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帝国风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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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帝国风云录-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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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了,胡涂把碗放在地上,等着被人拖出去砍脑袋。本来很怕死的,结果几个时辰了,脑袋还是没被砍掉,等死都等的麻木了。

“你叫什么?”

有人问他。声音很好听,很悦耳,是个女人。胡涂抬头一看,两眼顿时就亮了。仙女啊,黑色的长发象野空一样迷人,天仙般的面孔如鲜花一般美丽,美得令人眩目,空气中仿佛都散发出一股浓郁的芳香。

美女?胡涂霎时平静下来,两眼虽然贪婪地盯着那张娇嫩的面孔,但心思却早飞了。我这是在什么地方?地狱?地狱里有美女?



罗思南黛眉紧皱,看到胡涂痴呆的样子,真想一刀砍了他,不过既然已经弄来了,那就死马当活马医,问问吧。

“咚……”罗思南一巴掌拍到了案几上,“你叫什么?”

胡涂霍然惊醒,四下扫视一眼,看到一帮怒目而视的扈从,脑子顿时清醒了,“我叫胡涂。”

罗思南轻咬贝齿,有些控制不住了,你这么想死,我就成全你,只可惜浪费了一碗牛骨汤。

胡涂也想到了牛骨汤,这个美女不但天姿国色,而且看上去非常厉害,这在义军里肯定是个响当当的大人物,这个大人物把我从俘虏营里找来,把我丢在营帐外晾了几个时辰,刚才还给了我一碗牛骨汤,显然不是想杀我,既然不是杀我,那就是有事要问我。赶紧,趁着美女还没有发飙的时候,赶紧先探探虚实,运气好脑袋就保住了。

“小人曾是耶律马哥的回易官,专门为他赚钱,知道不少皇帝和朝廷的秘密,军中的秘密也知道不少。”胡涂为了取信于罗思南,一口气说了好几个有关耶律马哥的秘密,甚至耶律马哥有多少钱,多少宅邸,多少田园牧场都说得一清二楚。

咦,这厮头脑好得很嘛。罗思南眉头舒缓,脸色好看多了。看样子那碗牛骨汤有点作用,把他吓跑的魂又招回来了。不过胡涂说得事她不感兴趣,她要知道老营回易的事。

“你说说,你是怎样为耶律马哥赚钱的?”罗思南威胁道,“老实交待,若敢胡言乱语,砍了你喂狗。”

哦,你就想问这事?胡涂马上松了一口气,而且立即看到了一线生机。回易之道乃是我的看家本事,如果我说得好,打动了眼前这位美女,说不定能发生奇迹,再从地狱回到人间。

胡涂大嘴一张,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拿出所有本事,以表明自己精于回易之道。言下之意,你若用我,我保你发财。

罗思南听得津津有味,有时候不太懂,还打断胡涂,叫他说仔细些,把其中的门道都说出来。徐大眼和铁卫们受不了了,他们不感兴趣啊,越听越犯困,不过,虎王夫人的安全非同小可,这双眼睛可要瞪大了,要打足十二分精神伺侯着。

谁知虎王夫人挥挥手,叫他们出去。

啥?出去?徐大眼吓了一跳,你打死我我也不敢出去,这要是让虎帅知道了,还不剥了我的皮?但是罗帅有重要的话要问,自己不能听,只得避开一点。

徐大眼和铁卫们退到了大帐帐帘处,然后用手捂住了耳朵。

罗思南瞪着徐大眼,很不高兴。徐大眼很严肃,摇摇头,这关系到我脑袋,不能开玩笑。

“你告诉我,用什么办法,才能把将士们手上的钱赚回来?”罗思南低声问道。这些天,李虎晚上躺在被窝里辗转难眠,原因就是为此,他整天惦记着这事啊。虎烈军缴获的钱财有限,一直这么发,显然维持不了多久,必须想个办法赚回来,然后再发给他们,如此周而复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这个问题复杂了,从钱的流通上来说,需要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但起义军连个地盘都没有,即使有制度也无法实施。胡涂头晕,只能苦笑道:“应急的办法很多,但若想长久维持这种运转,需要……”

他刚刚说了个大概,罗思南就听懂了,虎烈军现在没有这个条件,你还是说说应急的办法吧。

“酒色财气,吃喝嫖赌。”胡涂轻松说道,“军队里都是男人,只要投其所好,很快就能掏光他们身上的钱,博易场,营妓,酒馆……”胡涂对这种事太熟悉了,信手拈来,毫不费力,“如此一来,将士们的钱可能不够用,没关系,我们赊欠,以后每个月你连本带息慢慢还,久而久之,我们不但可以掏光他们本月的俸薪,还能掏光他们将来的积蓄,要不了多久,满大营放眼看去,债卒、债将、债帅,到处都是……”

说到这,胡涂忽然想到一件事,脑后顿时一凉。这里都是些什么人?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啊,如果他们知道这主意是我出的,还不把我大卸八块啊?

罗思南沉吟良久,渐渐笑靥如花,“胡涂,愿不愿意留在义军?”

