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遮天----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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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遮天----nv-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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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轿子经过午门的时候,叫轿夫停下轿子,我笑着慢慢搭着小厮的手下来,乘轿直进帝宫是以前母皇与父后对痴傻明澈的怜悯,而现在的我不敢予人口实,在第二次进皇宫时我就改掉了以前的惯例。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时,母病儹越驾驶君车,君认为其孝顺,分其桃与君,君爱而喜之。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卫君想起从前厌之论罪。
  天下最难测的是帝王之心,今日的特宠也许就是日后的祸患,自古以来挑战帝王的权威都不曾有好下场,小心谨慎,从来都没有错。既然现在我不再痴傻,那么就不肯授人把柄。有人心向来就在身边,谁给你冷箭,谁在你落井后下石,都有可能。
  刚刚下轿立起身子休息片刻,就见一群健马飞奔而来,冲在最前的一骑就是三姐。手持银鞭,纵马飞驰,笑傲风云站在顶端的明睿。
  白马嘶鸣,马蹄卷起的灰尘呛得我咳嗽连连。
  明睿在我面前飞身下马,看我咳得面色潮红,泪光点点的娇态眉头紧蹙。她盯了我半天才容忍地说:“七妹最近频繁入宫,承欢于母皇父后膝下,如此孝顺,愚姐甚是心慰。”
  我好不容易止住咳嗽,盯着她的眼睛,脆声道:“我从书上看到一些美容方子,父后极有兴趣,所以天天和我实验来着。”从广袖下伸出手,献宝似炫耀道:“三皇姐你看,是不是色如豆蔻,名副其实的红酥手,很美吧。”我灿烂笑着,没心没肺。
  “红酥手?”明睿的瞳孔收缩,一丝来不及掩饰的厌恶从中闪过。对于明睿来说,我这个妹妹不学无术还好,最怕是的现在男女不分,竟然浓妆艳抹,现在连指甲都涂上豆蔻,比时下男子更为艳丽。
  我涂满豆蔻的手就那么直直地伸到她跟前,给她视觉莫大的刺激,满脸堆笑问:“好看不好看,三皇姐。”
  果不其然,她立眉声色俱厉道:“七妹,你太不像话了!堂堂女儿成何体统?”
  我恐慌地垂手听她训斥,却面露不以为然之态。
  在她不屑转身离去,我低下头,微微笑了起来。
  明睿一向洁身自好,从不贪恋男色,生活节俭,没有别的不良嗜好,对过份修饰没有英气的我自然轻视。这种骄傲会让她看不清很多东西。
  第二天,京城便传遍了红酥手的传说。满皇城都知道七公主的红酥手,以致大家都在背后以红酥手称呼我。不学无术,比男子还美丽的七公主响彻京师。我听后在府邸里愈发高兴,在别人不解的目光中多吃了一碗饭。
