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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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男女-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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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芥末,爱情还需添加什么

  烟雨春寒
  第一次读安逸的文章,就被她清新淡雅的文字所吸引,文字在她的笔下仿佛有了灵魂,锦诗、玺彤、忻怡……一个个形象在我脑海中鲜明起来,让我随着情节深入再深入地看。
  面对感情,每一个人都不是智者。我们似乎都有在深夜,听着歌泪如泉涌的时候,只因为歌中一句“永远到底有多远?”我们都想知道爱情是否真的有保鲜期,而当激情退尽,感情还剩下什么?玺彤说的好,“龙虾和芥末,婚姻与激情,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但没有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如果,我们把芥末想象成感情的调料,又有谁会不希望自己的感情永远是加了芥末的情感大餐。
  面对渐退的激情,感性到理性,我们苦苦思索,爱情到底是什么?也许锦诗、玺彤,只是我们生活中的缩影,我们都想把爱情搞懂,可是满心满眼依然只是困惑迷茫。只因无论是怎样坚强的心灵,都会有脆弱的侧面在于灵魂之中,无法逃避的只是自己。罗马城邦的高墙是多么坚不可破啊,摧毁它的却正是来自这个伟大国家的内部纷争。分崩离析,祸起于萧墙之内,内力胜于外力,无论是破坏或是建设,无论是政治还是爱情。
  爱情是什么?对于罗米欧和朱丽叶而言,爱情是致命的毒药,对于奥瑟罗来说,爱情是嫉妒的匕首。而对于我们,爱情又是什么?这是一个没有穷尽答案的问题。在人生的某些片段,我们会不自觉的去思考,再思考。
  爱情,是暗夜的妖精,潜着夜的阴影,附着在我们彷徨失措的灵魂背面。时而,它会悄然念动魔咒,而我们却无法用理智与之对抗,只因为爱情是非理性的东西,你若脆弱,它会让你饱受挫折,丧失自信。你若坚强,它又会如天使在你耳边低声呢喃,吐气如兰,撩动你的心弦。爱是如此神秘,不了解它的人渴望揭开它的面纱,而了解的人,却又沉默了。在爱情面前,语言就成了多余,在爱情面前,人人都似孩童,经验往往胜于才智,沉默却更让人领悟。
  锦诗渴望爱情,玺彤渴望爱情,忻怡渴望爱情,我们都像追梦人,追逐着自己心里的梦。有没有见过,下午茶茶杯中升腾的氤氲?轻轻的一团,如果不去靠近它,它就在你的眼前,要是你伸手想去触摸她,只抬了抬手,它便飘散开去,在空气中湮灭掉了。爱情有时候,也是这样的。抓住了爱情,我们应该做什么?霎那芳华不是永恒,爱了,痛了,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安逸说:“爱情是用来呵护的,需要小心翼翼。而激情是用来享受的,过一天,是一天。”安逸说:“人生就像一次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哪里;在乎的只是沿途的风景; 以及看风景时的心情! 我们没有办法让所有的人保持一颗感恩的心,但我们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旅行的路上!”
  忻怡变了,她走出了爱情的表象,找到了真正的幸福。锦诗变了,洗尽铅华,遥望灯火阑珊处,再寻良人,已是另一番心境,别样的幸福了。
  原来,爱情是需要被支撑的,比如信任、理解、责任、担负。就好像花朵的美丽,美丽来自于花朵,花朵依赖土壤生存才有醉人的芳香。一切那样自然,又是那样现实。无论爱情如何绚烂,都不该忘记它脚下的土壤。沙子里种不出花朵的美丽,没有雨露滋润,野百合也会枯萎。若是稍稍给出自己一点空间,保留住了一份理智,爱情似乎会更有价值。好像一名希望培育出真正名贵花朵的花匠,只有依循了最一般的客观规律后,才能种出美丽来,才不会在满地的枯叶和干涸的泥土中迷失自己的心灵。所以,如果说,爱情是需要添加剂的,请不要只给它芥末,还要有包容、体谅,让我们携手,一起在爱的路上……
  写到结尾,突然想起了一段诗:
  鸳鸯织就又迟疑
  织成一片凄凉意
  多情自古伤别离
  相思难表
  梦魂无据
  我已泪满痕
  透过泪水,我看到了爱的晶莹,应该是我读罢全书最深的感触吧!


