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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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隋书- 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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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国政,大丧、臣犯主之应。赵王、越王以谋执政被诛。又荆、豫、襄三州诸蛮反,尉迥、王谦、司马消难各举兵畔,不从执政,终以败亡。皆大兵起、将军戮之应也。五月甲辰,有流星一,大如三斗器,出太微端门,流入翼,色青白,光明照地,声若风吹幡旗。占曰:“有立王,若徙王。”又曰:“国失君。”其月己酉,帝崩,刘昉矫制,以隋公受遗诏辅政,终受天命,立王、徙王、失君之应也。七月壬子,岁星、太白合于张,有流星,大如斗,出五车东北流,光明烛地。九月甲申,荧惑、岁星合于翼。 
  静帝大定元年正月乙酉,岁星逆行,守右执法,荧惑掩房北第一星。占曰:“房为明堂,布政之宫,无德者失之。”二月甲子,隋王称尊号。 
  高祖文皇帝开皇元年三月甲申,太白昼见。占曰:“太白经天昼见,为臣强,为革政。”四月壬午,岁星昼见。占曰:“大臣强,有逆谋,王者不安。”其后,刘昉等谋反,伏诛。十一月己巳,有流星,声如隤墙,光烛地。占曰:“流星有光有声,名曰天保,所坠国安有喜。”其九年,平陈,天下一统。五年八月戊申,有流星数百,四散而下。占曰:“小星四面流行者,庶人流移之象也。”其九年,平陈,江南士人,悉播迁入京师。 
  八年二月庚子,填星入东井。占曰:“填星所居有德,利以称兵。”其年大举伐陈,克之。十月甲子,有星孛于牵牛。占曰:“臣杀君,天下合谋。”又曰:“内不有大乱,则外有大兵。牛,吴、越之星,陈之分野。”后年,陈氏灭。 
  九年正月己巳,白虹夹日。占曰:“白虹衔日,臣有背主。”又曰:“人主无德者亡。”是月,灭陈。 
  十四年十一月癸未,有彗星孛于虚危及奎娄,齐、鲁之分野。其后鲁公虞庆则伏法,齐公高颎除名。 
  十九年十二月乙未,星陨于渤海。占曰:“阳失其位,灾害之萌也。”又曰:“大人忧。”二十年十月,太白昼见。占曰:“大臣强,为革政,为易王。”右仆射杨素,荧惑高祖及献后,劝废嫡立庶。其月乙丑,废皇太子勇为庶人。明年改元。皆阳失位及革政易王之验也。 
  仁寿四年六月庚午,有星入于月中。占曰:“有大丧,有大兵,有亡国,有破军杀将。”七月乙未,日青无光,八日乃复。占曰:“主势夺。”又曰:“日无光,有死王。”甲辰,上疾甚,丁未,宫车晏驾。汉王谅反,杨素讨平之。皆兵丧亡国死王之应。 
  炀帝大业元年六月甲子,荧惑入太微。占曰:“荧惑为贼,为乱入宫,宫中不安。” 
