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岁月 作者: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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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岁月 作者:姚梦-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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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门!她用一个最直接的,最世俗的理由,拒绝了千年难遇的伟大的爱情:家庭和责任。和一个庸俗的、疲惫的、乏味的、性能力低下的男人,所相处的十几年岁月,超出了神奇的四天里的所有激情。 
  这一刻,他发现自己的力量如此弱小,最微弱的最世俗的感情,轻易就把他击垮了。背叛就意味着毁灭,当孤独者背叛孤独的时候,所得到的只能是伤害。     
  美国《国家地理》杂志,有的时候也会涉足一些政治话题。那种相信只有爱情没有政治的人,一般都是没有成熟的小姑娘。   
  五,幻想   
  许多人都存在这么一个幻想,如果弗朗西丝卡离开家庭,和罗伯特·金凯走了之后会怎样?这个话题有些暧昧。实际上这样的幻想,几乎覆盖了所有的爱情悲剧故事。在幻想的背后,除了广大群众善良美好的愿望之外,或许还能掺杂上许多个人的体验和想象。 
  她们幻想,金凯能够像书本里的白马王子一样,将弗朗西丝卡从单调枯燥的生活中解救出来,从此过上快乐幸福的生活;她们希望,弗朗西丝卡的遭遇应该更加悲惨一些,这样好让王子的拯救显得可贵和大义凛然;她们相信,自己就是那个活在现实中的,放大版的弗朗西丝卡,只不过生活里没有王子的出现。因此,她们比弗朗西丝卡更具有悲剧性,更适合成为这本书的主人公。所以,如果有一天王子终于出现了,她们绝对潇洒地会挥挥手,决不留下一片云彩。 
  所以,那个浑身上下充满了消费主义气息的家伙,自封的〃最后一个牛仔〃罗伯特·詹姆斯·沃勒,是绝对成功的。   
  如果弗朗西丝卡最终跟金凯走了,将是怎样的一个结局呢?虽然按照道理来讲,许多故事未必会有结局,但不妨满足一下亲爱的读者朋友,给她们一个结局。   
  弗朗西丝卡走了。她很可能只带了一个小包,放上一些简单的衣服和化妆品,告别丈夫和孩子。这个场景可能会成为让她一辈子难以忘怀。迈可和卡洛琳拽着妈妈的衣角,一点儿也不明白,为什么妈妈要和那个一头金发的老男人离开;理查德呆若木鸡地缩在小角落里,胆战心惊地想象每一个可能到来的打击;邻居会把这个话题当作一个长盛不衰的笑话,一遍又一遍地反复提起。而可怜的理查德,已经快五十岁了,他到哪里再去找一个女人?    
  不行,不能想得太多。弗朗西丝卡还是上路了。这没关系。   
  他们去哪里呢?罗伯特说过,〃我们可以在大漠的沙堆里做爱〃,〃在蒙巴萨的阳台上喝白兰地〃,〃僚望阿拉伯三角帆船在初起的晨风中扬帆启程〃。他们要去孟买,去比利牛斯山,南印度,法国。 
  退一万步,〃如果你不喜欢大路上的生活,那么我就找个地方,开个店,专摄当地风光,或肖像,或者干一行随便什么能维持我们生活的营生。〃   
  多好的生活啊!他们上路了。   
  然后呢?从此他们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不,这不是说给孩子听的童话故事。男人说的情话,大多数证明都是假的。尤其当一个男人处在罗伯特·金凯的位置,他就更有能力说一些稍稍夸张的情话,来诱惑女人和他一起上路。这样的情话,男人屡试不爽,女人屡听不厌。 
  在大漠的沙堆里做爱?是的,首先,这是一件非常消耗体力和水分的劳力活,生存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当他们决定实现这个目标的时候,必须准备上一大堆生存必需品。英国皇家特种部队的权威著作《生存手册》教会我们,在沙漠里生存至少需要贮备以下物件:水,装水的容器,食物,急救箱,刀具,针线包,地图,指北针,求救信号枪,火种,厨具,助燃材料,帐篷,睡袋等等。此外,最好能够有向导和交通工具。按照罗伯特的叙述,他们肯定不需要向导,那是一个破坏气氛的电灯泡。交通工具也不会是仅有的那辆叫做哈里的小卡车,它不但不能穿越沙漠,还会成为负担。至于如何准备这些在沙漠生存的必需品,就是弗朗西丝卡的任务了。我不认为她能准备齐这些物件。而罗伯特·金凯,很难想象一个嬉皮士风格的男人,有耐心去找齐这些,尤其是在他没有多少钱的情况下。至于如何带着能够让他心情平静的品牌啤酒上路,就留给罗伯特·詹姆斯·沃勒这个消费主义者吧。 
