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干文言情小说-[210]爱或不爱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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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文言情小说-[210]爱或不爱没关系-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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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想着,拒绝就成了百分之百没话说。我对这个杨宪奕仅存的印象就是他发号施令的口气,我不喜欢他,对他一点点好感都没有了。我要找个温柔待我的男人,像关浩偶尔流露出的眼神那样。
我正想着,关浩进门了,他像往常一样把公文包放桌上,先走到空调前吹了一会儿。我调了二十二度,是他夏天习惯的温度,茶也温了,正合适他喝。
他从我身边擦过去,手放在我肩上,这是无人时他常常对我打招呼的方式,有时手会放在肩上很久,有时会滑到背上。
第一次我躲开了,后来我接受了。他带我一起吃饭,外出开会,他亲过我的嘴唇,在黑暗的人行道上拉过我的手。
我开心起来,今天是二十七岁第一天上班,下午要和他去温泉开会。早上我换了最喜欢的卡通内衣,我带了卷发器,昨晚的梦里,除了那个发号施令的男人,我想的都是关浩。
“你喝茶吧,我出去了。”我感觉那只手停在肩上没动,关浩站我背后没说话,看不出要一起出行的喜悦,我觉得他可能心理有事,所以主动离开了。
一个上午我帮他处理了好几件古籍处的公文。我们要购进香港出版的一套增订十三经注疏,我们要把四库全书索引的缩印本外借给市图书馆,一个月后归还。我们还请了一位版本学老教授开了红楼梦版本研究的专题课。馆长说我们要动脑子求发展,我动了,每天都收看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吸收养分。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帮关浩写处里的月度计划,让他当上了先进。爱情让人冲昏头脑,我知道我没完全爱上,但是我愿意帮关浩做事。他对我也很好,我现在俨然他的小秘书,有时候我幻想他如果需要一位工作上的太太一定义无反顾地选我。我背地里帮他在文稿上用毛笔签的名字,人见人夸。
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听声音我知道是关浩的直线,按往常规矩我不会接听,是外面人找他,我只过滤一些馆里内部的事情。今天电话响了两声他就在里面接了,我翻着手上的《尔雅校注》,看了眼手表。
离午饭还有一个小时,我可以踏实看会儿书,吃饭前他一定把我叫进去交待下午和晚上的事。我带了一点点行李,很低调,我想好了,完全可以前后脚走,不引起馆里同事注意。
电话上的红灯亮了下,是挂了。我没来得及深想是谁打给关浩的,他办公室的门突然开了。
“下午善本科要誊印拍照一批书,这是名单,有时间你去盯着,中文系研二的学生晚上要来查资料,我安排了人加班,愿意的话你可以留下。”
他交待完公事,把一摞文件放在我桌上,“我有会,明天下午回来,电话找我让他们打手机吧,我两部都带了。”
眼看着他提着公文包要走,早晨短暂的温馨相处荡然无存,我心里打满了气的爱气球瞬间被针刺破,砰的一声。
不甘心,我腾的站起来直勾勾盯着关浩,他说过带我去的,我期待好几天了,他不能临时变卦。我不允许!
“我呢?我不去了?”问话我给了他面子,但我性子急,脸上一定带出了不痛快。他回身嘴角难看的抽搐了下,口气缓和些低声告诉我,“我和书库的陈科长去。”
我有两个肺叶,都要被他气炸了,书库的陈科长是校长的小姨子,我憎恶裙带关系,为此我没有去爸爸的大学念书。
我瞪着关浩,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心里气的说不出话,好几秒崩出一句,“我没空加班,晚上我有约会。”
他愣了下没说什么,提着公文包走了。我冲进他办公室把空调改成热风,把他喝剩下的茶叶一股脑都倒在绿竹的盆里。
无名的邪火还在胸口燃烧,说不出的难受。
周一中午学校食堂有好吃的丸子,可我一口饭也吃不下去,好像昨天的酒劲上来了,胃里都是没消化的半块小蛋糕。
我不能站在学校图书馆楼顶呐喊关浩不是东西,也不能告诉别人他亲过我。我下午还得规规矩矩上班。
摸出手机,吹着楼顶空调机房的热风,我把电话拨给了方睿慈。
“我要见那个杨宪奕!”我大喊,然后挂了电话,冲着机房的热风筒没好气的踹了过去。
怄气的约会!
我没回家换衣服;甚至特意挤了公车赴约。
约会的地点选在城中心的一条小巷子里,这个我没有想到。我经历过的少之又少的几次相亲都是冠冕堂皇的高级餐厅、会所。
公车一站站停,上下车的乘客不是很多,因为还没到下班时间。我翘了一个小时班,为了错开高峰,也为了给关浩好看。
下午把他交待的事情扔一边,我专心致志看完一章《尔雅校注》,把抽屉有关温泉的资料放进碎纸机里弄个稀巴烂,给自己泡了最好的茶叶,当然,是把关浩那半筒上好茶叶都泡在自己杯子里,特别苦,第二次过水后就有一种淡淡的香味回甘。
爸爸喜欢喝茶,每晚也斟半盅小酒,他研究了一辈子典籍就这点享受,但凡我有个出差旅游的机会一定给爸爸带当地的好酒好茶,可以这样的机会很少,寒暑假我比普通老师放假少,要在馆里多工作前后两个星期。我现在是古籍部冉冉升起的新星,我是这么给自己定位的。
到了环线上,公车走的很慢,我打开了手上的杂志当扇子扇。天真的很热,不坐出租出,出了馆没了冷气,几分钟就一身汗。我想象着自己现在这副模样,那个杨宪奕看了会有怎样的品评。
反正我不在乎!