  三年三月辛亥,长星见西方,竟天,干历奎娄、角亢而没;至九月辛未,转见南方,亦竟天,又干角亢,频扫太微帝座,干犯列宿,唯不及参、井。经岁乃灭。占曰:“去秽布新,天所以去无道,建有德,见久者灾深,星大者事大,行迟者期远。兵大起,国大乱而亡。余殃为水旱饥馑,土功疾疫。”其后,筑长城,讨吐谷浑及高丽,兵戎岁驾,略无宁息。水旱饥馑疾疫,土功相仍,而有群盗并起,邑落空虚。九年五月,礼部尚书杨玄感于黎阳举兵反。丁未,荧惑逆行入南斗,色赤如血,如三斗器,光芒震耀,长七八尺,于斗中句巳而行。占曰:“有反臣,道路不通,国大乱,兵大起。”斗,吴、越分野,玄感父封于越,后徙封楚地,又次之,天意若曰,使荧惑句巳之,除其分野。至七月,宇文述讨平之。其兄弟悉枭首车裂,斩其党与数万人。其年,硃燮、管崇亦于吴郡拥众反。此后群盗屯聚,剽略郡县,尸横草野,道路不通,赍诏敕使人,皆步涉夜行,不敢遵路。 
  十一年六月,有星孛于文昌东南,长五六寸,色黑而锐,夜动摇,西北行,数日至文昌,去宫四五寸,不入,却行而灭。占曰:“为急兵。”其八月,突厥围帝于雁门,从兵悉冯城御寇,矢及帝前。七月,荧惑守羽林。占曰:“卫兵反。”十二月戊寅,大流星如斛,坠贼卢明月营,破其冲輣,压杀十余人。占曰:“奔星所坠,破军杀将。”其年,王充击卢明月城,破之。 
  十二年五月丙戌朔,日有食之,既。占曰:“日食既,人主亡,阴侵阳,下伐上。”其后宇文化及等行杀逆。癸巳,大流星陨于吴郡,为石。占曰:“有亡国,有死王,有大战,破军杀将。”其后大军破逆贼刘元进于吴郡,斩之。八月壬子,有大流星如斗,出王良阁道,声如陨墙;癸丑,大流星如甕,出羽林。九月戊午,有枉矢二,出北斗魁,委曲蛇形,注于南斗。占曰:“主以兵去,天之所伐。”亦曰:“以乱伐乱,执矢者不正。”后二年,化及杀帝僭号,王充亦于东都杀恭帝,篡号郑。皆杀逆无道,以乱代乱之应也。 
  十三年五月辛亥,大流星如甕,坠于江都。占曰:“其下有大兵战,流血破军杀将。”六月,有星孛于太微五帝座,色黄赤,长三四尺所,数日而灭。占曰:“有亡国,有杀君。”明年三月,宇文化及等杀帝也。十一月辛酉,荧惑犯太微,日光四散如流血。占曰:“贼入宫,主以急兵见伐。”又曰:“臣逆君。”明年三月,化及等杀帝,诸王及幸臣并被戮。 
  *********志第十七 五行上 
  《易》以八卦定吉凶,则庖牺所以称圣也。《书》以九畴论休咎,则大禹所以为明也。《春秋》以灾祥验行事,则仲尼所以垂法也。天道以星象示废兴,则甘、石所以先知也。是以祥符之兆可得而言 ,妖讹之占所以征验。夫神则阴阳不测,天则欲人迁善,均乎影响,殊致同归。汉时有伏生、董仲舒、京房、刘向之伦,能言灾异,顾盼六经,有足观者。刘向曰:“君道得则和气应,休征生。君道违则乖气应,咎征发。”夫天有七曜,地有五行。五事愆违则天地见异,况于日月星辰乎?况于水火金木土乎?若梁武之降号伽蓝,齐文宣之盘游市里,陈则蒋山之鸟呼曰“奈何”,周则阳武之鱼集空而斗,隋则鹊巢黼帐,火炎门阙,岂唯天道,亦曰人妖,则祥眚呈形,于何不至?亦有脱略政教,张罗樽糈,崇信巫史,重增愆罚。昔怀王事神而秦兵逾进,苌弘尚鬼而诸侯不来。性者,生之静也。欲者,心之使也。置情攸往,引类同归。雀乳于空城之侧,鷮飞于鼎耳之上。短长之制,既曰由人;黔隧崇山,同车共轸。必有神道,裁成倚伏。一则以为殃衅,一则以为休征。故曰德胜不祥而义厌不惠。是以圣王常由德义,消伏灾咎也。 
  《洪范五行传》曰:“木者东方,威仪容貌也。古者圣王垂则,天子穆穆,诸侯皇皇。登舆则有鸾和之节,降车则有佩玉之度,田狩则有三驱之制,饮食则有享献之礼。无事不出境。此容貌动作之得节,所以顺木气也。如人君违时令,失威仪,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沉湎,不顾礼制,纵欲恣睢,出入无度,多徭役以夺人时,增赋税以夺人财,则木不曲直。” 