我眼中的安逸


  羊一
  一直以为有才情的女子,总是孤傲的,痴狂的,林黛玉型的,不善交际,走着带有悲剧性的人生道路。
  安逸偏是热情的,世俗的,精灵古怪的,甚至八面玲珑的。她会把握人生每一个机会,也会享受生命的每一种色彩。
  2004年底,她兴冲冲拉了我讨论芥末的大纲,情节,甚至人物性格。逼着身边每一个人讲出自己的感情故事,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着好玩的。我亲眼看着她3个月时间写出了20万字的《成都女子单身日记》。其间还要每天上班,采写无数稿件,还要跟男友吵架,以分手相逼。还要接受无数哥哥的追求,并将他们一一发展成兄弟。总之,她是一个精力超级旺盛的女人。随你信不信,有的人真的可以把自己的一生当成别人的两个来过。如此精彩的女子,笔下何愁没有故事?
  男女之间的恩怨纠缠各不相同。《芥末男女》描述的,只不过是我们熟悉的几种。安逸以她擅长的怨妇手法写了一个一边跟别的男人眉目传情,一边泪眼汪汪作痴情状的女子。生活中每一个人都会有很多面目,一种人会情不自禁地被另一种人吸引,如同我俩大学伊始,纠缠了七八年,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一起度过,以后还会继续纠缠下去,到时候怕是还要出一本《芥末女女》……
  一个美女。一边听着沙拉布莱曼,一边品着芝华士,在电脑前一个字一个字写芥末男女的情景,是很动人的。
  同样一个女子,凌晨在沙滩上品红酒,熏然薄醉的时候,致电于我,要求写她的书评。并大呼,长途电话,好贵哦……
  徒然煞了风景。
  2005。12。18凌晨于成都


没有芥末怎么吃龙虾(1)


  玺彤跟我说:
  龙虾和芥末,
  婚姻与激情,
  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
  但没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我说:
  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她说:
  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一
  今天,简直是个奇迹!
  阳光像成都女人的眼波,明媚而热情地布满这个灰色城市的每个角落。
  成都的冬天很少有这样的天气,连一向瓦灰色的天空,也碧蓝得万里无云。
  我真没想到,老天会如此厚待我——在我婚礼的当天,赐我无价的阳光。
  我对着镜子,镜中的我空前美丽,雪白的婚纱,唯美复古的希腊风格,一层一层的纱缠绕包裹着我,映衬着我化着明艳新娘妆的脸。右手无名指上那枚小小方钻,朴实大方,低调而不乏品位,很符合我心血管内科医生的身份。
  我有些紧张,喉头有点发干,连手心都是汗。
  母亲已经第20次看表:“这个陈志谦,怎么还不来?哪有新郎迟到的?”
  我更加紧张,难道志谦逃婚?
  天,我不要在婚礼当天出天字第一号的丑!
  “玺彤,给志谦打电话!”我声音有点哑。
  “已经打过了,接不通!”为了不抢我的风头,一向美丽的玺彤特意打扮得很低调。
  我也开始频频看表。
  我不断望向窗外,秋水已经望干。
  “锦诗,时间到了,我们走吧!”志谦被人簇拥着走进我的房间。
  谢天谢地,他终于来了!
  我险些沦为弃妇!
  我松口气。
  咦?志谦的头发有点油腻,西装下摆甚至皱了一小片。
  奇怪,志谦一向爱好整洁,今日怎如此马虎?
  我的心往下沉了一点。
  我深吸一口气,提醒自己:锦诗,今日是你的大日子,开心一点。
  “锦诗……”志谦看着我,无比专注。
  我仰起头,也凝望着他,期待他说出每个新郎都会对新娘说的那句话——今天你是最美的新娘!
  “锦诗,怎么你口红的颜色恁地艳?太妖娆,不配你!发髻梳得太高,有点显老!”
  我差点昏厥,当着诸多亲友的面。
  新郎竟在结婚这天抱怨新娘不够美!
  我忍不住瞪志谦。
  谁知,他竟白我一眼,那目光竟这样不屑。
  我的心情立即跌至谷底。
  突然,那阳光变得分外刺眼,仿佛在嘲笑我:梁锦诗,这才是开始!
  木然地跟着车队到了餐厅,一大群人,闹哄哄的,有人叫我上台与新郎行结婚礼。
  我固执地坐在椅子上不肯动,真要把自己交给这个男人吗?
  “锦诗,该你行礼了!锦诗,快上台去,志谦在等你!”
  我还是稳坐着不动,如同赌气一般。
  婚礼现场哄闹起来。
  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我想站起来,可是婚纱却缠在椅子上,一点也动弹不得!
  我急了,一用力,“哗!”婚纱顿时被撕成两半。
  我猛地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还是那么慵懒,桌上还放着一个玻璃小碟,碟子里是融化的冰淇淋。
  我摸摸额角,这个梦太逼真,竟惊骇出汗来。
  我没有结婚,我正坐在新开张的“百度”咖啡厅吃哈根达斯!
  等人,等志谦,等这个和我交往了5年,已经谈婚论嫁的男人,一家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
  等太久,我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我不禁讪笑。
  隔着偌大的落地玻璃,春熙路上人来人往,时尚的、落魄的、幸福的、窘困的、散漫的、不快乐的、颦着眉的、瘪着嘴的……
  奇怪,只隔了一层玻璃,一切都不同了,仿佛玻璃里的我和玻璃外的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似乎一切凡尘俗事都与我无关。
  不过,一切只是似乎,并不是真的如此。
  生活里有太多的幻象。
  我的好友原玺彤常常嘲笑我是“春熙路动物”。
  是的,我承认,我喜欢春熙路,胜过这世上任何一条街。
  从我上中学起,从春熙路还只是一条窄窄的、破落的小街开始,我就迷恋它。
  只要有不开心的事情,扎进春熙路的人群里,我就能快速地平静下来。
  玺彤常说,“百度”不过是一间搭在公厕上的玻璃房子,凭什么一个单球冰淇淋要卖28元?
  可是,我偏偏喜欢。
  冬日,躲进这不透风的玻璃房子里,晒太阳,喝咖啡,吃冰淇淋,看一本闲书,是可以忘记一切烦恼的。
  现在是下午4点半,太阳已经有些提不起精神了。
  志谦还没有来。
  不过,我并没有着急。


