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古龙之林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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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龙之林诗音-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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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过身,脱下外衣,拉开床幔——
  “啊——!”
  林诗音傻眼了。呆愣了。下意识的无法自控的惊声尖叫了起来!
  她颤抖着身子盯着空空的大床,一颗刚从地狱解脱出来的心,再次重重跌落,又狠又重!
  床上哪里还有人?!
  龙小云呢?
  好好的一个人,在门窗全部没有开启的痕迹的情况下,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老天,这是梦吧?
  林诗音咬紧了牙关,狠狠的用指甲嵌进了自己的手臂,以证实现在所看到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而不是噩梦的延续。
  老天并没有让她失望。
  很疼,不是梦。
  龙小云,真的不见了!
  他绝不可能自己走出去的!
  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会诡异消失?
  难道,真的和梅香有关系?
  难道,梅香真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大的团伙?
  难道,是自己中了调虎离山计?他们的目的是绑架小孩子?!
  太混乱了!
  不行!绝对不能慌!
  林诗音再次狠狠的掐住自己的手臂,命令自己必须冷静。
  万事总是有理由的。世上没有凭空出现或消失的诡异的事。她始终相信。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走过必留下足迹。一定会有什么痕迹留下。
  再说,对方不可能只是为了龙小云。
  若是要抓走他,任何时候都可以。在林诗音昏迷的那些日子,任何时间都是最好的机会。为何偏偏是今晚?
  龙小云只是一个孩子,抓走他,没有任何意义。必定是有所目的,对自己有所要求。
  那是为了什么?
  钱?还是别的?
  她把所有灯全部一一点上。点灯,是为了能看清现场,也是给自己一个冷静下来的时间。
  龙小云不是她的儿子,这没有错。但是,她对他有责任。她必须对他负起林诗音该负的责任。何况,他还是那么讨喜的一个孩子。
  她能清楚的感受到身体里的这颗心,是如何的忧心。
  那是一颗爱孩子的心。
  它不舍得停止跳动。
  昏暗的室内,恍如白昼。所有的灯笼,全部点亮。
  她仔细的查看着这个房间。
  没有陌生的脚印痕迹。因为现在外面已经冻死,四处都是冻土,根本不会使来人的脚底上沾上可以留下痕迹的污渍。
  窗台,同样干净。如果是跳窗的话,抱着一个孩子,非一个轻功的高手不能完成。但即便是高手,也做不到把窗户从外面能封闭如初。
  莫非是大摇大摆的走进来,再抱着孩子走出去?
  也不是没有可能。这里一个人都没有,当然是如履平地,自由自在。
  唯一有变动的,自然是床铺。
  少了一床被子。龙小云的衣服也不见了。
  想必,那劫匪没有时间帮龙小云穿衣服,干脆连着被子一起,把他裹走了。而这衣服,自然是顺手带走的。
  她跪在大床上,努力的翻看着凌乱的被褥,试图找到蛛丝马迹。
  不可能一句话也不留下的。绑匪不可能是一个专门半夜三更偷人家孩子卖的人贩子!
  “呀!”一缕寒光,刺痛了她的眼睛。
  她失声轻呼出声。
  心中一揪,定睛看去,那亮的晃眼的东西,居然是一柄飞刀!
  薄薄的,小巧的,如柳叶似的,飞刀!
  随着她抖动被子的动作,那飞刀散落了出来。在明亮的灯光下,那正对着一处大灯的一面,发出了刺目的寒光,直射进她的眼睛!
  她颤抖着手,捡起了那柄飞刀。
  几乎,在那一瞬间,她想到了一个人。
  这个飞刀的主人。
  李寻欢!
  她怔怔的盯着手里的这柄小刀。
  这一定是李寻欢的飞刀。
  那么,这飞刀想要传达的信息是什么?
  林诗音已然一无所有。劫匪还能从这里得到些什么?再说,就算是真的要得到什么,也和飞刀没什么关系。谁都知道,李寻欢,早已不是这园子的主人。——天下谁都知道,她林诗音是龙啸云的妻子,龙小云是龙啸云的儿子,和李寻欢又有什么相干?
  但是,为什么会有这柄飞刀?这飞刀从何而来?外人怎么可能会拥有李寻欢的飞刀?除非是死人!飞刀出手,向来例不虚发。
  这飞刀当然不可能是李寻欢留下的。
  李寻欢当然不可能会劫走龙小云。
  但这飞刀,分明说明此事和李寻欢有脱不开的关系!
  难道,这个诡异事件的策划者,真正针对的,其实是这个飞刀的主人,李寻欢?
  劫匪当然不可能不知道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关系。
  龙啸云不在。林诗音有难,李寻欢一定会出头,而且义无反顾。
  林诗音霍然起身。
  错不了!
  不管是什么目的,这件事,和李寻欢一定有关系!