当然愿意,不愿意那是白痴。胡涂喜出望外,磕头谢恩。美女,以后我就跟你混了。

第十五章 我很挂念

罗思南高兴啦,心花怒放,倒不是因为解决了燃眉之急,而是可以在李虎面前好好炫耀一不了。

猪头,你除了会打仗还会啥?碰到回易这种事,你还不是一筹莫展,束手无策?有本事你也想出办法来赚钱啊?想到今晚可以把那个猖狂的小猪头打击的体无完肤,罗思南浑身来劲,哼,欺负我,今天看谁欺负谁。

美女兴致上来了,正好天也黑了,当即请来老营几个主要执事共进晚餐。义军一天只有两顿饭,吃得很差,勉强糊饱肚子而已,罗帅这一请客,那就是开荤啦,所以大家非常高兴,看啥都顺眼,当美女郑重介绍胡涂的时候,大帐内笑成一片,人都是糊涂虫了,还自称什么俊杰?扯蛋嘛,不过情绪好啊,扯蛋就扯蛋了,开心嘛。

美女不高兴了,把案几一拍,“这是我的文字机宜,以后大家见到他要客气一点,谁敢没大没小没上没下,我剁了他狗头。”

文字机宜就是秘书,秘书干啥的?那就是心腹啊。众人一听,不敢笑了,哦,这还是罗帅的亲信啦,过去怎么没见过?从哪旮旯冒出来的?是罗帅的亲戚吧?不可能,看他那个鼻青脸肿的样子,估计十有八九是从路上捡来的。前段时间虎王在路上捡了个跛子,这次虎王夫人在路上捡了个瞎子,这小夫妻俩还真是天生一对,心有灵犀啊,眼光都一模一样,非同凡响。

罗思南叫胡涂说说回易之道,这帮土贼啥都不懂,说高深了不行,你得通俗一点,捡重要的说,告诉他们怎么赚钱就行了。

这是胡涂的特长啦,轻而易举,而土贼们一听是赚钱的门道,眼晴顿时发亮了,一个个竖起耳朵,唯恐漏了什么,津津有味,啧啧有声,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很简单嘛,随即摩拳擦掌,恨不得马上去付诸实施。看不出来,这瞎子还真有几下子,厉害厉害,而且又是罗帅的心腹,以后要多套套近乎,将来肯定赚发了。

大帐内的气氛持续火热,赚钱的情绪也很高涨。



众人耳热酒酣,谈兴正隆之际,方进来了。

不用说,这是李虎等不及了,派人来催了。罗思南这才反应过来时间过了,她害怕晚上又受到李虎的摧残,匆匆忙忙跑了,丢下一群手下不管了。

“我们接着喝,接着喝……”大伙儿习以为常了,不以为奇,还热情招呼方进,“你也辛苦了,一起喝一点吧。”

那还用说。方进毫不客气,坐下就喝。白天跟着虎帅吃苦,晚上当然要在罗帅这里补补了,否则还不把人苦死了。

胡涂在谈话中得知美女就是义军总帅的准夫人,王者之子的准媳妇,喜翻了天啊。

时来运转,时来运转啊,老天你待我这么好,我一定多多烧高香伺侯你,假如你想要什么,托个梦给我,我一定让你心满意足。看情形,这人做坏事也未必都有恶报,看看我,有本事啊,摇身一变,又成了叛军回易官了,哈哈,像我这种人才,到哪都能混不到饭吃,不怕脑袋会掉。转眼功夫,他把白天的恐惧全忘了。

不过跟美女混不是长久之计,这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主儿,说不定哪天烦了,就一脚把罗思南踹了,要混还是跟着老大混,那最可靠。想到这里,胡涂的眼晴马上盯上了方进。

这个人是虎王身边的扈从,平时和虎王很近乎,何不趁机套套他的话,打探一下虎王的虚实,以便早思对策,想办法利用罗思南拜见一下虎王,然后凭自己这张嘴,凭自己的回易之道,即使不能成为虎王的心腹,也能成为肱股之臣啊,如此一来,吃喝不愁,钱更是有的赚。将来,如果义军支撑不下去了,便再摇身一变,不管回辽国还是到金国,照样有官做。

不过,现在无论如何不能回去,现在耶律马哥死了,虽然自己对这件事有些怀疑,但整个义军都在传,说得有鼻子有眼,或许就是真的。耶律马哥死了,自己没有靠山,那就不能回去了,仇人太多,回去必死无疑啊,暂时还是待在土匪窝里最安全。

胡涂走到方进身边,敬酒,恭恭敬敬,极尽奉承之能事,猛拍马屁。方进马上晕乎了,几碗酒下肚,和他称兄道弟了。



罗思南兴冲冲地回到城里,象小鸟一样飞到李虎身边,叽叽喳喳就说上了,把个李虎说的一楞一楞的,不得了,我这个天才真的不得了,我这媳妇笨笨傻傻的,经过我一番辛苦教导,奇迹发生了,竟然变聪明了,也快成天才了。

李虎得意啊,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看来一点不假,和天才在一起待久了,即便不能成为天才,也会变得很聪明,照此说来,假如我把她就地正法了,水乳×交融了,巫山云雨了,这丫头岂不马上和我一样成为天才?

