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商业大亨 作者:沈淚盈(潇湘vip2013.11.09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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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商业大亨 作者:沈淚盈(潇湘vip2013.11.09完结)-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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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清雷走进来,也没搭理在地上打滚的李招娣,径自走进东里间,把顾清山和顾清泳这对兄弟分开,顾清泳不依不饶地还想冲上去再把老大给揍一顿,但是顾清雷却拦住他,“三哥,算了,你把他打伤了,回头他们还不是得找二婶要钱看伤。”
    “他敢!”顾清泳脸红脖子粗地叫嚣。“别以为他行大,就真以为自己是老大了,他这次是侥幸,梅子没死,梅子要是死了,看我不弄死他!”
    “行了,二婶让你回家呢。”顾清雷夺下他手中的锄头,硬扯着他回了家。
    “你这个孽障!”顾刘氏见他们回来了,气得骂道。“他再不好也是你大哥,你打死了他,又能有什么好处?”
    顾清泳没好气地说:“娘,都是妳惯的他,才让他这么无法无天的,梅子辛辛苦苦地绣花,赚点私房钱容易吗?那都是给老四念书用的,咱们家就指着老四念书,好出人头地呢!”
    “好了,他三叔,你就别气娘了!”马云裳见闹得实在有些不可开交,赶忙劝道。“清雷,你帮我盯着你三哥,别让他再去找他大伯麻烦了。”
    “二嫂,我来帮妳做饭。”
    顾清雷的媳妇从外边走进来,她过门已经有半年了,如今有了身孕,刚刚才显怀,手上牵着一个只有三、四岁的小男孩,小男孩长得粉雕玉琢的,身上穿得圆溜溜的,像颗球,头上还戴着个红色的虎头帽子。
    “千万别,妳怀着身孕呢,妳进屋去陪梅子坐着吧,我刚给梅子倒了碗水,在桌子上晾着,妳帮我拿给她。少华,看见娘怎么不知道叫人呢?”
    原来顾清雷媳妇手上牵着的小男孩竟然是她的儿子,刚刚众人都以为顾清梅死了,这小子一直哭个不停,顾孙氏便把孩子抱到了自己那院子里,交给儿媳妇看着。

    顾清梅在屋子里听着外边的动静,心中有些明白,她穿越过来的这个家庭有些混乱,家人的品质良莠不齐,抢自己……呃……就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的钱的是大哥,不招人待见,但是母亲似乎还很疼他。
    也是,不管是好是坏,都是当娘的身上掉下来的肉。
    去给自己抓药的那个是四哥,很会念书,全家的荣华富贵都押在他身上了。
    为了自己去跟大哥拼命的那个是三哥,看着吊儿郎当,浑身上下都是地痞气息,但是似乎很疼自己。
    至于二嫂则是家中最懂事的媳妇,可能家境稍微好一些,所以经常贴补母亲。
    至于那位大嫂,呵呵,跟她那位大哥还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至于其他人她还没有见到,不知道品性如何。
    棉帘子掀开,一个肚子微挺的孕妇出现在顾清梅的眼前,她的模样十分清秀,身上穿着一件藏青色的棉袄,棉袄的下摆长到膝盖上方,外边套着老羊皮的坎肩,头上挽着干净利落的发髻,发髻上插着一根银针。
    看到顾清梅,她笑道:“妳没事就好了,我刚才就想过来看妳,可是他们说妳死了,我怀着孩子,都不让我进来。”
    她把顾少华抱到炕上,给他脱掉鞋子,拍拍他的小屁股,“去玩吧!”
    顾清梅笑道:“我伤了头,什么事都忘了,不知道怎么称呼?”
    “真的?”秦碧华惊讶地看着她,眼神中闪过一抹担忧。“我娘家村子里有个小子,跌了一跤,把头给磕了,就变成傻子了,连他爹娘都不认得了,妳不会也变成那个样子吧?”
