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火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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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火枪手-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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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某种不以他意志为转移的政治影响走向社会,走向人间,走进读者的心灵,因为任何一个故事的构筑,任何情节的编织,任何一种写作技巧或塑造人物手段的运用,都只不过是粘附于整个作品的统一载体,综合地去揭露某种社会矛盾,阐述某种社会现象,反映某个社会截面的。从这个重要角度去剖析《三剑客》的社会价值,同雨果的《悲惨世界》或司汤达的《红与黑》相比,无论在故事的典型性和深刻性,还是在人物刻划的表现力与感受力,都明显相形见绌,因为大仲马虽然写到了黎塞留和国王的矛盾,新旧教徒的冲突,英法两国的交战,都只是蜻蜓点水,浮光掠影,没有深刻揭露社会冲突的本质,没有剖析阶级矛盾的内核,没有披露各派政治力量是哪一个阶级利益的代表,也没有正本清源以还历史的本来面貌,作者只是将角色的安排人为地依想象去适应小说内容的需要,所以整部小说虽有一点点史实为依据,但反映的只是支离破碎甚至有的是有悖历史真实的史实。这就是《三剑客》的欠缺一面。

大仲马是法国乃至世界文坛上少有的多产作家。从他以《亨利三世及其宫廷》开试笔锋到他六十八岁魂归天国近四十年的创作生涯中,他的作品多得惊人,光是小说就有二百五十卷以上,其它还有不知其数的戏剧,动物文学,儿童文学,随笔等,全部作品多达二百八十余卷,最后还写了一部《烹饪大全》。正因为他的作品林林总总,才引起不少人对他的猜疑和非难。在历史上,很少有哪位作家像大仲马那样受到过那么多的批评和遣责。有的说:大仲马常常收买无名作家的作品,然后在上面签下他的姓名;有的说:大仲马只是雇用能完全模仿他笔迹的人做他的秘书。还有的说:大仲马是如何创作的呢?很简单,他既抢又盗,他用不着拿笔,只用一把剪刀就够了。总之,用大仲马自己的话说:“要是我把扔到我身上的石头全都收集起来,足可建造一座最大的文学家纪念碑。”他对各种指责和批评是这样回答的:“在广袤的文学领域里,在有关人类行为方面,不可能存在史无前例之事。作品中的人物被置于类似的境遇中,以同样的方法行动,以同样的话语自我表现,是常见的事”;“我获取别人的东西不是偷窃,而是征服,是合并。”然而尽管大仲马对那些刻薄的甚至是有损人格的指责和批评不屑一顾,但总是给他带来至今都难以洗涮的污点。不过历史是公正的。美国优秀的传记作家盖·恩度从许多史实和从许多角度探索,还原了这位常被误解的大作家的真貌:“大部分人不知道如何打发他们的人生,相比之下,这个世上有个人却以十倍于常人的精力活着,这个人就是《三剑客》和《基督山伯爵》的作者大仲马。说他是吹牛专家也好,剽窃者也好,请人捉刀代笔也罢……但这一切恰恰可以证明,他是一位无与伦比的精力旺盛的伟人。”至于大仲马的为人,文学之父维克多·雨果对他作了最中肯最感人的评价:“他的为人像夏日的雷雨那样爽快,他是个讨人喜爱的人。他是密云,他是雷鸣,他是闪电,但他从未伤害过任何人。谁都知道,他待人温和,为人宽厚,就像大旱中的甘霖。”这个评价也许能廓清对他的许多误解,也许能告慰他的在天之灵。

本书第一章到第三十章为罗国林先生所译,第三十一章到第六十七章为王学文先生所译。

王学文

1994年5月8日于大连外国语学院

第一章 达达尼昂老爹的三件赏赐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头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①作者的故乡默恩镇,仿佛陷入了大动乱,就像胡格诺派②把它变成了第二个拉罗舍尔③似的。几个店主看见妇女们向大街那边跑,听见孩子们在门口叫喊,便赶忙披上铠甲,拿起火枪或长矛,镇定一下多少有些恐慌的情绪,向诚实磨坊主客店跑去。客店前面挤着一堆人,而且越来越多,一个个吵吵嚷嚷,显得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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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国中世纪后期最流行的诗歌之一,全诗二一○○○余行,前四五八○行为吉约姆·德·洛利所作,是向一个以玫瑰花苞为象征的少女求爱的寓言,大约一二八○年由让·德·默恩续完。

②十六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兴起于法国而长期惨遭迫害的新教派。

③法国西南部海滨城市,十六至十七世纪胡格诺派教徒抵抗天主派教徒进攻的最大军事据点。

在那个年头,恐慌的情景司空见惯,难得有一天平静无事,不是这个城镇就是那个城镇,总要发生可供记载的这类事件。领主与领主相打,国王与红衣主教相斗,西班牙人向国王开仗。除了这些暗的或明的、秘密的或公开的战争,还有盗匪、乞丐、胡格诺派教徒、野狼以及达官贵人的跟班,也全都与大众为敌。因此,市民都武装起来,常备不懈,抵御盗匪、野狼和达官贵人的跟班,也常常抵御领主和胡格诺派教徒,有时也抵御国王,但从来不抵御西班牙人和红衣主教。久而久之养成了习惯,所以在上文所说的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默恩镇的人听到沸沸扬扬的声音,也不管看见没看见红黄两色的军旗或黎塞留公爵①部下的号衣,便纷纷向诚实磨坊主客店跑去。

