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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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 第14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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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问:鸡为什么要戴隐形眼镜?

  因为,鸡戴隐形眼镜就不会老要打架。

  恒久以来,鸡们就自然喜欢互相挑剔,或挑衅。在它们没被收容到人类社会来之前,这个本能的目的是建立谁是大头头、谁是小头头和跟班的“鸡群秩序”。等人类开始养起鸡子来,这老爱互斗的脾气就造成“生意人的烦恼”。上百万只鸡们围困在鸡舍里,被旁的鸡挑剔得无处可逃。爱欺负的鸡又不停止啄,于是养鸡人面临了所谓“死亡率”。这通常高达25%。

  几年前,加州一个蛋农发现他的鸡死亡率忽然大降。原来很多鸡子的眼睛患了白内障的病。一个鸡医告诉他这病是治不了的。这蛋农说他并不真要治这病。鸡们越看不清,仿佛就越不互相打斗。

  这鸡医和一个朋友于是试验能不能做出人造的白内障效果,用的是隐形眼镜。试了各种镜片,包括粉红色的。结果,他们发现,戴了粉红色隐形眼竟的鸡,就失去了下互相挑衅的冲动。

  这消息一传出,美国各地,远从世界20多个国家纷纷寄来大量的订单。这样热门的产品,可惜当时还不能进入生产阶段,因为镜片很容易就滑落。

  又经过几年的研究,这两们老兄成立了一个公司,制造比较可靠的镜片:一旦给鸡戴上,足可一年不掉出来。这隐形眼镜是装在鸡的内眼皮上。内眼皮一直不能再张开,于是进它们就看不大清楚。粉红色也有医学解释。鸡看见血时,它那互相侵啄的本能就会增强;但是如果它所看得见的世界是一片粉红,那么血也就不那么明显了。

  大多数鸡农现在解决之道是把刚孵出来的小鸡的尖喙剪掉。但这不是好办法。一方面使喙不完整,吃东西难免浪费食物;另一方面,“爱鸡协会”及其他人道组织也大事反对剪掉鸡喙的粗鲁办法。

  新的鸡隐形眼镜每副美金20分,保证鸡们的死亡率从25%减少到5%。鸡们虽然会终身视线模糊,只见一片粉红,但是它们可以专心生蛋,长肉,不会急着去打斗,也不怕被同类啄死。至于鸡农如何替他上百万的鸡个别戴上隐形眼镜,那就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了。

  隐形眼镜,到底离不了眼球、玻璃、医术等细致复杂的玩意儿;我还是喜欢比较简单、清爽的致富之道。

  譬如那个卖星星的主意。

  星星怎么个卖法?

  美国史密森尼安天文物理研究所出版的星象目录中,列了25万颗星星,还没有正式命名。于是加州出现了一个“星象命名公司”,在全国大登广告:

  星星出售你现在可以给一颗星命你自己的名字或你爱人的名字!最选登记的25万幸运者将变成不朽……你的星星和它的新名字将永远注册于国会图书馆。每颗星:美金25元。

  很多人看了这广告,但不想花25元,就直接打电话给史密森尼安天文物理研究所,询问是否可免费把自己的名字安在星星上。

  这研究所和哈佛天文观测所是美国权威的天文研究机构,他们除了把测得的星象编号整理并出版目录,并不为星象命名。他们对这商业的噱头当然啼笑皆非,不以为然。其实肉眼看得见的星星很早已有了传统名字,比如晚上最亮的一颗星,一直叫做施瑞斯,或“狗星”。其他多半的名字,也一点都不罗曼蒂克。有一颗星,名字译出来叫:“马脐眼”;另有一颗译名是:“中间那个膈肢窝”。

  这都不成问题。卖星星公司专门出售肉眼看不见、只有编号还没命名的星星。25元可以买一张星座图,指出你买的那颗星的位置,并且还有一份正式登记证。

  他们怎么扯上国会图书馆的呢?原来他们把史密森尼安目录的星星编号印在空页上,每填满一页名字(大约100个),就把它送到国会图书馆去登记版权。

  显然这是发财的好主意。加拿大伦多出现了一家同性质的公司。要价也是每颗星25元。他们还把新命的名字制成显微胶片,“永远”存在瑞士和多伦多的保险库里。这公司的老板商请约克大学一个教授写一本书,把新命的名字附在其中,那书将会登记版权,于是他们也可以宣称“在国会图书馆永远注册”了。

  25元就能使自己的名字不朽于宇宙间,我从来还没听过更廉价的买卖,难怪人们要趋之若鹜。

  发财致富其实就这么简单。

  这之所以不吝于把其秘诀公开,实在是由于自己存有个性上的弱点。我喜欢研究发财之道,喜欢收集、分类、整理别人发财的途径,偏偏自己懒得去如法炮制。别人发财,仿佛就这么一蹴可即,我看会眼红。可是自己却老不去试。老早想好那卖星星的公司批发一堆星星,到亚洲去做个总代理,偏又受个性限制,始终没有拿起电话。

