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鹊娜毡救硕源说墓鄣阃耆煌H毡痉饨ㄖ贫鹊南霾还�75年前的事而已,而封建制度的深刻痕迹在上至天皇下至贱民的心中依然无法消除。根深蒂固的民族习性会伴随人一生。就像我们在下一章中将要看到的那样,虽然国家的目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近代日本的政治家们仍在竭尽全力地谋划保存了等级制度的大部分内容。日本人比任何其他拥有主权的民族都更加习惯于对自己的生活细节和地位进行准确地计划和定位。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法律和秩序靠铁腕和强权维持了两个世纪。他们深信,细致和繁琐的等级制度就意味着安全和稳定,只要在规定的范围内,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个世界就值得他们信赖。盗匪被打击,内乱被制止,人们能为自己受到的侵犯而申诉,就像农民们遭受横征暴敛时代所做的那样,这对个人是有危险的,但都是得到公认的。德川幕府统治时期甚至曾有一位开明的将军设置了“控诉箱”,任何市民都可以把他的抗议书投入这个箱子,只有将军有开箱子的钥匙。日本倒是真的有人身保障的,如果侵犯行为是不被现存行为规范所允许的话,被侵犯人会受到全力的保护。一个人信赖并遵守这些“准则”的时候,他才是安全的。对于显示其勇气和正直的秉性,是要在服从这些准则方面,而非企图修改或反抗这些准则这一方面。日本人在这规则的范围内看世界,世界就是可靠和安全的。它的规则不是像十戒那样抽象的道德准则,而是具体的细则规定,说明在某种场合该怎么做,在另一种场合又该怎么做,武士该如何,庶民该如何,兄长该如何,弟弟该如何等等。
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实行过等级制度,与之不同的是日本人并没有像其他国家的国民那样变得温良顺从。关键是各个阶级的利益被承认并得以保障。即使是贱民也要保证他对自身行业的垄断性,并且当局还要承认他们的自治团体。虽然各阶级所受限制很多,但也因此而得到了保护。
日本的等级制度具有的某种灵活性与印度有所不同。在不破坏这种体制的前提下,日本人可以通过一些小手段对这种制度进行微调。一个人有几种办法能改变其身份等级。在货币¾;济下,高利贷者和商人必然会先富裕起来。然后他们就使用一些合乎传统的方法来跻身上流社会。比如他们扣押那些还不起债的农民的土地使自己成为“地主”。确实,有明文禁止买卖农民的土地,但是,让农民继续留在自己的土地上种地,而他们收取地租无疑是最有利的,因为日本的地租非常高。高利贷者就这样定居在某个地方,依靠土地而名利双收。然后他们的子女与武士通婚,进而顺利地步入贵族阶层。
另外一种手段就是收养。这使武士身份的购买成为可能。德川幕府的百般限制也无法阻止商人阶层富裕起来,然后他们千方百计让自己的儿子成为武士家的养子。在日本,普遍的做法是招女婿而非收养子。招来的女婿可以成为岳父的继承人。而为此付出的高昂代价就是放弃来的身份而转入妻子家的户籍并随妻子的姓氏。高代价的回报是高利益。这样一来富商的子孙成了武士,而贫穷的武士则有了财富。等级制度毫发无损。而通过对这种制度的巧妙利用,富人成功跻身上层阶级。
日本的等级制度对不同阶层之间自由通婚的准许使得阶层之间血缘的相互渗透成为可能。伴随¾;济的发展,商人大量渗入武士阶层。这让日本和西欧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欧洲封建制崩溃的根本因是一个迅速壮大的中产阶级的产生统治了整个现代工业。日本却没有这样强大的中产阶级,商人和高利贷者都通过合法手段进入了上层社会,自然就结成了同盟。最让人惊异的事情出现了:同样是垂死挣扎的封建社会,日本与欧洲大陆比较倒是在更大程度上允许阶级的流动。对此最有说服力的就是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在贵族与中产阶级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
可以看出这两个阶级拥有共同利益。同样的状况在法国以及其他个别西欧国家也同样出现过。不过,总的来说,欧洲的阶级性是固定的,因此阶级斗争发生在法国的结果就是贵族的财产被完全剥夺。而在日本,这两个阶级竟能互相联合。推。衰老的幕府的同盟是一个商人与金融家同武士之间的同盟。日本即使到了近代也仍然保存着贵族制度,但如果日本没有允许自由的阶级流通,那么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几乎为零。