    “应该不会!”顾清梅的唇角微微抽搐了一下,觉得她说话有点太直了,应该是个没什么心眼的人。“我只是把以前的事情忘了,应该不会变成傻子!”
    “那就好!”秦碧华松了一口气,笑道:“可吓死我了,妳要是变成傻子,就没人跟我说话了,我是妳清雷堂哥家的,妳都叫我二堂嫂的。”
    却见顾少华手脚并用地爬到顾清梅身边,撅起嘴巴,凑到顾清梅的脑袋旁边,呼呼吹了两口气,“我给小姑吹吹,小姑就不疼了!”
    顾清梅的心顿时便被这个小家伙的举动给融化了,她一向喜欢小孩子,忍不住将他圆滚滚的身子搂进了怀中,然后在他红扑扑的小脸蛋上狠狠地亲了一口,“这是二嫂的孩子吗?”
    “可不是他,这小家伙,天天黏着妳,都快把妳当娘了,刚才二嫂逗他,让他叫娘,他还怕生呢。”秦碧华站起身,在地上的方桌上端起马云裳刚刚给晾着的那碗水,递给她道。“差点忘了,二堂嫂让我给妳端水喝呢,少华,别缠着你小姑了,让她喝口水。”
    顾清梅刚好口渴了,于是推开腻在她怀里的小家伙,端过水碗,水温刚好可以入口,她小口小口地啜饮着,将水喝完,然后把碗递给秦碧华,“二堂嫂,这里是什么地方?”
    “什么什么地方?这里是妳的家呀?”秦碧华不解地说。
    顾清梅解释道:“我是说,这里的地名?”
    秦碧华这才明白她问什么,“你问这个啊,这里是顾家庄,村子里大部分都是姓顾的。”
    “那村子里的人都是种地为生吗?”
    “对呀!”秦碧华说着,坐到她身边,看着她头上包缠的白布,忧心忡忡地说。“怎么伤成这样了?妳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顾清梅轻轻地点了点头,扭脸看到身边放着针线笸箩,还有一个竹子做的花绷子,花绷子上箍着一块红色的绸布,上边有一只已经绣好的鸳鸯。
    她拿过花绷子,看着上边的一只鸳鸯,对于丝绣,她懂得不多,不过却能看出来这只鸳鸯绣得活灵活现,于是开口问道:“我平常都是绣花打发时间吗?”
    “对呀,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可做,给喜铺绣点红盖头,还可以赚点钱贴补家用,妳家老四在城里的书院念书,束脩都是二堂嫂给交,但是其它的花销都是靠妳绣花赚的钱呢。”
    顾清梅低下头,状似不在意地问:“那我除了绣花,就没有旁的事情可做了吗?”
    秦碧华不疑有他,笑道:“怎么没有?平常家务也都是妳在做啊。”
    顾清梅说:“我是说可以赚钱的营生。”
    “妳一个女孩子,不能出去赚钱,除了绣花,还能有什么赚钱的法子?”
