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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诸位,咱们回去吧?”
他领着大队人马向酒店走去,众人再也憋不住了,热烈谈论起这位奇人来,对他交口称赞。其间也夹杂着有关这场悲剧的探讨:起因如何,谁是主谋;等等。
“嗨,有他在这儿真是万幸——是吧,伙计们?”弗格森说。
“这可是本世纪头等大事,”汉姆·桑德韦奇说,“准会传遍全世界;不信,记着我这句话好了。”
“说得对!”铁匠杰克·帕克说,“咱这屯子可要出名了。是不是啊,威尔斯·法戈?”
“嗯,你问我呀——要问我怎么想这件事,这么说吧:昨天我出两块钱一英尺买的那片‘一条龙’矿,今天兴许就有人出十六块一英尺的价!”
“没错,威尔斯·法戈!哪个新屯子也没有过这么好的运气啊。唉,你看见他搜集碎布片、泥土那些东西了吗?那叫眼力!什么也别想躲过他那双眼睛——全在他手心里攥着呢。”
“是这么回事。在别人眼里,这些东西什么都不是;可在他眼里头,那是书啊,老大的字在上头印着哪。”
“你这个比方绝了!那些零七八碎的玩艺儿里头都有点儿蹊跷,它们还以为只有天知地知呢;可是,露馅啦!这些把柄一攥在他手里,它们都该告密了,没错,你就记着这句话吧。”
“伙计们,如今我不用担心他是来跟那个小伙子阿其斗法的了。这可是件大事,没有长远的眼光不行。对付这一团乱麻,要的是科学性,要的是学问。”
“我想,事情走到这一步咱们大家都高兴。高兴?老天爷,也找不到更合适的词了。阿其要是有心眼儿,在一边好好看着,看看这人怎么干的,准能长不少学问。可是他不,他一头钻到树丛里头,什么也没看到。”
“没错,我也看见了。不过,阿其还年轻。过一阵子他就能多懂点儿事了。”
这个问题太难了,大家七嘴八舌,谁也说服不了谁。提到的几个嫌疑人又一个个因不合格被否定了。除了年轻的希里尔,没人接近弗林特·布克纳,也没人真跟他斗过气;对所有想接近他的人,弗林特·布克纳都没有给过好脸色,不过也没激烈到能动刀子的份儿上。从一开始,一个人的名字就在大家的嘴边上,这就是菲特洛克·琼斯,可直到最后才有人说出来。是帕特·利雷先提起他的。
“啊,是呀,”众人说,“我们也都想到他了,他倒是有一百个理由杀弗林特·布克纳,再说,他要是那样干也不足为奇。可是,有两件事解释不通:第一件,他没这么大的胆子;第二件,出事的时候他根本不在那儿呀。”
“这我也知道,”帕特说,“出事的时候他跟咱们在一起,在台球室。”
“是啊,连出事前一个钟头,他也一直在那儿。”
“这就对了。也算他走运。要不然,头一个怀疑的就是他。”
8
酒店的餐厅搬走了所有的家具,只留下一张六英尺长的松木桌子和一把椅子。这张桌子靠墙摆着;椅子放在桌子前面;夏洛克·福尔摩斯端端正正坐在那把椅子上,气度不凡,引人瞩目。众人都站着。整个餐厅挤得满满当当。屋子里烟雾腾腾,人们大气不出。
那位奇人抬起胳膊,示意众人再安静一些。他的胳膊在空中停了一会儿,然后,开始简明扼要地提问,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对回答的问题报以“嗯嗯”、点头或者诸如此类的反应。通过这些问答,他彻底查清了弗林特·布克纳的情况,包括他的性格、行为、习惯,和人们能说出来的其他情况。显而易见,这位奇人的侄子是屯子里惟一有杀害弗林特怖克纳动机的人。福尔摩斯对证人报以慈悲的微笑,不紧不慢地问道:
“诸位当中有谁知道,爆炸发生的时候这个叫菲特洛克·琼斯的小伙子在什么地方吗?”
跟着就是一片雷鸣般的应答声:
“在这家酒店的台球室里!”
“啊。那么他当时是刚到吗?”
“在那儿足有一个钟头了。”
“啊。到爆炸现场大约——大约——这个,大约有多远呢?”
“足有一英里!”
