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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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命运-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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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时水源较远,没水可灌。三是用烟熏,在洞口点燃碎草,把烟煽进洞里,熏出地老鼠。但没有柴草的地方,不能使用此法。最简便的方法,是用羊皮风箱插入地老鼠洞口,用力鼓风,地老鼠受惊后即从洞内逃出,只需用麻袋将其它洞口堵住,地老鼠便自动进入麻袋。
  通过这简短的描述,不难看出他们对此所下的功夫。人只有饿到一定程度,才可能琢磨出这么多办法。相比之下,倒是西藏人从大山深处走出来要容易。他们适应气候,熟悉地形,便于就地解决给养。还因为西藏人是一个善于骑马的民族。在缺乏技术的古代,这一点差别──两脚与四蹄──往往就有决定性的意义。何况西藏的马适应西藏高原的缺氧条件,西藏人还拥有能在高海拔地区负载的牦牛,在西藏高原的机动性超过外人。这一点决定了其在军事上的先天优势。所以当年吐蕃王朝的军队可以自由驰骋地向外扩张,唐朝的军队却很难进入吐蕃的领地。综上所述,千年历史中没有人惊扰西藏,使她得以安然地生活在雪山深处,首先并非因为藏人多么有效地捍卫自己的主权,而是在于西藏的“天”保护了西藏。藏民族除了在吐蕃时期曾有短暂向外扩张,其他时间大都收缩在高原腹地不闻世外之事。西藏高原耸立于周边地区的高度,构成了西藏最牢固的自然疆界。企图进入西藏的外来者,他们最先面对的不是西藏的人,而是西藏的天。对他们来讲,战胜西藏的天比战胜西藏的人要困难得多。
  第二章  中国对西藏的控制
  到了中国最后一个王朝──清,情况有了变化。清不是汉人的王朝,而是中国东北的少数民族──满族人灭了明,入主中原而建立的王朝。满族人对汉人进行少数民族对多数民族的异族统治,控制地广人多的汉族地区,不得不联合蒙古人以弥补自己以少治多的力量不足。然而同为北方部族,满清政治家又深知蒙古在历史上摧毁过许多强大王朝,威胁性极强。为了自身安全,满人必须能同时控制蒙古。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满清统治者把目光转向了西藏。满人要玩弄连环套的统治术──借助蒙古人在军事上控制汉人,再借助西藏佛教在精神上控制蒙古人,他们就必须不畏西藏的山高路远去经营西藏和控制藏人。
  1、清代对藏的经营
  自蒙古人的元朝帝王大兴喇嘛教以来,藏传佛教逐步成为蒙古全民族的信仰,达赖与班禅也成为所有蒙古人共同的精神领袖。清朝统治者认识到,如果能够控制西藏和西藏的的宗教领袖,那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蒙古人。反之,如果不进行这种控制,让西藏和蒙古自己联合起来,就很容易形成祸根。轻则失去西部百万里之地,重则威胁整个大清的社稷江山。那些所谓的维护国家统一、坚持主权完整等目的都是后人的杜撰,肯定不是当时清朝皇帝考虑西藏问题的出发点。为了利用西藏宗教和对西藏进行笼络,清朝皇帝带头推广喇嘛教,包括自己受戒。顺治年代,五世达赖喇嘛应邀到北京,顺治皇帝亲自出城迎接。当时采取的礼仪是二人平起平坐。藏人后来因此而强调,达赖喇嘛与清朝皇帝是“帝—师”关系,而非“君—臣”关系。不过,如果保持客观心态的话,应该能看到在那种表面的尊崇之下,存在着很强的利用之心。以清最著名的皇帝之一乾隆的话说:“盖中外黄教总司以此二人(指达赖和班禅──作者),各蒙古一心归之。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 除了在目的上表明对西藏宗教出于利用之心,乾隆还特地以“非若元朝之曲庇谄敬番僧也” 之辞表明自己并非真信西藏宗教。清代史学家魏源对此也有总结:“卫藏安而西北之边境安,黄教服而准蒙之番民皆服”除了从宗教和感情上笼络西藏,清朝也对西藏采取了政治、行政和军事上的措施,以达到对西藏的实际控制。清初中国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盛世,国力强大,在当时的亚洲首屈一指,周边势力无能与之匹敌。而当时西藏内讧不已,战乱纷争,又值以达赖为代表的藏传佛教格鲁派急剧扩张,与自元以来一直统治西藏的蒙古汗王发生激烈的权力争斗。