  蒙巴萨是个不错的选择。肯尼亚的第二大城市,热带草原气候,国际化港口城市。只要经济允许,他们或许真的可以在某个旅馆的阳台上,亲口尝一尝肯尼亚出产的咖啡究竟如何。或许,运气好的话,弗朗西丝卡怀里还能抱上一只肯尼亚猫,看看它究竟如何游泳,怎样和狗和平相处。 
  只不过,或许在阳台上品尝咖啡的同时,阳台下面就是一片〃肯尼亚是属于肯尼亚人〃的呼声。肯尼亚是旧有的英属殖民地。独立之后种族矛盾不断,屠杀的砍刀四处寻找对象。42个部族之间,血腥屠杀从来就没有中止过。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第三大城市基苏姆城里,卢奥族人手持弯刀四处寻找基库尤族人,基库尤族人从1万人迅速锐减至百余人。不过相对而言,种族屠杀在肯尼亚的邻国更加盛行,它们是乌干达、坦桑尼亚、布隆迪、卢旺达。 
  你能想象这对恋人会在蒙巴萨呆下去吗?到处是血腥的弯刀和愤怒的黑色面孔,随时担心自己会被砍倒在某个角落。我怀疑,沃勒之所以提起蒙巴萨,也就是信口雌黄一番而已。 
  既然原始和蛮荒的地方不行,那么选择法国好了。巴黎,文明和时尚之都,小资产阶级内心的最值得炫耀的地方。如果你还记得他们是1965年相识的话,那么他们来到法国的时间可能是60年代中后期或者70年代。这个时间段里,法国左派运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到了1968年5月,〃五月风暴〃运动正式开始。无数个〃毛主义〃社团的青年人将时代的愤怒和个人荷尔蒙搅拌起来,筑成这个城市最值得纪念的建筑:街垒,和政府干了起来。 
  革命总是和爱情相伴,爱情总是性的借口。就在这些法国青年大肆宣布自己如何革命的同时,公开化的性行为也成为一种时髦。在一本叫做《从嬉皮到雅皮》的书中,昔日的性革命者罗娜女士当时就在巴黎,她回忆了她在巴黎放荡日子: 
  ……在巴黎的一家俱乐部。总共有三十八个男人,持续了两个半小时。好多人我都是给他们口交……   
  如果我们的主人公来到这个世界,他们是加入浩浩荡荡的革命队伍,还是小资一点地躲在普罗旺斯的小旅馆里?那些高颧骨大嘴唇,长发飘飘身材性感的法国女郎,会不会主动靠近浑身散发着男性气息的罗伯特·金凯?那些和金凯有过肌肤之亲的巴黎女子,会不会让金凯重新燃起欲望?原本就不算漂亮的弗朗西丝卡,会不会成天活在焦躁和恐惧之中?    
  一切都是未知数。   
  我这么说是不是有点无聊,有点无事生非?是的,我是一个无聊的人。我不过是按照一个普通的大众化的逻辑一路推导下来,得出了这个看似无聊的结论。在我每天躺在床上想入非非的时候,我有千百种想离开瓢城的愿望,甚至在我的梦里,都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流浪者,一个摇滚青年或者开着拖车穿山越岭的公路司机。但当我醒来之后,仔细盘算的时候,才发现,现实的情况是,我就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小记者,不会成为任何一个其他人。 
  在这方面,弗朗西丝卡和我表现得一摸一样,甚至还要保守一些。她找到了一个足够让她离开的理由,爱情。在这个理由之下,她神魂颠倒得幻想了整整四天,然后不得不面对现实。现实的情况是,除了那不勒斯和麦迪逊县之外,她几乎没有去过任何地方。麦迪逊县虽然保守落后无知,但至少是安全的。 
  罗伯特·金凯的出现,证实了弗朗西丝卡的某些愿望。说明了她在梦里的想象都是正确的,麦迪逊县之外的世界,充满了精彩和刺激。这些证据充分集中到罗伯特的身上,成了某种带有诱惑力的东西。在短短的四天里,我们的女主角付出了所有的热情来使梦想成真。但热情过后,要让她离开长期居住的避难所,就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沃勒肯定没想到这些。他只给了弗朗西丝卡一个简单的家庭责任,促使她放弃了梦想和远方。我也不知道弗朗西丝卡有没有考虑到一些实际的话题,就像我们前面所作出的无聊的分析。在罗伯特许下的无数坚定又缠绵的诺言,以及我的那些无聊的分析之后,是一个关于生存和心理安全的俗套话题。 
  跟罗伯特·金凯走了之后,弗朗西丝卡会觉得安全吗?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没有舒适的居住环境,没有固定的交际圈子,甚至很难找到可口的食物,这样的生活,对于一个习惯了安逸和平静的家庭妇女而言,是不是可以坦然接受? 