到了那里一看,大家才明白这骚动的原因。

原来是一个年轻人……让我们简单勾画一下他的模样吧:诸位不妨想象一下十八九岁的堂吉诃德②,不过这个唐吉诃德没有披挂防护之物,既没有锁子甲,也没有盔甲,只穿了一件羊毛织的紧身短上衣;那件短上衣本来是蓝色的,但变得酒渣色不像酒渣色,天蓝色不像天蓝色了。一张黑红的长脸,突出的颧骨显示出足智多谋,而下上颌的肌肉非常发达,一眼就可以断定是加斯科尼人,即使不戴无檐平顶软帽也看得出来,何况我们这个年轻人藏了这样一顶软帽,上面还插了一根翎毛呢;一对眼睛显得坦诚、聪慧;鼻子钩钩的,但挺秀气;个子嘛,算小青年太高,算成年人又嫌矮;皮斜带上挂柄长剑,走路时磕碰腿肚子,骑马时摩擦坐骑蓬乱的毛;没有这柄长剑,缺乏经验的人也许会把他看做庄稼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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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此处指的是当时担任宰相和红衣主教的黎塞留。

②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名作《堂吉诃德》的主人公。

不错,我们这个年轻人有匹坐骑,那匹坐骑甚至还挺出色,引起了大家注意哩。那是一匹贝亚恩矮马,口齿十二或十四岁,一身黄毛,一条秃尾巴,腿弯处生有坏疽,行走时脑袋低到膝盖以下,不需要系颌缰,尽管如此,每天还是可以走八法里①。不幸的是,这匹马的优点完全被古怪的毛色和不得体的姿态掩盖了。因此,在那个人人自命为相马行家的年代,当这匹矮马约一刻钟前从波让西门踏进默恩镇时,它给人的印象不佳,连骑在它背上的主人也受到轻视。

这种轻视使年轻的达达尼昂(这就是这位骑着另一匹洛西南特②的堂吉诃德的姓)感到非常难堪,因为不论他是多么高明的骑手,也无法掩饰这样一匹坐骑使他显得可笑的一面。所以,当达达尼昂老爹把这匹马赏赐给他时,他一边接受,一边长嘘短叹。他心里很清楚,这样一匹马,至少要值二十利弗尔③,而随同这件赏赐给他的训示,的确堪称金玉良言。

……………………

①一法里约合四公里。

②堂吉诃德的马的名字。

③金法郎的古称。

“孩子,”那位加斯科尼绅士用纯粹的、连亨利四世也没能改过来的贝亚恩土话说道,“孩子,这匹马生在你老子家里,眼看就满十三个年头了,从生下来就没离开过,你应该珍爱它才是。千万别把它卖了,让它安静、体面地老死吧。假如你骑着它去打仗,一定要好生爱护它,就像爱护一位老仆人一样。到了朝廷里,”达达尼昂老爹接着说道,“如果你有幸进朝廷的话,其实,你古老的贵族出身赋予了你享受这种荣耀的权利。到了朝廷,你决不要辱没自己的绅士姓氏;这个姓氏,你的列祖列宗高贵地保持了五百年。这可是为了你和你的亲人啊。我说你的亲人,就是指你的双亲和你的朋友。你只能听命于红衣主教和国王。如今,一个绅士要想平步青云,全凭自己的勇气,听明白了没有?全凭自己的勇气。你在一刹那间畏首畏尾,很可能就错过了幸运之神在这刹那间送给你的机遇。你年纪轻轻,从两条理由讲你都应当勇敢无畏:第一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儿子。不要错过时机,要敢于冒险。我教会了你击剑,你两腿很有劲,手腕子很有力,一有机会就应该大打出手;如今禁止决斗,要打架更需有双倍的勇气。孩儿,我所能给你的,只有十五埃居、我这匹马和你刚才听到的这番忠告。你母亲还要告诉你一种药膏的秘方,那是她从一个吉卜赛女人那里学来的,凡是不触及心脏的伤口,抹那种药膏有奇效。你要事事争先,快快活活地生活,长命百岁。除了这些,我只还有一句话要补充:我建议你效法一个榜样。这个榜样不是我,我从来没有在朝里做过事,只是早年随义勇军参加过宗教战争;我想说的是德·特雷维尔先生。他从前是我的邻居,小时候有幸经常与我们的国王路易十三一块玩耍。愿上帝保佑国王!有时,他们玩着玩着就打起来,而一打起架来,国王并非总是最强者。他没少挨揍,而这反而使他对德·特雷维尔先生颇产生了一些敬重和友情。特雷维尔呢,后来头一次到巴黎旅行就与别人决斗过五次;从老王过世到储王成年亲政期间,他除了参加打仗和攻城,又与别人决斗过七次;而从当今国王登基到现在,他可能又决斗过上百次!所以,尽管有法令,有谕旨,有禁止决斗的规定,他却当上了火枪队的队长,即国王非常倚重的禁军的首领。这支禁军,连红衣主教也惧怕三分,虽然谁都知道,红衣主教是什么也不怕的。特雷维尔先生每年挣一万埃居,算得上一个很大的爵爷啦,可是他当初也与你一样。你带上这封信去拜见他吧,应该以他为榜样,像他一样飞黄腾达。”