    “小姑还会画花样子!”说话间,顾少瞳买了东西回来,把东西交给她娘,便掀了棉帘子跑进来,笑嘻嘻地说。“小姑画的花样子可好看了,上次卖了二两银子呢,比绣花赚的钱还多。”
    “哦?”顾清梅听到画花样子也能赚钱,顿时眼前一亮,天知道她穿越之前,主修的可是珠宝设计,最擅长的就是画花样子,虽然珠宝设计和这种花样子不太一样,但都是异曲同工的东西,相信以她的经验和学识,小小的花样子应该难不住她。
    天知道她根本就受不了这样的生活环境,虽然并不脏乱,但是所有的一切都离她的生活标准太远了。
    就拿她刚刚喝水用的那只粗瓷大碗来说,她前世喝水用的可都是英国进口的骨瓷,出自名家之手,一套茶具便能换一套房子的。
    睡觉盖的更是产自苏杭的蚕丝被,又暖和又轻薄,哪像她身上这床被,看起来足有两寸厚,盖在身上,重得要死,而且肩膀处都盖不住。她都有些怀疑,自己晚上睡觉的时候,会不会被这床被子压死。
    再看她身上的衣裳,青蓝色的粗布做的小棉袄,颜色难看得要命,至于下半身,则是一条深蓝色的棉布做的棉裤。
    对于一个一向走在时尚尖端的女子,这样的衣裳,让她都没脸穿出去见人。
    所以,当务之急,她得想法子赚钱,只有有了钱,她才能过她想过的日子。
    不然的话,她伤得这样重,怕是连看病吃药的钱都会没有。
    她一向要强,既然已经穿越到了这具身体里,得以重生,自然不会自怜自艾,她得重新开始生活。
    马云裳的手脚一向麻利,很快便整治出几个菜,其实农村的庄户人家冬天也没什么可吃的,不过就是猪肉白菜炖粉条、火腿豆腐、素炒萝卜丝、清炒豆芽菜、菜花炒鸡蛋、油盐炒花生米,家中有现成的酸菜算是一个菜,再加上一个从杂货铺买来的酱牛肉,切成薄薄的牛肉片,正好凑了八个菜,蒸了一大锅米饭,又做了一个菠菜汤。
    对于农村的庄户人家来说,这样的伙食,算得上是极好的了。

    东里间的地上摆了一张方桌,给顾清阳等年轻人坐,至于顾家的老兄弟二人,顾云涛和顾云白,则在炕上,就着小炕桌,盘着腿吃喝。
    西里间也摆了一桌,女眷和孩子们围了一桌,一大帮子人吵吵嚷嚷的,跟过年似的。
    顾清梅本来头就受了伤,这下子头更疼了。
    顾家老三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长女八岁,名叫顾少嫣,次女顾少红七岁,小儿子顾少建只有三岁。
    顾清梅冷眼看着,顾少嫣的性子似乎有些像她娘,小小年纪,一脸精明相,至于顾少红则有些混不吝的。


 ☆、第五章 不要脸的蹭饭者
    还有两个素菜没炒,马云裳便着急忙慌地盛了一碗大米饭,上边给放了五六片切得薄薄的酱牛肉,又拨了很多猪肉白菜炖粉条和火腿豆腐进去,用竹篮子装上,送到了隔壁的院子里。
    顾老太太姓李,长得瘦高挑,高高的颧骨,深深的眼窝,已经七十七岁高龄了,整天坐在炕上,什么也不干,平常就等着两个儿媳妇伺候,偶尔会走东家串西家的拉个家常。
    看到孙子媳妇给她拿出来的饭菜,她从鼻孔里哼了一声,“花钱大手大脚的,也不知道勤俭点过日子,妳娘在家都是怎么教导妳的?”
    马云裳尴尬地笑笑,“我平常也不这么花,这不是为了孝顺祖母吗?”
    “说得倒好听,谁知道妳是真心还是假意?”顾老太太嘴里说着刺人心窝子的话,手上却抄起筷子,夹起一片酱牛肉塞进嘴里,她的牙都已经掉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五六颗,勉强可以嚼嚼东西。
    “祖母,您慢慢吃,我先回去了,饭还没做完呢。”
    顾老太太眯着眼睛,用怀疑的眼神瞪着她,“妳不是还藏了什么好吃的没给我端过来吧?”
    马云裳笑道:“哪儿能呢?剩下的都是素菜,我寻思着祖母爱吃肉,这几个菜炒好了就赶紧给祖母送过来了。”
    “这还差不多!”顾老太太摆足了太婆婆的款。“行了,妳回去吧!”
    李招娣领着三个孩子施施然地来到婆婆家,进门就道:“少武、少军、少婷,赶紧自己去拿碗拿筷子。”
    她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指使着三个孩子去拿筷子拿碗,然后走进西里间,一屁股坐到炕沿上,笑嘻嘻地说:“我就知道,就他二婶财大气粗的,一回来就买这么多好吃的!”