好主意,好主意。李虎兴奋不己,一把抱住罗思南,“快,快,睡觉去,睡觉去,到榻上一边躺着一边说去……”拽着罗思南便要实施自己的煮饭大计了。



黄涉回来了,正如李虎所料,半个月时间,一天不差,徐大眼还真的在宁昌城下把他接了回来。

黄涉一切正常,该留在身上的东西都还在,气色也还不错,同行的还有金国二皇子完颜宗望的特使无颜先生。

“金狗把你关起来了?”李虎明知故问。

黄涉点了点头,一副大义凛然的表情,显示自己骨头很硬,没有屈服于金狗的淫威。

“关了几天?”李虎又问。

“十一天。”黄涉得意洋洋地说道。

李虎脸色一变,破口大骂,“你个狗娘养的跛子,既然金狗把你放了,为什么迟迟不回?你不知道老子很挂念吗?”李虎生气了。

黄涉嗤之以鼻,切,你个猪头会挂念我?骗谁啊?不过做为僚佐,听了老大这番话,不能无动于衷啊,当然要装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所以黄涉马上跪下,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感动啊,赌咒发誓,虽肝脑涂地,也要为总帅卖命,我本来是想早点回来的,可金狗客气啊,死活要留我多住几天,再说了,总帅掐指一算,说我不是十天就是半月必定回来,我当然要卡准日子了,否则总帅的面子岂不丢了?

我倒,你还有说头啊?李虎一脸忿然,闹了半天,你回来晚了还是为了我啊?为了顾及我的名声,是吧?好,好,你个死跛子,算你厉害,我服了。

“金狗怎么说?欠我的东西什么时候还?”

黄涉两只骷髅眼望着他,不知说什么好。你倒打一耙也就算了,还要讹诈一笔,你脸皮还真够厚的,简直就是厚颜无耻啊,你当真以为自己是辽东老大啊,黑的白的你说了算?

“金狗说,总帅背信弃义,特意叫无颜先生来和总帅算算细帐。”

啥?金狗还要讹诈我?李虎火大了,把手一挥,“你把人叫来,我来问问他,他还要不要脸?以为戴个面具就能装无耻啊?”



无颜进帐拜见,礼节上很周到,但看到柴云也戴个面具站在李虎身边,顿时来气了。什么意思?你骂我不要脸啊?好歹我也是使者,你这样明目张胆的侮辱我,是不是太过分了?这玩意儿你也能戴?你算个什么东西?一个土匪还搞得这么文雅,猪鼻子插葱你以为自己是大象啊?

无颜心里不痛快,说话就难听了,开口就把李虎骂了个狗血淋头。

李虎这会儿正自我膨胀,不知天高地厚呢,当即咆哮,“给我捆了,关起来,先饿他三天。”

接着又让黄涉去见粘罕,“叫他再派一个人来,这个人好生无礼,被我拿下了,你问问他帐里还有没有拿得出手的狗,不要拿这种腌臜货来敷衍我,要谈就好好谈。”

黄涉肺都气炸了,但没办法,只能忍气吞声啊。自己好不容易捡条命回来,以为事情办好了,谁知一眨眼,又让这个猪头搞砸了。

黄涉垂头丧气,再去拜会金人。

第十六章 小弟罗兰

天越来越冷,大山里的人陆续来到山城,很快,这座小城就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了。

这日,罗思南的母亲来了,随行的还有罗青汉的妾姬、侍婢和罗思南的几个弟弟妹妹,一大家人。李虎不敢怠慢,这可是准岳母,得罪不起啊,于是在城里找了一个宅院安置他们一家人,还特意盛宴款待。

罗夫人早知道这小子和罗思南关系暧昧,而且前些日子罗青汉在家书中也说了,尽快把罗思南嫁了,因此罗家上上下下对李虎格外恭敬。本来全家人都愁着怎么把罗思南嫁出去,谁知这丫头命好,跟着老爹在山外转一圈,捡回来一个王者之子,然后跟这小子黏黏糊糊的,结果就把自己黏糊出去了,命里有贵人啦,没法子。

李虎有些受不了了,在山上的时候,罗夫人和罗家的老小对他就很客气,一直把他当自家人待,现在真的快成一家人了,反而客气的有些生分。他自小逃难,没有家,对家很向往,但也有种本能的排斥,大概是自卑的缘故,或者是自小孤独的缘故,待在像罗家这样的大家庭里,会让他莫名悲伤,心里很痛,想老爹,更想那些从未见过面的亲人,而仇恨也会从心底迸发,所以他很少到罗家去。现在成一家人了,不去也得去,慢慢适应吧。

罗思南有个小弟弟叫罗兰,长得粉嘟嘟的,人见人爱,尤为可贵的是小小年纪就知书识礼,既好读书,又好练武,将来必定是个能文善武的全才。罗青汉因此视若珍宝,全家人也把希望寄托在此子身上。

这小家伙和李虎投缘,早在大山的时候,就喜欢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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