“啊。说真的,这还不足以证明不在现场,可是——”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大笑。还夹杂着诸如此类的叫声:“天哪,他可真是糊涂蛋!”以及:“桑迪,你说这话也不脸红吗?”这笑声和喊声淹没了证词。作证的桑迪低着头,羞得满脸通红。福尔摩斯继续问道:
“无论如何,这个小伙子琼斯和本案的些许关联(众人笑)已经暴露无遗。现在让我们召唤这场悲剧的目击者,听听他们说些什么。”
他取出在现场搜集的那些零七八碎的物证,摆放在他膝头的一张硬纸板上。众人鸦雀无声,静静地看着。
“我们已经测得经度和纬度,并根据磁偏角作了校正,这些给出了发生悲剧的精确方位。我们还测得了海拔高度,气温和基本湿度——这些都有不可估量的价值,能使我们精确地估价,在当夜的这段时间内,这些因素在何种程度上作用于凶手的情绪和意向。”
(响起了一阵嗡嗡的低语声:“老天爷,他的学问真深哪!”)
福尔摩斯指着他的那些物证。“现在让我们请这些沉默的证人讲给我们听吧。
“这儿有一条亚麻布空子弹袋。它说明什么呢?说明:害人的动机是抢劫,而不是复仇。它还说明什么?说明凶手智力低下——是否可以说头脑迟钝,或者差不多如此呢?因为一个头脑健全的人是不会想到抢劫弗林特·布克纳的,这个人身上从来没有多少钱。不过,也许凶手是不明底细的外地人呢?我们再来听听子弹袋怎么说。这件东西是我从子弹袋里面取出来的。这是一小片银色的石英,非同寻常。请你仔细看看——再请你——还有你。现在请传回来。在这一带沿岸地区,只有一处矿脉出产这种类型、这种色泽的石英;那矿脉绵延近两英里长,根据我的看法,在不久的将来,这条矿脉将会使当地闻名于世,使它的两百位主人获得他们梦寐以求的财富。清说出那条矿脉的名称。”
“基督教科学和玛丽·安联合矿!”众人异口同声地说。
一阵狂热的欢呼声随之而来,大家都就近抓住别人的手,使劲攥着,眼含泪花。威尔斯·法戈·弗格森吼道:“我的‘一条龙”就在那条矿脉上,这下子它要涨到一英尺一百五十块钱了——这话你记住了!“
等到喧闹声平息下来,福尔摩斯先生接着说:
“由此我们可知有三件事确定无疑:凶手可能智力低下;他不是个外地人;他的作案动机是抢劫,而不是复仇。让我们接着分析下去。我手里拿着的是一小截导火索,上面有最近燃烧过的气味。这截导火索能告诉我们什么呢?结合已经确定无疑的证据石英,它向我们透露凶手是一名矿工。先生们,这导火索还进一步告诉我们:凶杀的手段是爆炸。还有什么呢?还有:爆炸物是放置在木屋靠近大路的一侧——也就是木屋的前面——因为这截导火索是我在距爆炸地点六英尺以内发现的。
“现在我手里捏着的是一根瑞典产的火柴——是那种在盒上擦燃的安全火柴。我是在路上找到这根火柴的,那里距被炸毁的木屋有六百二十二英尺。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导火索是从那儿燃起的。这根火柴还说明什么?说明:那凶手是个左撇子。我是怎么知道的呢?先生们,我很难向你们解释我是怎样知道的,如此细微的蛛丝马迹只有靠丰富的经验和深入的研究才能察觉。不过确有蛛丝马迹,而且有一个事实也支持这种判断,诸位一定在那些出色的侦探小说中常常留意这个事实,即:所有的凶手都是左撇子。”
“老天爷,是这么回事!”汉姆·桑德韦奇把大腿一拍,“以前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我也没想到!”“我也没想到!”好几个人都嚷嚷起来。嘿,他的眼里可真是不揉沙子——好眼力!”
“先生们,尽管凶手远离受害者,他仍然不能完全避免被伤害。我现在向你们展示的这块木片击中了他。把他打出了血。无论现在他在什么地方,他身上挂的彩都会暴露无遗。我是在他点燃那根致命的导火索对所立之处拣起这块木片的。”他居高临下地扫视全场,脸拉了下来。他慢慢抬起手,指道:
“凶手就站在那儿!”
刹那间,全场惊愕得鸦雀无声;紧接着,几十条嗓子齐声喊道:
“萨姆·希里尔?啊,老天爷,不会!哪会是他?纯粹是瞎说八道!”
“注意了,先生们——别着急。观察一下——他的额头上有血迹。”
希里尔吓得脸色刷白,快要哭出来了。他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向每个人求助,期望得到他们的同情。他朝福尔摩斯伸出双手,恳求道:
“噢,别,别!我从来没干过,我发誓从来没干过。脑门上这处伤是我——”
“警官,逮捕他!”福尔摩斯喊道,“我绝不妄言。”
希里尔又开始求救。“噢,阿其,别让他们抓我。我妈非气死不可!你是知道我怎么受的伤。跟他们说,阿其,救救我!救救我!”