  没过多久,母皇正式册封我为“平安王”,封地安城。从今日起母皇正式放我下去与众姐妹一起自求生存。但母皇苦心我还是领会了一点,平安,是母皇对我最大的祝福吧。我的父母即使是站在最顶端的,可内心有时还是一对最普通的父母,这流露的亲情在帝王家显得尤其可贵。安城虽离京师偏远,可土地肥沃,足够让我做个安乐王爷。
  自从做了平安王后,应酬莫名其妙多了起来,来相邀的宝马香车都是上层士族女子。我一袭红衫飘飘,坐在凤轿里,成了帝京最靓丽的风景。好多男子站在凤轿经过的街道边,悄悄看着我这个惊世骇俗的平安王。也有女子风闻我比男子美丽前来求证的。还有一些上层女子本来就追求柔弱美,好调脂弄粉为乐,现在以我为先锋,更变本加厉。
  时尚这个东西,有时不过是一小部分人在特定时间掀起的新奇,上行下效的流传方式最为速度。一时我靠美丽和不合世俗名满京师。
  由最初的青楼舞馆聚会,后来慢慢地我也被邀请去参加一些诗文,赏花会。在夜以继日的狂欢中,我也逐渐有了固定的朋友圈子。李丞相的幼女李文,周尚书的二女儿周迪。与我最是相契。这两个女孩子在家里也是典型的二世祖,成天花天酒地。但她们与众人不同的是,她们寻欢买醉的时候眼睛非常清醒。那是一种俯瞰众生的冷然。我一眼就认了出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曾经我也让自己麻木过,试图通过宣泄钝化自己的热度和锐度,可人明明在那里笑闹,心却游离得很远很远。
  这两个人最喜欢和我喝酒,其中李文的喝法和周迪截然不同。人如其名,斯斯文文的李文喝酒却是直接提着酒坛扬起脖子就喝,但只喝一坛就醉了,醉了就喜欢高谈阔论,找人清谈,每每一语中的。周迪的喝酒方式极其斯文,用一个精致的玉杯,杯口比铜钱稍微大一些,也不见她如何狂饮,可等宴席散却时候,你才发现她已经喝掉四五坛酒了。周迪酒喝多了,颜色越来越白皙,人也越来越冷清,不肯多开口说一句,惜字如金。
  而我喝酒则随意的很,高兴时用纤细的手腕拎起酒就喝,不高兴时候一杯接一杯,当然,我没有醉过。凤朝的酒是米酒,略带一点点甜,比水果酒还淡,已经喝惯了白酒的我,轻易是不会醉的,而我也不肯让自己真的醉。我喜欢清醒,我喜欢掌控可以掌控的东西。
  倚云楼是我们常去的地方,那里即使是深夜依然亮如白昼。人声鼎沸,笑语喧哗,觥筹交错,杯盘罗列,丝竹不断,暖香袭人。
  二楼有我们固定的位置,我们就是单纯的喝酒,这里酒是凤国有名的“绿窗”。酒色碧绿,入口醇香,滑入喉头时酸中带甜,喝入腹中别有滋味。第一次楼主问我们可需要小郎时,周迪笑笑说等有比我们更漂亮的人再送过来也不迟,害得楼主的脸青白了半天。周迪认为既然来喝酒就是单纯喝酒,男人嘛有亦可无亦可。若是找人解闷,那自然是比自己年轻漂亮才好,否则花钱还做冤大头。周迪总是有自己的理由。不过我和李文也不是好色之人,对她的行为总是笑笑。凤朝名士都是些奇奇怪怪的人,纵情恣意,发乎自然,所以我们三个人倒也并不特别。
  当时李文正兴致来了准备和周迪拼酒的时候,那个小郎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他并不十分爱修饰,干干净净的,青衣青衫,头发也是随意束起,还有几缕垂了下来,拂在脸颊,怀里抱着古筝。他随意站在那里却宛如水晶流转,幽艳动人。那种美是天然的美,比四哥明楚年轻,比四哥稍微青涩了些,但比四哥多了些明媚。
  周迪刚想发脾气的时候看到了他的脸,然后取杯喝酒,默不作声。李文笑了起来,推推她道:“这个终于把我们俩比了下去了。”
  那小郎径自放好古筝,叮叮弹了起来。筝声缠绵悱恻,勾起我满腔惆怅。弹筝的人浑然忘我,似将满腔幽怨化作筝声宣泄起来。这样的一个人,我们三个都不说话,不肯轻贱了他。
