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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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剑侠-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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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着潺潺绿水,轻轻自眼前划过,林剑侠凭空生出一份柔情,脸上露出一丝笑容道:“去苏杭事小,携妹妹啃骨头事大!”
  挽着欧阳白雪羊脂白玉一般的小玉,沿水而上,林剑侠吟道:“三凤桥边肉骨头,朵颐足块老饕流。味同鸡肋堪咀嚼,莫负樽中绿蚁浮。”
  “这诗,是在夸讲无锡肉骨头吗?可是,可是前面那大桥附近,并没有什么店家在卖骨头呀?”欧阳白雪一面随林剑侠前行,一面奇声问道。
  “咦?书上说三凤桥附近有个原余肉庄,卖的肉骨头很出名呀!怎么看不到呢?”林剑侠快步急行,口中咤声道。
  “可是,这里明明写的是‘三风桥’呀!”欧阳白雪盯着桥头上刻的字,不由一怔。不过,虽是这样想,她口中却没有说出。这种小错,实在没有必要澄清,免得再惹林剑侠不高兴吗。
  “有人偷狗肉,快追呀!”
  “偷肉的是个和尚,别让他跑了!”
  “快追,快追!追上就打死他!那个臭和尚,天天在外面偷东西吃!”
  正在林剑侠二人疑惑之间,只见一个身着破袈裟,蓬头垢面,腰间还插把破蒲扇的大和尚。一手拎着一只已经剥过皮的死狗,另一只手举着砂缸,急步向二人跑了过来。
  “剑客哥哥,我们也吃点狗肉吧,好不好?”欧阳白雪看见和尚手中的肥狗,不由想起了在开封小巷,与林剑侠同吃狗肉的美妙感觉。
  “好!”林剑侠轻轻点头,而后猛的冲上前去,拦住追赶和尚的众人,怒声道:“大胆村夫,竟敢当街屠狗,眼中还有没有王法了!”
  由于徽宗赵佶属狗,所以明令天下禁止屠狗,甚至直接异致了屠狗行业的没落。不过,此地毕竟远离东京汴梁。所谓天高皇帝远,一般村众,倒也不拿杀狗当成罪行,而是照宰不误。
  自然,村民们虽然不以杀狗为罪。但见林剑侠这等打扮,又携有仙剑,看来并非善于。身为乡野村民,焉有不怕恶人之理?他们也就只有一哄而聚,仍由和尚自己偷走狗肉,独自去犯“食狗大罪”了。
  “喂,剑客哥哥,我们为什么要跟那个和尚走呀?莫非,你想抢他的死狗?”见林剑侠把村民吓跑,又非要跟踪在大和尚的后面,欧阳白雪不由又是十分纳闷。
  “胡说,我过去可一个剑客,怎么会抢和尚的死狗?”林剑侠瞪了欧阳白雪一眼,小声道:“要抢,也是要抢他做好的狗肉呀!”