没有芥末怎么吃龙虾(2)


  我已经习惯等他,对于他,我永远都在等待。
  他总是迟到或者不到,很多事情频繁发生,渐渐人就会麻木,说好听一点,就是习惯。
  我正努力把最后一点冰淇淋填进嘴里,手机响了。
  我接起来。
  “锦诗,我来不了了,你别等我了。我现在在机场,到上海出差,一个星期以后回来。你自己回家吃饭吧,跟你父母解释一下。”
  “哦,路上小心!”
  “晚上睡觉关好门。”
  “我……”
  我话还没说完,志谦的电话已经挂了,只留给我嘟嘟的忙音。
  我叹口气,拨了家里的电话。
  “喂,妈妈!志谦不能来吃晚饭了,他出差了!”
  “又临时出差,他好几个月没来吃饭了!”母亲的声音有太多的不满。
  “那你回来吗?”
  “我,我也不回来了,玺彤约我吃饭!”为了不回家听母亲抱怨唠叨,我咬咬牙,狠下心来。
  母亲一言不发地挂断电话。
  真难想像,平时温文的母亲会这么无礼地挂断别人的电话,不过,我不是别人,我是她的女儿。她无须在我面前讲礼貌,她大可把平生所受之气,全都发到我身上。
  谁叫我那么不听她的话呢?
  我抬头看看天。
  奇怪,不过打了两个电话的时间,天空突然不再蓝得通透,连阳光照在身上都没有了暖意。
  我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信手拨电话给玺彤,约了她晚上在MIX见面。
  挂了电话,我喉头像堵了一块卵石,有些透不过气。
  看着窗外熙来攘往的人群,想到自己又形单影只一个人,我不禁悲从中来。
  我甩甩头,买了单,走出来。
  清冷的空气,瞬间将我包裹起来,我甚至能感觉到干燥的空气即刻吸干我裸露在外皮肤的水分。
  这一刻,寂寞更像深入骨髓的癌细胞,迅速在我体内扩散,走在热闹的街头,我却已被寂寞吞噬。
  不能让这阴郁的情绪控制我,我努力对着橱窗给自己挤出一个笑容。
  然后,随着人流走进商场。
  我和所有女人一样,特别喜欢购物。
  开心的时候,要Shopping庆祝,不开心的时候,亦要Shopping发泄,心情平和的时候,Shopping更是工作的动力。
  我在太平洋选了一件Hermes的粉红色羊绒大衣,质地异常柔软,像情人的嘴唇。
  然后,一件驼色的无袖大翻领毛衣抓住了我的视线,我试穿了一下,毛衣非常贴身,把身材衬托得分外婀娜,尤其是胸部到腰间的线条,玲珑而优雅。那厚实的大翻领更是让脖子显得颀长又高贵。
  换了平时,我不会买这件毛衣,高领的无袖毛衣非常挑剔穿着的气温,太冷、太热都不适合。
  一年当中,穿它的机会,不会多过两次。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
  我今天,心情不好。钱又是我赚的,谁又能说“不”呢?
  我侧着头想——哦,志谦一定会说“不!”他还会说“锦诗,你的衣服已经多得穿不下了!”
  可是,志谦现在不在,山高皇帝远啊!
  我偷偷笑,爽快地买单。
  未婚,就是有这点好处。
  我大可告诉他,这些衣服,是我大前年买的,反正,我那么多的衣服,他未必记得住。
  想到等一下要到酒吧去,我脱下身上这件白开水一样没有味道的毛衣,换上了这件新买的无袖装。
  成都的冬天,天黑得特别早。
  等我从商场出来,已经华灯初上,夜上浓妆了!
  “夜上浓妆”,我很喜欢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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