斯蒂尔曼挤到人群前面来说:
“好,我会救你。别害怕。”他面对全场说,“不管他是怎么受的伤,都和这个案子无关,不会影响断案。”
“上帝保佑你,阿其,够朋友!”
“阿其,好样儿的!来吧,小伙子,把他们那套花拳绣腿打个落花流水!”众人欢声雷动。对本地精英的自豪感和爱乡之情在众人心中油然而生,他们对福尔摩斯的态度发生了逆转。
年轻的斯蒂尔曼等欢呼声平息下来,说道:
“我请汤姆·杰弗里斯把住这道门,请哈里斯警官把住那道门,别让任何人离开。”
“说办就办。接着说吧,老手。”
“我确信罪犯就在这里。如果我的判断没错的话,一会儿我就指给你们看。现在我先把这出悲剧从头到尾讲清楚。杀人的动机不是抢劫,而是复仇。那凶手的智力并不低下,他也没有站在六百二十二英尺之外。他没有被木片击中。他没有在木屋跟前放置炸药。他既没有带着一个子弹袋,也不是左撇子。除了这些出错的地方,这位杰出的客人对本案的分析大体正确。”
大厅里荡起一阵舒心的笑声。熟识的人相互点头,好像是说:“这话在理,有根有据。好小伙子,好小伙子。他可真是寸步不让啊!”
客人依然从容大度,不为所动。斯蒂尔曼接着说:
“我手中也有一些物证,而且我马上就告诉大家,在什么地方能找到更多的证据。”他拿出一根普通的铁丝,众人伸长脖子盯着看。“这上面均匀地涂了一层熔化的蜡油。这儿还有燃得只剩半截的蜡烛。在这剩下的一半蜡烛上,每隔一英寸刻着一条标记。我马上就告诉大家我在哪儿发现这些东西的。现在,我不推理,不猜测,不把杂七杂八的线索生拉硬拽凑在一堆,也不拿侦探行当的噱头卖关子;我就用平铺直叙、开门见山的方式告诉你们这件伤心事是怎么发生的。”
为加深印象,他停顿了一下——让场子里静下来,让悬念更强烈,让众人的兴趣点更加集中;然后他说:
“凶手为了制定方案煞费苦心。这个方案不错,非常巧妙,看得出凶手是个有头脑的人,并不迟钝。这个方案算度精确,为的是让策划者彻底摆脱嫌疑。在第一个地点,他在一根蜡烛上每隔一英寸刻上一道标记,点燃后计算时间。他发现,蜡烛燃去四英寸需要三个小时。当福尔摩斯先生在这间房子里询问弗林特·布克纳的个性和行为方式的时候,我在楼上做了半个小时的试验,通过实验得出了蜡烛在背风的情况下燃烧的速度。他当时证实了蜡烛的燃烧速度后,就吹灭了它——就是我给大家看的那根——然后又在一根新蜡烛上做了标记。
“他把这根新蜡烛固定在一个锡做的烛台上。在五个小时标记处用烧红的铁丝烫了一个透芯孔。我已经给大家看了那根铁丝,上面有一层均匀的蜡油——这是熔化的蜡油冷却后留下的。
“他吃力地——应该说吃尽苦头——穿过弗林特·布克纳屋后山脚下的那片树丛,还拖着一个空面粉桶。他把面粉桶安置在万无一失的地方,在桶底放上了烛台。然后,他量出了大约三十五英尺长的导火索——由面粉桶到弗林特·布克纳木屋背后的长度。他在桶身上钻了一个孔——这就是他当时钻孔用的螺丝刀。他一鼓作气钻好了孔;完工以后,导火索的一头通到弗林特·布克纳的木屋,另一头削开露出火药,插进了蜡烛的孔里——因为设定今天凌晨一点起爆,那么点火的时间约在昨天晚上八点钟——这一点我可以打赌——而且弗林特·布克纳的木屋里有和导火索一头相连的炸药——这一点我虽然证明不了,但我照样可以打赌。一两个小时以前我找到这些证据的时候,福尔摩斯大师正在丈量那些没用的空地,搜集那些与本案无关的小零碎呢。”
他停了下来。众人都舒了一口长气,活动活动僵住的筋骨,欢呼雀跃。“真他妈的棒!”汉姆·桑德韦奇说,“难怪他在树丛里钻来钻去,不跟那位大师在一起凑热闹呢。瞧瞧吧,伙计们——他可不傻呀。”
“可不是吗!嘿,真棒——”
他们的话被阿其·斯蒂尔曼打断了。
“一两个小时以前,我们在现场的时候,那把螺丝刀和试验用蜡烛的主人把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