昨天我最糗的时候都当着他的面,他也算看过我的胸了,我还有什么好怕的。这期杂志上有个我很喜欢的瓷器专题介绍。我想象过转行去做文物收藏鉴定,或者搞个拍卖,小锤子下去多神气。可这点小念想被妈妈一巴掌就从脑门里拍飞了。
她说做人要踏踏实实,不要胡思乱想,不许白日梦。她唱一辈子昆曲,现在在戏校也算是说话算话的人,可她拿扫帚打我屁股的时候,一点不像甩着水袖的青衣嫦娥。她也是从跑龙套开始的,为了二十斤粮票欢欣鼓舞过。
我要吃些小苦,再翻身成为人上人去!
慈父严母,出身就这样,可我爱他俩。摸摸脖子上的项链坠,是他们昨晚送给的,我很喜欢。
望着车窗外壅塞在环线上的私家车,我开始构思要和杨宪奕说什么。
知道他离婚的理由我很排斥见他,可被关浩放鸽子之后,我实在需要个约会杀个平手。方睿慈接到我电话着实激动了一把,她明天要飞到海南去度蜜月了,赶上最后一天帮我安排了这次的相亲宴。
她在电话那头好言相劝,“大伯人特别好,不见错过了太可惜。若若,要抓住机会!我和我姐都看好你们!”
鬼话!一个迂腐的老男人,想找个还算如花似玉的年轻女人给他生孩子!没门!这么想着,我翻起杂志,觉得真错过他反而好,没什么可惜的。
为了生不了孩子和前妻离婚。他和我头脑里既定的男人概念都不一样。男人爱女人,就要不顾身家性命,比梁山伯还死心塌地,就要不带私心杂念,纯洁热烈,比罗密欧还执着。
怎么说来着?对,死了都要爱!
我忘了最近在哪本书里看过这么个标题,午饭时吃着丸子,我和莫嘉一起讨论了一把。她也在学校图书馆,只不过在公众阅览那边,能看到大批理工科教员队伍的中流砥柱,不能说帅哥,但至少少壮。和我工作的心境不一样。来古籍处的多半头发花白,能算上中青年的,我从头到位只数出两个不算残废,还都结婚了。至于古籍处本身,我就看关浩顺眼,今天的事情以后,估计连关浩都不顺眼了。
下了车,走了一会儿我才找到那块立在胡同口的小牌坊,因为是仿建的,还有工人在脚手架上刷漆。
整条胡同刚刚修葺过,到处都是刚刚开张的酒吧餐吧。方睿慈发到我手机里的短信写着约会地点和对方电话,时间是七点,我足足早到了一个小时。
心里上一下子有了大优势,我往胡同深处走了不远,就找到了那家叫“与食俱进”的意式餐厅。
装饰的很朴素,都是原木的沙发,格成两层,我在靠窗的布艺沙发一桌坐下,抬眼能看到二楼挑空区在放一部老电影,光线角度都好。
中规中矩的给自己点了意大利冰淇凌,把手上的杂志摊开,没一会儿汗就收了,我看杂志看的很仔细。图片上开片瓷的每个棱角我都仔细捉摸过了。随手从餐巴的窗台上拿来名片和铅笔,我写写画画,都是些侮辱关浩的文言句子,我想不出还能说他什么,毕竟我学不来用白话骂人。
写累了,就依偎在沙发的靠垫上玩冰淇淋杯子里的小勺子,我有点饿了,而且是又饿又困的状态,我想起来中午错过了那顿丸子,都是关浩惹的,我开始嫉恨他,一个星期,我唯一感觉赏心悦目的食堂菜就是丸子。
窗外有人骑车穿过小小的巷子,有住户提着菜篮子散步回家,挺生活化的场景,其实我也期待过这样平凡的小日子。
我先生每天接我回家,和我一起买菜,我做饭,他洗碗,他看报纸的时候,我看电视或者看书。他抽一点点烟,像爸爸一样有品位的喝酒,我喜欢的他不一定都喜欢,但是百分百支持我喜欢。他不喜欢的我也不用喜欢,他尊重我保持主见。
我们可以一起逛街,散步,以后有孩子,每个星期六要回我家里陪我爸爸妈妈,因为偶尔馆里周日有活动,我可以不去公公婆婆家看脸色。
他要是孔武有力的大男人最好,文弱书生也勉强可以。他要尊重女性,比任何征婚广告上写的还好,当然,有房有车这些也在考虑之内,我不能太脱离现实,否则妈妈又要骂我了。
我不要男博士,男博士多半都是变态!我不要洋人,我喜欢中国人!