  一辈子发不了财,连星星也不去卖,绝对只有怪自己的份,怨不得人。

Number:6102

Title:合影

作者:哈罗德·巴斯拉普

出处《读者》:总第121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朱继超

Translator:

  罗纳德·里根刚刚结束他在加利福尼亚州担任的最后任州长不久,便来到了一个警察首脑人物的招待会作一个重要的演讲,当时我是会议主持人。在举行欢迎仪式的过程中,里根站在我和另一位警察首脑之间拍了一张照。不久,我收到了两张洗印好的照片。为了更好地突出和炫耀自己能单独地和州长一起合影留念,我将照片上的另一位同仁剪去了,然后安放到相框中,挂到了墙上。

  几年以后,里根通过竞选,当上美国总统。这时,我想起了那第二张照片。考虑到那位同仁至今一张也没有,便将那张三人合影寄给了他。不久,当我来到那位同仁的办公室时,却惊讶地发现,在墙令人醒目的地方悬挂着一张只有他和总统两人一起合影的照片。照片上的我,自然已被剪去了。

Number:6103

Title:戒酒女人娜逊

作者:戴尔·卡耐基

出处《读者》:总第121期

Provenance:中国妇女

Date:1991。3

Nation:美国

Translator:于川小文

  1901年,美国堪萨斯州的威其塔市出现一个古怪的老妇人,她手持利斧,口中唱着“我是基督精兵”。她走到杰姆彭斯酒馆的大门前,挥动手中的利斧说:“我要把你们这些酒鬼救出地狱之门!”于是,她冲了进去。谁敢抵挡这个古怪的女人呢?人们都从后门溜走了。酒馆老板躲藏在桌子底下,眼见玻璃柜子、窗户门板、酒瓶酒杯都被她用利斧乱劈一阵子。几分钟后,已经糟得不可收拾。不错,在娜逊足迹所至之处,就像是小飓风降临一般。你们憎厌她吗?她竟是美国史上最著名的女人之一。

  这女人的名字传遍全世界,各国报纸都况相刊戴她的消息,称她为“反对饮酒主宰”、“禁酒的先驱”。她的行为令许多人深表同情,终于,在17后,政府也真的颁布了禁酒令。

  为什么娜逊要和酒馆作对呢?当然她是有充分理由的。她的家因为威士忌酒而破产,她的丈夫因为饮酒过而死亡,不但没有遗留给她一文钱,反要她扶养婆婆和孩子。起初,她希望借祈祷使堪萨斯全州的酒店倒闭,常常把一架旧风琴放在马路边酒馆的门前替酒馆主人的灵魂歌唱祈祷。可惜这方法太迟缓了,它仅能使少许酒馆倒闭,而全城的新酒馆却又增添了不少。她逐渐明白自己的计划失败了,于是决定更改方法,借助武力,持了利斧和酒馆捣乱。

  她自己明白,这样的行动是违背法律的。但她也认为开设酒馆不合适,何况20年来这里原是赞成禁酒的地方。她曾经被人打倒,用脚踢她,用鞭子抽她,用木棍击她,使她的骨骼折断,差不多送掉了老命。她却永远不会害怕的,痊愈后依然坚毅地继续着禁酒的工作。有人主张把她捉进监狱,她就在狱中时常歌唱祈祷,使监狱长见了头痛。有人把她带到法庭,她勇敢地替自己做辩护人……

  尽管娜逊在世时因公开演讲获得许多金钱,但她将钱全部赈济了穷人。并且还建造了一所房子,专门收容那些孤苦无依的人们。她死后,感激她的人很多。在堪萨斯有一条铁路叫娜逊路,记号就是一把斧头,这是当地人为纪念她当年禁酒的功绩而命名的。

Number:6104

Title:遗嘱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1期

Provenance:有钱人

Date:

Nation:

Translator:

  富翁的遗嘱

  一位富有的美国银行家在他的遗嘱中是这样说的:

  我为妻子遗留下她的情人,以及让她知道我并不是她认为的那种傻瓜。对我的儿子,我留下赚钱糊口的乐趣。25年来他都认为这乐直到是属于我的,但他是大错特错了。对我的侍仆,我遗赠给他10年来所偷走的衣服,还有去年冬天我到棕榈滩去时,他所偷穿的那件皮大衣。我将我所有的汽车遗赠给我的司机,这些车子已经快给他毁掉了,我希望他能为继承这些破坏而感到满足。

  文豪的遗嘱

  英国大莎士比亚在遗嘱中则是这样说的:

  回忆我和伊莉莎白的婚姻,真是一种幸。自从婚后,她一直想尽办法来折磨我;她忽视我所有的劝告,她尽量想使我的日子难过;似乎是上帝派她到世界上来的唯一目的,就是要将我撵出这个世界,以参孙①的气力,荷马的天才,奥古斯都②的谨慎,皮拉斯③的技巧,约伯④的忍耐,苏格拉底的哲学,汉拔尼的巧智和赫摩金尼的警觉,都不足以压制她性格中的刚愎;在世界上简直没有任何力量能转变她。再看我们过去多年的分居,唯一的结果是败坏了我的儿子,她一直破坏和离间我们父了的感情;我反复慎重地做了这些考虑,因此我遗赠我的妻子伊莉莎白1个先令。

  (注)

  ①《圣经》中的以色列大力士。

  ②罗马帝国第一位皇帝。

  ③古希腊国王。

  ④《圣经》约伯记的作者,受尽上帝各种试炼,仍能保持对上帝的信心。

Number:6105

Title:娘家的“皇帝”

作者:傅爱毛

出处《读者》:总第121期

Provenance:八小时以外

Date:1991。2

Nation:

Translator:

  我家老奶奶已经90岁了,行动自然极不方便,去厕所也要人搀扶。然而过一段时日她便会吵着非要到邻村桑家去一趟,无论怎么劝说都无济于事,仿佛生了大病似的烦躁不安。去了一趟回来便欢天喜地,什么事情都没有了。桑家是她的娘家。

  嫂嫂嫁到我家(确切地说是我的娘家),已经10来年了,是生了根、结了果了,但说到回娘家依然是那句“我要回家”。我要回家,那么自自然然就吐出来了。哥哥每每斥责她:“这里不是你的家吗?还要到哪里去?”对嫂嫂的这一言行我颇感费解,直到我也嫁了人。

  尽管我也知道,进了夫家的门,便是夫家的人了。可每每别人问起我家在哪里时,我便又自然报出娘家的地址。原来在内心深处,娘家永远是个神圣的令人神往的所在。

  如果有一段时间,我也像老奶奶那样烦躁不安、魂不守舍起来,我便知道我是想回娘家了。于是找好了借口,把自己梳妆起来,给儿子戴上漂亮的太阳帽,便抱了匆匆出门去。

  回娘家的路上,那是再愉快不过的行程了,不必考虑带什么礼品,回家本身已是丰厚的礼物了,不用忙着赶路,走亲戚的人急着赶路多半是早去早回,而闺女走娘家大抵要住上三两日的,所以可以边游戏走。走啊,玩啊,终于看到了娘家村边的那条小河,那棵老树,那种亲切和激动便立时产生了,远远地就指给儿子看。

  我往往是悄悄地把大门推开一条缝,把儿子抱过门槛让他自己往前走,我则躲在门外悄悄地观察。

  “啊呀”一声,有人发现小家伙了,于是奶奶、妈妈、妹妹和弟弟一齐奔了出来,一个个兴高采烈。这当儿我猛地推门进来,那种兴奋仿佛中了彩似的。

  这时的我立刻解除掉全副武装:

  先把该死的高跟鞋胡乱丢在脚下,又脱去那看上去别别扭扭的新衣服,到衣橱里随便抓出一条短裙套在身上,赤脚穿了拖鞋,躺倒在沙发上,把脚跷得高高的,功臣似的命令:“妈,我们中午吃水饺吧!”于是母亲招呼两声便出去了,一会儿就听到啪啪啪的声音,开始剁饺子馅了,接下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包饺子,但擀面皮怕簿了或是厚了,包饺子又怕圆了或是扁了,一门心思都用在做活上。在娘家可就不同了,手做着活,嘴拉着闲话,说东道西,直拉得笑弯了腰,笑疼了肚子。很快饺子煮熟了,我便第一个端起碗来,直吃个肚满腰圆,完了把碗一推,也不用担心没人收拾,搂了儿子呼呼大睡起来,直睡得昏天黑地。父亲常说:“做女儿的在娘家是皇帝,在婆家是奴隶。”我便乐得做两天皇帝,即使谈不上做皇帝,也算得上得了水的鱼儿。

  话说回来,在婆家当然也不就是奴隶,只是做媳妇跟女儿那个味就是不一样。身在婆家像个客人似的一,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拘拘谨谨,小心翼翼,不敢稍有放纵,头发要时时梳理,多热的天气都要衣帽整齐,肚子多饿也不能狼吞虎咽。如果哪天早上一时疏忽起得晚了,便是饭也不好意思出来吃了,只得装病。

  说来道去,在婆家仿佛带了面具、上了发条似的,给人一种心理的紧张感和精神上的压迫感,所以过一段时日便想回娘家放松舒展一下。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根本的原因还在于:

  娘家是女儿的源和泉,那砍不断割不绝的情思永远维系着女儿的心。难怪90岁的老奶奶也忘不了娘家啊!

Number:6106

Title:微笑在瞬间

作者:北溟

出处《读者》:总第121期

Provenance:青年一代

Date:1990。3

Nation:

Translator:

  我曾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不怕孤独而且还乐于享受孤独的人。孤独时,自己的心就像大海、像草原,任思想、任想象、任各种各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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