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良论四(清)龚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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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良论四(清)龚自珍-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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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现在的总督、巡抚、司、道等官员,虽然没有好的才能,但是所谓奉公守法,害怕获罪的思想,可以说到了极点,无以复加的了。假使奉公守法、害怕获罪就可以迅速治理好国家,那为什么今天还有某些方面赶不上古代呢?国家事情不论大小,一旦被万古不变的条例束缚住,即使是总督那么尊贵,也不能实行一个计划,办好一件事情。皇帝最重要的是有决断,不在无为而治,这种说法似乎有点道理吧!但是皇帝也只要掌握那些重大的政事就够了。至于内外大臣的权力,恐怕也不可以不重。权不重就不够气势,不够气势就会敷衍马虎,敷衍马虎就会把事情办糟。权不重民众就不怕,不怕就会轻视侮慢官府,轻视侮慢官府就会发生变乱。等事情糟了,变乱发生了,才急于想办法补救,恐怕那时破坏条例的情况将更加严重。
  古时候,郡守县令都有权判处死刑,不必向高级官员报告,高级官员可以自行委任和选拔官吏。这样做虽然有许多流弊,但是上面有英明的皇上。今天虽然仿效古代一些做法来进行改革,官员们也不敢滥用职权作威作福的。仿效古代方法进行改革,正是用来挽救今天束缚的弊病。既然纠正它不会过分,又没有什么害处,为什么不去考虑变法,却一味执行烦琐、无用的条例而不怕它产生严重的后果呢?英明的皇上如果振奋起来,有意做出前所未有的政绩,就应该删掉烦琐的条文法令,抛弃旧的条例,减少议处、察议,亲自掌握那些大的重要的政事,以控制、左右整个时世,又命令大臣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端正群臣所应该遵循的方向。内处大臣百官如果犯了大罪,就用皇帝的职权判处他们死刑,小过错就给予宽大处理,不要苛刻地束缚他们的手脚,这样一来,就会看到君臣议论政事的殿堂之内,所谋划的是重大的事情,所讨论的是长远的利益所追求的是深远的目的,使天下后代的人,说这个兴盛时代的君臣的所作所为,没有一件不是高尚的德行,雄伟的事业,而不是小官小吏的个人智力所能仰望得到的。这样看来,千秋万世永立于不败之地的国家大计,实在是决定于变法这个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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