  冤有头,债有主。
  她必须马上找到李寻欢!
  %%%%%%%%%%%%%%%%
  半夜被人拍门叫醒的滋味的确不好受。特别是这么冷的夜里。
  林麻子昨夜多喝了几杯,刚睡下不久,就被这“砰砰”的野蛮的打门声给惊醒了,自然是一肚子的火气。
  装聋子没听见好像是混不过去了,他只好骂骂咧咧的点起灯,去开门。
  他发誓,无论来的是哪个不识相的,他都一定要狠狠的踹他两脚,出两口恶气!
  他林麻子这辈子也算是倒霉。硬生生的辉煌了这么多年之后,竟也沦落到了如今的田地!
  “哪个不识相的,竟敢坏大爷的好梦!”林麻子门还没开,已经开始破口大骂。
  拍门的人没有回答。
  林麻子气呼呼的举起灯笼,想要看清楚来人的面目,好一脚踹过去。岂料,一看清来人,他的嚣张气焰一下子便消失到了九霄云外去,整个人瞬间宛如霜打的茄子,瘪了下去。
  他弓下了腰,“夫人……”
  他活了大半辈子,从未想到一向端庄娴淑的夫人,竟然会在这样的深夜,亲自敲自己的门。
  “林麻子?”林诗音试探。
  “是,夫人。不知夫人有何事吩咐?”林麻子颔首,恭敬的答应。
  林诗音冷声问:“你知不知道对面有个巷子?”
  “是有个巷子。”
  “巷子是不是有个开店的驼子?”
  “是。他开了十多年的店了。”
  “好,你带我去见他!”
  “见他?”林麻子倏的抬起了头,“夫人现在要去见他?”
  林诗音点点头,目光坚定,不容怀疑,盯着惊愕不已的林麻子,沉声道:“是!现在!立刻!马上!”

  第十四章

  孙驼子开始发愁了。
  本来他的店就小,加上最近将近年关,酒的储量本就有限。谁知,那位平时一向深居简出的客人,居然也有来看他的朋友,而且两个人还半夜三更那么好兴致的拼起了酒!
  他本以为那个老人一定会很快败下阵来,可惜,他好像看错了。
  几大坛酒下去之后,好像青年人已经先败了一样,居然不住的叹气,一句话也不多说,看起来没什么精神似的。
  事实上,孙驼子也慢慢发现,两个人也不太像是朋友。他们拼的只是酒。两个人都不怎么说话。
  “你是要认输了?”老人笑盈盈的问道。
  青年无力笑道:“前辈果然好酒量。”
  老人道:“我早说过,我这辈子,和人拼了无数次酒,只输给过一个人,而且输的心甘情愿。你可知道我为什么会输吗?”
  青年笑笑,摇摇头。
  “因为我轻敌。”老人目光如炬,盯着已然有些不支的青年道,“我以为我打败了洛阳城无敌手,就一定不会输给别人。岂料,总有一些人,比你想象中还要强。那些人未必会名震八方,却恰恰是你的对手。你说,这事,怪不怪?”
  青年笑道:“不怪。世上总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
  老人笑,“正因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所以人的欲望才是无止境的。一旦到达顶峰,任何人都会觉得空虚无聊,所以,这个世界,并没存在真正的顶峰。就算战胜了别人,却还有一个更大的敌人,那就是自己!你说,是不是?”
  青年点头,“是。”
  老人满意的笑笑,突然转头对孙驼子道:“店家,你说是不是?”
  孙驼子马上陪笑道:“是。老先生句句玄机,大含智慧,自愧不如,自愧不如!”
  老人仰天哈哈大笑,“你这个店家倒是会拍马屁!”
  孙驼子笑道:“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老人突然敛了笑容,冷哼了声,“每个拍马屁的人都会这么回答!”
  孙驼子这次不再回答,只能赔笑。主顾的话永远是正确的,这个简单的道理他当然很懂。
  老人站起身,长叹一声,道:“你这店家不仅酒少,真话少,连耳力也这么差!有人在店门口等着进店,你却在这里做些没用的事,怪不得你生意总是做不大!”
  孙驼子哭笑不得。只得点头应道:“老先生教训的是。只是我怎么没听见这敲门声?”
  青年笑了笑,道:“是有人。想必是你的生意上门了。”
  孙驼子一听,好像眼睛也亮了几分,仔细侧耳听了听,果然,传来了轻轻的叩门声。
  老人的眼睛眨了两下,顽童一般的盯着青年的眼睛,笑道:“你输了,所以就要认赌服输!先睡一觉,从明天开始要做的事会让你连喝酒的时间都没有!”
  青年无奈的叹口气,“这是自然!愿赌服输!”