  “不错,身为剑客,就应该如此!”欧阳白雪抿住小嘴,强忍笑意道。
  虽然只是一个和尚,看起来也没有使用什么轻功。不料,他跑起来的速度,竟是越来越快。三下五除二之间,竟然在林剑侠和欧阳白雪面前,消失了踪迹,再也追不上了。
  此等情况,欧阳白雪自是始料不及,不由又是哭笑不得。以她和林剑侠的修为,对手既没有用飞仙,也没有用法术,就能轻易遁逃,实在是让人大吃一惊。
  至于林剑侠,则如没事人一般。仿佛刚刚什么也未发生一样,径自带着欧阳白雪,朝着附近一家飘着肉香的饭铺走了进去。
  有种说法,叫做“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林剑侠和欧阳白雪没有追上那个和尚,吃不到和尚偷来的狗肉。不过,这家名为“莫兴盛”的铺子,所做的酱肉排骨却在本地相当出名。吃起来肉质酥烂,味香浓郁,肥而不腻,甜咸适口,香气扑鼻,还真是不错。
  “嗯,这里的肉骨头应该是用细皮白肉猪的大排,加上方肉,在配上纯黄豆制的酱油、上品老酒、纯正白糖等烹制出来的。不仅肉松骨酥,还香气浓郁,异常入味。”欧阳白雪一面品尝,一面头头是道的说道:“只是,只是少了那么一点……”
  “少了什么?”林剑侠口中塞得满满,含含糊糊的问道。
  “同抢那个和尚的狗肉吃相比,少了一点便宜味呗!”欧阳白雪花枝乱颤,格格笑道。
  安乐侯府,多了一张横匾和两面锦旗。横匾之上,正是徽宗赵佶所题的“捕神”二字。据杜冰蟾所说,这皇帝老儿,用笔瘦挺爽利,侧锋如兰如竹,独创笔法“瘦金体”,实为书艺中的上品。
  字的好坏,寻欢公子倒不大懂。不过,横匾两侧秦王所送的锦旗,倒是让他颇为得意。
  “长胜九百战,修为天下尊!”寻欢公子没事之时,总是喜欢缓缓抬起头来,盯着锦旗上的大字,读上那么几遍。
  “是呀,公子天下无敌,集天下第一高手、第一捕神、第一美男于一体。可谓冠古绝今、开天辟地、空前绝后,史无前例的第一奇男子!”服侍在寻欢公子身旁的一个九幽鬼女,满脸正色,一本正经的说道。
  “嗯,说的虽然稍稍夸张一点,但也于事实相差不远。难得你身为一个鬼女,说话竟如此有见地!”寻欢公子点了点头,淡然说道。
  “公子真是慧眼识人,有伯乐相马之才,萧何识人之能。小女子虽然身为幽灵,对公子的景仰,仍如涛涛江水一般,连续不绝……”
  “好,说得好!重头再说一遍!”寻欢公子最近习惯将小柔等诸女支走,只留下这一个鬼女相伴,陪他喝茶聊天,倒是也还有点不亦悦乎的感觉。
  “公子,丝丝姐和小玉要跟柳娘走了,你不见她们一面了吗?”盈盈破门而入,打断了寻欢公子和鬼女的正常聊天,略带哭声的嚷嚷道。
  “她们要走了吗?柳娘的伤,已经好了?”寻欢公子将鬼女收回白玉折扇,淡然道。
  “柳娘伤是好了大半,但是冰蟾姐说她只要一见冰雪,立时就会送命。所以丝丝姐急着带柳娘离去,要到岭南一带,找个四季如春之处,好生保养。”盈盈面带泪痕,看似极不舍得分手的样子,低声说道。
  “哦,她们母女多受磨难,能有机会找一个暖温之地,安居乐息,也是不错!”寻欢公子轻抚盈盈额头,一面柔声安慰,一面随她走了出去。
  柳丝丝和小玉早就在等在厅前,二女皆是双眼红肿,满面泪流,一副极为不忍离别的痛苦模样。
  “小玉,怎么哭成这个样子?”寻欢公子见小玉美目凄迷、神色惨淡,不由心中一动,轻轻将她玉手握紧,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公子,请对奴家放尊重一点!”小玉却不领情,猛的将手抽了回来,恨恨说道。
  “小玉,你怎么能这么对公子说话!”柳丝丝口中虽是对小玉轻声斥责,倩目却是直视地面,连看也不看寻欢公子一眼。
  “是我不好,应该好好尊重一下小玉的!”寻欢公子见怪不怪,索性不再握手,而是直接将小玉揽入自己怀中,不住的毛手毛脚起来。
  “你敢动我,看一会儿冰蟾姐怎么收拾你!”小玉双手乱舞,假意挣扎道。
  “她会管这种事吗?”寻欢公子将手放在最舒服的地方,不以为然道。
  “也是,冰蟾姐管的都是大事!”小玉不再挣扎,口中挪揄道:“人都说寻欢公子有今日之成就,都是夫人裙带拉起!如此小事,她又哪有时间去管?”