  一曲终了,“啪啪”掌声从外面传来。一个年轻的女公子走了进来,原来是吴侍郎的女公子吴欢。她朝我拱了拱手道:“王爷,久违了,上次一睹风采,今日相见更胜往昔。特送一名小郎,以娱耳目。”凤朝人对礼仪并不像我所了解的王朝那样等级森严,这也可能与凤朝人天生浪漫,注重自我有关系。这是一个宁做我的年代。
  原来是她送来的小郎,我挑眉看她,此人眉清目秀,最重要的是目光尚算纯净,我等她说明来意。
  吴欢看我漠然的样子,跪地道:“欢打听王爷出入这里许久了,所以特来有事相求。”她看我仍然没有表情,眼睛微红道:“欢有一叔,因欢自幼失去父亲,故小时极为相亲,自承喜年间入宫,已有一十五年。凤后与王爷素来亲善,因此想请王爷怜悯,在凤后面前美言,遣回我叔父。”
  吴欢这个叔父,我还是有点印象的,在浣衣院执事,面貌极是清雅。皇宫向来是个名利场,你一旦入内,厮杀已是宿命。我上次入宫的时候父后正在折花,鬓角已有白发,伺候他梳发的贴身男官悄悄藏了起来。父后屡次召见我,询问一些我美容方法,极力想多留住些时光。虽然母皇只有一后两个皇贵夫,近年来更是心放在他身上,但是父后仍然心有不安,害怕色衰爱驰。父后那时把花小心放在瓶子里插好(母皇喜欢父后为她亲自打理一切),望着瓶里的鲜花出神道:“澈儿,这花插到瓶子里后就命不长久了,可即使是这样大家仍拼命要往这个瓶子里来。我若想长久要这个瓶子,手也不能不狠。”
  我知道父后说的是什么。母皇两个皇贵夫,玉贵夫在与母皇生下大姐后病死,四哥五姐的父亲则天天在佛堂吃斋茹素。我不怪父后,这种事情本就没有道理可讲。玉贵夫死后我父后入宫,在我父后照料三个幼女时,艳贵夫乘虚而入。父后与母皇近乎决裂,直到母皇重新回头为止,但还是在父后心里种下了一根刺。父后的聪明之处就是在于母皇回头后,对四哥五姐没有赶尽杀绝,反而待之如己出。果然母皇愈加发觉父后的好,从此专情。
  吴欢这个叔父估计也曾是个心高的主,所以直到现在也没有获得恩释回家。但看在吴欢孝顺的份上,我还是愿意帮他,毕竟十五年的惩罚已足够。
  这个被送做礼物的小郎,名叫李清愁。本来是没落官宦之子,母死家贫被妻主家见弃,刚流落风尘便被吴欢买来送与我。我本极力不想接受,奈何那男子眼睛恍如死灰,只一句道:“若再入风尘,不若速死。”说完便以头撞墙,竟是烈性之人。我只好在其他等人的指责下,勉强带回家。
  第二天清早的时候,云岫便带人来向我请辞去安城。月泪和玉烟看我的眼神也有些不屑,我知道带回李清愁伤了他的心。我不想解释,也无从解释。解释只会让他误会,若能这样死心对我和他都好。
  他长长的睫毛下曾经灵气四射的眸子在晨光下尽是黯然,失去了光泽。
  是日,云岫和乳母张大人一行人都去了安城。
  

第三章 飞天舞(上)
更新时间2008…8…19 11:08:10  字数:4500

 睡到自然醒,我舒舒服服坐了起来,周围静悄悄的。我睡眠相当浅,一旦被吵醒就很难再入睡,所以我严禁任何人在我睡觉的时候打扰我。丫头小厮们都知道我的脾气,若睡不好的话是没好脸色的,有起床气,所以都躲得远远的。下了床,喝了杯水,掀起绣花软帘,走到外间。刚想出去喊人梳头穿衣,我这个人在家务活方面极是笨拙,现在长发垂腰,衣带繁琐,我是怎么也穿不好的,既然我在这方面没有天赋,后来素性不再做。为一个人手指被切得满是伤口,磕磕碰碰做饭菜的日子远去了,再也不会勉强自己讨好任何人。
