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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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男女-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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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数次,他这样坐在床头喂我喝水。
  他喂得娴熟,我喝得自然,早已经配合默契。
  可是,姿势是熟练的,但这一刻的心却相隔太远,远得也许根本不在同一个屋檐下,陌生得像从来未曾贴近过。
  突然之间,心平气和起来。

也许天地都成为混沌(4)

  我坐在床上,他坐在床边。
  谁都不愿意先开口打破沉默,时间一长,我竟然瞌睡起来,眼皮如有千斤重,怎么支撑都没有用,我甚至连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
  安眠药再多副作用,可是,它总是守效的,只要你肯吃,就一定能睡着。
  多么好,一粒药尚能信守诺言,可是活生生的人,却做不到。
  幸好,所有人背叛我,这小小药丸还不会。
  即便你伤心至死,这安眠的药,总能让你昏睡过去,忘记烦恼,逃避开现实的苦难纠缠。
  只不过,剂量大小,注定你是短眠小憩,还是长睡不醒。
  难怪许多人被人遗弃背叛欺骗,绝望时,会想起那些见效最快、最信守诺言的药丸,哪怕这些药丸会置人死地。
  身体死亡,总还是好过心死的吧?
  早上醒来,但觉浑身酸痛。
  刚要呼痛抱怨,突得想起,志谦已经不要我了,从此我已是孤家寡人一个!
  心一下就揪在一起,剧烈收缩起来。
  挣扎从床上爬起来。
  才发现,志谦和衣躺在沙发上过了一夜。
  房间里,只剩下了我。
  听着门砰地关上的声音,我觉得心都被这声音震碎了。
  对着空白的墙壁,发了老半天呆。
  思维游离,连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也许意识已经全部被那关门的声音摧毁。
  房间里静默地可怕,像世界末日到来的最后一刻。
  想到当初和志谦约会时,总是拖到很晚也舍不得分开,缠绵着不肯让对方回家,即便困地眼皮打架,也要抱着彼此,在家门口流连再三。
  终于,不顾家人反对,兴冲冲租了房,热闹闹地添置家当,一点一点,将这空房间填充起来,每日房间里都是幸福的欢笑与呓语。
  可是,再热闹,如今也消寂下来,如同一个墓穴,埋葬了我们所有的爱情与激情,所有的回忆与欢乐。
  是啊,没有一场火,是不会熄灭的。
  即便燃烧了整个森林,还是会熄灭。
  可是,至少曾经燃烧过。
  好过永远不知道情爱的滋味吧!
  想到这里,我突然释怀。
  就当是生命里最灿烂,最绚丽浩大的一场火,如今也该平静了。
  我们并不是仇人,我们曾经深爱过啊!
  然后,志谦的话开始在我头脑里反复盘旋萦绕。
  是,做了他5年女友,从来没有亲手为他织过任何一样服饰。
  我不了解这手织衣物对志谦这个老式男人,有什么样的情结,但是我愿意实现他渴望已久的这个心愿,就当今生,我最后为他再做一件事情。
  想到这里,我再也坐不住了。
  抓起钱包,随便套件厚重外套便冲出门,
  头发随意散乱着,脸上一点脂粉都没有涂抹,连护肤霜都忘了擦。
  可是,路过楼下橱窗时,我发现,这个蓬头垢面的女子,眼睛里有异常狂热的火焰。
  如同刚刚与志谦恋爱时,整个人兴奋得似要燃烧起来。
  原来,感情也可以回光返照的。
  我嘲笑自己,此刻的表情像个怀春的少女。
  出了门,才知道自己根本不知道什么地方有毛线卖。
  只得打了若干电话四处询问,才从医院一名年过半百的女医生处,问到地点。
  急急地打车赶过去。
  一间一间相邻的铺面,我逐一进去挑选。
  我发现,到这里买毛线的人,都少得可怜,即便有,也是上了年纪,买点毛线,打发时间的主妇。
  但是,我还是很仔细地挑选。
  我挑了志谦喜欢的浅灰色毛线,质地柔软温暖,摸起来像动物身上极好的皮毛。
  我选了线,又配好棒针。
  再打车到书城,选购了两本教授编织技术和花饰的书。
  然后,捧着这堆东西,我一刻也不敢停留地赶回家。
  坐下来,开始翻阅这些书。
  说实话,自小我便不精通手工,高中那年全班女生疯狂迷恋织围巾毛衣。
  我也一时兴起,买了毛线、棒针学习。
  原本雄心勃勃想织件毛衣。
  可是,无奈天生不够心灵手巧,怎么织都不成型,只得放弃,改织围巾。
  当全班女生拿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在班里炫耀时,我能拿出来的,只是一条不到三指宽的带子。
  后来,我只得把“围巾”转送给表姐的女儿,让她围着上幼儿园。
  可是,没想到侄女嫌弃难看。
  还是表姐识货,见是我的处女作,决定好好利用——竟用来作绳子,把侄女捆绑在自行车后座上,免得她掉下去。
  她还很满意地对我说:“锦诗,你织的这条绳子还挺结实,就是疏密不太均匀。”
  天,那是我织的围巾啊!
  经过这次的打击,我再也不期望自己能织出任何东西了。