  齐后主武平五年,鄴城东青桐树,有如人状。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是时后主怠于国政,耽荒酒色,威仪不肃,驰骋无度,大发徭役,盛修宫室,后二岁而亡。木不曲直之效也。 
  七年,宫中有树,大数围,夜半无故自拔。齐以木德王,无故自拔,亡国之应也。其年,齐亡。 
  开皇八年四月,幽州人家以白杨木悬灶上,积十余年,忽生三条,皆长三尺余,甚鲜茂。仁寿二年春,盩厔人以杨木为屋梁,生三条,长二尺。京房《易传》曰:“妃后有颛,木仆反立,断枯复生。”独孤后专恣之应也。 
  仁寿元年十月,兰州杨树上松生,高三尺,六节十二枝,《宋志》曰:“松不改柯易叶,杨者危脆之木,此永久之业,将集危亡之地也。”是时帝惑谗言,幽废冢嫡,初立晋王为皇太子。天戒若曰,皇太子不胜任,永久之业,将致危亡。帝不悟。及帝崩,太子立,是为炀帝,竟以亡国。 
  仁寿四年八月,河间柳树无故枯落,既而花叶复生。京房《易飞候》曰:“木再荣,国有大丧。”是岁,宫车晏驾。 
  《洪范五行传》曰:“金者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古之王者,兴师动众,建立旗鼓,以诛残贼,禁暴虐,安天下,杀伐必应义,以顺金气。如人君乐侵陵,好攻战,贪城邑之赂,以轻百姓之命,人皆不安,外内骚动,则金不从革。” 
  陈祯明二年五月,东冶铁铸,有物赤色,大如斗,自天坠熔所。隆隆有声,铁飞破屋而四散,烧人家。时后主与隋虽结和好,遣兵度江,掩袭城镇,将士劳敝,府藏空竭。东冶者,陈人铸兵之所。铁飞为变者,金不从革之应。天戒若曰,陈国小而兵弱,当以和好为固,无铸兵而黩武,以害百姓。后主不悟,又遣伪将陈纪、任蛮奴、萧摩诃数寇江北,百姓不堪其役。及隋师渡江,而二将降款,卒以灭亡。 
  《洪范五行传》曰:“火者南方,阳光为明也。人君向南,盖取象也。昔者圣帝明王,负扆摄袂,南面而听断天下。揽海内之雄俊,积之于朝,以续聪明,推邪佞之伪臣,投之于野,以通壅塞,以顺火气。夫不明之君,惑于谗口,白黑杂揉,代相是非,众邪并进,人君疑惑。弃法律,间骨肉,杀太子,逐功臣,以孽代宗,则火失其性。” 
  梁天监元年五月,有盗入南、北掖,烧神武门总章观。时帝初即位,而火烧观阙,不祥之甚也。既而太子薨,皇孙不得立。及帝暮年,惑于硃异之口,果有侯景之乱,宫室多被焚烧。天诫所以先见也。 
  普通二年五月,琬琰殿火,延烧后宫三千余间。中大通元年,硃雀航华表灾。明年,同泰寺灾。大同三年,硃雀门灾。水沴火也。是时帝崇尚佛道,宗庙牲牷,皆以面代之,又委万乘之重,数诣同泰寺,舍身为奴,令王公已下赎之。初阳为不许,后为默许,方始还宫。天诫若曰,梁武为国主,不遵先王之法,而淫于佛道,横多糜费,将使其社稷不得血食也。天数见变而帝不悟,后竟以亡。及江陵之败,阖城为贱隶焉,即舍身为奴之应也。 
  陈永定三年,重云殿灾。 
  东魏天平二年十一月,阊阖门灾。是时齐神武作宰,而大野拔斩樊子鹄,以州来降,神武听谗而杀之。司空元晖免。逐功臣大臣之罚也。 
  武定五年八月,广宗郡火,烧数千家。 
  后齐后主天统三年,九龙殿灾,延烧西廊。四年,昭阳、宣光、瑶华三殿灾,延烧龙舟。是时谗言任用,正士道消,祖孝徵作歌谣,斛律明月以诛死。谗夫昌,邪胜正之应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开皇十四年,将祠泰山,令使者致石像神祠之所。未至数里,野火欻起,烧像碎如小塊。时帝颇信谗言,猜阻骨肉,滕王瓚失志而死,创业功臣,多被夷灭,故天见变,而帝不悟,其后太子勇竟被废戮。 