达达尼昂老爹说完这番话,就把自己的剑给儿子佩上,深情地亲了亲他的双颊,并为他祝福。

小伙子出了父亲的房间就去找母亲。母亲手里拿着那个神妙的药方,正等着他。正如我们刚才说过的,这个药方以后该会经常使用。母子之间的话别,比父子之间的话别更长久,更充满柔情。这倒不是说达达尼昂老爹不管自己的儿子,不爱这根独苗苗,而是只为他是男子汉,感情上缠缠绵绵,算得上什么男子汉!达达尼昂太太则不同,她是女人,又是母亲,所以一个劲地哭。至于小达达尼昂,倒也值得称道,他想到以后要当火枪手,便竭力表现得意志坚强,不过最终还是让天性占了上风,流了不少眼泪,只是尽力忍着,才忍住了一半。

小伙子当天就上路了,带着父亲的三件赏赐。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的,这三件赏赐就是十五埃居、一匹马和一封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此外当然还有种种嘱咐,这是大家都想得到的。

随身带着这些东西,达达尼昂彻头彻尾活脱脱就是塞万提斯笔下那个主人公,我们刚才本着历史学家的职责为他描绘小照时,已经恰如其分地把他比作那个主人公。堂吉诃德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羊群当成军队,达达尼昂则把每一个微笑当成侮辱,把每一个眼神当成挑衅。正因为如此,他从塔布走到默恩镇,两个拳头一直攥得紧紧的,两只手每天十来次去握剑柄,只不过他的拳头没有揍人,那柄剑也没有出鞘。行人们见到那匹黄矮马的倒霉样子,都禁不住想笑,可是一瞧见黄矮马上面响着一柄长得吓人的剑,瞧见剑上面又闪烁着两道凶狠多于傲慢的目光,便都忍住不敢笑了;万一笑的欲望压倒了谨慎心理,也只是半边脸露出笑容,像古代的面具一样。就这样,一直走到倒霉的默恩镇,达达尼昂始终保持着尊严和敏感。

可是,进了默恩镇,他在诚实磨坊主客店前面准备下马的时候,却不见任何人,既不见店主,也不见茶房或马夫前来替他抓住马镫,只见楼下一个半开的窗口站着一位绅士,体态匀称,神情高傲,微微皱着眉头,正在与另外两个人说话,那两个人毕恭毕敬地听着。达达尼昂自然习惯地以为那三个人议论的就是他,便侧耳细听。这回他只误会了一半:那三个人议论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马。那位绅士似乎正在列举达达尼昂这匹马的种种品质,另外两个人正如我刚才所讲的,完全是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不时哈哈大笑。既然一丝微笑都足以惹得我们这个年轻人会大动肝火,那么这样哈哈大笑对他会产生什么影响,便可想而知了。

然而,达达尼昂想先看清楚,那个讥讽他的毫无礼貌的家伙是副什么模样,便用傲慢的目光盯住那个陌生人,发现他介于四十至四十五岁之间,黑溜溜的眼睛,目光犀利,脸色苍白,鼻子高高的,黝黑的胡子修剪得很整齐;穿着紫色紧身短上衣、紫色短裤,裤腿系着紫色细带子,浑身上下除了露出衬衣的袖衩之外,没有任何装饰;紧身短上衣和短裤虽然是新的,但全都皱巴巴,像在箱子底压久了的旅行服。这一切,达达尼昂是以最细心的观察者那种迅捷的目光观察到的,大概本能的感觉告诉他,这个人将会对他未来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

然而,当达达尼昂两眼盯住穿紫色短上衣的绅士时,那位绅士正对他那匹贝亚恩矮马发表极为精彩而深刻的议论,另外两个人听了大笑不止,绅士本人呢,显然一反常态,脸上掠过一丝淡淡的微笑。这一回确凿无疑了,达达尼昂觉得真是受到了侮辱。他确信对方是在讥笑他,便把帽子往眼睛上面一拉,模仿路过加斯科尼的某些贵族老爷摆出的官架子,一手压住剑柄的护手,一手叉腰,朝他们走过去。不幸的是,他越朝前走,怒火越旺,竟至完全丧失了理智,把想好的傲慢而庄严的挑衅话忘到了脑后,怒气冲冲地用手朝人家一指,嘴里吐出的完全是一个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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