  “胡说,我又没有完婚,哪有夫人!”寻欢公子重重在小玉胸前掐了一把,听得一声惨叫之后,才把手放开,笑声道:“还没娶丝丝过门之前,你们谁也不许走!”
  “那,丝丝姐她娘怎么办?”小玉目光闪烁,低声说道。
  “近日传闻,蜘女门从奇邪毒物文蛛身上,新得了一颗火灵珠。如果公子能将此珠夺来,放在柳夫人身边。即可常有一丝暖意护住心田,永远不会受到风寒困扰之痛了!”不知道何时,杜冰蟾飘然入内,淡淡的说道。
  “也好,我就先取了这颗火灵珠。然后当作骋礼,好迎取丝丝姑娘入门!”寻欢公子双目斜视杜冰蟾,神色如常的说道。
  “相公,奴家早就是相公的人了,何况相公还对我母女有救命之恩!丝丝就是为奴为妾,也是心甘情愿!”在一般的柳丝丝,媚眼含泪,怯声声道:“只是你和冰蟾姐情如夫妻,若是为奴家伤了和气,丝丝岂不是罪莫大焉!”
  “就算本公子不嫁三妻四妾,从一而终,有些人也未必肯嫁入我的侯门。”寻欢公子目光不动,口中道:“既然是如此,我又何须委曲自己?自然是该多娶上几房,享一享齐人之乐了!”
  “好,我这就收拾东西,明日陪你去蜘女门,抢那火灵珠回来。以便如君心愿,得报美人,喜结秦晋之好!”杜冰蟾面似寒霜,正色说道。 
 
 
 
  
 第八卷 降龙伏蛛 第二节 行天山
 
  莫兴盛既然是无锡城出了名的饭铺,自然会有很多的客人,客人多了,自然什么样的人都有。
  刚刚从门外进来的四个,有高有矮,有男有女,最特别之处在于,他们每人都手中握着一把仙剑。虽然由于修真之风流行,当今天下,有仙剑之人甚多。但是,如他们四个,把剑捧在手心,一副惟恐他人不知道模样的人,倒还真是不多。
  “啪”的一声,最先进门的矮个,猛的将仙剑拍在桌上,大声道:“伙计,我们东方四侠,大驾亲临你们小店,为什么不出门迎接!”
  “不错,东方四侠,为国为民,乃是侠之大者。你们这些白痴小二,怎么还不把酒端来!”第二个人同样猛的将剑掷在桌上,大声喝道。
  “天下敬仰,万众归心,男人最喜,女人最爱的东方四侠亲临你店。肉骨头怎么还没有端上来,难道你们老板不想活了?”第三个一身肥肉的胖子,如前二位一般,也是拍剑有声,怒声喝道。
  “大哥、二哥、三哥,你们这是做什么?”最后一个一身素白,满面扑粉,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大姑娘,温温柔柔的将剑放到桌面之上,娇声道:“我们东方四侠乃是仁义之师,虽然武功天下无双,但也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吗!”
  “不用,不用,你四位是我们无锡的骄傲,江南的光荣!能到小店吃肉骨头,就已经让我们感觉到无限光荣,激动万份了!”店伙计一起将酒肉送来,一面大声笑道:“只要您四位,能把上次的饭钱也结了。就是叫你们祖宗,也没有问题呀!”
  “可恶,我们东方四侠,乃是守信之人,吃饭还会不给钱吗?”
  “不错,不错,我们大仁大义,有钱怎么会不给!”
  “东方四侠,为救黎民之苦,散尽万金都不惜,哪里还会在乎一顿饭钱?”