  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他的胃。这句是最大的谎言。
  他爱你的时候自然千好万好,不爱你时,弃之如旧履,与你会不会烧满汉全席完全没关系。
  我刚想出声喊人就听见有人在外面说话,听得不太清楚。于是走到门边,靠在门框上,就听见天香说:“我们王爷虽好脂粉,但不喜欢男子在她面前作狐媚子状,我想你既然进来就应该守本份。”疏影则倚着柱子看着天空不说话。疏影这个人可以半天不说话,只有你问时她才会答,很有个性。
  “姑娘请放心,清愁知道自己的身份,不敢妄想高攀。”那男子站在廊下低垂着头,恭恭敬敬地说。
  我一哂,天香这个丫头给人下马威呢,当我是香饽饽任何人都扑上来抢,可惜抢到后才会发现原来是个烫手山芋。不过我也没出言维护,有些事情未雨绸缪也不算过,我可不想捡了个麻烦回家,闹得家宅不宁。不过说这话好像晚了些,云岫已经走了。那个心高气傲的男人,孤傲如山涧之兰。说实话,我想我并不了解他。他大多数时候并不说话,可他在的时候你会莫名多一份安稳,会想倚靠他,遇到问题时而他也能用最浅显的语言使你顿悟。
  就在这时天香抬头看见我,嗤地笑了一下,嘟着小嘴道:“王爷来了也不出声,看我们笑话呢。”甜糯娇嫩,叫人听了舒服,纵使你有脾气也发不出。
  我还未开口,李清愁已经来到我跟前跪倒在我面前道:“王爷,清愁不敢妄想,只盼能做个小厮亲手侍候王爷,答谢王爷脱离风尘之苦。若王爷能开恩,感激不尽。”
  我看着地上跪立的人有些发呆,噼里啪啦一大堆话已经为自己作了安排。直直挺着腰的男子,说话不卑不亢,虽然跪着却让你心生敬意,这是个有傲骨的人。对于这样的人,你不能同情他,而应该让他真正做事,他才会觉得真的在回报你。思及此我点点头说:“你起来说话,就依你的意思吧。”这时清风吹来,我的发丝飞舞不已。他看着我微笑道:“那么就让我先为王爷梳妆吧。”
  我不置可否转身回房,清愁立即跟在我身后。天香和疏影互相看了一下,也跟在后面而来。
  李清愁的手很是灵巧,很快就帮我把头发束起,细细地给我戴上金冠,冠身嵌着一圈南海珍珠,粒粒龙眼大小,然后把双鬓的散发和着米粒般大小的珍珠编成辫子垂在胸前,后面的发丝用蔷薇花露梳顺。
  他的手指洁白修长,力度不轻不重,俯首之间传来淡淡的恍如熏衣草的香气。这种香气让我放松,我微笑了一下,闭上眼睛任他张罗。他用手抬起我的下巴细细端详了下,取过眉笔将双眉稍微挑高,令其斜飞入鬓,再用蔷薇色点唇。我睁开眼看了一下铜镜,只见里面的人宜嗔宜喜,风华绝代。天香原本不屑的眼神变为崇拜,探着身子上前看他为我梳妆。
  他帮我穿上大红绫子长袍,领口袖口绣着繁复的小花,又取来一根同色腰带帮我轻轻束好,松松的隐约勾出我玲珑的曲线。最后他微笑柔声问道:“王爷,今天想带什么香气的香囊?”
  我懒懒地靠着椅背说:“那就带和你一样的香囊吧。”
  从菱镜里望见他吃了一惊的表情,然后轻笑着说:“回王爷,清愁身上未佩戴任何香料。”
  未带香囊,那么必是衣料上熏染的,我的嗅觉一向很灵敏,我不信地抓起他的衣袖仔细闻了下,果然不是。起身让他随便选择一款,他拿来蔷薇香。我看着忙碌的李清愁很是满意,心想日后定为吴欢多费些心,争取让她叔父早些回家。
  我本来是不习惯男人服侍的,现在渐渐习染了一些凤朝女子习俗,也慢慢能接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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