日本人有相信那些细致的行为规范和等级制度的理由并且喜欢那些东西。因为在遵守规则这个前提下,它能保证人们的安全。它允许对非法侵犯行为进行抗议,这可以用来维护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它要求相互之间履行义务。19世纪下半叶德川幕府崩溃的时候,日本没有任何集团赞成破坏这些规则。那儿没有发生“法国大革命”,甚至“1848式的革命”也没有发生。然而事已至此,任何人都无能为力。从庶民到幕府将军,每个阶级都背了高利贷者和商人的债。人数众多的寄生阶级与¾;常性的政府财政支出的规模已难以维持。囊中羞涩的大名已无力为其武士支付固定的俸禄,整个封建纽带的网络已有名无实了。他们用加重赋税来试图改变自己即将灭亡的命运。他们甚至提前征收好几年的租税,而这更使农民贫困到了极点。幕府也濒临破产,无力维持。1853年佩里海军准将与他的士兵们来到日本时,日本国内危机已达极至。继佩里强行进入之后,在1858年,日本无力抗拒,不得不同美国签定“通商条约”。
但响彻日本的口号却是:“一新”——即复辟,恢复王权。这非但不是革命,甚至连进步也说不上。与“尊王”的呼声相呼应的是同样得人心的“攘夷”口号。国民支持回到锁国的黄金时代去的政治纲领。少数认识到这一错误路线的领导人却为此而遭暗杀。似乎毫无迹象表明:日本这么一个没有一点革命气质的国家,竟会进行大规模的变革,去顺应西方的模式。更难以想象50年后日本竟会在西方各国的碗里夺食。但是,这一切已¾;成为事实。日本发挥了不同于西方各国的自身长处,达到了甚至连精英集团和激进分子的最高要求都难以企及的目标。19世纪60年代的西方人即使能在水晶球里看到日本的未来,他们也不会相信,似乎在地平线上并没有巴掌那么大的一块乌云曾预示此后数十年间会有一场暴风雨席卷日本。但是不可能的事竟成真了。在等级制度下被桎梏的落后民众毅然选择了一条崭新的道路,并且坚持走了下去。
正文 第四章 明治维新(1)
“尊王攘夷”口号的提出宣告了日本近代史的到来。这一口号的意思就是阻止外国染指日本,让日本回复到天皇和将军实施“双重统治”以前的10世纪的黄金时代的状态。京都的天皇宫廷是极反动的。在保皇派的支持者看来,他们的胜利就是羞辱与驱逐外国人,就是恢复日本的传统生活方式,就是剥夺“改革派”在政治上的发言权。日本最强大的“外样大名”,扮演了倒幕先锋这一角色。他们想通过王政复古取代德川家族统治日本,他们只要求换一下当权者。农民只要求多留一点收成但是他们讨厌“改革”。武士希望保持他们的俸禄,并且希望在战场上建功立业。资助保皇派军队的商人们希望推行重商主义,却从未觉得封建制度有什么不好。
倒幕势力取得了胜利,1868年保皇派结束了“双重统治”的局面。当时的西方人认为胜利者将实施一种极其保守的孤立主义政策,然而从一开始这个政权就执行相反的一种政策。新政权上台不到一年,就取消了各藩大名的征税权。政府把农民交的租税中本来归大名的部分据为己有。作为补偿,政府发给每个大名相当于其正常收入一半的俸禄,同时政府还免除了大名供养其武士和承担公共工程的费用。武士和大名一样向政府领取俸禄维生。在此后5年中,又从法律上废除了等级间的不平等。这些措施包括:废除了等级与阶级差别的标记和服饰——甚至必须剪掉发辫;解放了贱民阶级;撤销了禁止土地转让的法律;撤除了各地的关卡;取消了佛教的国教地位。1878年,又把大名及武士的俸禄折合成公债,分5年乃至15年付清。各人所得公债数额则按每个人在德川时代所领取的固定俸禄而定,他们可以用这笔钱开办新式工业企业。在德川时代,工商业主和封建土地贵族的联合就已¾;很明显了,现在的这些措施只不过是试图预防这种现象的最后一招。
新生的明治政府所推行的一系列重大改革很不得人心。当时的人们对1871~1873年间的侵朝计划的热情远远大过对新政的热情。明治政府坚定改革方针的同时还彻底否决了侵朝计划。绝大多数为明治政府奋斗过的人对这一结果深感失望,以致于在1877年西乡隆盛领导这些人组织了一场大规模的叛乱。他的军队代表保皇派保存封建制度的一切愿望,而明治政府从建立第一年就背叛了这种愿望。政府召募了一支平民组成的义勇军,战胜了西乡隆盛的军队。不过,这次战争足以表明明治政府推行新政的过程有多艰难。
农民的不满是同样明显的,至少190次农民起义充斥在1868年至1878年这明治的头10年中。直到1877年新政府才开始采取一些减轻农民沉重租税负担的措施,所以农民完全有理由认为政府忽略了他们。此外,农民还反对开办学校、征兵制度、丈量土地、剃发令以及给贱民以平等待遇,他们也反对官方限制佛教、改用公历以及其他许多改变他们生活方式的措施。