  “是呀,是呀,要是有钱,我们堂堂四侠,怎么会不给饭钱……”
  四个男女不住的大口喝酒,大块啃骨头,口中不住喧哗,倒真是旁若无人,潇洒豪迈的很。
  见四人这般搞笑,欧阳白雪和林剑侠不由都是忍俊不禁。只可惜二人都已经瞧出,这四人虽然衣着尚可,但身上果然没有带着金银钱财。看来,想要偷走他们的钱包,逗逗乐子的愿望,是不大有机会实现了。
  “大哥,晓月楼真的全军覆没,被寻欢公子一网打尽了吗?”吃肉喝酒之间,素衣粉面女子,仍是说个没完没了,向那个矮个子问道。
  “应该是吧,据说晓月楼的人,分兵两路。一路人马偷袭秦王的某间外宅,被寻欢公子带人全歼。另一路人马,据说设阵和艳阳楼的人绝战,竟然也被人全歼!”矮个子一面啃骨头,一面沉吟道。
  “寻欢公子虽然武功修为比我们东方四侠,稍稍差上那么一点。但若是对付晓月楼,应该问题不大。”胖子捡了一块大骨头,塞入嘴里,口中道:“没想到阮映雪那个小丫头的艳阳楼,只有那么几个破人,竟也能全歼晓月楼派出的人马?”
  “老三,这你就不知道了!寻欢公子能够成功,其实全靠他未过门的老婆谋划!”矮个子美美的酌了一口酒,神神秘秘的说道:“至于阮映雪她们也能胜,其实背后是有高人暗助,那人就是……”
  还没等矮个说完,一块肉骨头就神鬼不知的飞进了他的口中。那个背后高人的名字,这位东方四侠之首,自然是没有办法说出来了。
  自然,所谓神鬼不知,不过是比喻之词罢了。其实东方四侠,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老大被人戏弄,嘴里面让人掷进了肉骨头。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的眼力有多高明,而是只要有谁稍稍把嘴张开,同样就会有骨头飞入。既准且快,口口也不落空。
  两剑东来,如天外飞仙一般,划过戈壁上空,直奔天山飞去。
  又一阵风沙扬过,漫漫的大漠无声无息地延展着,竟然显得无边无际,让人怎么也飞不到尽头。
  风越来越大,沙越来越多。狂风卷集之下,黄沙冲天而起,直刺云霄,竟有千尺之高。在这遮天铺地的大风沙下,御剑在空中飞行的那对男女,却仍是无畏无惧。反而把仙剑驱得更急,驱得更快。
  本来,在无边无际的大沙漠之中,人的生命,只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一般,全无半分自主之力。就算是一般能驱剑飞行的高手,若是遇到这等惊世骇俗的沙暴,也只能徒叹命苦,无力逃生。
  但寻欢公子和杜冰蟾又岂是一般高手?沙暴纵然猛烈,却就连稍阻二人片刻,也是不能做到。
  “他们还是冲过去了?要来的,终归来,随他们去吧!”天山某处,宫殿之内,一位衣着华美,神态高贵的妇人,轻轻将手中的宝镜放下,喃喃说道。
  大漠的尽头是草原,草原的尽头,就是天山。
  寻欢公子和杜冰蟾二人,一路都是冲着天山山脉的方向,御剑飞驰而来。不过,两人其实并非要去天去,而是要去天山前面的一个小山头。
  到蜘蛛山的蜘蛛洞,去捉拿蜘女门的蜘女们。说起来像是绕口令,其实却正是寻欢公子二人此行的目的。
  当然,虽说有传闻,蜘女门与晓月楼的关系颇深。此次偷袭秦王,试图嫁祸寻欢公子的高手之中,也有蜘女门的人,参预在了其中。
  不过,寻欢公子和杜冰蟾至此,却是为了夺取宝物火灵珠。此宝对杜冰蟾来说,其实是志在必夺之物。替柳丝丝的母亲柳娘疗伤,不过是表面的理由。关键此珠乃是杜冰蟾的看家法宝,冷魂珠的克星。甚至对杜冰蟾本人,也可算是一件极为有危险的宝物。以她的个性,自然是要趁蜘女门的这帮人,尚未完全将火灵珠用好之前,先行下手,免得以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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