  好心的女性读者认为,有爱情就够了。但她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不是这样过的。   
  幸好,这只是一个猜想。幸好,罗伯特·詹姆斯·沃勒先生是一个流行作家,面对大批量的读者和可以预见的经济效应,他宁可自己变得世俗保守一些。冲着这些东西,在续集《梦系廊桥》里,他给自由自在的罗伯特·金凯找来了一个儿子,让这个所谓〃最后一个牛仔〃彻底变成了一个普通人。 
  弗朗西丝卡没有离开,在她接下来的人生旅途中,她继续抚摸自己的梦想,并加进了关于罗伯特·金凯的情节;我也始终没能离开瓢城。所以我继续在自己的愿望和现实之间苦苦挣扎,自欺欺人地相信总有一天会毅然离去。 
  只有这样,我们才活得自信满满,并且,心安理得。     
上帝的手是沉重的牛虻的成长与蜕变     
  这就是牛虻,属昆虫纲双翅目虻科。我国东北林区俗称〃瞎碰〃或〃瞎虻〃。小型虻咬伤一次失血可达40毫克,最大型的虻,如虻属、瘤虻属的某些种类则一次可使动物失血200毫克。某些虻还能传播牛羊等家畜的炭疽病。 
  在能够记得的文学作品中,牛虻出现过两次。在古希腊戏剧家埃斯库罗斯的戏剧《被囚禁的普罗米修斯》中,出于嫉恨之心,复仇女神赫拉委派一只牛虻四处叮咬丈夫宙斯的情人伊娥,将她叮咬得全身没有一块好肉。 
  另一部作品就是伏尼契的《牛虻》。在这个作品里,肉食类吸血昆虫变成了自由的象征。   
  上帝的手是沉重的。   
  蒙泰尼里   
  上帝的手是沉重的   
  牛虻的成长与蜕变   
  一,灵魂   
  人到底有没有灵魂?从小到大,我们受的是无神论教育,人没有灵魂,意识与肉体同时死亡,没有东西会像鹅毛一样飘上天,也没有谁承诺会有多少美女在另一个世界等你。〃宗教是麻痹人民精神的鸦片〃,只有那些意志薄弱、缺乏锻炼的人,才会相信冥冥之中有一个天主,在世界的最后一天给你一个判定:上天堂,或者下地域。 
  但实际上,在小学教育之外,我们还有另外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好人不得善终,恶人始终逞强。财富和权力像一对奸夫淫妇,随时批准他们的私生子暴力在大地上横行。在暴力猖獗的年代里,我们迫于无奈,把精力躲进了残存的几本书里,其中一本叫做《牛虻》。而在这本表面上宣扬无神论的作者笔下,我们看到了一个本不该相信的东西:灵魂。 
  几乎每个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相信,蒙泰尼里是有灵魂的。尽管可能有些读者含含糊糊地把这个词汇换成信仰。但大多数人都承认,特殊年代里的书前导读实际上没有任何效果,这本二流的小说,轻易地让我们放弃了〃资产阶级〃、〃腐朽〃、〃没落〃这样的词汇。 
  女作家伏尼契从来没对蒙泰尼里做过详细的形象描述,我们除了知道他的嗓音〃低沉而浑厚〃,〃悦耳的音色给他的话语增添了一种特殊的魅力〃之外,一无所知。但每个看过第一章的读者,都会形成一个共同印象:他花白的头发,带着圆顶的主教帽,身披大红色坎肩,长袍坠地。他的脸上一定布满皱纹,已显示他的博学和严肃。如果你能看得仔细一些的话,你会发现蒙泰尼里的双目非常慈祥,总是带着那种悲悯世人的情怀。只有这样的,他才像一个〃形神兼备的早期基督徒〃。 
  勿庸置疑,牛虻是小说的主线。而主线之下,故事竭尽全力地在不断挖掘蒙泰尼里的隐私。这个众人眼里的模范圣徒,有情、有欲、有心肠、有软弱、也有坚持。在不经意之间,随着情节的发展,无神论的主题开始渐渐偏离轨道,人物自己开始跳出来说话。那些理论上顶尖小说所能出现的某些特征,在伏尼契的小说里出现了。不过,仅仅是出现而已。 
  因为主人公是牛虻,所以蒙泰尼里的第一次露面,除了交待隐藏的父子关系之外,几乎像一个反面材料。这个老迈的神学院院长,几乎用尽一些办法阻止亚瑟的进步思想。当他知道亚瑟打算〃帮助农民和意大利〃,他马上搬出亚瑟去世的母亲:〃是在你母亲去世之前?她知道这事吗〃。在亚瑟有些语无伦次地承认的时候,他又搬出更重的家伙上帝:〃你问过他吗?〃当亚瑟表示〃有时我向他祈祷,求他告诉我该做些什么〃,〃但是我得不到任何的答复〃的时候,蒙泰尼里有些生气了。亚瑟是他的儿子,是他的学生,亚瑟的一生都应该在他的影响下成长。而现在,他什么都没说。 
  最终,亚瑟鼓起勇气,告诉蒙泰尼里,在向上帝祷告的时候,他已经得到了上帝的答复。蒙泰尼里有些泄气了,他用一些几乎不能打动人的理由,来劝解亚瑟放弃:〃不要把悲痛或者患病所产生的幻想当作是他向你发出了庄严的感召〃,〃你甚至都不是意大利人〃。 
  儿子没有理会父亲。在他这个年龄段,劝告往往是最没用的。   
  然后他带着亚瑟去旅游了,研究野生植物。他天真的以为,漫游瑞士能够缓解孩子的革命热情,研究植物可以分散亚瑟的社会责任。然而,蒙泰尼里忘了,他自己不是一个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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