各方势力都需要寻求自己的靠山和保护者,也需要一个居高临下的仲裁权威,清王朝正好就是这样一个角色。当时每逢西藏地方统治者之间发生纷争,双方都争着向清廷申辩和解释各自的行动,争取清廷援助,清廷也就利用那些时机,或是派兵入藏平乱安抚,或是进行审判裁决,得以实现对西藏的进一步控制,扩大清对西藏的权力和影响。清对西藏进行的重大制度变动或人事变动,几乎都是在对西藏用兵之后挟余威而完成的。这是当时西藏与清王朝之间的典型关系。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当时的西藏还有一个抵御外敌侵略的问题,它北邻强悍的准噶尔蒙古,南与善战的廓尔喀人接壤,以它自身的实力,不足以威慑侵略者,发生战争也难以取胜。这也使得西藏有依附清廷的需要。有大清的保护伞,可以威慑侵略者不敢轻举妄动,即使发生战争也可以得到救援。清政府利用西藏的这种需要,自十八世纪二十年代起开始在西藏驻军,系统地控制西藏的要隘、大路等军事要害,从而进一步控制了西藏。清朝在西藏的驻军保持了近二百年,一直到清亡。为了达到控制西藏的目的,清王朝还有意识地强化自己的仲裁地位,如清初年“蒙强番弱”,故采取“抑蒙扶番”之政策,后蒙古力量逐渐衰落,又改为“扶蒙抑番” 。在西藏内部采取“多立头目,以分其势”的策略,使其彼此牵制,不能擅权。当达赖势力强大之后,转而扶持班禅以为平衡。这种分而治之使各方势力无论求发展还是求自保都不能不依附清廷。从1727年(雍正五年)开始,清朝开始向西藏派驻“驻藏大臣”,直到辛亥革命,历185年,从未间断。对于驻藏大臣的角色,今天的北京与达兰萨拉的宣传机器各执一词。北京方面一直宣称驻藏大臣是中国对西藏具有主权的标志,是代表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实施主权管理的官员。达赖方面则说驻藏大臣不过是满清皇帝的大使,负责传递消息而已,顶多对西藏政务充当一下顾问的角色,从来没有实际权力。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先引用上世纪末一位名叫达斯(Sarat Chandra Das)的孟加拉校长的描述。1881年,他在西藏江孜目睹过驻藏大臣的一次游行。那次游行是为庆祝大清皇帝登基周年举行的。
  一些人抬着大约两英尺见方的木板,上面写着驻藏大臣的官职及对整个西藏行使最高权力的委任状。除了驻藏大臣的随员及侍从外,还有来自卫藏地区的大约三百名高僧及达官显贵。八名中国士兵抬着一顶驻藏大臣的轿子。大约五十名藏兵拉着拴在轿杠上的长绳索。队伍在圣殿及去世圣人的灵塔前致意之后,由傅拉协摆率领从东门走出寺院。政府官员走在前列,军需队尾随其后。然后是中国官员,最后是乘坐着华丽轿子的首席驻藏大臣。在整个行进过程中,西藏人始终处于次要地位。中国人以一切可能的方式炫耀其至高无上的权力。职位较低的驻藏大臣骑马跟在后面,他似乎喜欢看带着沉重镣铐的囚犯,新近受到刑罚的头人们在沉重的木枷下呻吟着。这位驻藏大臣的轿子一样也由八名士兵抬着。他的随员及侍从也与首席驻藏大臣的随员侍从相等。他们的卫兵全副武装着中国的火枪及长矛……
  根据当时的感受,达斯得出的结论是:驻藏大臣是“西藏人极为憎恶的人,西藏人从心底憎恨他们。”达斯目睹上述场面是在1881年,那时清帝国已趋没落,弊端丛生,吏治腐败,因此不能就此一例而说自设驻藏大臣以后,西藏人就一直心怀憎恨。但是通过达斯的描述至少可以看出,即使在西藏人憎恨驻藏大臣的时候,也不能不让驻藏大臣摆他的威风,“以一切可能的方式炫耀其至高无上的权力”,而“西藏人始终处于次要地位”。1950年11月西藏噶厦政府面对中共大兵压境时发出的《致联合国秘书长的呼吁书》,曾经这样界定清朝中国与西藏的关系:“在1912年以前的年代里,中国皇帝与至尊达赖喇嘛个人之间确实有过亲密友好的关系。这种联系和交往是滋生于一种共同的信仰基础之上的、可以准确地描述为宗教导师与其世俗的追随者和信徒之间的关系,并不存在政治含意。”然而,“追随者”和“信徒”在“导师”的领地如此耍威风,是难以说服人的。事实上,清朝皇帝至少两次革除过西藏最高政教领袖──达赖喇嘛的名号(六世达赖和十三世达赖),规定所有的达赖转世灵童都要经皇帝批准认可。清还对原属西藏管辖的地区进行了分割──设西宁大臣治理青海,将东部藏区划归四川、云南等内地省份,在那些地区实行改土归流,以缩小西藏的地方势力。至今中共治下的“西藏自治区”,亦是按那时划分的界线。因此,中国皇帝与达赖喇嘛之间的关系肯定是有“政治含意”的。至少在中国皇帝一方,是把西藏当作臣属的,而西藏一方,至少也不敢公开反抗。除此,其他的解释难以自圆其说。然而,换一个角度看,主张西藏历史上一直保持独立的看法也不是没有道理。