  大业十二年,显阳门灾,旧名广阳,则帝之姓名也。国门之崇显,号令之所由出也。时帝不遵法度,骄奢荒怠,裴蕴、虞世基之徒,阿谀顺旨,掩塞聪明,宇文述以谗邪显进,忠谏者咸被诛戮。天戒若曰,信谗害忠,则除“广阳”也。 
  《洪范五行传》曰:“水者,北方之藏,气至阴也。宗庙者,祭祀之象也。故天子亲耕以供粢盛,王后亲蚕以供祭服。敬之至也。发号施令,十二月咸得其气,则水气顺。如人君简宗庙,不祷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梁天监二年六月,太末、信安、丰安三县大水。《春秋考异邮》曰:“阴盛臣逆人悲,则水出河决。”是时江州刺史陈伯之、益州刺史刘季连举兵反叛,师旅数兴,百姓愁怨,臣逆人悲之应也。 
  六年八月,建康大水,涛上御道七尺。七年五月,建康又大水。是时数兴师旅,以拒魏军。十二年四月,建康大水。是时大发卒筑浮山堰,以遏淮水,劳役连年,百姓悲怨之应也。 
  中大通五年五月,建康大水,御道通船。京房《易飞候》曰:“大水至国,贱人将贵。”萧栋、侯景僭称尊号之应也。 
  后齐河清二年十二月,兗、赵、魏三州大水。天统三年,并州汾水溢。曰:“水者纯阴之精,阴气洋溢者,小人专制。”是时和士开、元文遥、赵彦深专任之应也。 
  武平六年八月,山东诸州大水。京房《易飞候》曰:“小人踊跃,无所畏忌,阴不制于阳,则涌水出。”是时群小用事,邪佞满朝。阉竖嬖幸,伶人封王。此其所以应也。 
  开皇十八年,河南八州大水。是时独孤皇后干预政事,滥杀宫人,放黜宰相。杨素颇专。水阴气,臣妾盛强之应也。 
  仁寿二年,河南、河北诸州大水。京房《易传》曰:“颛事有智,诛罚绝理,则厥灾水。”亦由帝用刑严急,臣下有小过,帝或亲临斩决,又先是柱国史万岁以忤旨被戮,诛罚绝理之应也。 
  大业三年,河南大水,漂没三十余郡。帝嗣位已来,未亲郊庙之礼,简宗庙,废祭祀之应也。 
  《洪范五行传》曰:“土者中央,为内事。宫室台榭,夫妇亲属也。古者自天子至于士,宫室寝居,大小有差,高卑异等,骨肉有恩。故明王贤君,修宫室之制,谨夫妇之别,加亲戚之思,敬父兄之礼,则中气和。人君肆心纵意,大为宫室,高为台榭,雕文刻镂,以疲人力,淫泆无别,妻妾过度,犯亲戚,侮父兄,中气乱,则稼穑不成。” 
  齐后主武平四年,山东饥。是时,大兴土木之功于仙都苑。又起宫于邯郸,穷侈极丽。后宫侍御千余人,皆宝衣玉食。逆中气之咎也。 
  炀帝大业五年,燕、代、齐、鲁诸郡饥。先是建立东都,制度崇侈。又宗室诸王,多远徙边郡。 
  《洪范五行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则下不敬。阴气胜,故厥咎狂,厥罚常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有鸡祸,有下体生上体之疴,有青眚青祥。惟金沴木。” 
  ○貌不恭 
  侯景僭即尊号,升圆丘,行不能正履,有识者知其不免。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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