都很随意地加入进来。而这格森谈起所有的一切也从不避开金。格森说,他曾有一个妻子,两人很好,但有一天都感到这样的日子太平淡,就离了婚。金也说,她有过一位男友,对她太好,一切围着她转,终于有一天把她转烦了,就分了手,分了手还是好朋友,这次还到机场送他们两人。

  松·达瑞吓了一跳。他实在不可理解。男女间的事,好已很难,怎么好着好着说分就分手了呢?他断定这一对情人都是太自私的。这使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因为,在雪山上一出事,自私意味着什么,他见的太多了。

  松·达瑞不愿再和他们谈什么。他有些瞧不起他们。他在等待一种什么东西。他知道任何人在那样的时刻是会现出原形的。而雪山上,每时都将可能有那样的时刻。

  没有想到金的实力很强,他们已登到海拔8000米的高度了。这一个周期,天气很好。格森和金都很高兴,高兴地在雪地上孩子一样打滚。晚上在帐篷里拿出不少吃的东西,有些庆祝的意思。松·达瑞却直摇头,说,别高兴太早,再往上的高度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艰难,天气会不会恶化也很难说。

  金说:“我们不怕。我们来,就是寻找一切的,包括你说的任何恶劣的天气。”

  “我不明白,你就是登上顶峰,又能寻找到什么呢?”

  “梦吧,每人都有一个童年的梦,我们想走进去。如今这梦又成我们的情侣之梦了。”

  松·达瑞更不明白了。

  可松·达瑞的预料出现了。

  金从8000米再往上登,体力果然不行了,更糟的是,高山病也向她袭来。缺氧带来了头痛、记忆丧失、精神恍惚。她开始出现种种幻觉,语无伦次了。“格森,你说要带我到一个很大的公园去,这就是吗?怎么这么多冰雪?……”“格森,都是白的,我也是白的,你也是白,我们是走在白色的梦里了吗?”“格森,你是格森吗?如果是,跟着我们的这个人是谁?他怎么……总跟着我们?”

  格森吓坏了。他用目光问松·达瑞。

  松·达瑞说:“没有别的办法了,下撤吧。要不,她会死的。”

  下撤到了7000多米的营地。

  高度一降下来,金就恢复了。恢复了,她不记得山上发生的事。她很不满,“格森,这个高度怎么还是7000米?是不是走错了?”格森就向她解释,但没有用。“即便发生过什么,可我现在恢复了。我学过医,知道人在缺氧条件下的适应性,我已适应了。”她坚持说。

  格森点点头。“那好,亲爱的,我们再上。”

  松·达瑞坚决不同意了。他是好意,他已看出金的体力很难登顶,在这种条件下,登顶将意味着死亡。而且,他指出最重要的一点:好天气的周期已不多了,上去再遇到暴风雪,怎么办?

  “一句话,你们不想活了,我还想活。”松·达瑞说。

  金极固执:“我们来,就是登顶的。你认为再往上就活不了的话,那我们结帐好了。”

  松·达瑞问格森,格森很轻松地说:“朋友,你不要生她的气,正是她这一点使我着迷。我觉得不会那么严重,到了这个高度再下撤我们将懊悔终身。走吗,朋友。”

  松·达瑞明白遇到的是两位同样的登山者了。他没有生气,背起背包就向山上走去。

  在8300米处,他们建起了最后一个营地。

  金没有再出现高山反应,状态还好。但格森感到吃力了。两个人,都尽力节省氧气,让对方多吸一点。在这个高度,连说话都是极艰难的,但两人还在边喘着大气边说着笑话。从他们的谈话中,松·达瑞知道他们认识了仅仅一个月。一个月,就好成这样?

  松·达瑞越发吃惊,不明白了。

  但他有了一个决定,一定要带着他们登顶,一定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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