所谓“天高皇帝远”形容西藏再合适不过。坐在万里之外的紫禁城宝座上的中国皇帝,有多少时间顾得上西藏呢?而驻在拉萨的中国皇帝代表——驻藏大臣,对西藏到底有多少实际权力,也的确存在疑问。有一个小故事对此是很好的注解:在十三世达赖喇嘛时期,清朝的驻藏大臣任命了一个名叫然巴的西藏贵族担任政府(噶厦)大臣(噶伦)。根据章程规定,驻藏大臣有这个权力。但是十三世达赖喇嘛召见了然巴,对他说:“驻藏大臣已委你为噶厦成员,但你不是我的噶厦成员。”这一句话就足够了。然巴立刻离开拉萨,回到他自己的庄园不再露面。于是噶厦就去向驻藏大臣呈报──然巴死了。驻藏大臣当然不相信几天前还好端端的然巴突然会死,可即使怀疑其中有诈,他又上哪去找出然巴,证明其没死呢?最终他只好同意十三世达赖喇嘛委任的人担当噶伦。章程赋予他的权力在实际中等于不存在。这个小故事可以作为当时中藏关系的典型写照,充分地表现了驻藏大臣的无奈。但是不管怎么样,十三世达赖喇嘛不能挺起胸脯对驻藏大臣说:“这是我的国家,我想任命谁跟你没关系。”所以,应该承认中国对西藏拥有某种程度的控制,只不过那控制的开始时间是在十八世纪的清朝,而非北京所称十三世纪的元朝。
  2、是主权还是宗主权
  即使把中国控制西藏的起始时间从十三世纪缩短到十八世纪,距今也有近三百年的时间。这三百年的世界版图有很多变动,绝大多数并没有在今天构成问题。一些具有爱国心的中国人对此常有不平之心:中国向西藏派遣驻藏大臣(1727年)半个世纪以后,美国才在被白人占领的印地安土地上立国(1776年),为什么今天没有人对美国的主权提出疑问?美国占领夏威夷时,夏威夷已经立宪,而且是国际承认的独立国,至今还不到一个世纪,为什么就已经听不到异议,而且获得了国际公认的合法性呢?既然如此,为何西方人又认定西藏不能属于中国,中国对西藏的主权是不合理的呢?对此不能简单地以西方霸权来解释,也不能全归于“西藏分离主义者”利用西方传媒操纵舆论。这些因素不是没有,但是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受到这么普遍的怀疑,肯定不是没有原因的。中国的史学家论证中国对西藏确凿无疑地拥有主权时,最多引用的根据就是乾隆五十七年(1793年)一个名为《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简称《二十九条章程》)的文件 。中国史学家宣称,那个文件表明清代中国对西藏拥有的主权已经相当充分。《二十九条章程》主要在于明确清代朝廷对西藏拥有的权力。为了能够一目了然,不妨把其中直接有关这种权力的十八项条款分别以一句话列在下面:
  第一条  认定包括达赖、班禅在内的西藏主要活佛转世灵童;第二条  管理西藏的进出境;第三条  监督西藏造币;第五条  任命军官;第六条  藏军兵饷由驻藏大臣发放;第八条  审查达赖、班禅的收入和开支;第十条 驻藏大臣与达赖、班禅平等处理西藏行政,所有西藏僧俗皆需服从驻藏大臣;第十一条  任命西藏地方官员;第十三条  驻藏大臣每年两次出巡西藏各地及检阅军队;第十四条  负责外交;第十五条  确定边界;第十八条  决定各寺院的活佛人选;第二十条  决定税收;第二十一条  决定免役;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控制宗教界串联交往;第二十四条  控制和提供交通条件;第二十五条  处置罪犯。
  中国的史学家们认为,如果拥有这么多权力还不叫拥有主权,这世界就没有主权存在了。西藏独立支持者所列举的“西藏历史上是独立国家”的主要根据──西藏“有自己的政府与内阁”(但须服从驻藏大臣),“自印货币”(由驻藏大臣监造),“自己的法律”(须经驻藏大臣审批),“自己的军队”(由清廷建立并受驻藏大臣节制),在此章程前岂非不攻自破?然而为什么主权意义如此充分的《二十九条章程》颁布了二百多年,国际社会却总是认为那时的中国对西藏顶多只是拥有宗主权呢?所谓宗主权和主权,二者的区别在哪里?1944年,当时中华民国政府新任驻藏办事处处长沈宗濂带领随员一行经印度赴西藏上任,在新德里曾与当时印度政府(英国在印度的殖民政府)的外交部长卡罗爵士(Sivolar Caroe)讨论过这个问题。沈宗濂的英文秘书柳升祺这样记述:
  沈宗濂问他,我们一直认为中国对西藏是主权关系,而你们英国人总说是宗主权关系,请问宗主权究竟是什么含义呢?卡罗爵士笑着说,你把我问倒了,让我们一起来查书。于是他亲自挪动短梯,从上层书架上取下一卷英国百科全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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