    说着,她连筷子都不拿,伸出沾满泥污的手就到盘子里抓了一片酱牛肉丢进嘴里。
    顾少瞳手上抓着筷子,不高兴地看着她,“大伯母妳怎么连手都不洗就抓菜呀?”
    “我的手又不脏,就妳事多!”李招娣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伸手从她手中抢过筷子。“看见长辈也不知道给长辈拿双筷子,谁教妳的规矩?”
    她一边骂着孩子,一边风卷残云一般地夹盘子里的酱牛肉吃。
    五、六分的银子,又是打酒,又是买猪肉和火腿,剩下的钱根本买不了多少酱牛肉,不过是给大家解个馋的,而且还分成了三盘,没想到她一来,不管不顾地把这一盘子全给吃进自己的肚子里了。
    顾清梅皱着眉头看着她,她一出声,顾清梅就认出她来了,就是她打算把自己卖了去结阴亲的,此时看到她的三个孩子,顾清梅觉得,自己的这顿饭恐怕是吃不进去了,为什么呢?因为她的这三个孩子的模样实在是太埋汰了。
    李招娣的三个孩子,一个个脏不溜丢的,身上的衣裳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了,全是土,而且一个个的鼻子下边全都挂着青色的大鼻涕,哧溜哧溜的不停地吸着鼻涕,也不知道用张草纸把鼻涕擤了,几只小手伸出来,都跟刚从泥里刨出来似的,黢黑黢黑的,指甲里全都是油泥。
    最小的那个丫头,一头黄毛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了,全都赶了毡,纠纠结结地在脑袋上边梳了两个小丫髻。
    方美瑶不干了,放下筷子嘲讽道:“我说大嫂,妳来了就往这一坐,什么都不干,拿筷子就吃,妳这规矩是谁教的?”
    李招娣接过大儿子递过来的一碗白米饭,不以为意地说:“妳不也是在这坐着了吗?他二婶能者多劳,自然是能干的,我拙着个爪子,什么都不会干,就算是干了也是给他二婶添乱,是吧二弟妹?”
    说话间,马云裳从外边端了一碗饭进来,听到李招娣的话,仿佛没有听见一样,先把一双筷子塞给女儿,然后站在桌子旁边,夹了些素炒萝卜丝和菜花炒鸡蛋到碗里,放到小炕桌上,将小炕桌搬到顾清梅面前。
    “梅子,妳头上有伤,不能沾荤腥,也不能吃发性的东西,先委屈委屈,等你伤好了,嫂子再给妳做好吃的。”
    “多谢二嫂。”顾清梅淡淡地同她道了谢,她一向挑嘴,不合口味的东西从来都不吃,但是此时,却知道,这里的条件容不得她挑剔,挑剔就等于饿肚子。
    若是饿了肚子,她头上的伤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好了。
    她必须要保存体力,养好身子,然后赚钱,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
    她可不想一辈子都窝在这么个地方当个乡下妞,到了年纪,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配个同样的乡下小子,然后被当成传宗接代的工具,给人家生孩子,操持家务。
    那样的生活,太可怕了!
    她一向都是高高在上,穿越之前,她可是珠宝世家的继承人,身价数亿,堂堂的千金大小姐,随便一张设计图,就能给公司创造上千万的利润,没想到一场车祸,她竟然穿越到这样的贫家小户。
    她简直都欲哭无泪,但是她又同谁都不能讲,因为讲了,别人很可能会把她当成疯子。
    就听李招娣开口道:“要说还是二弟妹会伺候人,真不愧是在大户人家里当下人的。”
    马云裳脸色一僵,横了她一眼,但是却一语不发地转身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又给顾清梅盛了半碗菠菜汤进来,放到炕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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