  说完,“嘭”的一声,头重重的跌到桌面上。许是跌的太重了,他又迷迷糊糊的伸出不怎么稳的左手臂,垫在了额头之下。
  整个人瘫软无力,和醉到不省人事的酒鬼并没什么两样。
  孙驼子只是转了个身整理地面上凌乱的酒坛的工夫,再回头时,竟然发现那个老人竟凭空消失了。除了那个醉倒的客人之外,店里连只鬼都没有!
  他揉揉眼,再看。还是没人。
  “八成,真的见鬼了!”他嘟嘟囔囔着,踱步走过去开门。
  因为,这叩门的人似乎也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刚开始几下还有点礼貌,后面就几乎是砸门了。他再不赶着去开门,恐怕这扇薄门就要碎成木片了。
  门开了。孙驼子也怔住了。
  他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今天的怪事还真多!
  “愣什么呢?”林麻子显然很不满意孙驼子盯着林诗音的诧异眼神,“我们夫人想找一个人,快去带路!”
  孙驼子马上回神,冲林诗音笑道:“夫人想要找谁?小店里只有一位客人,现在还醉倒了。看那落拓的样子,也不像是夫人要找的人。”
  林麻子没有耐心和他绕弯子,话也简单直接,“就找那个客人!他在哪里?!”
  孙驼子只有伸手一指,指向早已像个醉猫一样浑然没有知觉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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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诗音走近那张桌子。
  满地的空坛子,刺鼻的劣质酒气,熏得她浑身难受。
  她蹙眉掩鼻,毫不掩饰。
  林麻子看清楚此人轮廓之后,脸色陡然一变。然而他毕竟曾经是堂堂兴云庄的大管家,不露声色的本事还是学到了几分的。见林诗音盯着这个人一直看,他马上又大声问孙驼子道:“这就是你的那个客人?!”
  “是。”孙驼子点头哈腰,那驼背更加明显,着实不怎么赏心悦目。
  林诗音当然记得,这孙驼子应该就是孙小红的二叔,天机老人的儿子。可如此卑微的模样,实在很难将这三个人联系在一起,也只能佩服孙驼子隐藏的够深,是个极会演戏的人。
  那么,眼前这个穿着深蓝色破旧长衫的醉鬼难不成就是李寻欢?
  他的脸压在手臂上,以致她看不到他的相貌。而这通身落拓的打扮,任谁也想不到这就是鼎鼎大名的曾经家财万贯的李探花,李寻欢。
  李寻欢会醉倒吗?她很怀疑。就算他真的醉倒,她也必须把他给叫醒。
  “掌柜的,既然你的客人这么冷的天醉倒了,你是不是应该把他给扶到房间里去?万一病了,死了,这责任你担当的起么?”林诗音突然开口,声音不冷不热,不温不火。
  孙驼子连忙上前,陪笑道:“是,夫人说的是,小的正要抬这位客官回去……”
  正要动手,林诗音却冲旁边明显有些呆愣的林麻子道:“不必麻烦。林麻子,你来。掌柜的,劳烦您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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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房是小店最后面的一间,狭小而阴冷。一床一椅之外,并无其他家具,简单的仿佛是专门给苦行僧准备的禁闭室。
  床上也很简单,一条不怎么新的棉被,看起来硬梆梆的。床头放着一只破旧的酒囊。
  林诗音真的很难想象,在这样的冬季,在这样滴水成冰的深夜,一条破棉被真的能有什么作用。放着偌大的家业不要,却偏偏逼迫自己过这种苦日子,真不知道这个人的大脑是怎么构造的。有些牺牲明明可以不必做,却非要去做,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林麻子把人放在小而硬的木板床上,并拉过了他的薄被,帮他搭上。
  酒鬼仰面而卧。这次,林诗音总算见到了他的面貌。
  他的面容算的上斯文秀气,可归为英俊一类。因为醉酒,他的双颊有着微微的酡红,而双唇却是苍白的。他的鼻梁很挺,可能是因为这一点,才让这张脸看起来立体了不少。他的眉目很俊朗。他应该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只不过现在紧紧的闭着,不能定论。但他的睫毛毫无疑问是她见过最好看的,很长,却不娘气。放在这样一双紧闭的眼睛上,最最合适。
  林诗音看的有点发愣。
  这张脸,仿佛有着某种奇特的魔力,让自己硬是挪不开眼去。似曾相识的错觉,让她一阵阵迷惑。——好像,穿越之时所做的梦里,那个俊美的少年,那个拉着红衣少女的手一起堆雪人的少年,正是这般模样。
  单单是看着这张脸,她就发觉自己的心莫名的开始跳的厉害。
  她敢保证,这不是自己的主观行为。
  她长吐了一口气,命令自己冷静。
  身体虽不是自己的,可这灵魂已然换了一个人。她清楚的知道,眼前这个人,和自己,完全没有关系。如果说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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