我想了很多我理想中的男人,又想到现实里不让我满意的几个男人,手里杂志上的开片瓷在眼前越开越大,越开越白,大脑逐步开始停摆,进入到虚幻的游离中……
“小姐,你的水!”
有人在我桌边停下,把我从半梦半醉中弄醒了。
我没睡着,没做梦,就是靠着沙发上闭了一下眼睛养神。可再睁开,对面就坐了个陌生男人,侍者借空在他授意下递过来一杯冰水。
“酒醒没?”
对面的男人一脸严肃,像是馆长找我谈话涨工资时的表情。我记不得杨宪奕的脸了,但是我记得这个口气。
放开手里的杂志坐正身子,我肚子里的不痛快和饥饿感都来了,一起咕噜嘟囔了一下。我没好气地回了他一句,“我没醉!”
打狗棒!第一闷棍!
这个杨宪奕没回我的话;在对面静静的喝一杯饮料。我低着头手在杯沿上画了个圈,看不见他的脸,只能看到他杯底优美的弧线。
我想不起来说什么,直接问他前妻的故事似乎比较唐突,可车上我反反复复想过,除了对他前妻那点好奇,我对他真是一点都不感冒。
眼睛没处放,我就数着桌布上底纹有多少小花小草,数着数着,无意瞥到他的手。
平放在桌上,像我看过的一个雕塑展里的手,很大,手指很长,每个指节都棱角分明。如果这双手去弹琴就好了,总是先天就很足,不像我自己的小爪子,小学毕业以后就没长大过。
我怨恨妈妈把我生得这么小,我才穿35码的女鞋,手套有时要去童装部买。
除了胸比少女大一些,我好像哪哪都没长开。
看着他的手,我想起了昨天他牵过我,圈在我胳膊上拽啊拽,一点都不温柔。关浩和我牵手总是特别小心,当然不光是体贴温柔,他怕别人看到。所以我很少走在他身边,总是错开一步的距离。
想起关浩气结又来了,他现在不知道和校长小姨子怎么逍遥呢?陈科长也结婚了,每天还花枝招展,她学的根本不是图书馆学,她甚至没上过正牌大学,我忘了从谁那听来的,她也是攀姐夫才在学校里安了肥缺。
越想越来气,我和杯子较劲,想戳个洞出来,可是它质地太坚硬了,我戳不动,指甲都要掰折了。
“别喝了,再喝杯子要碎了。”
我还没反应过来,面前的杯子就被那只大手抽走了,一听他说话就有受训的感觉,我不喜欢。
抬起头,也没什么好怕的,我豁出去开门见山,“你好,我是戴若,二十七岁,你为什么离婚?”
他明显一惊,腕表碰到了杯壁发出清脆的响声。我看出他嘴角微微的抽动,心里很是得意。反正也是无疾而终的相亲,不如好好享受听故事的乐趣。我会刨根问底,我要把这个老男人始乱终弃的事情写成报告文学披露出来,我……
“你交过几个男朋友?”
我一口气差点没上来,他这句话噎得我有两三秒都处于挨闷棍的状态,而且不是一般闷棍,是打狗棒打的,敲得我头晕眼花。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的脸,我想在他脸上盯出两个洞。
但他完好无损的,他还笑了,刚刚抽搐的嘴角原来不是难受,是他在笑。收起了拳,我没东西抓,就拿过来冰淇淋碟子里的小银勺,好像多了个东西,就多了层保护一样。
客观说,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见他了,但是却是我第一次好好看这可恨的男人,他和我模糊印象里的不一样,他的衬衫是淡淡的咖啡色,有同色系的条纹,领带上有暗纹,我喜欢那样细腻的纹路,但是我讨厌他。
他看起来不老,至少不像关浩额角偶尔有一两根白头发,他竟然长得还不错,当然也算不上少壮年轻,他的眼角额头都有一点点纹路,嘴角绷直的时候看起来有些凶。
我喜欢爸爸的慈眉善目,我讨厌黑脸关羽大叔。他没蓄胡子,但是他下巴脸颊上都有刮胡子后的青影。他要是脸再红点,就和关羽一样,拿把大刀,直接就能把我劈两半。
他没有刀,他更过分,拿话劈我!
上来就问我交过几个男朋友,他不是捅我的伤口,他是直接把我伤口上还没结痂的嫩肉又揭开,拿起盐罐子罩头倒了下来。可恨!
我没好气,又不想服输,张口就随便说了个“七个!”
他听了皱了下眉头,好像在斟酌什么,我想我是刺伤他了,他有骨气就该别再往下问,马上结账各奔东西,从此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看他的表情我有些小小的胜利感,我对七这个数字很喜欢,也很满意。不多不少,白雪公主就有七个小矮人喜欢,我说有七个男朋友也不算过分。
冯纶那厮,关浩那无情义的家伙,合唱队我的初恋,这才三个,另外四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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