也许天地都成为混沌(5)

  不过,这次织东西,我还是有收获,那就是利用织围巾的时间,看完了整套欧·亨利的小说。
  没想到,时隔多年,我还要重新开始我的手工作业。
  我仔细翻阅了整本书,发现自己唯一能够完成的,还是围巾。
  而且只能是最简单的,一点花饰都不能有的平针,最普通最朴实的样式。
  然后,我开始按照书上的示范,一点一点织起来。
  埋首于针线,时间过得特别快。
  思维特别集中,什么杂念都没有,眼里、心里只有这针、这线。
  等我再度抬起头,脖子已经僵硬,眼睛已经发花,手指也麻木了。
  看看时钟,居然已经是半夜两点。
  而我手上的围巾才织了一小半。
  我顾不得吃饭,灌下一大杯凉水,继续织围巾。
  是,我似乎孤注一掷,我要用这条围巾,为自己5年来付出的青春、时间、精力和感情,做个彻底的了断。
  渐渐天亮起来。
  从头天中午,到次日下午。
  整整27个小时。
  我一刻未停,这条围巾终于织好了。
  看着凝结着我心血的围巾,我突然怔住了。
  也许,若干年前,我也肯这样织一条围巾给志谦,尽管针脚拙劣,技术不纯熟,式样简单,疏密也不均匀,但志谦可能就不会离开我了。
  我抱着围巾,一头栽倒在床上。
  精力、体力、注意力都严重透支,我整个人似虚脱一般,将脸埋在枕头上,昏睡过去。
  死了一般。
  我真希望,这一刻,我真的死去,从此不再动情,不再伤心,不再难过,不再有烦恼和困惑。
  也不知睡了多久,蒙眬中,被刺耳的电话铃惊醒。
  我下意识从床头抓起听筒。
  志谦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锦诗,下楼!”
  不容我多想,电话便断了。
  我用力摇摇头,让自己清醒过来,确定刚才那个电话并不是一个梦!
  几乎同时,我发现手脚被压得麻痹了,如同万只蚂蚁在啃噬我的骨髓。天知道我睡了多久,窗外已经是漆黑一片。
  我抓过手机,是晚上9点过了。
  我居然一觉从中午睡到现在!
  我跳起来,可惜腿还没恢复知觉,“冬”一声栽倒在地上,胳膊撞在柜角上,痛得我眼泪当即滚落出来。
  好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
  刚爬起来,床头电话又响了。
  我扑过去接。
  结果又在床角撞了腿。
  但电话铃声催命符般不依不饶,我只得一手抚腿,一手接电话。
  “锦诗,快下来,我在楼下等你!”还是志谦的声音。
  我强忍着疼痛,支吾了两声。
  挂了电话,我才彻底清醒过来。
  是志谦找我!
  哦,该是来和我做最后的诀别的吧!
  诀别!
  这两个字,听起来怎么像两块冰,互相碰撞,撞出来的依旧是一堆寒气,冰凉凉的,冷到人骨子里去,没有一点感情,却有点绝望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个词。
  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憎恶这个词语!
  也许,这样的词语,造出来,就是为了让人憎恶的吧?
  极端不想下楼结束这段感情。
  可是整个森林都已经烧光了,我还能怎么样?
  我匆匆忙忙洗了把脸,胡乱拨拉了一下头发,就冲下楼。
  走到一半,想到给志谦织的围巾,又赶紧折回去取。
  围巾被我抱在怀里太久了,我的体温还没有消散呢。
  可是,我和志谦的感情,就这样仓促地结束了。
  我叹着气下楼。
  他开了他姐夫的车,站在车边对我用力挥手。
  那感觉仿佛无数次,他借了车,带我出去踏青一般。
  我甚至有刹那失神。
  我走过去,低着头,把围巾递到他手里,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好意思,这份礼物送得太晚了,我自己织的,手工不好,别嫌弃,当是我还你一个心愿吧!”
  然后,我鼓起勇气,抬起头看他。
  志谦僵在那里,手里捧着那团围巾,脸上得表情异常复杂,可惜,我不是心理学医生,也不擅长察言观色,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们就这样站着,过了好久,他才说:“锦诗,该我还你一个心愿了,我带你去看日出吧!”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有点喑哑。