那么,这个“政府”的改革如此激烈而又不受欢的同时又是支持他推行下去的呢?这就是日本特有的下级武士与商人阶级的“联盟”,这种“联盟”甚至在封建时代就已由日本特有的体制培植起来了。这些人不是曾¾;为大名管理过产业就是曾¾;自己¾;商,并且在那些过程中学会了各种政治手段。他们熟悉采矿业、纺织业、纸板业等等藩属垄断企业,并且向武士阶级传播了生产技术知识。这个武士和商人联盟迅速地把能干和自信的人才推到前台,为明治政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但是,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他们出身于哪个阶层,而在于他们为什么能变得如此精明、强干和务实。19世纪下半叶,刚刚脱离中世纪的日本就像今天的泰国那样衰弱,而它产生的领导人居然能对形势洞若观火,还能成功地规划并实施在任何国家还未尝试过的伟大事业。这些领导人的优缺点都来源于传统的日本国民性,而探讨日本这种国民性的古今异同就是我们这本书的目的所在。在此,我们只能来看一看明治政府的政治家是怎样完成他们的改革事业的。
他们把它当作一项事业而不是一场意识形态的革命。他们所设想的目标是使日本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国家。他们并不是彻底的革命者。他们并没有批判封建阶级和剥夺封建阶级的财产,而是用大笔的俸禄引诱他们,最终使他们支持这个政权。最后他们改善了农民的处境,之所以晚了十年,这与其说是阶级立场使他们拒绝了农民对政府的要求,不如说是由于明治初年国库空虚的缘故。
但是,明治政府中那些精明强干的实权人物,从没打算废除等级制度。王政复古只是简化了等级制度,废除将军,使天皇居于顶端。王政复古以后的政治家们通过取消诸藩的办法,使人们脱离了藩和国家不能共同效忠这样一种两难境地。这些变更并没有撤除等级制的习惯,而只是给这些习惯以一个新的位置。那些被称为“阁下”的领导人,为了推行自己的政治纲领甚至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统治。他们自上而下地恩威并施,以求贯彻改革方针。但是他们并未想到有必要去合公众的舆论,这种舆论也许是不希望改用公历,或者不主张建立公立学校,不主张给予贱民平等的地位等等。
这种自上而下的恩惠之一就是1889年天皇赐予其国民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它明确表述了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并设置了帝国议会。这部宪法是由“阁下”们在批判性地研究了西方世界的种种宪法之后,精心拟定的。但是,宪法的起草者们“采取了一切预防手段,以防止人民的干预和公众舆论的抨击。”起草宪法的机构是隶属皇宫的一个局(制度调查局),因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明治政府的政治家们的目标是很明确的。19世纪80年代,宪法的制订者伊藤博文公爵派遣木户孝允侯爵前往英国,就日本目前遇到的问题,听取斯宾塞的意见。¾;过深入的交谈,斯宾塞将自己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呈递给了伊藤博文。关于等级制度的问题。斯宾塞写道,在日本传统结构中有对民族幸福无比有利的基础,因此务必加以保存和培育。他说,对“长上”(长辈、上司)的传统义务,尤其是对天皇的传统义务是日本的一大优点。日本能够在其“长上”的领导下踏实地向前迈进,并能克服很多个人主义的国家中不可避免的困难。能得到斯宾塞这样的确认让明治政府的那些大政治家们非常满意。他们意图维护等级制度一切可能的优点。他们不打算根除等级制度的习惯。
不论是在政治、还是在宗教和¾;济领域,明治政府都明确了国家和人民之间“各安其分”的义务。对于英国或美国来说,他们的整个体制都显得截然不同。因此我们通常会忽略这个体制的基本之处。当然,日本高层强有力的统治从不需要顾及公众的舆论。政府掌握在最高等级手中,普选出来的人从不属于这个等级。人民不可能拥有这一层次的发言权。1940年这个支配政府的最高等级的组成者是那些随时都可以“拜谒”天皇的重臣,直接可以向天皇进言的人,天皇特别任命的人,这一部分人包括内阁大臣、府县知事、法官、各局长官及其他高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