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1)

  啊,志谦终于肯带我去看日出,去做他认为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啊!
  下意识,我几乎有种冲上楼,打扮整齐了,再下楼的冲动。
  可是,这冲动被我生生遏制住。
  再打扮又有什么用呢?
  看完了日出,我们的感情还是要日落的……
  我看着漆黑的夜,低下头,顺从地上了车。
  车往龙泉方向开,两旁的路灯,璀璨而明媚,装点着这寒冷而幽深的夜。
  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志谦专注地开车,我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我微微闭上眼睛,风透过车窗缝隙,钻进来,割到我脸上。
  我没有伸手把窗户关紧,和志谦相识以来的一幕一幕,轮番交替在我眼前出现。
  我的心里一片茫然,习惯了这个男人,以后,没有他的生活,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上班,下班,走亲,访友……
  但是,还敢再爱人了吗?
  各种乱七八糟的,矛盾的想法充斥在我心里。
  车开到半山,志谦把车停在路边山道上一块突出的视野开阔的平地上。
  他说:“大学的时候,跟人来这里看过流星。”
  我没接话。
  车里的空气一度陷入沉寂。
  整个山道上空旷安静,如果夏天,也许还有虫鸣,现在则是死一般的寂静,静得简直不似人间。
  我把窗户摇下一点,冷风一下灌进车内,但是空气也异常清冽。
  我深深吸一口气,五脏六腑都差点冻结住。
  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志谦,皱了皱眉头,从后座上,拿出一床薄的羊绒毛毯。
  然后,不容置疑地盖在我身上。
  我冲他笑了笑。
  他就是这些小地方特别细心。
  我突然觉得心里有股暖流蔓延而出,抵抗着这冬夜的寒冷。
  我决定打破沉寂,给我们这最后的一个夜晚,留个美好的回忆。
  我冲他笑一笑:“不是看日出吗?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才10点过呢。”
  志谦温和地拂拂我身上的毯子:“日出都要陪你看,多看一眼星星又有什么不好呢?反正星星、月亮、太阳这么矫情的东西,你一向喜欢。”
  我没说话,但心里的暖意更浓。
  他打开天窗,我看出去。
  头顶上,果然有稀疏的星星,闪闪地挂在蓝紫色的天幕上,像水晶一样,有一层梦幻般的光泽。
  志谦细心地将我的椅背放下,好让我半躺着,用最轻松的方式看着天空。
  “为什么昨天不带我来?”我扬起脸问他。
  他轻轻笑了:“傻瓜,我看过天气预报,明天是大晴天。要是我盲目带你来了,既看不到星星,也看不到月亮和太阳,不是白来了吗?做事情怎么能没点计划?”
  哦,我是不切实际的浪漫,而志谦的浪漫是计划来的吧!
  志谦做事情永远这样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绝对不肯做没把握的事情。
  也许,这才是我们的感情走不到头,日益淡漠的原因吧。
  志谦开了音乐,是我喜欢的《英格玛》。
  我闭上眼睛,少女时代听英格玛,就陶醉于音乐中虫鸣流水声里的神秘妖魅。
  幻想,赤脚与高大英俊的恋人一起,在山涧里拥抱起舞,头顶繁盛璀璨的星星。
  看,如此得不切实际。
  我暗自骇笑。
  突然,有冰凉的东西靠到我唇边。
  我睁开眼睛,志谦端了一杯红酒放在我的面前,正看着我笑。
  我惊异地看着他。
  志谦很少喝酒,即便喝,也当成任务完成。
  今夜怎么如此好兴致,为着庆祝我们的分手?
  我压下心里的杂念,尽量让自己心平气和。
  也许志谦也只是想让这段感情有个完美的句号吧。
  果然,他轻轻说:“你常常说,良辰美景,怎么能没有葡萄、美酒、夜光杯?你还说,熏然薄醉是人生一大享受!这些我都不能体会,我觉得做人就是要脚踏实地,清醒明白。我不会选红酒,这是很便宜很普通的干红,杯子也不是水晶的。不嫌弃的话,我陪你喝!”

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2)

  说得那样温柔,但是那样客气和生分。
  是,我是觉得下班回家,身心疲惫,非得一杯薄酒才能放松绷紧的神经。
  我也的确觉得某种时刻,喝点酒更能调节气氛。
  同样的事情,如果换余绍明做来,我会觉得十分自然妥帖舒服,可是志谦,志谦根本就与这样的事情不搭边啊。
  我竟然十分十分不习惯志谦刻意迁就我表现出来的温柔和有礼貌。
  我竟然习惯他冲我吼:“梁锦诗,大好青年,干吗太阳还没下山就捧了酒杯,喝得醉醺醺?”
  我竟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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